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与衣
多数的女人只买衣,不买书;少数女人又买衣,又买书。要站队,我就毫不客气地往后者的行列里钻,尽管两样都节制,可在小小的家里,两样现在都成为难题了。要解决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当清理工兼搬运工。
一边干活,一边思绪乱飞。
换季了,清理衣柜。冬春的搬上,夏天的搬下。一边整理,一边试穿,选择去留。
女人大都有购衣癖。我的原则是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别人买一件的,我可以买好几件,所以小小的衣柜渐也塞满了,加上好友送的,衣服也算不少了。买衣犯过很多错误,要么是审美的问题,要么是贪便宜,就有很多错误的衣服在那占着地方。有些衣服以为会再穿,可搁置几年没上身一次,这次终于确认不会再穿了,如何处理颇伤脑细胞。先生要出门开会领奖,顺便回老家,我想让他把两件衣服带给他妹,他就说:“老婆是世界上最大的搬运工,先是把商店的衣服搬回家,过两天又琢磨着把不想穿的衣服送给谁。”
头疼的是,我现在要把衣服送人也难了,亲属中下一代的女孩们要赶时髦,没人穿半老太婆的衣服,同辈的女眷们不是高大,就是体胖,根本就没法穿。倒是那些身材差得不太多的女友们,都把发福后不能再穿的衣服送到我这里,这也是衣服比过去多了的原因。我自己的衣服不想穿了,实在无处可送,相熟的人中很难找到比我更瘦的同代人。捐给灾区吧,听说人家不要。
于是就嚷,不买衣服了,再也不买衣服了。我也经常提醒自己,不要着相,不要被物转。一个时期不逛街,以为有了些定力,某日陪两个女友逛街,她们把一条裙子轮流试,我稳稳地坐在一边看,像看一场时装秀,绝不动心,可是她们都穿着紧巴巴的,不出效果,就怂恿我试,我想试就试,不买穿一下还不行吗,这一动就坏了,就已经动心了,一试她们就认为这裙子非我莫属,就劝我买下,我看价位不高,没能抵住鼓惑。其实,不是非买不可。
清理衣柜,再次下决心,今年真的不能再买衣服了。我把过去的微喇长裤送到改衣店改成流行的铅笔裤,把牛仔连衣裙一剪两半,变成一件短裙,一件马夹,把朋友搬运到我处的百褶宽腿裤改成了一条百褶短裙,这一下又多出很多搭配,真的不用再买衣服了。
有个女友,是个购衣达人,眼力超好,她的衣服奇多,而且都很经典,可是仍有人背后看不惯她把自己穿那样。我现在每次去看老父亲,都要换上款式老气色泽暗淡的衣服,朋友送我的时髦衣服一概被他批得一无是处,背的包包他也看不惯。这两件事让我明白,说到底,穿衣只要合适得体,剩下的只是自我感觉而已,要说欣赏,也是口味层次差不多的人才欣赏,各人眼光不同。一个人的穿着不会满足所有的目光,只能满足自己的感觉。还是不要过份追求了,越求心越乱。
现在该说书了。
眼看着书柜上的书往下滑,本搬运工又把搬运现场转到书房。
书如衣,衣如书,情形差不多。有些书一直舍不得清下架,以为还会再看,可是一直没有看。这次终于狠下心拿掉了,过了河,这些小船也就失去了作用,还要过大海呢,那么多的大船等呢,总不能拖着小船上大船。
跟买衣有所不同的是,买书是更加主观的事情,不怎么犯错误,搬回家的都是自己喜欢的,值得留在书架上的。有些书经年没有读完,或者根本没有读过,但都是超好的书,没有读是自己的问题。它们留在架上,也对我构成一种阅读期待。在这个讲究讨厌的时尚的年代,衣服经年不穿再也没有穿的可能,书不同,越是没有读过的书,越要留在架上,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就读了。
可能会经常翻到的书也要留在架上,但实际的情况是,正在看的永远是新买的书,现在的新书太多了,旧书根本来不急再看一遍,新的都看不过来。看不过来的新书又留在那里,成为一直没有读过的旧书。不过,只要它在我的书架上,就仿佛看过似的,也就释然了。书非借不能读,实为不假。
所以,“再也不买书了”这话也没少喊,喊着喊着,书柜还是要变成瀑布了。但是,我不认为书太多,而是能让它们安居的柜太小。
撤下架的旧书怎么办呢?地板上放一些可能会有用的,绝不会再用的就委屈它们到草厦子里了。出于对书本字纸的爱惜,我把它们都装在塑料袋里,再放进纸箱。要是在北京就好了,可以到潘家园旧货市场北头的旧书摊上摆个摊儿,给这些旧书再找个好人家。
《二刻拍案惊奇》里说,宋代有个姓王的人极爱惜字纸,见到地上有字的纸就捡起来,脏了的要洗过,再用火焚烧,如此多年后,他妻子要临产的时候,梦到孔圣人对她说:“你家爱惜字纸,阴功很大,我已奏过上帝,让弟子曾参来投生你家,让你家富贵非常。”果然生的是儿子,就取名王曾。王曾日后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
我辈岂敢有这样的幻想,也没像宋朝老王做得那么好,但爱惜恭敬书籍的习惯总是好事,还是保住吧,尽管现今有那么多的垃圾书。祈愿那些到我草厦子里串门儿的老鼠们,千万别把那些书当成饼干。
李良红在幼儿园门口把小有交给老师,转身就走,听见小有又在叨咕:“妈妈,幸福门,幸福门!”李良红回头看了一眼,老师正不耐烦地扯着小有往里走,小有见妈妈回头看他了,和每天早晨一样,扯开嗓子大哭了。
(山东省首届人口文化奖小说二等奖,载《打工文学周刊》2009年第三期)
城乡生活简记
一
方大妈在饭桌边落了座,心情相当不错。这是她来大儿子家的第一顿饭,一盘家常炖子鸡和一条红烧鲤鱼,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两盘配了红辣椒的青菜,也炒得精精神神。窗外,霓红闪烁,城市的夜空美如鲜花。
媳妇夹了一块无骨的鸡肉,放在了方大妈的碗里。妈,您别客气,多吃点啊。
方大妈慌慌地说,这是好肉,给我孙女吃。肉又到了孙女的碗里。孙女不领情,嚷着要鸡大腿和鸡翅。媳妇忙把两个鸡大腿和两个鸡翅的中部都夹到孩子的碗里。
方大妈筷子一伸,夹了一个鸡头放到自己碗里,又夹了个鸡爪,说,这是我的,你们多吃肉。
媳妇客气地笑了一下,收拢嘴巴,夹了一块带骨的肉,低头吃。儿子表情尴尬地笑笑,说,妈,你吃。
过了一会儿,儿子在鱼身上夹了一块好肉放到妈的碗里,紧接着又折断了鱼尾夹到媳妇碗里,正在卸鱼头,方大妈忙伸出筷子按住了,说,这鱼头没肉,我吃,你们多吃好肉!
儿子和媳妇都僵住。
方大妈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却不知哪里不对。儿媳生孩子的时候,她正在乡下闹病,没能来伺候月子,这是她第一次来城里的儿子家,一切都生分的缘故吧。转而,她心安理得地吃起碗里的边角料,这是她的老习惯了,缝年过节,好不容易杀只鸡宰条鱼,她都是把纯肉往丈夫孩子的碗里夹,自己来处理边角料。
孙女很快吃饱了,媳妇也离开饭桌陪孩子写作业。
方大妈悄声问儿子:你媳妇好像不高兴,我做错什么了?儿子勉强笑笑说,没什么,妈。方大妈不信:你得告诉我,我可不想来城里住几天,惹得媳妇不高兴。
儿子犹豫了一下,说道:妈,那鸡头鸡爪鱼头鱼尾,是你儿媳最喜欢吃的,你以后就吃好肉吧,你一辈子都没吃上好肉。方大妈困惑地看着儿子。那鸡头鱼头有啥吃的?儿子说,妈,你不懂,现在城里人都好这一口儿,有人还专门喜欢吃鸡屁股呢,谁还吃那死肉啊,像干柴,你不懂,鱼头吃了聪明……
方大妈愣愣地看着窗外的红红绿绿,心想,这就是城市啊。
二
方大妈在饭桌边落了座,心情相当不错。这是她从城里回到乡下小儿子家的第一顿饭,主打菜是清炖农家土鸡和红烧草鱼。鸡和鱼是她路过集市自己买回的,用的是大儿子给的钱。小儿子一家三口都高兴,因为有一桌子好吃的,因为吃得少干得多的老太太又回来了。
方大妈一口气把两个鸡大腿和两个鸡翅膀的根部、中部,都夹到孙子的碗里,天下的小孩都喜欢吃这两个部位。儿子媳妇都高兴。方大妈看看孙子吃得香,满意地笑了。
接着,小儿媳夹了一块无骨的纯鸡肉往自己嘴里送,方大妈忽然想起了城里的大儿媳,人家那脸蛋滋润白嫩,紧实实的,显得比小儿媳年轻多了。大儿媳的话还在耳边,大意是说鸡爪和猪蹄一样,含有什么胶质的东西,晚上吃了能美容。于是,她夹了一个鸡爪放到小儿媳的碗里。来,你也吃个鸡爪,能美容哩。
小儿媳的话里含着不满加不屑。美容,吃个鸡爪就能美容?她把鸡爪又扔回盘子里。方大妈尴尬地笑笑,把鸡爪夹回自己的碗里。小儿子也不解地看着妈。她只得按老习惯,把鸡头和另一个鸡爪都夹到自己碗里,说,你们多吃好肉,我在城里吃过了。
方大妈吃着碗里的边角料,本来还想讲讲城里的光景和见闻,可觉得桌上的气氛冷了下来,也不敢开口了。小儿子为了疏通空气,主动找话,问起哥哥的情况,方大妈就说起了大儿子,说着说着,心里的云就开了,忘了刚才的尴尬,见孙子夹了一块鱼背上的整肉往嘴里塞,忽然想起在城里学到的知识,吃鱼头聪明啊,大儿媳不但自己吃鱼头,还劝着孩子吃鱼头里的脑子呢。方大妈就说,傻孙子,城里的人才不吃鱼背上的肉呢,那是死肉,没啥吃头,你吃鱼头吧,吃鱼头聪明,学习好。方大妈说着就用筷子去往下拧鱼头。
儿子媳妇一同愣眼看着方大妈,待鱼头落进孙子碗里,小儿媳先醒过来,满脸不高兴,夹起那个鱼头就扔到地上喂了猫,拉起孩子看电视去了。
方大妈和儿子四目相对,两边都是淡淡的云雾。小儿子说,妈,你变了,去城里几天啊,学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小儿子到一旁抽烟去了。
方大妈愣愣地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心想,村里真是静啊,还像从前一样只有狗叫。
(载《百花园》2009年第5期)
“啊,好好干。这儿的老板娘我很熟,我让她对你好点,你就在这儿干下去就行了。”
小卉清纯地笑笑。“当然很累了?你想啊,他的个子差不多有两米高,脚这么长,”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比划出一尺半左右的长度,“他的大腿都赶上你的腰粗了,一个人根本就做不了,他每次来,我们都是两个人同时给他做,一边一个,做一会儿就累了,就再换上两个人。”
老郑往外走的时候,向查理的房间溜了一眼,这个庞然大物大赤赤地仰在躺椅上,闭着眼,裤腿挽到膝盖以上,小腿上茂密的绒毛,让人看了怪怪的。两个服务小姐一边一个,吃力地按着,像两个小动物在对付一份肉类大餐,累得小脸通红。这场面看上去真是滑稽。老郑偷笑。
这次去韩国,时间长达十几天,老郑真的没想老婆,只想小卉了。老婆有时与他通通电话,却像是不存在,小卉与他没有任何联系,却总是盘恒在他的心里。那个精神秘密在他身处异国无拘无束的想象中越滚越大,大得他的心要盛不下了。所以,来洗脚房之前,老郑实在憋不住了,对朋友说起小卉。“那闺女,真纯。”朋友问:“你喜欢她,她对你怎么样?”老郑说:“她对我挺好的。”朋友本来没想去洗脚的,叫老郑这一说,倒急起来,想早点看看小卉倒底是什么样的人,想验证一下老郑的眼光。
朋友问:“老郑,你怎么这么不开心,你和小卉有关系吗?”
朋友无心跟老郑讨论下去,摇摇头钻进自己的小车。老郑闷闷地进了自己的车,一踩油门,拱出去老远。接着,他的车在街上慢慢地犹疑地蹓着,路过查理住的大厦门前,他还往灯火通明的大堂里望了一眼,心里存着一丝不确切的希望。但那里面并没有小卉的影子。
三进首图
暂住北京,带的书看完了,却不想买书,免得回家路上负累,于是打图书馆的主意。幸好离住处两站半地,就是首都图书馆。
这辈子爱泡图书馆,可活在小地方,泡的都是小图书馆。终于有机会进入一个大点的图书馆,感觉却极不爽。
如今,大凡能从你口袋里掏走钱的地方,服务特别到位,甚至热情过头。比如银行电信商场等地儿,去了不用怕麻烦,不用怕不懂流程,自会有人笑脸相迎,耐心导引。最惦记不着你钱的地方,恐怕只有图书馆了,所以,那些脸都冰棍儿一样。我一共去了三次首图,没见一个管理员有过一次笑脸,哪怕是平和的表情也没有,不管男的女的,都板着脸,而且那脸不是普通的板,是常年板结的积累,形成严重向下耷拉的局面,特别是那些年岁大的人。那脸面很可怖,仿佛来的人都是欠债鬼。我心想,要说欠,也是首都的那些爱泡图书馆的人欠他们的,我头一次来,欠他们什么?当然,他们不知道我头一次来。头一次也欠,免费阅读嘛。可读者的享受是国家给的,有他们什么事?有啊,没有收入,他们就没有奖金吧。头一次感受到,要是这个世界人人都这样整天板着面孔,该是多么可怕。人真的应该学会笑。想想自己年轻的时候整天忧郁着,也不会笑,也很难看吧。
一进首图,心下茫然,然后东闯一头,西闯一头,总算弄明白要去二楼办证处办证,在这一过程中,被问的人多一句话都不肯说,都是两个字三个字的绷。终于弄明白,如果只是去期刊室临时阅览,不用交押金,也不用其它费用,在柜台的小盒子里拿一个临时阅览证就可以了,七天有效。摸清了门路,我就走了。
二进首图,直奔期刊阅览室。在门口看见人家都是长效证件刷卡,我拿着那简单的小卡片不知所措,当班的中年女管理员半抬眼,瞥了一下我手中的小卡片说:“你进去就行了。”我竟然得寸进尺地问:“这卡是连续七天有效,还是累积七天有效?”她早已低下头,不耐烦地说:“这你得问办证处去。”明摆着她是不愿跟我多费口舌嘛,如果她不知道,怎么判定我的证是不是过期了呢?下次我还带这个证来,看她怎么说!
三进首图,却是一个年轻女孩当班,根据上次的经验,我以为把卡给她看一眼就可以进去,她却接过我的卡,拿过扫描仪扫了一下,说:“你这个卡过期了,去楼下重换一个。”我印象中,这卡刚到第七天,我只好又跑了一趟腿儿,这才明白,这卡是连续七天有效。回来给她新卡,她又扫描了一次才让我进去。到底是年轻人,对工作还有点认真劲,可是,我为这女孩担心呢,因为她也没有笑容,连一点愉快的表情也没有,再过十年二十年,她的脸会和那些前辈们一样难看。
以后,虽然在北京又住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我再也没有去那个地方。哪儿也没去。随着年岁的增长,年轻时心目中神圣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载《当代小说》2009年第1期)
被棉花击伤
“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受伤。”
于是,一直留心寻觅这位无赖大师的《人间失格》。终于找到重庆出版社做的《斜阳》,内收《斜阳》、《维庸之妻》和《人间失格》。两目放光,急心吞书。关于那句话,这一版的《人间失格》里是这样翻译的:“胆小鬼甚至会惧怕幸福。棉花也能让人受伤。幸福有时也能让人受伤。”不免失望。译笔有差别,哪一个更接近原著呢?不过,除了这句话,太宰治的千言万语我都是第一次读到,仍觉新鲜。这个颓废到极至的人,能被棉花所伤;而他如棉花般颓废的文字,多少也能拨动读者的神经,因为文字间那极强的感受性。幸好早就不青春了,不然也得被这典型的“青春文学”迷住吧,据说他被少年们视为神明一般地遵奉。
细细思量,太宰文学的某些东西,比如纯粹性和脆弱性,强烈地映合了现代人青春的特征,但其另有的内含是不可能为少年们所理解的,那就是他对个人价值的自我追求和对自身毫不留情甚至是苛刻的反省。在《斜阳》中,我看到了他对贵族意识的追求,这个乡间大地主的儿子批判豪华粗鄙的生活,却需要贵族的意识来满足虚荣心,然而无产阶级运动的冲击,强化了他的自我意识和出身的原罪意识,这脆弱的人开始不断地放大和反省自我的欠缺,没有办法和力量去弥补,便放肆地自我破坏,自我毁灭,《人间失格》就是他整个一生的自画像,他丝毫不留,仿佛裸体给人看,叫人看一个多愁多感的少年,是如何一步步丧失为人的资格的。
因此,《斜阳》里笼罩着陈腐的没落的气氛,却给人纯净的感觉,人物如同流水一般,老老实实地走向命运的终端。贵族之家的没落,原来也能让人心里微微一颤。《人间失格》则是金石与泥沙俱下,有泥有沙,当然就沉重了,何况还时不时的冒出一些格言般的句子,砸得人心里巨痛。这孩子打小就喜欢扮演丑角,以博取他人的赏识,保护脆弱的自我,可终究是失败的。这少年的身体一天天地堕落下去,内心与伪善鄙俗的世界越发的隔膜,那些生命中的欠缺,他的自卑和各种意识,都被他执拗地背在身上,终于被压垮了,他被送进精神病院,成为一个废人。
现实中的太宰治是,写完《人间失格》,以39岁的英年第五次自杀,与情人一起沉于水底。世间抛弃他,他更是决绝地终于成功地抛弃了这个世间。他在《人间失格》中发问:“所谓世间,又是什么呢?是人的复数吗?可哪儿存在着‘世间’这个东西的实体呢?迄今为止,我一直以为它是一种苛烈、严酷而可怕的东西……”这让我怀疑,《维庸之妻》中,那个生来容易受到伤害、心灵莫名的不安、终日借酒浇愁的诗人丈夫,也是他自己的写照。“人世恐怖”的悲歌,结局是对虚无的叹息和幻灭感。他向神请求:“啊,请赐给我冷静的意志!请告诉我‘人’的本质!”我想象他说这话的神情,想起书中照片上他那张脸,那个苍白懦夫的形象,真让人难以忍受。
其实,我们都曾如此看待世间,都曾如此发问,可更多的人还是顽强地留在这五浊恶世上摸爬滚打,人生苦涩的海洋上,兀自涌动着乐趣的浪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出身和经历,不是他太宰治独独地倒霉。一切都在于自己,他把自己当作一个收容苦恼和痛苦的大型器皿,没完没了地往里装垃圾,还以为这就是抵抗。这是个可怜的人。活着,好好经营自己的生命,本是神赋予的使命,生而为人已是神的宠爱,而他宁愿相信神的惩罚,自己毁灭了。有什么用呢?世间却永远存在,并不因为严酷可怕而被神取缔。
书上介绍太宰治的时候,称他是日本战后新戏作派代表作家,是日本无赖派大师。无赖派文学是指以自谑的态度来表现战后日本人精神与感官世界的双重委靡,疏远于主流之外,以颓废抵抗社会化。可他成功了吗?成功的是他的文学,不是他的人生。而这文学也是他展现自己的丑来博取关注和喝彩,仿佛在乞讨世人的爱,有美,却是一种潺弱的美,是细窄的,一如门缝里的亮光,虽可叫人眼波和心灵一颤,但终不能满足。欣赏完这病态的凄美,我会将其束之高阁。
(《斜阳》[日]太宰治
立春不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