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呼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为关心中国教育的公民,我们注意到教育部发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
以户籍地确定报名资格和录取比例,在维护大学公平录取尤其是保护教育落后省份的人才选拔方面曾经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快速流动,依附于户籍的高招制度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北京为例,2010年在北京工作、生活的2200万人口中大约1000万没有北京市户口,这1000万人口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已经是新市民,然而根据现有高招政策,这些新市民的孩子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
第一,严重影响了很多孩子的发展前途。仅在北京就有40多万没有北京户口的孩子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由于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这些孩子读到初中或高中只能回户籍地就读,这对于很多已经熟悉了城市生活的孩子来说是人生的重大转折。由于远离父母,教材不一样,甚至语言不通等一系列原因,很多原本成绩优异的学生回到陌生的户籍地成绩一落千丈,一些孩子过早退学走上社会。仅广东、北京、上海三地,受此影响的孩子就有三百多万。
第二,带来数千万的留守儿童和一系列社会问题。由于在工作居住地不能正常参加高考,为了孩子的未来,很多家长不得不忍痛割爱,从小把孩子留在户籍地上学。根据2007年全国妇联的调研报告,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这些孩子普遍缺失正常家庭生活,缺少家庭教育,缺少安全保护,根据一些部门的调查,57%以上的留守儿童存在心理健康问题。
第三,引发犯罪率增加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户籍歧视带来的严重不公平感引发很多孩子对社会不满,一些孩子因为户籍歧视被迫失学过早走上社会,留守儿童缺少家庭温暖带来心理健康问题,这些因素导致外来人口第二代犯罪成为严重社会问题,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外来人口第二代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12%上升到2009年的52%。
第四,考入名牌大学的机会严重不平等。以北京大学为例,2009年该校在北京10万考生中招生文理科286人,而在河南约95.9万考生中招生98人,在北京,大约300名考生中能有一个被北京大学录取,而在河南,大约9785名考生中才能有一个被北京大学录取。除北京大学外,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部属高等院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类似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快速流动的背景下,以户籍为报考和录取资格带来的弊端已经远远超过其保障公平的价值,以经常居住地为标准反而能更好地维护高考公平,符合社会进步的潮流,能化解大量社会问题。
基于此,我们呼吁:
打破户籍限制,所有高中毕业生在经常居住地报名和参加高考。
呼吁签名公民:
电话:
电子邮箱:
您好,首先谢谢您支持我们的呼吁书并在上面签名。据媒体公开报道,在北京市的外地人超过1000万人,他们分散在北京的城八区和外八区,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整体年龄跨度也非常大。这样一个看似杂乱无章的群体却因为同样的“外地人”身份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待遇。原来有这样一种意识认为,只要能解决自己孩子的问题,不用去考虑其他人。但实际上,现行政策正好是利用了大家这种各为其事的现状,试想一下,如果能动员起十分之一在北京的外地人(也就是一百万人)同时要求权利,那么这个不合理的高考制度会在瞬间瓦解。之前我们做的海淀区小升初就是一个例子,当我们拿着征集到的2000多份签名和选出十几位家长代表一同去教委协商的时候,教委就必须得慎重对待这个问题了。试想,如果我们拿着两万份签名去找北京市教委,是不是也有很大可能在北京市实现不分户籍,平等小升初呢?
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将采取区域小组方式,将外地人尽量的按照经常居住地为基础联系起来。为此我们需要知道您的居住地地址,请将您的居住地址通过邮箱发给我(具体到某街道或者某小区即可)。
同时,我们也建了一个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QQ群,家长们可以搜索QQ群号91817873(推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群)。我们有一个网站,网址是:www.gongminwang.net
,其中有一个板块是教育平等权,里面记录了我们的行动和项目进程,我们还有一个关于教育平等的新浪博客,网址是:http://blog.sina.com.cn/jiaoyupingdeng。
希望大家能积极的参与,权利在努力争取中获得,在消极懈怠中流失。
项目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我们打算联系上北京尽可能多的外地人最好能以万计,因为这里生存着1000万外地人,所以这个目标是可能实现的。然后我们会按照区域划片,从该区中找到一些积极地家长作为联系人。我们认为有了足够多的人就有了和政府协商的资本,同时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问题,他们不能再视而不见了。接下来我们要和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教育界专家以及民间的组织一起商讨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过程我们现在正在收集有关的资料,我们希望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这是第二步。大体上就是这样。
如此不公正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可能会选择沉默。但是,发生在孩子的身上,沉默便是犯罪。
幼小的心灵从小就要体昧这个社会的黑暗与不公,我为中国的教育界痛哭!
我的儿子,三岁开始学画,整整九年,考下水粉六级,速描八级,多次获全国绘画比赛、海淀区绘画比赛的大奖。在他学画的学校,他的绘画水平是百余个孩子里最高
的,教他的老师也多次说:这孩子非常有艺术天份。孩子的理想,便是考上清华附中的美术特长生,未来从事艺术创作。他的老师说:如果真是凭画的水平录取,他
考任何一个学校都绝对没有问题。
但是,我们也听到了太多这样的告诫:现在北京小升初,都是靠关系,是“考家长的社会关系”,“都在送钱,
否则没有机会”。我们不是不想找,但找不到送钱的关系。有人传授经验,当年就是找到管事的人,直接给两万现金。但是,一方面我们的作人风格做不来这样的
事,另一方面也太过于自信了。我们的目标是考清华附中的美术特长生,我们想,即使有一半的人走后门、送钱,总应该还有一半的名额给真正有水平的孩子保留
吧。
我们还是太单纯了!
2010年5月22日上午,我们参加了清华附中的小升初特长生考虑。考试2个半小时,我的儿子一个小时就画完了画,他又仔细修订了半个小时,九点半第一个交卷出来。儿子自信地说,他那个考场约20个考生,他是最好的,许多人画的“惨不忍睹”。
我们相信他的判断,因为孩子四处学画,他的妈妈每次都陪着他,整整陪了九年,几乎也成“画家”了。她看了太多同级学生的画,深知儿子的绘画水平。儿子兴高采烈,我们也兴高采烈。
儿子学画的班里,还有另一个同学也参加了今天的考试。那个学生,与我儿子的水平相差甚远,是有目共睹的事。整天在一起学画,我们太了解了,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是层次上的距离。
但是,5月22日晚上6点,这个学生却收到了清华附中的录取通知,我的儿子则没有。
我们不敢相信,打电话核实,我的儿子确实没有被录取!
当
然,清华附中录取特长生也考文化课,上周日上午,我的儿子和那个同学都一起参加了文化课考试。我儿子文化课的成绩,也一向比那个同学强许多。儿子的英语,
考下过三一口语六级、PET、BETS2三个等级证书,能够同时考下有这三个证书的小学生,极为少见。而且,孩子还发表过5篇作文,数学成绩也堪称优秀。
清华附中的文化课考试后,我的儿子直说“简单”,自己预估英语和语文应该得满分。而那个被录取的学生考完出来后,直喊“难”,许多题都空着没有做。
但是,事实是,他就被录取了,而我的儿子没有被录取!
我们终于相信了一直不愿意相信的:小升初的考试,布满了暗箱操作,太不公正!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讨一个说法,于是,在当天晚上8点半,赶到清华附中,见到了教务主任XX。
X老师给我们的解释是:考试绝对是公正的,是请校外专家来对孩子的画进行评分的,附中的老师完全不参与。
明眼人都知道:虽然确实可能是有校外专家评分的形式,但是,这完全不会影响暗箱操作的进行。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水平相差如此大的两个学生,差的被录取了,好的没有被录取。
我们当然不会怀疑校外专家的水平,我们怀疑的是,这种形式上的“公正”如果遇到贪腐、黑心的人,倒底能够得到多少有效的维护?
如果不是我们偶然间正好和那个同学一起学画,我们也不会发现这样的内幕。许多没有被录取的孩子,家长还以为是公正的考试呢!
我们要求看考试的画卷,被拒绝了。
我们要求把我们的意见反映给主管校长,XX主任做到了。她很认真负责,态度也非常好,很理解我们,更是几次打电话给领导进行沟通。但是,她给我们的最后回复是:主管领导说了,考试是公正的,你们如果不满意,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我们当然会投诉,但是,我们要求保全证据。因为有些在考试中贪污了的人,为了保护自己,必然会对那些学生的画做手脚。这个要求,被X主任拒绝了。
这时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奋争,我们知道这几乎不会有结果。要么选择沉默,但是,我们无法面对孩子纯真的眼睛,幼小的心灵。
在过去9年间,他辛苦地学画,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在过去的一年间,他每天都惦记着要考上清华附中,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在过去的一个月间,他每周都要练习三幅画,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我们,这些成年人,有什么权利,如此伤害孩子的心灵?!
曾
有一位家长对我说,他的女儿学钢琴八年,多次获奖,也是有目共睹地出色。但同样因小升初中暗箱操作没有被录取,那之后,孩子再也不碰钢琴。提到弹琴,她的
眼里便含有泪水……一个个幼小的心灵,就是这样被我们一些所谓的名校的、为人师表的、蜡烛成灰泪始干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强暴了!这是心灵的强暴!最无耻的、
最惨烈的强暴!
我们,还能再选择沉默吗?我们不仅要给儿子一个交代,我们更希望,未来的孩子们能够少承受一些这样的不公正!
于是,我们在夜里9点40左右,打110报警,希望警察赶到清华附中保全证据。
XX主任几次要离开,被我们拦住了。我们向她道歉,请她谅解,承认我们不应该这样做,但是,也请她配合警察的执法。
约10点10分,两位警察到了清华附中,陪他们进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我问:“您是校长吗?”他说不是。但后来上网查,他确是清华附中的副校长XX
我
们向警察提出:我们怀疑存在考试舞弊,以及受贿行为,这是触犯国家法律的。我们希望能够保全证据,将今天美术特长生考试的画卷全部由警察封存,或者,至少
让我们看到,拍照片保全。因为我们相信,那被录取的孩子的画,和我的儿子的画,一旦放在一起公开,稍有理性的人都能够看出孰优孰劣来。
警察问校长:“能让他们看画吗?”
校长说:“不能。”
主任曾说,画没放在她手上,她拿不到。即使如此,校长到了,还不能拿到那些画吗?考生家长没有权利“查卷”吗?!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为何不为?世人皆知!
警察再向他的领导请示,可否按我的要求保全证据。他的领导回复:警察没有这个义务,所以,没有办法配合。而且还暗示说:如果我们再不走,可能会因为干扰学校教学(半夜有教学吗),而构成犯罪。
就这样,弱者的、被欺凌的、小人物的对不公正的抗争,再一次失败了!
我们当然会继续抗争下去。星期一,我们就会向教育局投诉,我们会向媒体控诉。但我们清楚,没有人可以还我们一个公正!甚至那些学生的画,就在今天夜里,都会被某些做贼心虚的人加工了!
明知没有结果,我们仍然会抗争。
我们希望通过这抗争,让一些家长警醒了!教育的公正,只存在于神话中!要么你准备好花钱送礼,要么你就准备好接受不公正。我们不要再做梦了,不要再让孩子和我们一起做梦了!梦被催残的时候,他们幼小的心灵何以堪此重负?!
想着孩子在过去九年的种种付出,我欲哭无泪!
如果没有公正的考试,为什么还要考呢?你们可以直接私下操作呀!现在这样的考试,不就是用来催残和伤害一些孩子的心灵,同时教会另一些孩子学会不公正?!
那些参与到舞弊中的教师: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还有感到羞愧的能力,如果有,我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这样伤害其他孩子!
那些拿了别人钱财,受贿的人民教师: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还有感到羞耻的能力,如果有,我希望你们把那些钱捐到灾区去,帮助更多的孩子!那也是一个对被你们伤害的孩子说得过去的弥补。
那些同样为人父母的教师: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果你们还残存有一些良知,那就不要对别的孩子一套,对自己的孩子一套。那样很虚伪,很无耻,你们的孩子也会和你们学,你们知道吗?
明天早晨,我还要面对我的儿子。想到这一点,我再次泪流满面。
无论如何,我会告诉我的孩子:是金子,总会闪光的。我们今天受的不公正待遇,只应该使我们更加奋勇地前行!
我还会告诉他:一所学校,它没有录取你,那是它的耻辱,不是你的耻辱!如果它今天还不知道它做了多么卑劣的事情,你要让它有一天知道这一点!要让它的耻辱,永远烙印在它的校名上!
中国只有一个清华,清华的耻辱绝不是这一个!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考公平录取的呼吁书
国家教育部:
我们注意到了今年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们认为,该规定对于民众推进高考公平录取的呼吁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回应,我们感到失望。
众所周知,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作为最重要的国家考试制度,其贯彻的平等考试、择优录取的观念深入人心,已经为广大民众所接受。人不分东西南北,生活不论城市农村,无数寒门学子通过高考步入了大学的校门,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高考作为国家选择人才的重要方式,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无须讳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考,其本身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并逐渐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在每年“两会”等重要会议上也成为讨论的重要议题,尤其是全国范围内的高考公平录取更是亟待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以各省高考录取率指标比较,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高考录取率近几年都在70-80%左右,而甘肃、贵州等落后地区高考录取率近几年都在30-40%左右。全国各地高考录取率差别如此之大,意味着发达地区已经基本普及高等教育的同时落后地区将有大部分考生无缘接受高等教育。不仅如此,部属高校在全国各地的招生不平等情况更为严重。
从部分名牌院校2009年招生计划看,北京大学2009年在北京招生文理科286人,而同年在河南招生98人;2009年北京高考报名人数约为10万人,河南全省约为95.9万人。在北京,大约300名考生中能有一个被北京大学录取,而在河南,大约9785名考生中才能有一个被北京大学录取。另据报道,北京大学今年计划招生本科生3280人,除继续维持往年在北京畸高的录取率外,其中北京大学医学部(医科类)医学实验学等三个专业共招生264人,除新疆有4个招生名额外,其余260名只招收北京本地考生。2010年北大医学院对北京的招生数超过了所有其他省份招生数之和。除北京大学外,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部属高等院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类似问题,有的部属高校在所在地区的招生一度超过50%。
高考招生与户籍挂钩,名牌院校在各地的录取比率严重失衡,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不公,数以万计不在户籍地工作人员的子女因户籍问题不得不与父母两地分居,孩子无法在父母所在地参加高考,只能回原籍就读高中,随之亦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高考不公不仅仅使广大考生、广大家长在高考升学方面的具体权益受损,更重要的是作为一项基本的国家考试制度存在如此严重的不公平,容易使我们的考生和广大民众对于整个社会的公平性产生巨大的疑问,埋下不公平的种子。如此种种,法何以容,情何以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时也明确指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公平”。这充分说明,国家领导人对于推进教育公平有着明确的要求。我们深知,国家人口众多,各地发展又不平衡,乃至“素质教育”、“应试教育”各地千差万别,这都给高考政策的制定者提出了挑战,足以考验其管理水平乃至政治智慧。但是,所有的原因,我们认为都不应成为高考不公的借口,而应是推进高考在全国范围内公平录取的巨大动力。
因此,我们呼吁:迅速改变目前国家高考录取的不平等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不分户籍的按照每个省实际高考报名人数确定全国统一的录取比例。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如对于少数民族、边缘地区的照顾,不再因户籍、地区不同采取不同的高考录取率。
我们上述的呼吁,将直接送往国家教育部,并抄送国家有关部门。
本呼吁书的签名人:
致海淀区教委的一封公开表扬信
我们是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但没有北京户口的公民,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我们的孩子曾在升学方面受到了歧视待遇。我们曾经是户籍制度的受害者,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受到过不公平待遇。但现在,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随着北京市政府、海淀区政府对教育公平的重视;随着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外地家长的共同努力,我们看到了海淀区教委在制定今年小升初政策时的慎重与进步;看到了海淀区教委不断努力依法行政的诚意和决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代表签名的两千多名外地家长向海淀区教委提出表扬和感谢。
以往每当临近小学毕业,外地家长都心急如焚,四处跑学校,还要交纳上万甚至十几万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大量孩子被逼回老家读书,成为留守儿童,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眼下又到了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时间,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学校召开了由全体小学毕业生家长共同参加的小升初家长会,所有孩子不分户籍可参加推优、特长、大派位。这是前所未有的进步,当我们坐在教室听着老师讲解今年的小升初政策时,我们感觉到了尊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海淀区作为外地人口聚集的地方,政府对于保障外地儿童平等入学所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也为其他各区树立了榜样。我们知道海淀区政府及其教委在外地人群这个问题上面临很大的管理困难,但同样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教育均衡化、平等化成为大势所趋的今天,海淀区理应顺应潮流,迈开步伐走在北京市甚至全国的前列。公认的,海淀区有着优秀的教育资源,但如何将这些资源平等的分配到每一个适龄儿童身上,不仅是教育事业公平原则的体现,更能展示出海淀区政府的现代法制理念和施政能力。
这次我们以公民和外地孩子家长的双重身份与海淀区教委进行了多次协商,从3月12日上午的被拒之门外到4月12日的最后商谈,期间共经历了6次协商。从法律的角度,宪法赋予了公民对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从现代化立法和行政的趋势上,当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涉嫌限制某类人权利或增加义务时,应当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并谨慎制定此类文件;从事理上,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在协商后不久将会出台,届时所有的外地孩子和家长面对制度性歧视只能听天由命。我们正是基于以上几点理由开始和海淀区教委进行协商。同时,作为外地人我们深深地被户籍制度所困扰,如果今年的小升初政策没有变化,我们的下一代将走上父辈的老路,由此产生的担忧使得我们义无反顾的坚持了下来。在多次的商谈中,我们阐述了大家的诉求,并反映了以户籍作为区分升学标准的弊端和给孩子及家庭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同时我们也了解了海淀区教委的实际困难和为此所做的努力。通过多次的协商,我们逐渐认识到其实海淀区教委和我们外地家长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免费入学。这也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分歧也是明显的,最大的分歧是是如何保障所有儿童的升学?我们认为应该本着平等、公开的原则,不分户籍的进行大派位。这是我们一直坚持的原则,也是最基本的平等,是经得住时间检验的。令人可喜的是海淀区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应该就是采纳了这个原则,虽然在细节上有所修改,但只要遵循了这个原则,也就守住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这样的好政策确实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外地儿童家长
2010、5、4
国家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人口流入地政府负责为所有孩子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为了推动义务教育法在北京实施,过去一个月里,一些非北京户籍孩子的家长已经先后五次去海淀教委,一次去北京市教委,协商小升初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问题。北京市教委3月25号答应家长在今年新的政策中加上“不分户籍一律平等”的内容,但是具体实施要各区制定具体方案,家长们一直没有得到海淀区教委的明确答复。
4月15号前后,海淀区今年新的小升初政策将出台,担心孩子仍然不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家长们非常急切,毕竟政策一旦出台,就很难改变了,因此决定4月13号上午再次去海淀教委,重申大家的要求——小升初入学资格不再按照有没有户籍进行分类,包括公立学校、经过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未经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在内所有海淀区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不分户籍,按照经常居住地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
明天去海淀教委,家长们希望能得到海淀教委明确的答复。如果还是不能得到答复,家长们可能一直在教委等待。希望此事能引起有关领导重视,尽快给家长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联系人 严野 yytc1984@163.com)
公民 2010年
4月12日
4月8日与海淀教委协商的主要问题
4月8日下午两点,20多位家长代表1850名签名家长来到海淀教委,就小升初不分户籍电脑派位统一录取问题进行协商,双方就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
教委史老师安排会议室接待了家长们。家长们的诉求是落实义务教育法,不分户籍所有孩子一律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并就统一录取问题提出了具体方案,包括取消初中自主招生所有名额用来电脑派位,严格限制择校条件和公开择校标准、费用等。
史老师谈到,如果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别的区县的学生不在海淀上学,海淀教育资源能够满足目前小学毕业生的需要,但问题是,一些外区县户籍的孩子在海淀上学,有海淀学籍,要不要纳入海淀电脑派位?一些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可能居住在别的区县,但在海淀上学,要不要纳入海淀电脑派位?如果给所有打工子弟学校学生建立学籍,多长时间的学籍就可以参加电脑派位?如果时间很短,比如一年,那么有可能明年大量学生涌入,怎么办?
我们的回答是,一律按照居住地原则就近免费入学,这不仅是众多发达国家的模式,更是我们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明确要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平等优先,政府有义务保障所有孩子大体公平的基础教育,即使家长们作为城市新移民暂时享受不到市民权利,但孩子的教育应当平等。如果有的家长愿意出高价找更优越的学校,可以有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不应该分什么重点校示范校,公立学校应当平等,包括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都应当平等,教师应当在不同学校之间定期调换。如果有的学校,比如北京四中、人大附中等名校,不愿意并入国家统一公立学校管理,他们可以变为私立学校,国家不再拨款。特长生在普通学校也可以正常发展,目前的奥数等特长生制度已经变味,未必有助于孩子真正成才。
按照经常居住地原则,学籍应当以居住地为准建立,外区县户籍的孩子以及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如果把海淀作为经常居住地,就可以拥有海淀学籍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升学,如果在海淀不拥有经常居住地,就不拥有海淀学籍不能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升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经常居住地标准为一年,即离开户籍地在某地居住满一年,该地即可作为经常居住地,每个人只能有一个经常居住地。只要家长能证明(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产权或者租赁协议、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他们在海淀居住满一年,并且登记为经常居住地,孩子就可以建立正式学籍,就可以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
经常居住地原则是最科学的原则,打破了户籍限制,顾及到人口正常流动的社会现实。至于担心学生迅速膨胀,上次我们已经表达过有关意见,北京1000万非户籍人口的孩子在北京读书天经地义,城市既然接纳了这些劳动力,政府就有义务安排劳动力的孩子上学。可能会有困难,但解决困难是政府的职责。至于担心外地家长不在北京工作也把孩子送来读书,这是高考招生不公平的问题,也需要改革。具体到北京而言,当下的主要问题是教育资源太不均衡,大家拼命往好学校挤,要让一些名校放下既得利益确实有难度。但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公平,改革总要有个别人放下一些超额利益,关键看政府有没有决心实现教育公平,或者说,推动教育公平的社会压力是否足够大。所以,我们需要更多家长们一起努力,也希望有关政府部门顺应历史潮流,认真解决教育严重不公平的问题。
公民 2010-4-9
4月8日下午两点,20多位家长将代表1000多位签名家长(签名信箱yytc1984@163.com)第五次去海淀教委协商教育平等问题。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家长们提出了五项具体的建议,包括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所有公立以及民办公助的中学招生名额必须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教育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统一的择校费标准和择校条件择校结果向全社会公开等。这些建议不仅要解决不分户籍教育平等问题,也要解决存在已久的教育不均衡问题。
关于小升初不分户籍电脑派位统一录取的建议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之规定,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2010年小学升初中不分户籍电脑派位统一录取的建议,具体如下:
一、小升初入学资格不再按照有没有户籍进行分类,包括公立学校、经过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未经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在内所有海淀区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不分户籍,按照经常居住地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
二、取消公立中学自主招生,所有公立以及民办公助的中学招生名额必须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
三、对于当前学生密集区域的统筹安排(特别是打工子弟学校聚集地区),区教委应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协调周边学校适当增加班级数量和扩大每班人数。如果仍不能就近安排该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教委则应在不分户籍一律平等的前提下,采用电脑二次派位的方式将本区域内容纳不了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到附近区域的初中就读。
四、对于当前教育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教委应在保证该区域小学毕业生平等派位的基础上优先对该区域周边的学生进行二次电脑派位安排他们就近升初中。
五、对于统一派位后仍有剩余资源的学校可以接受择校,教育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统一的择校费标准和择校条件,择校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正常录取人数的20%。
附一,关于建议的说明:
本建议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不公平问题,分为两个方面:学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在解决户籍歧视问题的同时尽量解决教育均衡问题。
以海淀区为例,今年海淀区小升初的总人数为2万人,其中公办学校能容纳18000多的小学毕业生,剩下1000多人没法解决。这2万人包括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北京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初中阶段学校的班级数和每个班的人数都做了严格的限制,(比如独立设置的初中每年级6-10班,合计18-30班。每班人数少于等于40人)目的是为了让每个学生享受足够的教育资源,避免教育的“工业化大生产”倾向。但是如果严格执行这样的规定会造成这1000多的孩子无学可上的后果,那么我们认为可以通过适当的增加班级数或者每班人数来消除这样的问题。相对于这个不到整体十分之一的人群,安排起来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困难。这1000多人的学生分配到85所学校里,每个学校不到24人,对于一个几百人的学校会因为多增加这24人而变得资源紧张。况且,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本身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至于放开户籍以后,明年后年会不会有大量孩子涌入,导致教育资源跟不上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孩子跟随父母上学天经地义,即使孩子们涌入,也完全正当,解决他们的教育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现有户籍教育体制强行把孩子和父母分开是残忍的,已经带来大量社会问题。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城市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只能容纳劳动力却容纳不下劳动力的孩子。也许会有一个涌入的过程,但一旦实现了教育平等,他们不会盲目涌入,当孩子大都和父母团聚在北京正常读书,高考机会也和全国各地一样平等的时候,也就没有大量孩子涌入了。即使教育资源暂时紧张,只要政策放开,马上就会有私立学校蓬勃发展,不存在孩子没学上的问题。
附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1、《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四章: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家长代表
2010年4月8日
北京非户籍居民对公平教育权利的要求
北京市教委:
我们是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但没有北京户口的公民,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我们的孩子在升学方面受到了歧视待遇。以小学升初中为例,北京户口的孩子电脑派位统一录取,而没有户口的孩子只能靠家长自己找学校,这是明显的不平等待遇。
我们曾经是户籍制度的受害者,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受到过不公平待遇。现在,我们工作、生活在北京,是北京的纳税人,我们有理由享有作为一个市民的权利,至少,我们的孩子应当平等接受教育,不能让下一代继续遭受不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当地教育部门应当为适龄儿童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分户籍的平等义务教育是北京市的法定义务,因此我们优先争取所有毕业生小升初电脑派位统一录取。同时,作为新市民,我们也努力为孩子争取中考以及高考平等的权利。
我们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北京小学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电脑派位,就近免费入学;
二、所有北京初中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
三、改革招生体制,实现所有在北京上学的孩子不分户籍平等参加高考。
2010年3月16日
家长签名:
住址(区、街道、居委会):
联系电话:
Email:
明天上午十点,大约10名家长将代表381个没有北京户口的孩子的家长去北京市教委,协商不分户籍平等教育的问题。
上星期四,7位家长代表158位家长第三次去海淀区教委,提出要求调整小升初政策,所有孩子不分户籍参加电脑派位统一录取,一个星期过去了,海淀教委只是口头说往上汇报,但没有实质进展。五一前后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将要出台,时间已经很紧,所以家长不得不去市教委陈情。
希望更多的家长加入这个团队,为了孩子的公平教育,需要更多人努力,只要您在北京工作没有北京户口,原意为社会进步出力,请在下面的要求上签名,当然,加入共同努力的团队更好(签名请发到yytc1984@163.com)。
2010-3-24
附:
北京非户籍居民对公平教育权利的要求
北京市教委:
我们是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但没有北京户口的公民,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我们的孩子在升学方面受到了歧视待遇。以小学升初中为例,北京户口的孩子电脑派位统一录取,而没有户口的孩子只能靠家长自己找学校,这是明显的不平等待遇。
我们曾经是户籍制度的受害者,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受到过不公平待遇。现在,我们工作、生活在北京,是北京的纳税人,我们有理由享有作为一个市民的权利,至少,我们的孩子应当平等接受教育,不能让下一代继续遭受不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当地教育部门应当为适龄儿童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分户籍的平等义务教育是北京市的法定义务,因此我们优先争取所有毕业生小升初电脑派位统一录取。同时,作为新市民,我们也努力为孩子争取中考以及高考平等的权利。
我们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北京小学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电脑派位,就近免费入学;
二、所有北京初中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
三、改革招生体制,尽快实现所有在北京上学的孩子不分户籍平等参加高考。
2010年3月16日
家长签名:
姓名:
住址(区、街道、居委会):
联系电话:
Email:
本人是80后,法学专业,现就职于一家类似于NGO组织的公司。我们身在北京,所以更关心有关北京教育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因为北京是中国的首善之区,它的一举一动都聚焦着中央和地方的关注,也由于此,北京市颁布的每项政策着带着浓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今年北京市拟将被众人诟病的“暂住证”改成“居住证”,并于去年开始展开调研。这项关乎所有在京外地人权利的改革实际上是走在了全国的最后,很多地方都已经改革了旧的户籍管理制度,赋予新居民更多的市民权。而北京则还是一贯的执行着这样一个过时的制度,改革步伐缓慢。首先,我梳理一下暂住证的由来,以便为改革找到依据。
北京市实施暂住证制度始于1986年。1985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要求凡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京暂住人员,均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岁)暂住期拟超过三个月的,必须申领《暂住证》。这项规定于198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阶段,暂住证扮演了一个“管人”、“卡人”的行政管理角色。
在1995年7月1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本市对务工经商人员严格执行《暂住证》制度。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未取得《暂住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修改了《北京市外来人口户籍管理规定》,加重了对外务工经商人员不办理暂住证的处罚规定。到2001年的再次修改前,我们看到暂住证的作用主要是政府用于统计外来人口,方便管理和拦截外地务工人员进京的工具。(或许还有通过罚款补贴财政的功能。)
2001年6月10日,有关部门对北京市的暂住证进行了改革,取消收费并将分为ABC三个等级,针对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人员,有效期均为一年。A证发给来京三年以上、暂住就业正当合法、无违法犯罪问题的外地来京人员;B证是符合上述后两个条件,来京时间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来京时间不足一年但符合办证条件的,发给C证。 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决议。暂住证不再成为外地人在北京经商务工的“通行证”了。但是,外地人在北京居住要办理暂住证的规定,并没有因此而废止。从2009年的1月开始,北京市公安机关对本市流动人口比照户籍人口实行趋同化管理,办理暂住证实行自愿原则。
对应着宪法1999年第6条和第11条的修改,可以看到在宪法加强保护个体劳动和私人经济的前提下,北京市原本通过暂住证限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制度也有所松动。而在2004年的修宪后,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于是在2005年北京市废除了针对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限制。
通过对照我们不难发现,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暂住证制度的改革。然而,暂住证制度终究还没有废除。生活在北京的外地人在面临子女教育、医疗、购车、计划生育等一系列问题时都要出示暂住证,但暂住证并没有为他们办理这些事务提供任何帮助,反而在违反规定时要受到处罚。这样显然是不合理的。
事实上,暂住证只是一个外地身份的符号,是管理机关发给外地人的一个区别于本地居民的证明。所有北京本地的单位在看到这张证明时就会用另一套标准来对待这些外地人。比方说教育,外地家长拿着暂住证去给孩子找学校,学校看到暂住证后就开始执行教委关于流动儿童就学的规定。他们会被分到一所比较差的学校,或者缴纳高额的择校费。老师们看到孩子的暂住证,会不让外地孩子参加各种评选,会不让他们的家长来开家长会。而等到了高三,所有持有暂住证的孩子都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所有这般,我们不禁要问暂住证存在到今天的意义为何?
藏在在暂住证身后的其实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个以城乡二元分割为基础的制度从改革开放的那一天起就失去了积极的意义。我国宪法中也短暂的规定了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但后来取消了这种规定。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也就是保障每个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具体到北京今年的暂住证改革,首先要认识到北京今天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来京的外地人,无论当时他们是基于何种原因选择来到这里,只要是劳动所得并依法纳税,就应该得到管理部门的肯定,承认他们的贡献,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是一个转变意识的问题,也是改革中最为重要、最为困难的部分。原来的城市管理者只是简单的进行行政管理,报着不服管我就罚,没有钱你就走的思想。从政策制定到执行的整个过程都没有服务的意识,更多的是从外地人身上取而不是予。这样的管理方式离依法执政、文明执政的治国理想南辕北辙。我认为只有管理者从主观意识上开始尊重每一个公民,端正为民服务的态度才能有进一步改进管理模式的可能,也才能谈到具体公民权利的赋予问题。说句老实话,与其说是赋予还不说归还或者承认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