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jiangzhuxi[订阅][手机订阅]
个人资料
公告
用江湖的冷眼,写自己的传说
电视机
访客
读取中...
好友
读取中...
博文
丁美女嫁人啦(2009-12-05 16:15)

    这个在我破博客里出镜次数最多的女人,在上周6把自己美美地嫁出去了。

    本来事先准备了相机,也拟提前去婚礼现场,拍点八卦图片回来。结果好事磨人,那上午我一直在医院输水,直到婚礼开场前的20分钟。

    我裹着发冷的身子走进婚礼现场,居然第一眼看见的不是我们的新娘子而是新郎官,害我没有在到达的第一时间给丁美女一个拥抱。现场人多,只好遗憾地作罢,人家要收红包啊,我赶紧闪到一边去,错过了拥抱的机会。

    真美啊,巨美。像雍容华贵的贵人,还娇滴滴的。从来都没在现实生活中看见过丁玛丽化妆出镜。

    在仪式那会,我一直站在离她最近的舞台,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内心里满是感动。

    认识5年了。从学生妹到新娘子,这一路能见证到一个朋友的起起伏伏,跌宕变化,能参与到她生活中的一小部分里去,真的就是一种人生幸福。看着她脸上泛开的红晕,是腮红,哈哈,就觉得天底下真的最浪漫的事,就是那个时候了。

    以后要改口叫詹太太了。这个称谓,真饱含着一种可以预见的绵长的幸福在

去了南宁(2009-11-01 10:58)

鬼哥结婚,欢天喜地,我去南宁。也借此透透气,重庆太闷。

 

1、我选择坐火车前往。我喜欢火车,火车给我很美的意象。枕着轰轰隆隆的声音和黑暗一起穿越。沿途还可以看逝去的风景。总之,陌生、彼此沉默的人,窗外的风景,书,一站一站地停靠,都是深爱火车的理由。如果是长途旅行,一定得火车。飞机那叫旅游,叫观光。

2、本想在火车上看几本书。可前一天事多,没来得及去书店。清早临走时在楼下书店拿了本《新周刊》及渡边淳一的《冰纹》。

3、渡边的《冰纹》,实在无聊透顶,讲述一个已婚女人精神、身体出轨爱上丈夫同学的故事,而她爱的那个男人从来都没表示过是爱她,还是不爱她。233页书中,女人的心理描写、内心挣扎矛盾起码就花了100页之多。女人叫由己子,丈夫叫敬之,另一个男人叫久坂。几个人的名字暗合由己子的心思。由己子就是一个由着自己性子来的有点神经质的女人,敬之就是她敬而远之的丈夫,久坂则是她久久不能忘却的男人。对了,书里由己子是坐火车去偷见敬之的,然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2009-09-13 22:10)

首先要谢谢操戈提醒。不然,得捶胸顿足,错失牡丹亭。

当然还得谢渝报,用了整个封面及内页专题来介绍这出戏,让多少年轻人知道她来了重庆。就这一点,你又比新女报高出了许多。

其实在学堂时候,喜欢唐诗宋词更多,对戏曲并没过多了解,牡丹亭也只是翻阅,并未细读。反而是在读红楼那会,因里面那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裳心乐事谁家院”才对牡丹亭陡增好感,还该谢红楼?

那晚,我正对舞台,与杜丽娘柳梦梅等仅几米之遥。在丝丝袅袅,千回百转的唱词中,整个人仿若被千百年的时光岁月弥漫了全身,酥软得都醉了,沉入了光阴的穿越中。

除了那些隽永的唱词、若若无骨的身段、书生气质的模样,我还爱戏服:柳梦梅那身印染着柳枝的淡绿长衫、杜丽娘那袭长

越来越不喜欢说话。在任何人面前。

习惯了什么都分明地看在眼里,冷暖自知。都说有一境界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确信我几乎达到这种境界。心平和得如镜子,波澜不惊。

我喜欢这种状态,心无一物,反而更能看清自己,也更能看清人世百态。宁静比起波涛汹涌,更有一种清平的智慧。坏脾气和心境复杂的人永远无法悟得其中真谛。

我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力量,永远清醒地照见自己,过滤别人。

我也享受和自己相处,连沉默都是在享受。

很多人的沉默可能是爆发前的临界点,我的沉默却是真的风平浪静。当然,有时内心在微笑。

 

我希望我的朋友们,也能身处俗世中,风轻云淡地适当沉默。

何必跟人计较,给自己添堵。

 

 

可可。(2009-08-20 13:39)

可可从资中来重庆。

带着他的很多烦恼和心事。可是重庆并不是一座可以消化他所有烦心事的城。因为这个城市,并没有解铃人。他的解铃人在家里。

听他说起很多很多关于自己,关于家庭和感情的事。我才突然觉得愧疚:这么一个放在我心里的朋友,竟然生活里发生了那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我却浑然不知。还以为顶多除了物质上可能稍微平淡一点外,他生活得很好。

看着他时常皱紧的眉头,我想起高中时,他那乐观而阳光的样子。

这么多年来,我以为他还是那样乐观而阳光。那是多么美好的青春。

 

他静静地给我说着我们不曾有多少联系的这几年,他的故事。我眼前的这个非常成熟的男人,已经被生活累得有些疲倦。

我不明白,爱情这东西怎么会给生活添置这么多的负重。不是说爱一个人,就是幸福的事么。

如果爱让人如此沉重,不如不爱。

 

可是我

如果一个人活得来连爆粗口的机会、可能性都没有。那他真是活得悲哀。

无疑,我就是这样悲哀的一个。

克制自己的情绪,压抑自己的愤怒,埋藏自己本应随性的言行,在裹尸般的层层包裹下行尸走肉。

 

于是就只好沉默。于是就只好任凭他人言说,自己努力充耳不闻。

于是自己自顾自地开始冷漠。于是没有了那个内心的自我。

 

我憎恨一切虚伪及虚情假意。所以我也会憎恨此刻的自己,连爆粗口发火发脾气都不能的自己。

其实也是懒得理。当你觉得一切非常之无聊后,你就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觉,懒得理。

 

天气炎热,内心冰凉。

这就是这个夏天的我。

 

草泥马。

含义无穷大,请别对号入座。

谢谢。(2009-07-19 22:06)

人生际遇,有时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也许你曾经与一些人擦肩而过,当时并未认识。但可能就因为那时的交错,注定今后还可能再次碰面,以朋友或其他身份。

能绕了几圈,又再碰见,真是缘分,相见未晚。

谢谢你。今日对我说的那些话。在心里已经把你当做朋友,而非客户。

没想到人生的远兜远转,我终究是没能走出冥冥。即便如此,也是不可多得的一份心情精彩。

祝你好运。早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个我像不会累一直往前
一个我动弹不得伤心欲绝
我不确定几个我住在心里面
偶尔像敌人偶尔像姐妹
一个我在网路上朋友一堆
泡菜坛子(2009-06-21 22:19)

    终于买回来一个瓦罐坛子,把这个季节最新鲜的仔姜、红海椒、豇豆塞了进去。

    每次在菜场看见红的萝卜、青的黄瓜,就忍不住想要是有个泡菜坛子多好。

    我喜欢吃泡菜。尤其自己的泡菜。比如泡萝卜,捞上来,不用刀切,泼上几滴油辣子,撒几颗白糖,再搁点味精,就是一道十分开胃的小菜。比啥菜都下饭。至今为止,我还没发现哪家的泡萝卜有我自己泡的好吃。如果是仔姜,直接捞上来就吃,下稀饭再好不过。

    外面馆子的泡菜太难以下咽。要么太咸,要么太酸,不然就没味。最不能容忍的是,端上来的泡菜是用莲花白泡的,软绵绵的沾满酸水,还带着没熟的菜腥味。一般这样的泡菜我不会下筷,顺带也看扁了这家餐馆。我自己有一个判断,如果餐馆的泡菜十分难吃,那百分之百这家餐馆的菜也会让人倒胃。连最简单的泡菜都做不好,其他菜品会好到哪里去。

    当然,那些根本就没想把泡菜做好的餐馆另当别论。只好鄙视他们。

    喜欢泡菜,我想或许也是因为

    虽然你刊过的一篇文章里说过:在这个时代,有粉丝的人是可耻的。

    但是作为有粉丝的你,是绝对不可耻的。

    相反,你要背负着偶像的责任与力量,前进、前进、前进进。

                                                  ----写在开头。

 

下面是记第300期特刊,一个素不相识却能从你那里获得共鸣的读者的荣幸。

 

分生蒋主席
每个人心里

住着另一个自己

蒋主席分裂而生:

http://blog.sina.com.cn/hellozhuxi

一个真实和非真实的自我

评论
读取中...
音乐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