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有多少个年头了。
在网络这个小圈子里,我们都是鸟儿,自由的飞,不经意掠过谁的那片天空,或惊起鸿雁,或静默安然。
也记不清有多少个马甲了。
最初有人唤心心,然后有M,千代,堇沫,浅浅,歌笑……还有一些让我着实哭笑不得,却也摆脱不得的囧名。
到了现在,也依旧有人唤我心心,如最初那道烛光,永不会燃尽的守候。
那些陪伴至今的碎言片语,穿梭在时光中,从亲手书写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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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有多少个年头了。
在网络这个小圈子里,我们都是鸟儿,自由的飞,不经意掠过谁的那片天空,或惊起鸿雁,或静默安然。
也记不清有多少个马甲了。
最初有人唤心心,然后有M,千代,堇沫,浅浅,歌笑……还有一些让我着实哭笑不得,却也摆脱不得的囧名。
到了现在,也依旧有人唤我心心,如最初那道烛光,永不会燃尽的守候。
那些陪伴至今的碎言片语,穿梭在时光中,从亲手书写的纸
偶然和昔日的书友叙旧起来,不外乎会提起往日的共同回忆,然叹一声时光冲冲。
越是长大越容易忘却,不是我们老了而是渐渐的需要我们去记的事情太多太多,累积起来的回忆也太多。不分轻重那都是我们的一部分。当很多小事忘却后,在某些时刻才将深埋在心底的片段回想起来,然后莞尔一笑。
她说,记得起相遇。却忘记了最终怎么越走越远。
我说时间像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时间能让我们走在一起也有办法将我们冲散。不过是彼此的生活交集越来越少,不得不各行各路。现在还能有一起聊天的时光,我已经很满足了。
彼此之间顿了几秒,然相视一笑。曾经拥有也很美好,不是么。
很久没写些什么,现在对生活的感悟似乎越来越少。
很多时候想起些什么,也有围脖随心儿发,很少有机会打开word一字字
有人说时光是流沙,每一粒都由回忆组成。不知是长存于这世上,还是长存于我们心中。
偶尔,会想为何人们总会提及时光与回忆,即使它很多时候都会让人惆怅不已,盈泪满眶。
那是触景伤情,是亲情,友情亦或者爱情。
然而我只为那第一情最是伤,更多的,我想是幸福。
明日清晨的飞机,当天空又多了一道弧线后,我想我的泪或许按奈不住。
这些年每当开学都会有百般思绪,却又不知如何表达,只能用笨拙的文字细写心声,只愿能保留一些回忆,倾诉少许哀乐。
年年岁岁花相似。
每一年都会贴上孩子们的贺图与贺文,再多的话也词穷。
但仍会放不下孩子们,仍会记念着大家。只要记得我的爱从未改变,这就足够了。
谢谢你们一直爱着千代家族,这些原本可以私藏的照片放上来与大家分享,希望是感谢你们最好的礼物。
倾平倾安,两岁生辰快乐。=3=
梦萝。
[ 南宫倾平 千代倾安 ]
黄昏的街道,落樱的小镇,虽是擦肩而过,亦然是幸福的。
那注定的彼此错过,或能成就另外两段美丽的因缘。
不是没有缘分,而是像现时窗外呼啸而过的台风一般凛冽。
像那些人经过生命然带来的撼动,冥冥之中遇见了,交集便是如此的偶然。
在不尽相同的地方有着各自的生活,牵挂着未知的一切,甚至是那一堵墙的色彩。
然后。
便是放纵时光的速度,无能为力的渐渐老去,直到那天再没交集,直到那天忽然忘记。
如同一场暴风雨吹打着,待雨水渐停,顺着屋檐滴落的滚珠一般,轻轻的晕开。
一直在寻觅着那于心是独一无二的身影,或是在梦中似曾相识。
我想,应许不是偶然了。
时隔多久才会有非写不可的冲动,某些习惯早已被时针的转动给一点点磨去,每每打开文档心底都有些沉重。像是想起了一些不愿想起的复杂情绪,又像是那不愿被触动的过往秘密被袒露无余。
虽然,都只是在我的心底呈现而已。
但还是会心乱,甚至鄙视自我内心的无能为力。
这些自以为的小秘密,却在一些时刻嚣张的成为了利器,与那些所谓的“面子”或“骄傲”较劲起来。
每每伤痕累累,才会叹息的嘲笑着,人的内心,是能有多复杂啊。那些交错的心理轨迹根
-记在 十八岁生辰。
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或许会发生一些出乎意料的事,但更多的时候是重复着一日三餐和不变的作息。往往在不留意的时候,时光告诉了你许多有关你和身边人的故事。改变了你眉目间的神态,宽大了那颗原本承载不了太多东西的心。
然而我的故事发生在十八年前的这个时候。出生在夏日雨季,早晨十点钟左右。和大部分的孩子一样是在父母的期盼下安稳诞生。细雨化作寸寸晶莹的记忆碎片,绽放在花开的年少。女子十八而立,我想现在稍许,懂得了其中的意
近几日从新执起了许久不碰的书卷,在字句行间探索着这些熟悉或陌生的,仿佛隔了太多的时日,又再找到了曾经熟悉的朋友。
那一段日子我曾嗜书如命,离不开没有书的日子,偶尔会茶饭不思,偶尔会熬夜阅读。渐渐的热爱写作,热爱文学,热爱文艺的小生活。之后太多的变化都似乎防不及措,如今细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又似乎,是时光渐渐冲淡了那份热情。是因为日常太过忙碌?是因为太久没码字?是因为远离了这个圈子?还是因为淡漠了这份热爱。
随之而来的是遗忘。
是的,我们都大不如前了。可在每个午夜梦回,我还是会怀念。
我不是个执拗的人, 但却念旧。念掌心的温度,念怀抱的气息,甚至于沉默的眼睛。
或许是因为太健忘了,所以对一些小细节更加敏感。我猜,这就和瞎子的听觉更灵敏的道理是一样的吧。
告别了从前,我还是个路痴,即使没有引路的人,我也会跟着路牌走,走过一条街,走向下一站。
一站,又一站。
不再为谁停留。
虽然在旅途中还是会听听你写给我的歌,虽然那曲子依旧是那么动听。
现在回想,那个时候我还是不懂得怎么样去恋爱,所以显得你比较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