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看官方说法是如何定义这两个词的,迷信“是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但又盲目地相信其说”,这是维基百科的解释。科学是“揭示自然真象,而对自然作出理由充分的观察或研究。通过这样的研究而获得的有组织体系的知识。”
也就是说,迷信是所有一切我们人类智慧所不能解释的现象,
灵子刚才翻了翻以前的日志,发现了几篇经典的,打算拿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绝对劲爆,不看后悔!
地点:多伦多大学附近的burger king(不知道burger king的同学:那是一个类似肯德基,麦当劳的快餐店)
时间:几年前的一个白天
灵子放学后,独自去快餐店吃饭,结果刚坐下不久就发现不远处一个长相猥琐神似流浪汉的白人男子正明目张胆的盯着我看,几次碰撞上他那猥琐的目光后,我决定用余光不声不响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结果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猥琐男身旁是一个长相奇特神似巫婆的白人女子,猥琐男在巫婆女耳边低语了片刻后,巫婆女便去收银台跟服务员说了些什么。加拿大这边很多快餐店的洗手间都是客人专用,为了限制外人使用,洗手间的门都是锁上的,而收银台旁边有个按钮,如果有客人想用洗手间就过去跟服务员说一声,TA按一下按钮,洗手间的门就开了。言归正传,巫婆女大概是跟服务员说要用洗手间,于是服务员就帮她按下了通往洗手间大门的按钮。那家店只有两个单间厕所,一个男用的,
我发现大部分人对喜欢与爱的理解是,爱是更深程度的喜欢,爱是喜欢的升华,对一个人的感情深似海则是爱,感情没有深到爱的程度则是喜欢,而随着喜欢的加深,是可以演变成爱的。其实这种理解存在着误区,喜欢与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感,喜欢一个人不代表爱一个人,而爱一个人也不代表就喜欢这个人。我想在这篇BLOG里,用我自己的理解来详细解释一下何为喜欢,何为爱。
爱这个词,包含着亲情,友情,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情感。当你爱一个人时,你可以无条件无所求的为TA付出真心与一切,TA的心情可以牵动你的心情,因为TA快乐所以你快乐,因为TA难过所以你难过,而你爱的人也许根本就不是你喜欢的人。最好的例子就是孩子对父母的情感,孩子无疑都是爱父母的,但是既爱又喜欢自己父母的人绝非多数,可既爱又喜欢自己孩子的父母绝对是多数(父母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你可以选择你的朋友,爱人,但是你无法选择你的父母,因为这是天注定,所以能够拥有自己喜欢的父母等同于中大奖,但是即便很多孩子并不喜欢自己的父母,觉得他们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觉得他们的做法这样那样的不对,可他们仍然很爱父母,可
我害怕的不是黑暗,更不是灰暗,而是我眼中的黑暗在他人眼中却是光明。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人有手电,有照明灯,或是从天而降的萤火虫,点亮了他前方的道路,指引着他走出迷茫。
我害怕的不是黑暗,我害怕的是一个个与我擦肩而过,提着手电筒奔向远方的人们渐渐跑出了我的视线,在黑得没有一丝光线的地方,我又怎能望其项背呢?
我害怕的不是黑暗,我害怕的是路灯坏了,人们想的却不是去投诉相关部门修路灯,而是通通买起了手电筒,我不是没有钱买手电筒,只是觉得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我害怕的不是黑暗,我害怕的是人们渐渐适应了黑暗,而只有我,还在想着投诉修路灯的事,却发现,其实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是卖手电筒之人,而路灯,也许正是他们弄坏的吧。
灵子在参加起点的美女作者PK大赛,里面有好多作者的照片,请多多支持哦!
http://bbs.qidian.com/show/373644
**********,我前面这句话写了什么?看不到?你会想,大概是些不良信息或不宜少年儿童成长的文字,所以被正义的管理员叔叔禁了吧。(其实是我自己打出来的星星符号而已
)
对于网站的禁语,我是非常的无语,国家规范禁语从而做到净化网络的效果,这种做法我可以理解,但是对于禁语的理解让我不可理喻。我曾经在各大网站登过小说,但是刚刚登出一点点,就发现,整篇小说已经成了************,搞得好像自己是个散播彩色信息的流氓一般,令我郁闷不已,于是最终选择了禁语较少的网站继续更新,但是读者还是会被讨厌的****乱了读书的兴致。
那么*******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么不堪的内容呢?每个网站的禁语大相径庭,下面说几个有趣的。很不幸,我当初写《断了跟的水晶鞋》时实属单纯,并没有太过钻研人物的名字,所以造成咪咪这个人物的名字在某网站上一直是**,这实属我的错,因为咪咪确实在某种意义上讲令人浮想联翩,尽管我每当想到咪咪这个词时,脑海里浮现出的都是可爱的小猫咪形象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多少人仅仅因为一个电视剧或电影里面炉火纯青的表演或精包装下无可挑剔的脸孔就从此喜欢上一名演员,并从此视其为偶像呢?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一首歌里泉韵天籁般的嗓音或访谈节目里优雅大方的谈吐从而喜欢上一名艺人呢?但是当你了解到华丽面具后面的真实面目时,你们还会义无反顾的去追碰他们吗?
我有一名造型师朋友(暂且称他为J),他经常让我把他的爱情故事写成书,并扬言此书定能大火,我总是微微一笑,不拒不迎,因为俗话说: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我即便写出真实的故事,读者也不见得会认为那是真实的,说不定会因结局的凄凉而向我抱怨说,为什么不能把结局写得唯美一点?
既然不能把他的故事写成书,那么我就以简短的文字,简单的概述一下他的爱情(希望那个女明星不要看到)。他与她之间的年龄差距应了陈奕迅那首红极一时的歌《十年》,当时她只有17岁,但是已经有过多次恋爱经历,可谓爱情场上身经百战,也确实因为她的外表与言谈举止很吸引男人喜欢。J当时开了一家理发店,一辆奔驰小跑一辆宝马吉普过着小开生活,偶尔去夜店喝喝酒。他们之间的相识远没有
两年过去了,我跟冯野仍处于订婚状态中进退两难,他想进,我想退,难以达成共识。对于迟迟拖延的婚期,我的借口是,只有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后,才能维持一段稳定的婚姻。至于迟迟找不到的工作,或许我是故意只往国际知名大品牌投送简历的吧。我虽然尚处于无业游民状态中,我的工作却从未停息过,总有客人主动上门找我设计衣服。
灵子从现在开始要管理自己的博客了,以便跟喜欢我的读者们有更多的交流与互动。我也会在博客上独家发表小说的结局,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