总算从邮箱里发现了备份(泪~~),放在这里,大家看看吧!实话实说,俺写的很纠结,实在是这不是偶擅长的风格,有点暗黑,不够温馨。其实,偶并不主张文里女主的举动,所以结果的船戏还是戛然而止!唉……我毕竟倾向于草草,文卿,谈笑那样的姑娘。即使彪悍如苏铮,也是一实心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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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离心》
鹿鹿斜着眼看身边那个男人,越瞅越生气。
工作人员也没好脸,做这种工作的见天看人家妻离子散,没有精神崩溃算健康。
毕成在门外接电话,一脸的笑容,原本高瘦的身子微微躬下来,眼睛眯成弯弯的一条,嘴巴像了抹了蜜似的甜。
鹿鹿懒得偷听,从知道奸情到决定离婚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和平分手,财产对半。同事都说她亏了,老娘也说她傻,连那个小三都见了她一副“跟你斗很没成就”的德性。唉,下堂妻已经够烦了,没必要偷听人家卿卿我我,自己找虐。但是,心里终有不甘,于是不耐烦的踢了踢脚下的水磨石地板,嘟哝着:“麻烦!还不快点!”
工作人员翻了个白眼:“你到挺想的开啊?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多少人就这么拖了一辈子呢!”
“离都离了,拖着也是心烦。”
“这倒是
一口气把《匆匆那年》看完。
开始只想找个刺激的故事打发时间,想起豆瓣内容简介里“留学生”“拉拉”这样的字眼,抱着观摩留学生腐朽堕落的生活之目的,打开这本书。三页之后,便被方茴和陈寻纯洁的高中恋爱吸引。但是,作为过来人,我知道,所有的早恋不得善终者众之又众,在纯洁明亮的小暧昧里,我一直不怀好意的迫切看下去,想看看这美好的事物是怎样被作者扼杀的。
终于追到中间,死去活来的猜来猜去,我都看出宝哥哥和林妹妹的味道了,突然发现才到“高二”!一下子就崩溃了。不是写的不好,而是我太迫切的想知道他们的结局。上网搜了一下结局,才发现,原来陈寻上了大学之后才变心。于是,抱着好歹看到底的心态,继续追到大学。果然,上了大学,开始风起云涌。从入学第一天,我就开始寻找谁是第三者,开始琢磨陈寻是如何在大学变心,把方茴甩掉。
看戏的不怀好意,他们的快感都来自别人的伤痛。悲剧再伟大,说出来也不说过是那句cd的话:“把你的不开心说出来,让爷开心一下!”
我的博客今天2岁193天啦!
2008年02月24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8年02月24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圣人561》。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数 1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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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一对夫妇又吵架了。经年累月,我看着他们恩爱、看他们对骂、看他们要死要活、看他们不离不弃……事情本身不大;但一个觉得她不关心自己,一个认定他不理解自己,多年的烂谷子在心里翻腾,谁都不说,但看对方都不顺眼,变成持续多天的冷战。此二人,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猜测对方,亦不吝以最高的希冀要求对方。日无宁日。早安!'
新书的封面终于出来了。谢谢时影编编的努力,真是非常感谢她的耐心!


出 版公 告
《你丫如此多情》,作者:姬流觞。全文字数: 20万,定价: 25.00
元,由“悦读纪”-北京阅读纪文化公司策划推出,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2010年 9月 8
日全国上市,全国各大新华书店、民营书店有售。为了便于大家购书,经“悦读纪”
听朋友说何老师(何美欢)病重(我实在不愿用那个字),心里非常难受。在微博上发了消息,希望大家多多为老师祈福。还是无法安睡,只能在这里把我看到的情况再次贴出来。
之所以转这个帖子,是因为婆媳文写多了,总会想这样一个问题:既然婆婆和媳妇没有根本性的原则性的利害冲突,为什么会发生势不两立的情况?
如果放在转帖文的大背景下观察,大概可以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结论。
“城市生活,最大的特点,在于一切都不再以传统的宗法为纽带,而是基于协商精神的社群生活。处理纠纷,再也不可能靠家庭会议或者亲戚动员,而是平等协商和法律”。
婆婆依赖宗法关系建立的家主权威在蔓延到儿子家庭的时候,受到媳妇以平等和协商的目光维护自己隐私和家权的挑战。所以,婆媳之间的矛盾,也不妨看做是传统家族观念和现代社会家庭观念的矛盾折射。
白了的说就是:婆婆觉得我儿子的家就是我的家的时候,媳妇觉得这是我自己的家怎么变成你自己的家?
!!!!
==========我是正经沉思的分界线=================
亲戚消逝的年代 文: 张三佛
发在《悦读记》杂志上的。已经出版,最新一期。发表时略有删节。个人还是喜欢未删节的,因为至少表明里面的“我”是个女的,处于特殊时期这个背景。但是杂志需要版面控制,所以也很理解。贴在这里,自我陶醉一哈哈。有兴趣的还可以去报刊亭看看有没有《悦读记》,听说已经在报刊亭有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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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暑假。
那年刚刚初潮。
太阳已经落山,余温还在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杨树枝头声嘶力竭的喊叫。而在树干的根部,则布满各种细细的小洞。用小棍轻轻一捅,就变成比拇指还粗的洞口,里面会有一只知了猴(蝉的幼虫),瞪着两只绿豆眼睛怯怯的望着你。或者,围着树转圈,从树根到视线可及的树干,总能有一只肥大的黄色的肉呼呼的知了猴在缓缓的向上爬。
捉回家去,用针在身上
上午码字。写到丫头们从更衣室跑出来,福至心灵想起一个别扭。余歌不是很喜欢教官么?听到议论里只有唐劲和孟澜,那一起来的教官去哪儿了?小丫头默默的爱上自己都不知道滴银,会有啥子反应咩?
于是,偶就让她很冲动的站住,想到前面去看一看——
然后,偶就纠结啊纠结:她是被同伴一通威逼利诱迷途知返呢?还是死不悔改一往情深的冲过去,然后制造了许多本来不该发生的险情呢?
按照俺最近学习的国内电视剧的编剧规律,肯定应该是后者。这要是提纲也无所谓了,俩字儿带过,偶也没啥感觉。可这是小说啊,俺要描写要铺叙要猜测还要为下面找活儿,且跟这儿饶腾呢!光在对话这里延伸了两句,偶就恨不得抽余歌了!
你丫还是小组领导呢!
你丫自诩未来法律精英呢!
你丫还深谋远虑呢!
擦擦擦!怎么跟琼大妈似的!
于是大笔一挥,全删了。不写了。
到床上睡觉,睡了一个小时。
梦见自己爱上了一个只能生活在水里的女人,而我是进不去的。绝恋啊绝恋!于是,坚贞的我俩为了偷情,想了个办法。她把俺全身涂了很多唾沫(恶心……),带进水里,好像躲进一个大气泡。偶一开心,甩开那人就自己跑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