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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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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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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阿加莎的小说得做些准备,比如找个舒服的地方,比如在旁边放杯茶或咖啡,因为只要看了你便会欲罢不能,总得一气呵成看完才行。

    我是阿加莎最忠实的读者之一,看她的书前前后后也看了十几年,大部分都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再看,依然感觉那么新鲜。《复仇女神》便是这样一本书。

    写的是玛普尔小姐,那个老得让人感觉她随时会死掉的小姐,住在不起眼的小村庄里,说话絮絮叨叨,走路慢慢悠悠,却总能在第一时间感觉到发生在身边的罪恶,总能拯救些不该逝去的灵魂。

    这本书里的玛普尔被分派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追查多年前已经定案的一桩杀人案。理由,只有一封老友的信。而线索,基本为零。玛普尔是个从不怕挑战的人,她在这样的情况下踏上了征程,去拜访一个地方,接触一些人,听说一个故事,猜测一段爱情,最后,她就真的得出了一个结论。神奇么?也许。

关于玛普尔的故事阿加莎写了很多,这一个的案件也不是最离奇的,但我喜欢“复仇女神”这个词,好象看着字就能想象出玛普尔围着粉色围巾在村落里穿行的样子。

    其实真相是什么

    似乎不能把这本书准确的归到哪一类。穿越?它是。书中的人物个个都要穿到某朝某代去历经这一世的风雨。奇幻?它也是。小楼的无所不能总令人匪夷所思。武侠?它还是。无论天赋异禀不死不痛的,还是神乎其技无人能敌的,都还是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武艺。同人耽美?它又是。每个故事里的男主都被同性眷顾着、暧昧着,更不用说还有明码标价的男宠。

    读《小楼传奇》像在吃满汉全席,天南海北的口味都能让你尝到。作者似乎想写尽他眼里的世间万物,他写情,写义,写忠,写侠,写君臣,写主仆,写情侣,写同学,写两军交战,写两派争权,写两帮血并,写两人吃酸。洋洋洒洒,娓娓而谈。

    小楼,神秘而传奇。就象是个梦工厂,在那里造出人人梦里最美丽奇幻的人生,大家怀揣期望走出去,想经一世轰轰烈烈的疆场,或者缠绵悱恻的情缘,然而现实的生活总让人从梦里惊醒,大家回到小楼时往往只剩伤痛和悲壮,所以小楼又象是个收集不好记忆的大库房,人们在这里放下想放下的,再轻装开始另一段人生。

    三个故事,是三段不同的演绎,三种别样的人生。有一被猜忌便存心死给你看的冷血决然;

很小的时候,那个像座山一样的爸爸就被坏人害死了。留下他和妈妈、弟弟,还有一个小妈和妹妹。

他成了家里最年长的男丁。理所当然的担起了全家的重担。

因为亲眼看到爸爸死去的真相,他幼小的心里,还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他不肯悄悄积蓄力量去复仇一定要正面冲突的妈妈,他年幼鲁莽的弟弟,在他的周围织下一张无形的大网,让他只能拼了命的一次次去承担去扛,一次次的拼了命。

替纵火的弟弟去感化院,为治妈妈的病而逃狱,再到为了筹钱而赌上自己的性命,这个十几岁的少年在一夜之间迫使自己成长,成为可以代替爸爸的人。

在澳门,他孤身一人独自成长,没有亲人在身边,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仅凭着父亲教导的话而努力不长歪枝桠,这个男人长成了一棵树,任凭风吹雨打也要顽强存活的树。

不经意的,他遇到了生命中最珍贵的爱。那个女孩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一点光彩。可是为了可以替爸爸报仇,为了可以完成妈妈的心愿,他选择放弃爱情。因为他不是别人,因为他的人生是为了别人在活。

他从此游走在社会边缘,在刀口上过日子,而他的所有付出只为能让他的弟弟如妈妈所愿的成为检察官,成为可以用法律惩罚仇人的人。

 

其实命运真的是奇妙的。那年为了帮别人一个忙而去参加一个补习班,在那里认识了她。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大气。她美得很大气,性格也好,就是那种我一直想成为而永远也成为不了的人。

那是我第一次一心想结交一个朋友,想呆在她旁边,想感染她的热情——那时刚有一个对我好的男孩流了泪恨恨的对我说:你的血是冷的!所以我想我应该学着热情一点儿,这样我的血才会变热。

她有极好的文笔,写的小文章登在书上。她唱歌也很好听,声音缠绵悱恻。她有一流的处事高招,可以游刃于各种场合。当时,她还有一段刚刚开始不久的新婚。这一切,都是我羡慕她的理由。

我想我在和她刚认识的一两年里是我状态最好的时光。那时我年轻,精力充沛,而且灵感飞扬。那时我的才思敏捷,不经意就会蹦出一两首诗来。我写“认识你的第一天,阳光照耀着小雨点”,写“无事休倚栏,倚栏莫弹弦”,写“落雪的天空有一抹绿”,这些诗被我要好的同学无意看到,一时流传。

我们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好一生一世,所以她极热心的帮我介绍男朋友,说这样可以两家一起去玩。她说我一定要生一个女儿,而她会生一个儿子,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亲家。

她对我好,

补牙记(三)(2009-05-22 10:49)

本来只是偶尔会疼的那颗牙,连累了它隔壁邻居被无辜钻洞的那颗牙,害我跑了好几趟医院的那颗牙,在我辛辛苦苦补好它一个多月后,又疼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能忍耐的人,但是在疼了两天两夜之后我发现我错了,我怕疼,我不能忍,很丢人。

我跑到同事弟弟所在的私人诊所,想着这样的诊所总会比协和那种地方的大锅饭制度下的医德好一些,想着熟人总会好说话一些。

同事弟弟的态度确实好,他好脾气的告诉我我的牙得经过至少四次的处理,而我豁出去想拨掉它的想法也被他耐心而不容致疑的否决掉了。

我真是没用,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治个牙也要从头哼唧到尾,对着帅哥都没能让我分心。最后在牙里放了杀神经的药,说十天后神经会被杀死,到那时就可以把它取出来了。

我耐心等了十天,其间因为打麻药不知碰到哪里嘴一张大就会挂勾疼——那针麻药由于我的紧张或是医生想打慢一点少疼一点的初衷而打了十几分钟,打完我就崩溃了。

昨天去复诊,打开牙一看同事弟弟傻了,我顽强的牙神经,还活着!他不敢这样直接取神经,只好说再杀一次,我重提拨掉的话,他说如果拨还得打麻药,我放弃,我怕了那麻药。

于是又埋了药,再一个

梦里梦里(2009-04-27 16:36)

    梦里的那个朋友让我很疲惫。

    他会对我很好,关心我,爱护我,宠我,纵容我。他什么都想给我,只要这世上有的,他又认为是好的,却从不管我是不是想要,也不给我拒绝的余地。然后他会告诉别人说他对我有多好多好,如果我没有对这份好感恩戴德他就会又跟别人说我有多不知好歹,或是我多难侍候。其实我曾经对他说:你给的,我不想要。可是他不高兴,他觉得他给了我我就该欢天喜地的接受,他不允许拒绝。于是到后来,我没力气再拒绝了。

    他也怪我不回报他这份好。他觉得他既然给了我一三五,我就理所当然应该拿出二四六,我不拿,他觉得我小气。这让我感觉像在跳蚤市场做交易,你给我一样东西,换我一样东西。这种感觉我不喜欢。何况他总是想要我最珍宝的东西,明知道我喜欢得不得了,他也还是想要走,给了他我会难受许久,不给他他又会生气。

    他也爱许下一桩桩承诺,却大部分不会实现。其实我想他的初衷是好的,他可能真的想为我做到那些事,可是愿望和承诺真的不是一回事,当你说“我想为你做什么”和说“我会为你做什么”的时候,你要知道那不是一个含义,真的。我是一

    初中毕业后去了中专,本来可以去一个文科重点的高中,或是一个职高的音乐班,可是我忽然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产生了怀疑,不知道如果在重点高中还是考不上大学要怎么办,我也想象不到自己去读音乐学院之类的是不是一件太幻想的事。

    所以读了中专,学费很低,而且还有奖学金可以拿。不过我知道,我这是放弃了学习这条路。只要混过三年,我就可以直接分配去工作。当时好象心里有一种悲壮,似乎自己在做着一件天大牺牲的事。

    班上的同学女多男少,我分到的同桌是个女生。那是一个美得不太真实的女生,个子很高,长得很秀气,说话柔声细语,脾气出奇的温顺。我当时的语言也很贫乏,不知道怎么形容她才好,跟别人提起时就说:那才叫真正的女人呢,我,只是个小破孩。

    同桌写的一手好字,我现在的字应该受了她很大影响,否则更不知道糙到哪里去了。她喜欢和我聊天,说我身上有一股婴儿的奶香,然后还会夸我的睫毛漂亮,但她不大理班上别的同学,所以总有人在我耳边说她太高傲。不过我知道,她真的是那种男生会喜欢的类型,我们班仅有的几个男生里好象也有她的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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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牙记(二)(2009-04-09 11:23)

    不得不再去一次医院,因为实在没时间和精力往远处跑,我又去的协和,只是希望不要被再分配到之前的蒙古大夫。

    至于说补错的牙,我打算不理会。也有人出主意说告那医生,至少要投诉他一下,可我觉得没用。我学法律,我懂你要起诉或是投诉时必须要有证据,而我的那颗好牙,在被钻了一个大洞并填上石膏之后,我不觉得谁还能看出来它本来是好的。

    终于把两颗坏牙也补上了,是另一个医生,当我告诉他那颗本来坏了而第一个医生却没看出来的牙需要补时,他也说那个牙没洞,后来在我的坚持下他又反复研究了半天,确定了那真是一颗坏牙,并告诉我说它的洞实在太隐蔽了。我想我一定体会错了他的言下之意,那就是牙洞长的不是地方,而这绝对是我的错。我也顺便替第一个医生找到了补错牙的最好理由。

    同事们听到我的牙补好都松了一口气,因为中午吃饭的主力可算回归了。说实话之前几天我一直是坚持整个吞咽食物的。

    如今的牙也不能说没问题,因为偶尔还是会被凉的东西什么的刺激,但我会尽量坚持不去看医生,至少在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是这样的时候

猜猜谁和谁吃午餐(2009-04-02 14:57)

    我就说有时候人活得太累。

    前几天和几个同事中午吃饭,偶遇了另两个同单位的同事,一男一女。我们这一拨几个都是女的,而且都是八女级别的,当然静不下来。趁着那女同事去买饭,其中一个八女C就问了那男同事一句:你怎么老跟她一起吃饭呀?你们俩是不是有事儿啊?

    八女的宝典里说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冷场,于是我跟上一句:你们看,他脸红啦!

    然后大家七嘴八舌的开始调侃他,当然主攻还是C,那男的真的开始脸红,呐呐无力反驳。这时那女同事也回来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我们边吃边眉来眼去的偷笑,只有她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第二天我在顺义忙了一天没回单位,再见到就听那群八女说什么那两个同事恨上我了,因为说我问的问题最坏。当然这只是句玩笑话,可是隔了天再遇到那男同事,就真的觉得他的眼神恨恨的,仿佛真的恼了我。

    其实大家只是无聊罢了,因为无聊所以说些有的没的八卦,说的时候谁也没当真,那天不管他和谁一起吃(只要是一女的,单独。)C的问题恐怕都不会变,换句话说如果谁心里真的觉得他们俩有事那

    我知道我长大了不是因为有人告诉我,我知道我长大了是因为老江不再每天给我喝牛奶了。因为这件事我痛恨长大,我宁愿我永远那么那么小,让她可以一直呵护着我(其实有么?),让我可以一直有牛奶喝。

    其实我爱吃很多东西,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年当她不再给我喝牛奶,我以为我接下来的一生会过得很悲惨,因为她居然不再给我吃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原来天下间还有那么那么多的美味等着我去品尝。

    停了我的牛奶后老江就发掘出另一样我喜欢吃的东西——鸡肝,她经常早上天不亮就起床,骑着自行车去很远的市场,据她诉苦说要问遍市场里的摊位才买得到,然后她会回来把鸡肝煮熟,分成若干份,隔三差五的改善我的伙食。那会儿老江穷得要命,她是个花钱没数的人,本来赚的就不多,还要交学费,所以我那会儿的伙食也不特别好。

    好在那会儿老江还算勤快,她会经常带我出去玩儿(我现在想想有点气愤,为什么是经常而不是每天呢,否则我也不致于象后来那么胖那么笨拙吧,连想跳上床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