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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就这样花开,就这样花落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心里颤抖。刚刚知道是法国素朴派画家萨贺芬路易画的,原来,原始的力量这样强大。

 

         

 

     打开迅雷,本要找一部别的电影,却遇到《花落花开》。2009年法国恺撒电影节最佳女主角、最佳编剧、最佳配乐、最佳摄影、最佳布景、最佳服装,七项大奖,非看不可了。可是镜头一直对着一个独身而贫困的中年女人,她去富人家打扫,给修道院洗床单,到晚上在她租住的小屋里画画时,才知道她就是将来那个成大名的女画家,没有人教她画,上天告诉她如何画。她总是挎着篮子,步履匆匆,走路的姿势很笨拙,一忽儿在教堂里收集红蜡油,一忽儿到颜料店赊两瓶颜料,一忽儿在富人家帮房客打扫,一忽儿又坐在原野上吸吮大自然的气息。先前她爬到树上去坐着,后来年纪大了,她拿个椅子在树下坐着。

    她的画终于被房客伍德先生发现了,伍德是德国的美术评论家,买下了她所有的画.她眼看着有出头之日了,不幸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了,伍德先生回国了。她继续过着贫困的日子,继续画画。一些年后,伍德先生又回来了,又买下她全部的画,还赞助她的生活,准备给她办一个画展,但是,再次不幸的是,金融危机又来了,她的梦想又破灭了。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她也没有那么坚强了,她崩溃了,一些年后死在疯人院。她死后三年,伍德先生为她办成了画展,从此她成为著名的素朴派画家。

 

                 

 

     正在画画的萨贺芬路易。她说:“当你不快乐时,就摸摸树,摸摸花,在树底下坐一坐。”她只有在一幅画要完成时才快乐,那时她就大声唱歌。

    也许,她没有花开更好吧,那样她会有平静的一生。

 

                       

 

 

我喜欢的一首诗(2009-06-12 08:51)

                        礼 

                                                          

                                                                  米沃什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遇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西川译)

书与衣(2009-05-11 09:58)

书与衣

 

多数的女人只买衣,不买书;少数女人又买衣,又买书。要站队,我就毫不客气地往后者的行列里钻,尽管两样都节制,可在小小的家里,两样现在都成为难题了。要解决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当清理工兼搬运工。

一边干活,一边思绪乱飞。

 

    先说衣。

换季了,清理衣柜。冬春的搬上,夏天的搬下。一边整理,一边试穿,选择去留。

女人大都有购衣癖。我的原则是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别人买一件的,我可以买好几件,所以小小的衣柜渐也塞满了,加上好友送的,衣服也算不少了。买衣犯过很多错误,要么是审美的问题,要么是贪便宜,就有很多错误的衣服在那占着地方。有些衣服以为会再穿,可搁置几年没上身一次,这次终于确认不会再穿了,如何处理颇伤脑细胞。先生要出门开会领奖,顺便回老家,我想让他把两件衣服带给他妹,他就说:“老婆是世界上最大的搬运工,先是把商店的衣服搬回家,过两天又琢磨着把不想穿的衣服送给谁。”

头疼的是,我现在要把衣服送人也难了,亲属中下一代的女孩们要赶时髦,没人穿半老太婆的衣服,同辈的女眷们不是高大,就是体胖,根本就没法穿。倒是那些身材差得不太多的女友们,都把发福后不能再穿的衣服送到我这里,这也是衣服比过去多了的原因。我自己的衣服不想穿了,实在无处可送,相熟的人中很难找到比我更瘦的同代人。捐给灾区吧,听说人家不要。

于是就嚷,不买衣服了,再也不买衣服了。我也经常提醒自己,不要着相,不要被物转。一个时期不逛街,以为有了些定力,某日陪两个女友逛街,她们把一条裙子轮流试,我稳稳地坐在一边看,像看一场时装秀,绝不动心,可是她们都穿着紧巴巴的,不出效果,就怂恿我试,我想试就试,不买穿一下还不行吗,这一动就坏了,就已经动心了,一试她们就认为这裙子非我莫属,就劝我买下,我看价位不高,没能抵住鼓惑。其实,不是非买不可。

清理衣柜,再次下决心,今年真的不能再买衣服了。我把过去的微喇长裤送到改衣店改成流行的铅笔裤,把牛仔连衣裙一剪两半,变成一件短裙,一件马夹,把朋友搬运到我处的百褶宽腿裤改成了一条百褶短裙,这一下又多出很多搭配,真的不用再买衣服了。

有个女友,是个购衣达人,眼力超好,她的衣服奇多,而且都很经典,可是仍有人背后看不惯她把自己穿那样。我现在每次去看老父亲,都要换上款式老气色泽暗淡的衣服,朋友送我的时髦衣服一概被他批得一无是处,背的包包他也看不惯。这两件事让我明白,说到底,穿衣只要合适得体,剩下的只是自我感觉而已,要说欣赏,也是口味层次差不多的人才欣赏,各人眼光不同。一个人的穿着不会满足所有的目光,只能满足自己的感觉。还是不要过份追求了,越求心越乱。

 

现在该说书了。

眼看着书柜上的书往下滑,本搬运工又把搬运现场转到书房。

书如衣,衣如书,情形差不多。有些书一直舍不得清下架,以为还会再看,可是一直没有看。这次终于狠下心拿掉了,过了河,这些小船也就失去了作用,还要过大海呢,那么多的大船等呢,总不能拖着小船上大船。

跟买衣有所不同的是,买书是更加主观的事情,不怎么犯错误,搬回家的都是自己喜欢的,值得留在书架上的。有些书经年没有读完,或者根本没有读过,但都是超好的书,没有读是自己的问题。它们留在架上,也对我构成一种阅读期待。在这个讲究讨厌的时尚的年代,衣服经年不穿再也没有穿的可能,书不同,越是没有读过的书,越要留在架上,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就读了。

可能会经常翻到的书也要留在架上,但实际的情况是,正在看的永远是新买的书,现在的新书太多了,旧书根本来不急再看一遍,新的都看不过来。看不过来的新书又留在那里,成为一直没有读过的旧书。不过,只要它在我的书架上,就仿佛看过似的,也就释然了。书非借不能读,实为不假。

所以,“再也不买书了”这话也没少喊,喊着喊着,书柜还是要变成瀑布了。但是,我不认为书太多,而是能让它们安居的柜太小。

撤下架的旧书怎么办呢?地板上放一些可能会有用的,绝不会再用的就委屈它们到草厦子里了。出于对书本字纸的爱惜,我把它们都装在塑料袋里,再放进纸箱。要是在北京就好了,可以到潘家园旧货市场北头的旧书摊上摆个摊儿,给这些旧书再找个好人家。

《二刻拍案惊奇》里说,宋代有个姓王的人极爱惜字纸,见到地上有字的纸就捡起来,脏了的要洗过,再用火焚烧,如此多年后,他妻子要临产的时候,梦到孔圣人对她说:“你家爱惜字纸,阴功很大,我已奏过上帝,让弟子曾参来投生你家,让你家富贵非常。”果然生的是儿子,就取名王曾。王曾日后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

我辈岂敢有这样的幻想,也没像宋朝老王做得那么好,但爱惜恭敬书籍的习惯总是好事,还是保住吧,尽管现今有那么多的垃圾书。祈愿那些到我草厦子里串门儿的老鼠们,千万别把那些书当成饼干。

幸福门(2009-05-01 08:14)

                                           幸福门
                                             
                                                                 嘉 

 

    李良红是从陆路来到这个海滨小城的,来的时间不长,来了哪儿也没去转,就一头扎进一家小茶馆里做饭了。所以,她不知道城市的一头,与海边相接的地方,有一个门叫幸福门。
    早晨送儿子小有去幼儿园时,只听小有不停地叨咕:“妈妈,幸福门……”
    “什么幸福门?快走吧。”李良红并不上心。
    “乐乐,乐乐去了,她妈妈带她去的。”
    “哦,知道了。”
    小有又说:“妈妈,幸福门。”
    李良红锁好门,拉起小有的手:“快走吧。”
    “乐乐,幸福门,乐乐,幸福门……”
    李良红租住的房子离幼儿园不远,小有一路上念叨的就是这两个词,前一个,李良红知道,是幼儿园的一个孩子,而且是个女孩,后一个,她还是头一次听说,一定是个好玩的地方吧。小有有自闭症,不怎么说话,会说的话也不多,一旦学会一个词,就天天叨咕,直到学会一个新词汇来替代。
    小区里的这家私人幼儿园不大,楼房背后的一个小花园就是孩子们活动的场地。小有像那些患有自闭症的孩子一样,喜欢荡秋千,这幼儿园里就那么一个秋千,他上去就不下来,荡起来没完没了,所以,小有是其他孩子的敌人,他一上秋千,就有几个小朋友上来往下揪他,因此,他总是被欺负,被那些孩子叫成“精神病”。老师也不想要小有了,他太好动,太不好管,李良红泪眼巴巴地求了几次,小有才被留下来,挨欺负,也顾不了啦,不然她带着他没法干活。
    李良红的目标是,打工,存一笔钱,带小有到儿童自闭症康复中心去,治好孩子的病。以前她总听到一种说法,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可她和别的女人一样结婚,受孕,生孩子,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好好的,她生出的孩子就得了这样的怪毛病?这可不是她想要的,哪怕缺条胳膊少根腿也比这强。小有学会走路的时候,喜欢抱着自己的小枕头转圈,她和孩子的爸还以为孩子是活泼可爱,高兴地为孩子拍手。后来,小有老是不停地摇手、转头,夏天动不动死盯着旋转的电风扇看,看得极其满足,话说却说不清楚。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关电视,到哪儿看到电视机开着,他就兴奋地飞奔过去。以为小有再大些会好,可到4岁的时候,还是不行,她以为孩子是弱智,和孩子爸带小有去看了,才知道这叫自闭症。李良红好歹也是上过初中的,听说过这病,但她一直以为这是城市里的人住楼房相互不交往才得的病,小有一个农村娃,怎么中了这么个“大奖”呢?
    给小有治病,耗得夫妻两个筋疲力尽,家里也是四壁空空。终于,冷不防的,塌了半边天,小有的爸,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了。
    李良红疯找了半年,想把那个天杀的剁成肉酱,可是无的放矢,放弃寻找后,自己泄了气,人干瘪的,发呆了一些日子,最后,听亲戚的劝,还得带着孩子活下去,就茫然地出来了,来到这个离她老家最近的城市。
    小有的病在城市里似乎更厉害了,李良红带他进过一次超市,他拿起超市的鸡蛋当皮球往地上拍,一连摔碎三个,李良红只好把这三个碎鸡蛋买回家,她本来只想买瓶洗发水的,为了给儿子买点吃的,才转到食品这边。她忘了医生说的,自闭症小孩喜欢圆的东西。那正是炎夏的时候,晚上,一些小商店或小超市的门前,为招揽生意摆着电视机,让乘凉的人随便看,李良红带小有一路走过,小有就一路飞奔着,把那些电视机去给关掉了。惹得主人火赤赤地骂。李良红一路都在道歉:“对不起,我家孩子有病。”“有病不看好了,让他出来捣乱!”
    所以,李良红再不带小有出来了。小有要出来,只能去幼儿园。
李良红在幼儿园门口把小有交给老师,转身就走,听见小有又在叨咕:“妈妈,幸福门,幸福门!”李良红回头看了一眼,老师正不耐烦地扯着小有往里走,小有见妈妈回头看他了,和每天早晨一样,扯开嗓子大哭了。
    李良红没说话,硬起心肠扭头走了,满眼的泪花,晃得她脚下的路坑坑洼洼的。其实,路是柏油铺的,是平坦的,只是她的脚步失去了方寸。

 

    李良红打工的这家小茶馆,其实喝茶的人没几个,茶桌全部都是麻将桌,一共就八个单间八张桌,有时全在打牌,到了中午或晚上,打牌的人恋战,懒得到外面去吃饭,就在茶馆里简单地吃点,固定的四菜一汤,吃什么都是茶馆安排,浑素搭配好,50元一桌。每顿有几桌人吃饭也不一定,客人都是到饭口了临时才决定,要是一桌也没有吃的,李良红也要做饭,做给老板一家和服务员这几个人吃。
    茶馆是八点钟就开门了,老板家的人和惟一的服务员小方每天这个点准时到位,因为做饭是十点钟以后的事,所以李良红可以晚到一两个小时。
    李良红到的时候,老板娘已经开车买回了菜。李良红赶紧去后厨摘菜,听说前面有张牌桌上缺手,老板娘就顶上去了,所以,厨房里只李良红自己在忙。
    服务员小方到厨房来拿果盘,八张桌,每张桌上都要有免费的水果侍侯。李良红急忙帮她切水果,随口问道:“今天几桌?”
    “就两桌。”小方答。
    “中午都在这吃饭吗?”
    “他们还没定下来呢。”
    李良红把白兰瓜切好码在盘里,又洗葡萄。小方一边拿了一条瓜送进嘴里,一边说:“李姐,今天中秋节,晚上幸福公园有灯会,你不去看?”
    “幸福公园?在哪?”李良红问。
    “你连幸福公园都不知道?新修建的,就在东面,海边码头啊。”
    李良红就想,看来这个公园很有名啊,名字怪好听的。她问:“是不是那里有个幸福门?”这是她猜的。
    “对呀,花15块钱坐电梯,就能到顶上看风景。”
    “哦,你和老四去吗?”
    小方脸红了。“管他呢,再说今天晚上还不知道有没有客、能不能走成呢。”
    老四是老板的四弟,每天在这茶馆里给老板收银,外加晚上看门。小方人长得漂亮,见人先笑,虽然才二十出头,却不像现在的年轻人那样疯癫,难得地稳成,客人们都喜欢她,老板一家也都喜欢她。还没有对象的老四对小方很有点意思。
    小方端上两个果盘给客人送去了。李良红一个人在厨房里先准备中午自己人吃的饭菜,把料都备好。她一边忙着,脑子里胡乱想着事。有个保养得白里透红的女老板,也经常来跟一些男人凑在一起打牌,不知今天来了没有。李良红之所以想起这个女人,是因为由儿子提到的幸福门,想到幸福这回事。她认为这个女人是幸福的,穿得都是名牌衣服,像电影上旧社会的阔太太一样,脖子上坠着项链,手指上绕着好几个戒指,珠光耀眼,宝气逼人。而且,能经常坐在这里打牌的,必定是没有心事的,有钱有闲才叫幸福呐。茶馆的老板娘也算有钱,可为什么不觉得她是幸福的女人呢?李良红觉得,茶馆老板娘也挺辛苦,每天要亲自买菜,有时留下吃饭的人多了,也要帮厨,她也打牌,也赢钱,可那是客人缺人手时上去救场的,是为了茶馆的生意,怎么说也没有那份悠闲劲。
    唉!都是女人,一比三六九等就出来了,那女人是三,老板娘是六,她李良红只能是九。一等的女人什么样,凭李良红这个层次还没见过,她可以想出来,但那离她的生活太遥远了,够不上,就不想了。李良红是越来越信命了,要说信命是为自己的无能开脱,可为什么人家生在城市里,生在有钱的人家里,她要生在农家,生个孩子又是个自闭症呢?这怎么解释?这不是命是什么?
    正想着,小方又蹬蹬地跑到厨房来,这回是给茶壶续开水。小方一进来就说:“李姐,又来了一桌,那个姓何的老头又来了。”
    “是嘛。”
    李良红淡淡地应了一声,表面上平静,心里却有点慌。那个姓何的也算不得老头,五十来岁的样子,是四川人,一个人在这里做着什么生意,因为脸瘦,褶子多,就有老头相。先前,他看好了小方,每次来,要是小方有事出去了,他就打听小方什么时候回来。有一次,他问小方要手机号,小方没给他,后来他耍了个花招,说要看看小方的手机,小方没防备,就给他了,他用小方的手机按了自己手机的号码,小方的手机号就留在他的手机上了。很快,小方就接到他的电话,约她出去玩玩,小方果断地拒绝了。当时小方正和老四聊天呢,小方开玩笑说:“他也不想想,我能看上一个老头吗?我就是跟你也不能跟他啊。”老四就是受到这句话的鼓励,奔小方使劲了。姓何的老头又发现了偶尔在前厅走过的李良红,有一天,他从厨房斜对过的卫生间出来,拐到到厨房来说:“你姓李是吧,你做的饭很好吃啊。”李良红淡淡地说:“好吃你就多吃点。”“你有手机吗?”“没有。”过了两天,姓何的又跑到厨房来,要给李良红手机。李良红说:“我要手机没用处。”坚决不收。店里的人都看出姓何的对李良红有意思了。老板娘嘴上不明说,但态度上有促成的意思,因为不能得罪这姓何的,他是常客。李良红却不能迎合他,因为她还有婚姻存在,因为不知道这姓何的是什么人。事情就这样不上不下地吊着。
    小方倒完开水,又说:“李姐,姓何的再来找你,你甭理他就是了。”
    李良红笑笑:“知道。问了他们没有?中午有几桌吃饭的?”
    小方说:“就一桌,就是姓何的他们那桌。”小方嘻嘻笑着走了。
    李良红吐了口气,一共准备两桌饭,一个人倒也忙得过来。

 

    估计那桌客人差不多要吃完了,李良红开始做店里人吃的菜。姓何的从卫生间出来,斜到厨房门口来。   

    “小李,还在忙啊,今天中午你拌的黄瓜条真好吃。”他脸上堆满了笑纹,快堆成了花瓣。
    李良红瞥了姓何的一眼,仍旧忙着,她一边往汤锅里下盐和味精,一边说:“看你那高兴样儿,上午是不是赢钱了?”
    “嘿嘿,赢了,今天手气不错,就我一个人赢。”
    “下午还打吗?”
    “不打了,我倒没事,他们都有事,不打了。”
    “不打也好,别再把上午赢的钱又输了。”
    “嘿嘿,小李妹子真会体贴人。”
    李良红没搭话。不过是随便应酬的一句话,姓何的竟往“体贴”上扯,哪儿是哪儿啊。不过,这个人倒也不是很烦人,跟农村那些粗鲁的男人到底不一样,打扮得很干净,说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的,又很讲礼貌。李良红只是不明白,姓何的做的是什么生意呢?怎么会有时间经常来玩?李良红正想着,听见姓何的又问:
    “小有又去幼儿园了?今天中秋节,得早点接回来吧?”
    “嗯。”
    “这孩子,也怪可怜的。”姓何的浮皮潦草地叹口气,表示自己的同情。
    李红良又没接话,心里却有点感动了。茶馆常来的客人,都知道做饭的女人带了个自闭症孩子,李良红每天晚上做饭前,都是把小有接回来,关在茶馆里老四晚上睡觉的屋子里,给他个圆形的东西,他就可以自己玩下去,有时也会跑出来,跟老板的儿子一起玩,两个孩子在一起,一比较,小有明显是弱智,客人逗这两个孩子的方式也是不同的,逗老板的孩子,用的是欣赏的目光和口吻,逗小有,用的是怜悯迁就的态度。李良红见了心里很难受,却不能怪任何人。
    姓何的粘在厨房门口,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李良红忙上忙下,身体转来转去,眼角暼见他的目光软软的在她的身上,瓦工抹泥一样抹来抹去,她有点不自在,却不知道该如何赶他。心里嘀咕:“这人真黏。”听见他又说了一句:“你们娘俩也不容易啊!”
    李良红只得又应付了一句:“谢谢何大哥!”她觉得姓何的这人还挺有人情味的。也可能是装的吧?可是这年头,就是有人装作关心你,也算尽一份力了。李良红开始往一只大碗里盛汤,全当姓何的不在这。
    这时,小方抱了一摞刚收拾下来的盘子碗,送到厨房来。她张口嚷着:“何大叔,让一让!”
    姓何的说了一句:“小丫头!”眼角瞥着李良红,恋恋不舍地走开了。

 

    洗完碗,厨房都收拾干净了,已是午后近两点了,李良红可以回到租住的地方休息一会儿了。她在茶馆附近租了一间小屋,这个城市的人叫作草厦子,就是设在一楼的储藏室,每家一个,有的人家的草厦子位置好,就收拾出来,接上自来水,出租了,房租很便宜。
    出了茶馆没多远,李良红听到身后有人叫:“小李,小李!”
    李良红回转身,诧异地盯着姓何的。“你怎么跟踪我?”
    “不是的,小李妹子,我就是想陪你走一段。走吧。”姓何的朝前方摆了下手,做出稳重长兄的样子。
    “我……我一会儿就到了,不用你陪……”李良红朝茶馆的门口望了望,生怕有人看见了。
    “走吧,走吧。”姓何的一只手拢上李良红的肩背,轻轻推了一下。李良红只得赶紧往前走,离开那只手臂。
    “你还是走吧,让人看见不好。”李良红又紧张地四处张望了一下。
    “啊,在这儿有谁认识你?有谁认识我?怕什么?”
    “你想干什么?”
    “别怕,我只是想帮帮你,给,这是我上午打牌赢的钱,500块,拿去给孩子治病吧。”姓何的把一沓钱往李良红的手里塞。
    李良红的手被突然汤了一下,直往路边躲。“何大哥,不行不行,我不能要,我自己挣钱给孩子治病。”说着,加快脚步往前走。
    姓何的也加快步伐追,又问:“你在茶馆里干,一个月给你多少钱啊?”

    “800块。”
    “唉,娘俩过日子倒也够了,可是治病就不行了。”
    “我会想办法的。你走吧,别跟着我。”
    “你能有什么办法啊,打工那点钱太有限了。”姓何的一把抓住李良红的手,把钱压在她手里。李良红停下脚步,惊恐地看看四周,扭动着想把手拔出来,可到底还是男人的手有力,她的手都被他攥疼了,还在他手里。
    姓何的说:“你就给我个面子收下吧,我是真心想帮你,你们老板娘也说过,让我帮你一把。”
    李良红呆住了,一时不知该对老板娘是感谢还是讨厌,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和这男人的手。自己的手,瘦筋巴骨的,明显感觉到,这男人的手还挺细腻,一双不劳动的手。姓何的把她的手慢慢握起来,钱就留在她手心里了。姓何的又说:“现在找个工作不容易,这茶馆的活倒也不很累,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老板娘对你也不错,你就在这里好好干吧。”
    李良红不说话,也不看姓何的,突然扭身自己往前走,她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了,路上正晒,地上白花花的,仿佛要起烟,也没有几个行人。姓何的不再说什么,默默地跟她并排走着,不时瞥她一眼。
    离住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远,李良红站住了。“何大哥,我快到了,我……你……”
    姓何的关爱地把手放在李良红的后背上。“我送你到门口,走吧,我送你……”
    李良红只得接着往前走,躲开那只手。天空水清的,秋阳暴晒着,她只觉得热,空气热,自己周身都热,热得喘不上来气,心里发慌。到了她租的小屋门前,她站住了,姓何的也站住了,但没有要走的意思,用柔和的眼光看着她。她的目光掠过他的脸,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什么人,就默默地低下头,掏出钥匙开门,手有点抖。门开了,她仍是不看姓何的一眼,自已先进屋了,姓何的随后跟进去,关上了门……

 

    茶馆里,到了晚饭口的时候,几桌客人扔下牌都走了,都知道不能玩过分,中秋节还是要跟家里的人一起吃晚饭的。这个晚上,店里的人就轻松了。
    李良红安顿好小有,正要做店里自己人吃的晚饭,老板娘高兴地宣布,晚上不做饭了,大家都出去吃,让她和小方一起去。李良红说孩子闹,影响大家吃饭,她和小有就不去了。老板娘不许,把母子俩硬拖上车,拉去了酒店。
    老板夫妻两家的老人也都来了,一大桌的人。李良红有点拘束,又要分心照看小有,显得心神不定。她心里的感觉很复杂,其实也没心思坐在这里吃饭,又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小有开始还老老实实吃了点东西,后来就玩上了。他闹着要盘子里的美丽豆沙,就是糯米面包了红豆沙炸出来的丸子,那会儿李良红走神了,不知道小有已经把豆沙丸又当皮球扔在地上踢了,听到众人的吆喝声,才醒过神来。她猛地站起来,扯起小有的手对大家说:“孩子捣乱,我先带小有走了。”桌上的人都说吃完再走,李良红坚持说她和孩子都吃饱了。
    李良红紧紧拉着小有的手,在街边上慢慢的走。自从小有会走路,她一直就是紧紧抓住孩子的手,生怕他因为多动走丢了。中秋的夜已经有点凉了,与白天的反差较大,她穿得不多,肩膀抖了一下,更抓紧了小有。她也怕小有脱离她又跑远了,做出要她再去道歉的事。小有呢,觉得胳膊被大人高高地扯着,不舒服,就扭动着,想努力挣脱她的手。
    小有又在重复早晨的话:“妈妈,幸福门,幸福门。”
    “什么幸福门,走,回家睡觉!”李良红心里烦乱。
    “我不想睡觉,妈妈,幸福门!”
    李良红看看小有,想起小方说的灯会,就停下脚步,四周辨认了一下方向,拉起小有向东走了。她突然决定去散散心,也让小有见识一下幸福门,明天小有去幼儿园,也可以对那个叫乐乐的孩子说一下幸福门了。这是她今晚能给孩子的幸福。
    走着走着,李良红又想起下午的事了,这是她一晚上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也绕不过去的事。她想起姓何的黑黑的干巴巴的裸体,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她下午来本要洗衣服的,会过一个干净的下午,却发生了这档子事。她感到疲惫沮丧,心里憋着一股无名火,说无名火,是因为不知道该把这惹火的算在谁的头上。她在人行道上停下脚步,前后望了望,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先把小有塞进去,自己也坐上去了,装出老道的样子,对司机说:“去幸福门。”她还是头一次打出租车,姓何的给她的钱还在衣兜里,她突然把这笔钱不当钱了,想挥霍掉,平日里发了工资,她只留出一百块钱,就马上存到折上,这笔钱,她不想留着。
    下了车,李良红有点傻,没想到,海边的人这么多,乌鸦一片,挤挤擦擦的。海边的公园一向是不收门票的,又是过节,人不多就怪了。李良红死死拉着小有的手,生怕他脱了手跑丢了,一时还不能确定先往哪里走。不远处真的有一个高大的门立在那里,方头方角,闪着彩灯,大概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吧。李良红想,那一定就是人们说的幸福门吧。小有却不知道那就是幸福门,拉着妈妈的手,向着近处的彩灯使劲。李良红发现,那些彩灯实际上是这个城市中各大公司的广告,灯的形状各有姿态,有的是动物,有的是建筑,有的高大,有的低矮,色彩像农妇过年穿衣一样大俗大艳,到处灯火辉煌的,天上的月亮却白白的。
    李良红带着小有在各家的彩灯间走来走去,慢慢的,就到了幸福门附近。
    幸福门的一面正对着闪烁着碎金的大海,而另一面,隔了一段设有两排喷泉的小广场,正对着一条宽阔的马路,马路在桔红的路灯下笔直的伸入城区的腹地,倘若有人从马路的那头来,直着走,就走进这门,再走去海边。李良红看看门,又看看马路,想不出这门为什么以幸福为名。不过,总归是个吉利的名字。
    小有向门那边使足了力气扯妈妈,嘴里倒不知道说幸福门了,却在叨咕:“妈妈,电视,好大的电视。”
    小有把幸福门当电视了,因为那门的两边,是两条与门等高的屏幕,不断地变换着色彩和内容,一会是移动公司的广告,一会儿是奥运会的图标,一会儿又是这个城市哪一处的风景。
    李良红蹲下来,对小有说:“傻孩子,那不是电视,那就是幸福门。”
    “电视,电视。”小有说,眼睛里闪着光亮。
    李良红又站起来,牵着小有慢慢走。人真是太多了,幸福门下的台阶上坐满了,海边的栏杆旁站满了,那些铁椅木椅上也都是满的。在幸福门的侧面稍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个演出场地,似乎是中秋晚会吧,四周围着一片人。李良红好累,不想过去看热闹,只想听听算了,好不容易在一个花坛边上找到一个空位,抱过小有坐下来,却只听到一片噪音,也没听清歌手唱的是什么词儿。望着憧憧人影,她以为自己在一个彩色的梦中。过了一会儿,又意识到这就是现实的一种,下午的事又好像是一场梦了。可是姓何的说了,以后还会找她,会继续帮她。做完了事,他就说了这句话,没有多待一会儿,就走了,小屋里太热,他带着一脸的汗走的。这分明不是梦。
    李良红心里疙疙瘩瘩的,想不明白自己一个本分的女人,怎么发生了这种事!
    她突然明白,城市生活其实很累,干的活远远没有农村的活多,人就是累。小有让她受累,茶馆的主人让她感到累,客人也使她累,在街上走路也耗神。一个人女人带着小有这样的孩子生活,哪里是头啊,要有多大的耐性!今天因为过节,茶馆的客人不多,她的活也不是很多,但她就是觉得累,手都快没力气拉住小有的手了,小有还想去关电视,向着幸福门的屏幕伸着手:“妈妈,电视,电视。”
    小有从她的腿上溜到地上,她把他搂在怀里,看看海岸的灯火,又看着远处黑黑的海面。小有拉着她的手往前挣,她把小有拉回来,小有再往前挣,如此三番五次的重复,她的手就松开了,小有转眼就消失在大人森林般的腿中。
    李良红似乎打了个盹,突然醒了。“小有——小有——”她跳起来,茫然四顾,然后向着幸福门冲去。“小有!小有!”她冲撞着人群,听着身后的骂声。
    幸福门下一会儿红光,一会儿绿光,一会儿黄光,看不清人的脸,李良红只挑小孩身影看,看到单个的孩子就奔过去,可是人家孩子就奔向了不远处的父母。她像个疯子,喊着孩子的名字,窜来窜去,毫无结果,慢慢扩大了活动范围,人们看见她离幸福门越来越远了。

 

    月亮老高了,在浮云中游着。幸福门一带仍在热闹中,晚会上的歌声穿过人群荡着,人们有两臂架在栏杆上望海的,有仰头望月的,也有人向幸福门的顶楼望着,不多的人还待在门顶上俯看夜景。突然,从幸福门的顶部劈下来一声喊叫:“小有——小有——,快来关电视啊!”一个女人半个身子探到了护栏外,以一种险峻的姿势对着地面继续喊:“谁看见了我儿子?他叫小有!”
    李良红被门顶观光的人们七手八脚拖下护栏,她蹲下身来大声哭泣:“小有,对不起,妈妈故意松开了你的手……”
    这时,演出场地的歌声结束了,轮到女主持人报节目,正说着话,声音突然停顿下来,接着发出了疑问。“咦?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还哭了?”她大声地问:“谁家的孩子啊?快把孩子抱下去!”
    李良红听到了女主持的声音,停止了哭泣,站起来伸长脖子向下边的演出场地望,她看见一个小小的模糊的身影站在主持人的身边。
    女主持问:“小朋友,你怎么啦?”她把话筒送到孩子嘴边。
    孩子仍哭泣着:“我找妈妈……妈妈……我想关电视……找不到妈妈了。”
    “妈妈叫什么名字?”
    “……”
    “你叫什么名字?”
    “小有……小有。”
    “妈妈带你来干什么?”
    “看……幸福门。”
    女主持说:“小朋友,别急,我们帮你找妈妈。”她转而大声说:“小有的妈妈,你在哪里?你的儿子在中秋晚会的台上等你。”
    人群中没有反应。女主持灵机一动。“来,小有,你给妈妈唱支歌吧,妈妈听到你的歌声一定会来的。”
    小有唱起来,不过不像是唱,是在说歌:“我的好妈妈,下班回到家,劳动了一天多辛苦,妈妈快坐下,喝一杯茶,让我亲亲你吧,我的好妈妈。”
    歌声刚停下,李良红奔跑着冲上去,蹲下身来紧紧箍住了小有,在周围响起的一片掌声中,她抱起小有,泪眼朦胧望向幸福门,她记起,在那个门顶上向下看,风景还是美丽的。

(山东省首届人口文化奖小说二等奖,载《打工文学周刊》2009年第三期)

城乡生活简记(2009-04-21 10:17)

城乡生活简记

        嘉 男

 

方大妈在饭桌边落了座,心情相当不错。这是她来大儿子家的第一顿饭,一盘家常炖子鸡和一条红烧鲤鱼,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两盘配了红辣椒的青菜,也炒得精精神神。窗外,霓红闪烁,城市的夜空美如鲜花。

媳妇夹了一块无骨的鸡肉,放在了方大妈的碗里。妈,您别客气,多吃点啊。

方大妈慌慌地说,这是好肉,给我孙女吃。肉又到了孙女的碗里。孙女不领情,嚷着要鸡大腿和鸡翅。媳妇忙把两个鸡大腿和两个鸡翅的中部都夹到孩子的碗里。

方大妈筷子一伸,夹了一个鸡头放到自己碗里,又夹了个鸡爪,说,这是我的,你们多吃肉。

媳妇客气地笑了一下,收拢嘴巴,夹了一块带骨的肉,低头吃。儿子表情尴尬地笑笑,说,妈,你吃。

过了一会儿,儿子在鱼身上夹了一块好肉放到妈的碗里,紧接着又折断了鱼尾夹到媳妇碗里,正在卸鱼头,方大妈忙伸出筷子按住了,说,这鱼头没肉,我吃,你们多吃好肉!

儿子和媳妇都僵住。

方大妈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却不知哪里不对。儿媳生孩子的时候,她正在乡下闹病,没能来伺候月子,这是她第一次来城里的儿子家,一切都生分的缘故吧。转而,她心安理得地吃起碗里的边角料,这是她的老习惯了,缝年过节,好不容易杀只鸡宰条鱼,她都是把纯肉往丈夫孩子的碗里夹,自己来处理边角料。

孙女很快吃饱了,媳妇也离开饭桌陪孩子写作业。

方大妈悄声问儿子:你媳妇好像不高兴,我做错什么了?儿子勉强笑笑说,没什么,妈。方大妈不信:你得告诉我,我可不想来城里住几天,惹得媳妇不高兴。

儿子犹豫了一下,说道:妈,那鸡头鸡爪鱼头鱼尾,是你儿媳最喜欢吃的,你以后就吃好肉吧,你一辈子都没吃上好肉。方大妈困惑地看着儿子。那鸡头鱼头有啥吃的?儿子说,妈,你不懂,现在城里人都好这一口儿,有人还专门喜欢吃鸡屁股呢,谁还吃那死肉啊,像干柴,你不懂,鱼头吃了聪明……

方大妈愣愣地看着窗外的红红绿绿,心想,这就是城市啊。

 

方大妈在饭桌边落了座,心情相当不错。这是她从城里回到乡下小儿子家的第一顿饭,主打菜是清炖农家土鸡和红烧草鱼。鸡和鱼是她路过集市自己买回的,用的是大儿子给的钱。小儿子一家三口都高兴,因为有一桌子好吃的,因为吃得少干得多的老太太又回来了。

方大妈一口气把两个鸡大腿和两个鸡翅膀的根部、中部,都夹到孙子的碗里,天下的小孩都喜欢吃这两个部位。儿子媳妇都高兴。方大妈看看孙子吃得香,满意地笑了。

接着,小儿媳夹了一块无骨的纯鸡肉往自己嘴里送,方大妈忽然想起了城里的大儿媳,人家那脸蛋滋润白嫩,紧实实的,显得比小儿媳年轻多了。大儿媳的话还在耳边,大意是说鸡爪和猪蹄一样,含有什么胶质的东西,晚上吃了能美容。于是,她夹了一个鸡爪放到小儿媳的碗里。来,你也吃个鸡爪,能美容哩。

小儿媳的话里含着不满加不屑。美容,吃个鸡爪就能美容?她把鸡爪又扔回盘子里。方大妈尴尬地笑笑,把鸡爪夹回自己的碗里。小儿子也不解地看着妈。她只得按老习惯,把鸡头和另一个鸡爪都夹到自己碗里,说,你们多吃好肉,我在城里吃过了。

方大妈吃着碗里的边角料,本来还想讲讲城里的光景和见闻,可觉得桌上的气氛冷了下来,也不敢开口了。小儿子为了疏通空气,主动找话,问起哥哥的情况,方大妈就说起了大儿子,说着说着,心里的云就开了,忘了刚才的尴尬,见孙子夹了一块鱼背上的整肉往嘴里塞,忽然想起在城里学到的知识,吃鱼头聪明啊,大儿媳不但自己吃鱼头,还劝着孩子吃鱼头里的脑子呢。方大妈就说,傻孙子,城里的人才不吃鱼背上的肉呢,那是死肉,没啥吃头,你吃鱼头吧,吃鱼头聪明,学习好。方大妈说着就用筷子去往下拧鱼头。

儿子媳妇一同愣眼看着方大妈,待鱼头落进孙子碗里,小儿媳先醒过来,满脸不高兴,夹起那个鱼头就扔到地上喂了猫,拉起孩子看电视去了。

方大妈和儿子四目相对,两边都是淡淡的云雾。小儿子说,妈,你变了,去城里几天啊,学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小儿子到一旁抽烟去了。

方大妈愣愣地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心想,村里真是静啊,还像从前一样只有狗叫。

(载《百花园》2009年第5期)

洗  脚(2009-04-13 07:37)

                        洗 

                                                嘉 男

 

    每次去韩国做完一单生意回来,老郑第一件事就是直奔阿九狗肉馆,和早已等在那里给他接风的朋友们饕餮一顿狗肉大餐。韩国那地方的消费,折算成人民币,什么都贵,一碗面加上一点肉丝就得200块,一盘羊肉没有400块下不来,想吃狗肉?一盘得照600元算,吓死人。老郑再喜欢吃肉,也得憋着。他那爱看韩剧的老婆,把韩国想得天堂似的,就是没有想到那些穿着漂亮衣服、开着私家车的主人公们,去饭店吃的不过是乌冬面、泡菜什么的。老郑还特别喜欢洗脚,一周总得去足疗个三四次,但在韩国,愣是不敢进这样的地方,憋得他脚掌皱巴巴的,走路一胀一胀的不舒服。所以,吃饱喝足后,他必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去玉春洗脚房洗脚。
    老郑带两个朋友一进玉春洗脚房,老板娘孙青立马扩张开面部的皮肤,一副热络的表情迎上来,甜声嚷道:“郑哥,你回来了?”老郑刚笑起来准备应答,孙青却突然眼睛看着他们的身后,以更大的热情兴奋地喊道:“查里!”紧接着,她回头招呼了两个洗脚姑娘,就奔门口去了。老郑们侧身一看,门口站着一个大个儿,还是个异种,白皮肤、高鼻子、蓝眼睛那一类的。孙青和两个姑娘媚笑着,一起把那个大家伙拥进一间屋里去了,那光芒四射的热情,可不是像对老郑们那样,靠夸张的本事硬撑出来的,完全是从她们的心脏和毛孔里迸发出来的。
    老郑和两个朋友傻站着,面面相觑。之后,老郑随意地转到另两个屋的门口,探头往里看了看,里面已客满。这个洗脚房是孙青租下三室一厅的民宅开起来的,就这几间屋子,挤了点,当初老郑看好这个地方,是觉得这里比大洗脚房清静,而且位在闹市区,来往方便,就在这办了张卡。
    老郑正想跟朋友商量一下,换个地方,孙青从那屋出来了。“郑哥,真是对不起,今天客多,你们先坐着喝点茶,等一会儿就有地方了。”
    “刚才那个大家伙,哪个国家的,俄罗斯的?”老郑看着孙青,对那屋扬一下下巴。两个朋友也正对那人好奇着,都盯着老板娘。这个城市,多的是韩国人、日本人,跟中国人差不多,像那样的外国人并不多见。
    孙青笑笑说:“美国人,叫查理,就住在旁边的大厦里,专门往美国倒轮胎。每天这时候来。”
    往美国倒轮胎?这个城市的轮胎是叫得响,可老郑没想到,美国人都来倒了。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多钟了,这个什么查理,还真怪,洗完按摩完了,就该吃晚饭了,为什么不是晚饭后再来呢?而且是每天如此。老郑这样想了一下,对孙青开起玩笑:“美国人?倒轮胎?那他有钱啊!”
    “是,真有钱。人家美国人,就是有钱。”孙青说。
    老郑笑里藏针:“对呀,美国人比中国人有钱,所以,你就忙着招呼美国人,不管中国人、不管你郑哥了。”
    “不是啊,郑哥。来,你们坐啊,一会儿就有地方了。”孙青拿眼风瞭了一眼老郑。老郑第一次来就发现,孙青这女人眼睛大,还带勾,看人就像用勾子挠,挠得人心里发痒,就是肤色黑了点。她年纪也不小了,老郑也没想在她身上动什么歪心思,但眼睛勾你那么一下,总还是受用的,要是白你一眼,那是什么感觉?
    尽管这样,老郑还是不想等了。好歹他也是这里的常客了,孙青倒冷落他,奔美国人使劲去了,他心里有点不痛快。他转身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不等了,不等了,我们去别人家吧,晚上还有事。”几个人走了出来。
    孙青陪着笑脸站在门口送客。“对不起了,郑哥,哪天再来啊,早点来。”
    “好,好。”老郑胡乱答应着。
    几个人心里都没放下那个美国人,一边走着,还在议论。一个朋友对老郑说:“我操,天天住在大厦里,那还真是有钱的主儿。”这附近的那个大厦,早些年是个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大酒店,这些年新起了五星级的,它不能算最好的了,也仍是不简单的地方。另一个朋友说:“我不明白,他这么有钱,怎么还往这小地方钻?”
    “图方便吧?”先前的朋友说。
    老郑嘟囔道:“美国人,我们这儿怎么还来了美国人?”

 

    隔了两天,老郑一个人又来了玉春洗脚房。这回,他吃过午饭就来了。老板娘孙青正领着几个姑娘在吃盒饭,见了老郑,忙把他请进一间空屋里,嘴里还叨叨着:“我们刚忙完一阵子。郑哥,让那几个女孩先吃饭,叫新来的小卉给你做吧,你也尝尝新。”
    “好。”老郑在沙发躺椅上坐下来。
    一会儿,一个女孩端着一木盆中药泡脚水进来了。木盆落地,女孩抬头看了一眼老郑,飘给他一抹职业所需却仍不失单纯的微笑。老郑心里有根神经突然被抖地扯了一下,这女孩真是清秀,说她像朵白色的百合花也不过份。虽然阅人无数,对女人也不轻易入眼入心,他还是被她的清纯击中了,心里那根神经钢丝样颤动着,渐渐地才被他的意志力控制下来。
    “噢,你就是小卉?”老郑和蔼地问。
    女孩笑着点点头,转身出去拿别的东西去了。老郑想起,那天来,他好像看到过她,在哪个房间里正给客人服务,当时她背对着老郑,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但紧接着孙青就来招呼了,他也就没在意。洗脚房的姑娘们来来去去的,本也是常事。
    小卉再拿了家什回来,老郑已经自己脱了袜子,把脚泡进木盆里。本来每次都是等着洗脚小姐给脱的,可这么好的女孩,他不忍心让她碰脏袜子。小卉愣了一下,坐下来,小手伸进水里,开始给老郑洗脚。
    老郑脚痒痒的。本来他是对痒不敏感的,敏感的是老婆。偶尔他请朋友洗脚,老婆也跟来,但她享受不起,按得重了怕疼,按得轻了又怕痒,后来干脆不来了。他就说老婆不会享受。当然他现在的痒和老婆的痒不是一回事。他的痒,是因为小卉的手,这双细软的小手在温软的水里抚着,像春风一样掠过他的脚心脚背,特别受用。他忽然意识到,刚才还怕她碰了脏袜子,现在她给他洗脏脚不是更是过意不去?转而一想,女孩就是干这个的,你不让她干,她哪能挣到钱呢?也算帮她吧。这样想着,老郑就放松了,心松了,脚就松了,脚上各路的神经都活跃起来,争着感受那双小手的游动。
    老郑问:“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吧?”
    小卉说了附近一个县城的名字。
    “你今年多大了?”老郑知道,对三十岁以后的女人是不能问年龄的,但对年轻的女孩,这样问一下,有亲切关怀的意思。
    “二十了。”小卉羞涩一笑。
    老郑笑着说:“不像,不像,我还以为只有十六七岁,老板娘让你非法打工呢。”
    小卉扑哧又笑起来,笑得很单纯。
    “有对象没有?”老郑又问。
    “还没有。”小卉害羞地低下头。
    “真没有?”老郑故意逗小卉。
    小卉摇摇头,一直不抬头。
    “那好,你给我好好服务,有机会,我给你介绍一个。”
    小卉只笑不答。
    小卉给老郑按摩脚板的时候,手把有点轻。她问老郑:“大哥,重不重?”老郑说:“你别舍不得按,使劲按,我不怕疼,怕痒。”老郑真的又感觉痒了。小卉笑着,手上加了力气。
    看着一个柔弱的女孩,手上使着职业化的力气,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老郑便问道:“你干这行几年了?”
    “两年了。以前在别的店做,最近才过来。”
“啊,好好干。这儿的老板娘我很熟,我让她对你好点,你就在这儿干下去就行了。”
    “好啊。谢谢大哥。”小卉高兴地忙碌着。
    论年纪,小卉叫老郑叔叔大爷也是足够的,自己的儿子比小卉还大一岁呢,可小卉叫他大哥,他心里还是很高兴。后来小卉给他按摩腿、胳膊和肩膀,不紧不慢的,一下下都在点上,用力适中,很有渗透力,真是舒服。老郑就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该多好。这样的女儿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撒娇,或者他累了女儿给他捏捏肩膀,都应该是极幸福的事。好几个没有女儿的朋友都有同感,有个朋友说,儿媳妇就两回事了,有次没过门的儿媳妇挽着那朋友过马路,朋友说自己全身立刻僵硬了,不会走了。而和一个不相干的女儿辈的人接触,又是一回事了。人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地复杂。
    老郑发觉自己对小卉的心思不正常了,洗个脚用得着想三想四?是不是有些可耻?可话说回来,自己也正常,证明自己是男人,证明自己心还不老。反正就是洗洗脚,按摩几把,别让自己堕落了就行。
    老郑正走神儿,小卉问了一句:“郑大哥是干什么工作的?”老郑回过神来,逗小卉:“你猜。”
    “我猜不出。”小卉笑着。
    “猜不出?那就下次接着猜。下次来,还是找你给我做。”老郑说。
    老郑就这样很自然的把下一次的人选定下了。走的时候,老郑对孙青说:“你新来的这个女孩子,手把不错啊。”孙青讨好地说:“那是,我特意安排高手给你服务的。”
    出门前,老郑又回头看了一眼,站在孙青后面的小卉笑吟吟的,留在他的心思里。孙青还以为老郑看的是她,勾了他一眼道:“慢走啊,郑哥。”老郑笑笑,夹紧包迈出了门。

 

    本来老郑是想欲盖弥彰,多隔几天再来洗脚的,却像脚底板抹了油,只隔了一天,就不由自主地又来了,是在午饭前,他刚好办事路过这一带。再说,这个时间,人少。
    老郑直接就对孙青说:“还是让小卉给我做吧。”
    脚刚泡进木盆里,就听到外间有大动静。他斜过身往外看,还没看到什么眉目,小卉就一边给他洗脚一边说:“是查理来了。”可不是,他也听到孙青过度热情的声音了,只听这声音就知道她是什么表情。
    “查理不是每天晚饭前来吗?”老郑问。
    小卉说:“这几天,他午饭前也来。”
    这美国鬼子,也是一个会享受的主儿,拿着美元在中国的地盘上,还不是想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老郑想着,心里有点不平衡。不一会儿,他听到有个房间在放轻音乐,他不懂音乐,但他能听出是洋曲儿。就问小卉:“你们老板娘怎么还洋起来了?”
    小卉不知老郑所指:“什么洋起来了?”
    “怎么还放起外国的音乐了?”
    小卉笑了。“这是给查理放的。”
    “噢。”老郑心里不悦,这个孙青,也太巴结老外了,心里想着,嘴上就说出来了:“你们老板,真是的,怎么从来都不给中国客放段音乐听听?查理需要,我们就不需要吗?”
    “郑大哥,你不知道,给查理放音乐,是想让他放松,听着音乐,不知不觉,按摩时间就长了,就可以多收他的钱。你想,老板哪能多收自己人的钱呢?”小卉说着,用毛巾给老郑擦干脚,然后擦上油开始按摩。
    原来如此,以孙青的心眼儿,还不得骗着查理什么项目都做,多挣他的钱?这个美国傻大个儿!老郑问小卉:“你也给查理做过吗?给他按摩,肯定很累吧?”
小卉清纯地笑笑。“当然很累了?你想啊,他的个子差不多有两米高,脚这么长,”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比划出一尺半左右的长度,“他的大腿都赶上你的腰粗了,一个人根本就做不了,他每次来,我们都是两个人同时给他做,一边一个,做一会儿就累了,就再换上两个人。”
    老郑打断小卉:“也就是说,查理每次来,得有四个人侍侯他?”
    “可不是!”小卉接着说:“不过,查理真大方,每次除了洗脚钱,还给小费,每个人一百,四个人就是四百。”
    “怪不得他一来,你们老板娘眼睛直放光,就把我们都忘了。”
    小卉又是笑。这个年龄的孩子就知道笑。这是谁家的孩子呢?肯定家境不好,不然不会出来干这一行。小卉按他的脚心时,他觉得有点疼了,但没有表现出来,这孩子好像感觉到了,就问:“这里疼吗?”老郑说有点。小卉又说:“这说明你的肾脏可能不太好,你得多注意休息主饮食。”
    “是吗?你懂得还真多呢。”老郑看着小卉洁净的小脸,笑着说。他其实想说:“你还真会关心人呢。”但他知道,这是小卉们的职业特点,接受培训的时候,这都是必备内容。可不知为什么,要是别的小姐说这话,他不会入心,小卉说了,感觉就不一样。
    这时候,外间又有了动静,孙青连叫了两个姑娘的名字。老郑又往外探身子。小卉专心做自己的事,平静地说:“是给查理换人了。”
    “唔。”老郑又重新躺好。“你今天没捞着给查理做,收不到一百块小费,是不是觉得亏了?”
    “不会的,反正我们都有机会做。”
    小卉说话的语气很真诚,老郑相信这真诚。这些年,他在生意场上难得遇到真诚的主儿,他早就习惯了不相信,但小卉呢,一定还是泥塘里的荷花。
    到老郑要走的时候,这个房间里的另一把空椅上一直没来人。老郑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悄悄塞给小卉一张五十元票,压低了声音,半认真半玩笑地说:“我也学学查理,给你点小费,你可别嫌少啊。”
    小卉忙推挡:“郑大哥,咱这不兴这个。查理是外国人,这是他们的习惯,不要白不要。”
    老郑瞪起眼:“听话,丫头,给你大哥个面子,拿着!”
    小卉羞涩地伸手接了,脸上飞起一片红云。老郑看在眼里,心里怜惜。他想,女人修炼到不会脸红的时候,就不可爱了。一个人会脸红的日子可并不长久。
老郑往外走的时候,向查理的房间溜了一眼,这个庞然大物大赤赤地仰在躺椅上,闭着眼,裤腿挽到膝盖以上,小腿上茂密的绒毛,让人看了怪怪的。两个服务小姐一边一个,吃力地按着,像两个小动物在对付一份肉类大餐,累得小脸通红。这场面看上去真是滑稽。老郑偷笑。
    孙青没有出现,可能是出去了,小卉就把老郑送出门,笑吟吟地说再见。老郑怎么看、怎么想,都觉得这笑就是比那些老板娘的笑要来得真诚、清纯。老郑出了门,一路上都在回味这少女的笑。

 

    一连半个多月,老郑隔两三天就来一次玉春洗脚房,每次来,只要小卉有空,自然都是她侍候老郑。老郑倒没想把小卉怎么样,小卉也没像有些女人那样,想贴上他,他只是觉得自己与小卉之间有一种无法言明的不寻常的东西,天知,地知,自己知。他也没想做对不起老婆的事,可小卉就是让他惦念,眼前总晃着她的影子。他每次去韩国做生意,一去一周,从未惦记过老婆,他以为自己已经失去这种感情功能了,现在从小卉这里又找回来了。但也就是找回而已,他并不想做什么出格的事,小卉只要还在玉春洗脚房,只要能给他洗脚,他就觉得是一份精神满足。有时,老郑来了,遇上小卉正给查理做,他就静静地坐在外间的沙发上等一会儿,等小卉被换下来休息时,再给他做。连那个等待的过程,也变成了一份享受,不再漫长。小卉是污泥里的荷花,只能看,不能下去折。这也是一个他的精神上的秘密。他决心要把这枝花珍藏在心里,绝不去破坏它。
    这天,老郑来洗脚,仍是小卉侍候他。老郑慢天地与她聊着话儿,有时也开开玩笑,但是有节制的。他的心告诫自己的嘴,说话开玩笑绝不能没边没沿,让人以为他下流,也告诫自己的手和脚,多痒也要板着点儿,别做里倒歪邪的事。
    小卉突然说:“郑大哥,我发现你跟有些来洗脚的人不一样。”
    老郑精神一振,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小卉。“怎么不一样?”
    “你很正派,不像那些人,说话难听,还动手动脚。”
    “噢?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倒也没有,但我能看出你和他们不一样。在这里,像你这样的人真少,一百个里面才有一个。”
    老郑听得心里高兴,就说:“小卉,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去收拾他,我小时还练过武功呢。”说着,老郑握紧两拳,在他和小卉之间的空中晃了晃,摆出一个打斗的姿势,定格。其实他吹牛,哪里练过什么功。
    小卉瞪大了眼睛。“你还会武功啊,真的吗?”
    老郑正想再忽悠两句,一个女孩进来,说老板叫小卉出去一下。小卉对老郑笑笑,起身出去了,那女孩代替小卉坐下来。
    女孩给老郑按摩脚,这孩子的手真硬,抓在他脚上明显的不舒服,用力又大,老郑皱了一下眉。女孩按着老郑一只脚的脚心靠前的地方说:“是这里疼吧?好像你的肾不太好。”这话小卉以前也说过,老郑那时听了认为是关心,心里甜甜蜜蜜的,但现在,从这女孩嘴里说出来,他感觉烦,感觉是讽刺。他忍着,淡淡地说:“我的肾好得很。”“是吗?”女孩尴尬地轻笑了一下,继续按摩。老郑脚突然往回缩了一下。女孩按着他脚背外缘说:“是这里疼吧?你平时是不是肩胛骨不太舒服?”老郑淡淡地说:“有点儿,大概是开车开的吧。你给我轻轻按两下就行了。”女孩见老郑有点不开心,不再搭话,专心做活。
    过了有五六分钟,小卉还没有回来,老郑问女孩:“你们老板叫小卉做什么?她怎么还没回来?”
    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查理来了,点名要小卉去洗脚。”
    “什么?老板中途给我换人?”
    老郑一时胆汁急剧分秘,一脚蹬翻了洗脚的木盆,女孩一声尖叫,发现自己站在一片浅浅的汪洋中,接着哭了起来。
    孙青赶过来。“郑哥,怎么啦?”接着冲那女孩嚷:“你是怎么搞的,惹客人生气?”
    “她没错,是你的错,你凭什么半路上给我换人?查理是客人,我也是客人,小卉先给我做的,为什么要把她换走?就为了那个美国鬼子?”
    “郑哥,是我的错,你消消火,我再让小卉过来。”孙青陪着小心。
    这时,老郑看见小卉受到惊吓的小脸出现在门口,她看看地上的水,又看着老郑,脸上挂着问号。老郑倏地把目光从小卉脸上移开,去看一地的水。他后悔自己的失态,心想小卉会怎么看他?他无心再洗脚,也不好再待下去,就装出一副硬派头,说:“我得走了,把我的鞋拿来!”小卉急忙把鞋递给他,他把袜子扔到地上,光脚穿上鞋,夹上包就走。他没敢再看小卉一眼。
    就是在这样的情态下,老郑为了一单生意,又去韩国了。

 

    从韩国回来,和朋友们在阿九狗肉馆吃过狗肉火锅,大家星散。老郑叫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又来玉春洗脚房洗脚。要不是小卉在这儿,他恐怕不会再来这地方了,这回来,也是想劝小卉另找个地方做,小卉去哪儿,他就去哪儿。
这次去韩国,时间长达十几天,老郑真的没想老婆,只想小卉了。老婆有时与他通通电话,却像是不存在,小卉与他没有任何联系,却总是盘恒在他的心里。那个精神秘密在他身处异国无拘无束的想象中越滚越大,大得他的心要盛不下了。所以,来洗脚房之前,老郑实在憋不住了,对朋友说起小卉。“那闺女,真纯。”朋友问:“你喜欢她,她对你怎么样?”老郑说:“她对我挺好的。”朋友本来没想去洗脚的,叫老郑这一说,倒急起来,想早点看看小卉倒底是什么样的人,想验证一下老郑的眼光。
    老郑和朋友是晚上来的,怕人多没地方,他事前还给孙青打了电话,预订了房间。上车开车前,老郑还打开随身带的小包,摸了摸一个长条小盒子,里面装的是一条韩国项链,是准备送给小卉的。他想给小卉一个惊喜,想着小卉高兴的笑脸,他心里得意起来。
    一进门,孙青就迎上来,仿佛上次老郑发脾气的事根本不存在,眼睛勾着老郑说:“郑哥,给你留着地方呢,快请吧。”
    老郑和朋友在房间的洗脚椅上坐下,很快就有两个服务小姐端着木盆进来了。一般情况下,这就是安排好的服务人员了,却没有小卉。老郑几次来,不用开口,孙青都主动安排小卉给他,今天她忙顾不上?还是她为上次的事记仇,特意不安排小卉?他喊来了孙青。孙青歉意地说:“小卉今晚有事,请假出去了。”老郑惋惜地看了一眼朋友,那眼神朋友懂,意思是你没有眼福。朋友遗憾地笑笑。
    两个小姐,年纪比小卉明显地大,其实都是结了婚的,老郑都熟。为掩饰心中的失望,他和朋友一起跟两个小姐聊了起来。没边没沿没用的话说了不少,老郑心里还是空落落的,到底没忍住,把话题拐到小卉身上。
    老郑问给他洗脚的小姐:“小卉出去办事了?”
    小姐说:“办什么事啊,她自己哪里有什么事啊。”
    朋友那边的小姐递了一个眼神给这边,这边的小姐没察觉到,但被老郑截获了。他觉得这里面有事,就以玩笑的口吻问:“小卉是不是谈恋爱了,会情人去了?”
    “挣钱要紧啊,哪里有什么情人啊!”他面前的小姐酸酸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挣什么钱?”老郑疑惑。
    那边的小姐不好明显地提示,只是频频地朝这边看。这小姐还是说了出来:“查理晚饭前来按摩完,就把小卉带走了。”
    老郑呆了一下,接着自言自语:“他妈的美国佬,弄咱们的轮胎,又弄咱们的女孩。”
    朋友被他逗笑了,接着话题和小姐聊,问查理是每次都带小卉一个,还是每次都换一个。给他洗脚的小姐也不忌讳什么了,悄声说:“以前没有,最近孙青跟查理出去过一次,再就是小卉了。”
    老郑听得郁闷,脸上多云转阴,一言不发。直到洗完脚要走了,也没再说话。孙青送客的时候,老郑不再像往常那样跟她嘴上热闹,匆匆打了招呼就出来了。
朋友问:“老郑,你怎么这么不开心,你和小卉有关系吗?”
    “没有。”老郑闷闷地说。
    “那你这是伤的哪根筋啊?”
    老郑痛惜地说:“我以为小卉跟别人不一样,我以为她很清纯,没想到……他妈的,什么狗屁查理,美国佬!”
    朋友说:“问题不在那个美国佬,不是他,也可能是韩国佬、日本佬,更可能是中国佬。”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问题在小卉?小卉多纯的一个孩子!”
    “老郑你是不是有病?什么是清纯?清纯如今只是一个美好的概念!”
    “小卉就是清纯,是什么让小卉变得不纯了?是钱,是男人,是这个社会?”
朋友无心跟老郑讨论下去,摇摇头钻进自己的小车。老郑闷闷地进了自己的车,一踩油门,拱出去老远。接着,他的车在街上慢慢地犹疑地蹓着,路过查理住的大厦门前,他还往灯火通明的大堂里望了一眼,心里存着一丝不确切的希望。但那里面并没有小卉的影子。
    小卉却存心要让老郑看见一样,适时地出现了,是在大厦不远处的超市门前,当然是和查理在一起。查理一只手臂抱着一大包食品,一只手臂紧搂着小卉,小卉像是被夹在他腋下的孩子似的。他们向那个大厦走去。老郑心中的什么东西轰然倒塌了,心里某根神经一顿一顿的疼,眼看着他心中圣洁的一朵花,被那个美国佬毫不怜惜地糟蹋在污泥里,他的手抖得要握不住方向盘了。
    回到家,老郑的老婆还窝在沙发上傻看韩剧呢,张着嘴巴,眼睛盯在屏幕上,听到动静也不看老郑一眼。老郑瞥了一下老婆,打开包,拿出那条韩国项链,扑楞一声扔到她的大腿上。老婆吓了一跳,问:“这是什么?”老郑已钻进洗手间。

 (刊发于《厦门文学》2009年第3期)                                  

三进首图(2009-04-03 11:03)

三进首图

 

   暂住北京,带的书看完了,却不想买书,免得回家路上负累,于是打图书馆的主意。幸好离住处两站半地,就是首都图书馆。

这辈子爱泡图书馆,可活在小地方,泡的都是小图书馆。终于有机会进入一个大点的图书馆,感觉却极不爽。

如今,大凡能从你口袋里掏走钱的地方,服务特别到位,甚至热情过头。比如银行电信商场等地儿,去了不用怕麻烦,不用怕不懂流程,自会有人笑脸相迎,耐心导引。最惦记不着你钱的地方,恐怕只有图书馆了,所以,那些脸都冰棍儿一样。我一共去了三次首图,没见一个管理员有过一次笑脸,哪怕是平和的表情也没有,不管男的女的,都板着脸,而且那脸不是普通的板,是常年板结的积累,形成严重向下耷拉的局面,特别是那些年岁大的人。那脸面很可怖,仿佛来的人都是欠债鬼。我心想,要说欠,也是首都的那些爱泡图书馆的人欠他们的,我头一次来,欠他们什么?当然,他们不知道我头一次来。头一次也欠,免费阅读嘛。可读者的享受是国家给的,有他们什么事?有啊,没有收入,他们就没有奖金吧。头一次感受到,要是这个世界人人都这样整天板着面孔,该是多么可怕。人真的应该学会笑。想想自己年轻的时候整天忧郁着,也不会笑,也很难看吧。

一进首图,心下茫然,然后东闯一头,西闯一头,总算弄明白要去二楼办证处办证,在这一过程中,被问的人多一句话都不肯说,都是两个字三个字的绷。终于弄明白,如果只是去期刊室临时阅览,不用交押金,也不用其它费用,在柜台的小盒子里拿一个临时阅览证就可以了,七天有效。摸清了门路,我就走了。

二进首图,直奔期刊阅览室。在门口看见人家都是长效证件刷卡,我拿着那简单的小卡片不知所措,当班的中年女管理员半抬眼,瞥了一下我手中的小卡片说:“你进去就行了。”我竟然得寸进尺地问:“这卡是连续七天有效,还是累积七天有效?”她早已低下头,不耐烦地说:“这你得问办证处去。”明摆着她是不愿跟我多费口舌嘛,如果她不知道,怎么判定我的证是不是过期了呢?下次我还带这个证来,看她怎么说!

三进首图,却是一个年轻女孩当班,根据上次的经验,我以为把卡给她看一眼就可以进去,她却接过我的卡,拿过扫描仪扫了一下,说:“你这个卡过期了,去楼下重换一个。”我印象中,这卡刚到第七天,我只好又跑了一趟腿儿,这才明白,这卡是连续七天有效。回来给她新卡,她又扫描了一次才让我进去。到底是年轻人,对工作还有点认真劲,可是,我为这女孩担心呢,因为她也没有笑容,连一点愉快的表情也没有,再过十年二十年,她的脸会和那些前辈们一样难看。

以后,虽然在北京又住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我再也没有去那个地方。哪儿也没去。随着年岁的增长,年轻时心目中神圣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2009年03月24日(2009-03-24 08:50)

                              出鬼了
                                  
                                                              嘉 男


    邓九峰跟老乡们说,一个人在一个时期,往往像着了魔,就是要干一件事,而且非干成不可。他指的是前妻宝芝跟他闹离婚。
    那一阵子,他刚从部队转业,调到一个繁忙的单位工作才一年,每天应酬奇多,经常是晚上喝酒到很晚才回家。而双休日呢,因为他会些水暖电器修理的营生,总是被老乡们叫去帮忙,换个水笼头,接个暖气阀,修理个电饭锅什么的,他是热心人,谁叫都不打一下哏,抬腿就去。帮人干了活儿吧,主人必定要表示感谢,留他吃午饭或者晚饭,为了主人心理平衡,他也不好推辞,这就进一步造成他不着家的局面。
    结果是,他受到妻子宝芝的抱怨。门难进,脸难看,邓九峰还是要进,要看,何况宝芝那张脸从长相上说还不难看,他们是高中同学,从那时他就开始注意她的脸了,他当兵三年后,回村里一趟,跟她办完了结婚大事,然后,宝芝仍然留在农村,他回部队继续当他的小干部。当他在部队再也升不上去,年纪到了,必须转业的时候,他从一个小岛出来,留在了这个海滨城市。不少当过兵的老乡,都留在这个城市,他托战友的关系,把宝芝从农村弄出来,户口先是落在这城市郊区的一个村子里,再努力,又把她塞进一个房产公司里,到宝芝提出要跟他离婚的时候,她已经是这公司里一个部门的主任了,还自作主张,去美容院纹了眉毛和眼线,把自己弄得跟城里的娘们儿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农村的太阳太狠,留在她脸上的黑色素太厚实了,不知能否被她梳妆台上的那些瓶瓶罐罐里的这膏那膏的抹掉。
    邓九峰很惊讶,宝芝原来这样有心气,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也如此之强。原来,女人的弹性远远超过男人。女人容易改变,愿意改变。邓九峰的改变只是把家乡话变成普通话,这也是迫不得已,不然别人听不懂他说什么,而宝芝说普通话当然也不含糊,有时跟当地人交谈竟能说两句当地的方言。在这个城市里,邓九峰以前的那段出息的日子都过去了,变成一个留在外省城市的结果,宝芝来了,他们实际上是在站在城市生活的同一个起点上,这么快,宝芝就跑到前面去了,而他不过是单位里一个普通的职员,人就显得窝囊了。
    宝芝要离婚,邓九峰肯定不同意,他压根就没有这根筋,他觉得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有什么理由呢?这件事没有一点必要性。但宝芝闹得凶,他的应对策略是尽力做一个好男人,每个月工资如数上交,晚上还给宝芝洗脚,可这都不凑效,宝芝说看到他就烦,听见他说话就烦,横竖就是烦他,一定要离婚。邓九峰也想过,宝芝是不是有外遇了?但他很快就做出不可能的肯定判断,她进步再快,也不能快到这么短的时间内连外遇都发生了,经他观察,也没有这样的迹象,他只能认为,他们之间是出鬼了。
    结婚15年了,又经历了搬家,他们的结婚证不知弄哪儿去了,在与不在,邓九峰想都没想过它。可宝芝为了离婚,发现了结婚证的缺失,又经历了一番折腾,补办了一个结婚证,她大张旗鼓地做这事,一点也不嫌麻烦,叫他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事弄妥了,她又请了一个律师,跟邓九峰谈离婚。律师找来时,邓九峰吓一跳,这才知道宝芝离婚的决心这么大,他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了。他跟律师说,你走吧,我们自己来解决。他是觉得让律师掺和进来,还得给律师钱,这样的损失没必要。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还有一个大问题要解决,14岁的儿子归谁?孩子也不小了,大人怎么挣都没用,该让他自己拿主意。先前邓九峰问过他几次,爸妈离婚,他想跟谁?他沉默着,不表态。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告诉他,必须做出一个选择,是必答题,而且限时,儿子又闷了半天,最后吐出一口气,说了句“爸爸”。
    这样,邓九峰和宝芝就离婚了。别人离婚是分财产,为财产争来争去,邓九峰离婚是分债务,家里四万元的债他主动背上身,两个房子一人一个。宝芝自己住在一个房子里,过起单身女人的日子,邓九峰和儿子住在另一个房子里,开始了另外的生活。

    另外的生活是,邓九峰的家里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小朱。
    在遇到小朱之前,邓九峰调转了工作,也就是在跟宝芝离婚后,为了换个环境,让陌生的工作分散一下心中的一团郁闷,邓九峰调到海水浴场的管理部门,成了一名管理员。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管区内蹓跶,工作的同时,目光沿着海面一波一波的追望过去,一直到海天相接的那条线,心也荡得远了,也似乎变大了,要是天气晴好,海面是蓝的,绿的,心里似乎开了一扇门窗,也随着明亮起来。
    没多久,来了风暴潮,据说是史上罕见的。风暴潮过后,浴场的沙滩惊人地难看,虽然是冬天,这里没有游客,没有人员伤亡的灾难,但别处的灾难似乎也被老天爷匀摊了一些到这里,千米长的沙滩地带,凌乱地布满了碎木板、小石块、海草、贝壳,还有别处养殖区域漂来的海带或养殖物的尸体。海水曾漫过沙滩外缘的草地,漫上公路,所以,草地上也全是这类东西,狼藉一片,一看就令人头疼。邓九峰他们的工作就忙起来了,把倒了的树扶好,把草地上的东西搂走,把那些沙子全部过筛,让它们像粮食没有沙子一样干净。这一忙,又没有双休日了,已经46岁的邓九峰感觉到了累,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想离婚的事了。
    遇到小朱就是在这之后。
    那天,邓九峰在办公室监控器的大显示屏上,看到还未清理完毕的沙滩上,坐着一个女子,在冷风里长久地不动,孤零零的,他怀疑要出事了。他走出办公室,奔那个女子走去。她就是小朱。
    原来小朱是外地人,26啦,在这个城市跟男朋友同居了一年,现在男朋友离弃了她,房子租期快到了,她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脸面回家,觉得走投无路了。
 邓九峰为她叹一口气,同病相怜,他把她带回家,安排他住在一个空闲的房间里。很快,邓九峰就在他管区内的一个小商店,为她找了份差事,明确告诉她,等她发了工资后,再帮她租个房子搬出去。
    然而小朱却一直住下来了,邓九峰赶她也不走。没想到小朱爱上他了,开始叫他大哥,后来叫邓哥,最后就叫老邓了。这并不是邓九峰想要的生活,小朱太年轻,他可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喜欢啃嫩草,年轻有年轻的麻烦。就是这个时候,他又想到了宝芝。通过儿子,他知道,宝芝确实没有男人,离婚后一直一个人生活,他也没听到她跟哪个男人有传闻。她不需要男人,还是一时不好找?邓九峰想,宝芝也许是更年期吧,离婚是瞎折腾,过一段时间会好吧。
    小朱和没离婚前的宝芝完全相反,怎么都觉得老邓顺眼,别看他整天在海滩上转悠,晒得脸黑粗的,但一脸善良,说话慢慢的,稳稳的,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她像妻子一样住下来,给他们父子俩洗衣做饭。她从不翻老邓的衣口袋,像宝芝那样看看他有多少钱,相反,她知道他有债,还时常往他的兜里塞钱,还给他的儿子买东西。宝芝都没给孩子买点什么呢,也不拿抚养费。小朱跟宝芝相反的还有一件事,就是她给老邓洗脚按摩。可这并不能感化老邓。
    邓九峰劝小朱,你还是趁年轻,赶快找个男人吧,别耽误了。
    小朱说,不,我就找你,我就觉得你好。
    你跟我这个老头子有什么好的,还是找年纪相当的结婚吧,生个孩子,好好过日子。邓九峰说。
    小朱说,你还想跟前妻复婚怎么的?
    就是不跟她复婚,我也不会跟你结婚。
    我比你前妻年轻,哪点赶不上她?
    不是你赶不上她,你比她好。
    那你为什么不要我?
    邓九峰狠狠心说,你去找别人,对咱俩谁都好,这样你就不会当后妈,会有自己的孩子,有一个正常的生活,而我最差也是现在这样子,没有什么不好的。可如果咱俩结婚了,对咱俩都没有好处,你想过没有,后妈可不是好当的,说得自私一点,你也把我害了,因为我们肯定还要再生一个孩子,下半辈子我还要拼命养大一个孩子,岂不是过得太累?
    小朱想了想说,那我试试吧,找个别的男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就你最好。
    小朱果真试着跟年纪相当的小伙子谈恋爱,邓九峰托老乡介绍的,为了不引起那人的误会,还搬了出去,可没多久,小朱又搬回来了,说跟那人谈不拢。小朱说,我还是愿意给你洗脚,洗一辈子。
    邓九峰摇摇头,想不通小朱怎么喜欢他这样的人。想留的留不住,不想要的,直往怀里送,他只能理解为,他和小朱之间也出鬼了。

    出了婚姻问题,邓九峰很少跟老乡们联系,一来心情不好,脸面上也觉得不太好看,二来背着几万块钱的债,老乡们相聚,总不能老是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自己也要破费吧?可老乡们都知道邓九峰离婚了。都不理解,怎么过得好好的,就离了呢?出了什么问题?没听说他们夫妻不和啊,再说宝芝还是老邓把她从农村弄上来的,出息成现在这样子,老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其中的老关,夏天的时候来海水浴场游泳,跟邓九峰聊了一阵子。邓九峰给老关找了个免费的凉伞和座椅,自己也坐下来跟老关聊起来。老关跟老邓原是一个部队的,早几年入伍,也是早几年转业留在这里,自然有种大哥的风范,邓九峰信任老关。
    在老关的眼里,邓九峰黑得跟那些在海边出租凉棚座椅和汽船泳圈的生意人,没有什么两样,聊起来,言语里满是沮丧和感慨,还有很多的感悟。老关问,老邓你说实话,是不是你在外面有事了,宝芝才非要跟你离?
 邓九峰苦着脸说,老关,你冤死我了,我和宝芝之间真的没什么事!要说下了班回家晚,在外面喝点酒,现在的男人谁不这样?这还算大毛病吗,就算是毛病,也大不到离婚的份上吧?我真不明白,她这是为什么。
    老关问,那是宝芝在外面有人了?
    没有。
    那她现在呢?还是一个人,没别的男人?
    没有,绝对没有,邓九峰说,她要再找个男人,那她真是傻了,自己的孩子不伺候,伺候别的男人,伺侯别人的孩子,多累!
    听你的意思,你还要跟宝芝复婚?老关又问。
    邓九峰说,如果她想回来,我还接受,毕竟是原配,各自的脾气秉性都了解,各自的毛病都能接受。
    老关说,那好,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去找宝芝说说。
    邓九峰就抱着希望,等老关的消息。他想宝芝过了这么久的单身生活,毕竟有不方便的地方,也该折腾够了吧,也该知道前夫还不是太坏,虽然有毛病,至少还是个热心的老实人吧?他这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对宝芝抱着希望,他从来没烦过她,就是她跟他闹离婚的日子,也没烦过她。
    隔了上十天的样子,老关开车到海水浴场一带办事,去管理处的办公室找邓九峰,老邓不在,在管片上巡查呢。手机联系上后,他们在一棵树下的木质平台上坐了一会儿。老关看着几个外国美女穿着三点式泳装,带着我行我素和显摆的意味从他们面前走过,安抚他说,你看你多有眼福,天天看美景,天天看美女。
 邓九峰苦笑笑,说,那咱俩换换?我都要累死了,风暴潮后,我就没休过一个双休日,怎么也得忙过十月以后。
    老关嘿嘿一笑,话里有话道,你不光忙工作吧?是不是又有女人了?
    邓九峰说,你怎么知道的?那可不怪我,是她自己非要贴着我。
    人家宝芝都知道了,我去跟他说复婚的事,她说,老邓现在不是有女人了吗?
    邓九峰拉大嗓门儿说,她怎么知道的?我叫儿子不要告诉她的。她不懂,有一个女人,证明我只有这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女人,那我可能就有很多的女人。她真是不懂,那样的话,不是对她更不利?
    老关说,她也没说别的,就这一个理由。
    她要真同意复婚,我可以赶小朱走。邓九峰话语很坚决。
    这天晚上,邓九峰回家,对小朱有点冷淡下来。小朱催他去洗澡,他懒懒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小朱先洗了,去他房间的床上等他,他仍在拖延着上床的时间。小朱催了几遍,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他才去洗。上了床,他背对小朱躺着。小朱藤蔓一样栖上他的身,他一动不动。
    小朱问,你怎么啦?
    邓九峰说,没怎么,太累啦,睡吧。
    说说嘛,怎么回事?小朱不信他的话。
    邓九峰坐起来,认真地说,小朱,我跟你说明白了,我前妻要是同意复婚,你得走。
    小朱爽朗地说,就这事啊,没问题。你前妻同意跟你复婚了?
    还没有。
    小朱嘻嘻笑道,还没呢,你愁的什么?你们老同志真是心思重。
    邓九峰被小朱说得,笑了一下,心里轻松多了。

    转眼就“十一”了,黄金周里,海水浴场的人肯定少不了,邓九峰知道自己又得忙几天,他想忙过这阵子,该找个时间,见宝芝一面,好好谈谈复婚的事。对儿子来说,还是原装的爹妈最好。两台旧机器重新组装一下,兼容的问题还是好办。
    邓九峰没想到的是,10月2号这天,他就见到宝芝了,不过,是意外碰上的。这天中午,老关的儿子结婚,老乡们都被请来喝喜酒,大堂里,坐了差不多有四十桌的客人,繁荣的一片。酒桌上,有人说,老邓,你原来的老婆来了。邓九峰猛抬头,顺着那人的指引,在对角线的另一端,看到了前妻宝芝。心想,这个老关,是有意安排的吧?在酒店大堂,往箱子里塞红包的时候,老关在场迎客,半个字都没漏。在这么多的老乡面前,一对离婚夫妻隔着人群,各坐一方,作为窝囊一方的邓九峰有些尴尬。
    离婚后,邓九峰还是第一次见到宝芝。他装作不在意地和桌上的人聊着天儿,喝着酒,但是偶尔眼光要往宝芝那边瞄一下,觉得她也没有什么变化,没变老,也没变年轻,村妇的那种黑还没有改变,不过老邓还是觉得宝芝哪儿跟以前不一样了。再瞄一眼,噢,也在赶时髦了,头发烫成了羊毛卷儿,因而人变得洋气了些。她没往这边看,也许是邓九峰不注意的时候也看见过他,装作没看见吧。
    没看见的好,要是四个眼睛的光正正实实地对上了,也是挺尴尬的事。两个前尘往事中的人,目光扫描的时间差都把握得很好,愣是没碰上。宝芝那桌全是女客,邓九峰发现,她也在和别人说笑着,在这种公众场合,表情自然带着面具,也看不出她的真实心境。真是摸不透她到底怎么想的,恋爱期的女孩不好把握,更年期的女人也是如此啊。
    男人们爱敬酒,劝酒,拉拉扯扯的,也拉长了酒席上的时间。邓九峰喝得脸通红,声音也因为跟人争辩变得有些嘶哑,再往对角线的那头望去,那桌上的人什么时候都走光了。宝芝就这样悄悄走掉了。邓九峰的心里有点惆怅。
    离开的时候,邓九峰在酒店大堂看到了送客的老关,老关把红色的小礼品袋递给他,关切地问,老邓,没问题吧?邓九峰笑笑说,没问题。其实他不知道老关是问他哪方面没问题,是指他的酒后状态,还是指宝芝也来了这件事?邓九峰晕乎乎地往外走,没提宝芝的事,他也不好意思再提起了。
    这天下午,邓九峰就红着脸坐在办公室里看大屏幕,海面上,沙滩上,绿化带,商业区,一切的场景都看得到。
    天凉了,幸好这几天天气还给助兴,有不少游客都下了海,海上也没发生什么事;沙滩上,一片安静,孩子在挖沙,成人坐着看海;岸上硬化地带,头一天,一个外地游客跟一个卖胶卷的吵了起来,好不容易安抚下来,今天看上去也平静;在一片松树林里,恋人们租了凉席,坐在阴凉里相互爱抚。
    邓九峰忽然想哭,他觉得,这些人,全部都比他此刻的心绪要好。别人来这里是放松,他在这里是工作,是紧张,还有一肚子的残破心事。要说自己的日子倒也不缺什么,孩子、女人都不缺,可这种生活状态是漂浮的,不确定的,他心里不能安定。他满脑子里都是宝芝。宝芝,她是聪明的,不然不会混到今天的位置,在生活上,她可别犯傻啊,她那样的,还能找到比他邓九峰更强的?如果再找个跟他邓九峰差不多的,就多此一举了,新鞋夹脚,旧鞋才穿着舒服,她可别忘了啊。
    邓九峰还是打定主意,黄金周一过,自己去找宝芝谈谈。当年爱上宝芝,也是他去找她说的,结婚也是他去找她提的,事到如今,他竟又想去求她复婚了,这辈子在宝芝面前,他总是处于求的状态,真是出鬼了。
    好在,小朱是表了态的,他前妻真同意跟他复婚,她就走,她应该说话算数吧。这姑娘其实也不错,重要的是,她对他好,他不看重她,她也要对他好,她使他在他们的关系中感觉轻松。这样一块好肉,他却不想留在碗里。现在那些四五十岁的男人,离婚或死了老婆的,都是找年轻姑娘再婚,这样一比,他就显得隔色了。
    邓九峰明白,自己是个很现实的人,只能做现实的努力。

    黄金周结束的前两天,天气突变,海面上灰暗的,起了大风,风推着大浪,一层层翻卷着递进,最后猛地扑到岸上,扒一些沙,萎缩回去。实在不是好玩的天气,岸上不多的游客却舍不得离去,千里迢迢的来了,赶上这样的天,真是晦气,可是不在海边湿湿脚,岂不是白来一趟?所以,他们不少人赤着脚跟大浪嬉戏,裤子都是湿的,个别的人还下到水里游泳了。
    邓九峰走在浴场他的管片地带上,听到浴场管理处的广播在向游客播送天气情况,劝游客注意安全,不要下水。他站在通往沙滩的一段水泥台阶上,看看糟糕的海面,又看着无法尽兴的游客。一个女人正被一排大浪追着急急地倒退,摔倒在沙滩上,和同伴们大笑,接着,她又站起来,又向水里走去了。她可能觉得这很好玩,如此反复,邓九峰也看得暗笑。突然,那女人的面前腾空翻起一个巨浪,巨兽一样向她扑压下来,邓九峰眼瞅着,浪落下,女人没影了。
    沙滩上一片惊叫。
    他立刻冲下台阶,跑过沙滩,在海水里趟了几步,一头扎进浪底……
    邓九峰因此住进了医院。
    他能活着上来已是万幸,他是带着一个死人上来的,肺里进了水,加上冷,上来就晕倒了。
    为此,邓九峰很有种挫败感。在部队的时候,每次的军事比赛中,他一向是游泳第一名,多复杂的情况都能应对,这次救人却不成功,自己还差点死了,他的口头禅又出来了,真是出鬼了。也许该感叹一声“老了”吧。人也救了,他这个英雄是打了折的,有点出力没讨好的味道。
    小朱要请假,悉心照料老邓。邓九峰却赶她去上班,说单位派了一个人来照顾他,她只要替他照顾好孩子就行了。单位的人和老乡们,陆续的来看他,他不愿让人看到小朱。小朱明白,不再到医院去给他添麻烦,只是打手机或发短信问候。
    老关来医院看他,奇怪地问,你不是有个女人吗?她怎么不管你?
    邓九峰说,是我不让她来。
    你还想着宝芝?
    邓九峰说,我没想她,但她真要回来,我还接受。
    老关说了句,她还不知道你出事了吧?
    邓九峰没说话,他想老关是热心人,会通知宝芝的吧。
    自此,邓九峰开始等待,希望宝芝会来看他,可等了两天,他都要出院了,也没见宝芝的人影。这么好的机会她不好好利用,真是傻女人,她到底想什么呢?他不抱希望了。小朱的电话和短信倒是天天都有,他稍有安慰。
    这天,邓九峰觉得好多了,和小朱通了个电话,说自己要回家了,就走出了医院。出院的手续,单位自会去办理。小朱说,家里什么都准备好了,我在家等你。邓九峰便觉出一分踏实,毕竟有个人愿意在黑暗里为他亮起一盏灯。
    出了医院大门,邓九峰打了一辆出租车,不想,赶上傍晚下班的高峰,车在一个正在维修的路段堵塞了。这使他有时间胡思乱想了一气,他发现这里离宝芝住的房子已经不远了,他突然有了冲动,想去看看她过得怎么样了,想做一些关心的表示。于是,车再次发动后,他让司机改变了方向。
    出租车在一个街口拐过弯儿,正要往宝芝住的小区里进,邓九峰突然喊了声停。司机莫名地看着他,而他的眼睛盯着一个女人,女人手里拎着几个装了东西的塑料袋,他猜是蔬菜、熟食什么的,从这出租车旁匆匆走过。
    女人正是宝芝。
    邓九峰打发走出租车,站在路边看着宝芝进了小区。他眼里的那背影其实并不轻松,显得疲惫孤独。他更加的想不透宝芝这个女人了。他站在那里,不知该向前走,还是向后走。这时,宝芝无意间突然回了一下头,邓九峰的心猛然狂跳起来,可宝芝并没有看到暮色里的他,脚步没有停一下。他就一直看着宝芝的背影,听着自己心跳的声音。

(载《当代小说》2009年第1期)
                                        

                                        

被棉花击伤(2009-02-19 12:36)

被棉花击伤

        嘉 男

 

    知道太宰治,是因为一句话:

“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受伤。”

于是,一直留心寻觅这位无赖大师的《人间失格》。终于找到重庆出版社做的《斜阳》,内收《斜阳》、《维庸之妻》和《人间失格》。两目放光,急心吞书。关于那句话,这一版的《人间失格》里是这样翻译的:“胆小鬼甚至会惧怕幸福。棉花也能让人受伤。幸福有时也能让人受伤。”不免失望。译笔有差别,哪一个更接近原著呢?不过,除了这句话,太宰治的千言万语我都是第一次读到,仍觉新鲜。这个颓废到极至的人,能被棉花所伤;而他如棉花般颓废的文字,多少也能拨动读者的神经,因为文字间那极强的感受性。幸好早就不青春了,不然也得被这典型的“青春文学”迷住吧,据说他被少年们视为神明一般地遵奉。

细细思量,太宰文学的某些东西,比如纯粹性和脆弱性,强烈地映合了现代人青春的特征,但其另有的内含是不可能为少年们所理解的,那就是他对个人价值的自我追求和对自身毫不留情甚至是苛刻的反省。在《斜阳》中,我看到了他对贵族意识的追求,这个乡间大地主的儿子批判豪华粗鄙的生活,却需要贵族的意识来满足虚荣心,然而无产阶级运动的冲击,强化了他的自我意识和出身的原罪意识,这脆弱的人开始不断地放大和反省自我的欠缺,没有办法和力量去弥补,便放肆地自我破坏,自我毁灭,《人间失格》就是他整个一生的自画像,他丝毫不留,仿佛裸体给人看,叫人看一个多愁多感的少年,是如何一步步丧失为人的资格的。

因此,《斜阳》里笼罩着陈腐的没落的气氛,却给人纯净的感觉,人物如同流水一般,老老实实地走向命运的终端。贵族之家的没落,原来也能让人心里微微一颤。《人间失格》则是金石与泥沙俱下,有泥有沙,当然就沉重了,何况还时不时的冒出一些格言般的句子,砸得人心里巨痛。这孩子打小就喜欢扮演丑角,以博取他人的赏识,保护脆弱的自我,可终究是失败的。这少年的身体一天天地堕落下去,内心与伪善鄙俗的世界越发的隔膜,那些生命中的欠缺,他的自卑和各种意识,都被他执拗地背在身上,终于被压垮了,他被送进精神病院,成为一个废人。

现实中的太宰治是,写完《人间失格》,以39岁的英年第五次自杀,与情人一起沉于水底。世间抛弃他,他更是决绝地终于成功地抛弃了这个世间。他在《人间失格》中发问:“所谓世间,又是什么呢?是人的复数吗?可哪儿存在着‘世间’这个东西的实体呢?迄今为止,我一直以为它是一种苛烈、严酷而可怕的东西……”这让我怀疑,《维庸之妻》中,那个生来容易受到伤害、心灵莫名的不安、终日借酒浇愁的诗人丈夫,也是他自己的写照。“人世恐怖”的悲歌,结局是对虚无的叹息和幻灭感。他向神请求:“啊,请赐给我冷静的意志!请告诉我‘人’的本质!”我想象他说这话的神情,想起书中照片上他那张脸,那个苍白懦夫的形象,真让人难以忍受。

其实,我们都曾如此看待世间,都曾如此发问,可更多的人还是顽强地留在这五浊恶世上摸爬滚打,人生苦涩的海洋上,兀自涌动着乐趣的浪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出身和经历,不是他太宰治独独地倒霉。一切都在于自己,他把自己当作一个收容苦恼和痛苦的大型器皿,没完没了地往里装垃圾,还以为这就是抵抗。这是个可怜的人。活着,好好经营自己的生命,本是神赋予的使命,生而为人已是神的宠爱,而他宁愿相信神的惩罚,自己毁灭了。有什么用呢?世间却永远存在,并不因为严酷可怕而被神取缔。

书上介绍太宰治的时候,称他是日本战后新戏作派代表作家,是日本无赖派大师。无赖派文学是指以自谑的态度来表现战后日本人精神与感官世界的双重委靡,疏远于主流之外,以颓废抵抗社会化。可他成功了吗?成功的是他的文学,不是他的人生。而这文学也是他展现自己的丑来博取关注和喝彩,仿佛在乞讨世人的爱,有美,却是一种潺弱的美,是细窄的,一如门缝里的亮光,虽可叫人眼波和心灵一颤,但终不能满足。欣赏完这病态的凄美,我会将其束之高阁。

(《斜阳》[]太宰治  重庆出版社200810月出版)

                                                    

立春不是春(2009-02-05 09:11)

立春不是春

                                                                   嘉 

 

 2008年秋冬,整整一个叶黄叶落又寒风扫荡飞雪将至的时期,我因故在北京度过。一个多月的光阴,足够我在异乡观世浮想。某日,步行过天安门广场,见众多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游人,聚集在天安门城楼前,热望,留连,拍照,我便想起自己早年也曾有如此的过程,随之,一个背影陡然出现在我的印象中……

 这是一个不老也不年轻的女人,龅牙,一脸痘斑,满身赘肉,还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她就那样背对着镜头,凝望着神圣的天安门城楼,心里想什么,我们能猜出大概,因为她经常来北京看歌剧,找人买北京户口,希图能调进歌剧院。她有一副金嗓子,渴望自己能唱到北京,甚至巴黎。她献身艺术,可是她生活的小城不认歌剧,北京也不要她。她献身爱情,爱上每年都去北京考美院可每次都失败而归的黄四宝,可是这个浮浪的男人侮损了她,离去。她是这么寒酸的一种植物,质地是这么的粗糙,只有一种美丽却没有机会绽放。她就是电影《立春》中的王彩玲。

 我不由的想到她唱的歌剧:“献身艺术,献身爱情,我衷心爱护一切生灵,为何,为何,上帝啊,为何这样对我残酷无情。”我想起自己在某个人生的阶段,也是热切地向往过北京的,可我终究还是没有王彩玲虔诚,未做任何努力,选择留在小城平静地生活。很多人都如此。因而避免了命运残酷的洗劫。王彩玲却给自己唱了一出悲剧,因为她不妥协。因为她说:“每年春天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仿佛总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可是整个春天都过去了,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就会觉得错过了什么……”

 她错过了什么?以银幕之外的目光看,她错过了平静健康的生活。她活在病态中。《立春》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病态的,编剧李樯和导演顾长卫一定知道桑塔耶纳的话:“隔开一段距离看,每出戏都是病态的。”因而他们可能夸张地利用了这种病态,镜头里的人没有一个是可爱的。女教师王彩玲丑陋自傲;追求她的周瑜,形象邋遢,一副小市民作派;她爱的黄四宝长得倒帅,但轻浮自私,没有责任感;女邻居最漂亮,却在单身的丑女面前心怀优越感;跳芭蕾的胡老师女里女气,还有些变态;来拜师的女青年高贝贝剃着光头,谎称为白血病人,而陪同前来的假妈是个侏儒般的女人。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卑琐,卑琐的形象,病态的性格和人格,我们没有享受到什么美感,甚至感到的是不舒服。但是,我们感到了一种闷钝的痛苦。活在一个小地方,小人物更加的小,更加的卑微,有理想是不幸的,理想在高处,在大而远的地方,在卑微处怎么够得到!生活在一个小地方,有理想是一种伤害,又仿佛是逆天行事,注定无望。一个卑微的生命,偏要寻找如火如荼的灿烂,你只有受苦!

 然而,去了北京就一定会成功吗?北京到底是立体的,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有很多的机会,是一个能让人兴奋起来的地方,可是命运并没有必然性。一个在北京已生活七八年的朋友说,原以为自己到了北京会怎样怎样,可如今不过如此,每天辛苦地上班,甚至比没去北京时还辛苦,状况也并不比留在小城的人好。不知道王彩玲真的去了北京又会怎样?扁平的小城令人安静,王彩玲最后也终于安静了下来,不过是在被那个唱歌的女青年高贝贝欺骗之后。她到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关闭了她那能发出天赖般声音的嗓子,摆起小摊挥刀砍肉,过起小城人正常的日子。

 一个怀揣崇高理想、靠傲慢自大撑着脸面的女人,经过一连串的挫败,终于在无情的现实面前妥协了,退走的理想,留下一种平淡、超然。也许,我们不该把这叫作妥协,应该叫参透;不应该认为是无奈,应该认为是经过系列的磨砺后的自然选择。人生荣枯有数,得失难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人可以不信命,但人没有办法摆脱不确定性。

 因此,我认为《立春》的结尾安排王彩玲盛装站在舞台上,尽情地歌唱,实属多余,这是一场不存在的华丽的演出,因为字幕上说:仅以此情景献给王彩玲。令人苦笑。一个幻影的安慰,王彩玲还需要吗?

 不过,王彩玲曾带着收养的女孩,坐在天安门广场上看天安门,这一次,她凝望的目光是对过去那段心存理想的时光的一种纪念吧?

 这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事了,但任何时代都会有王彩玲。人生都有立春,但不一定有春花,更不一定有秋实。我们都知道,立春的时候,实际上仍是寒风料峭,只是空气中有了一种特别的气味,而人类有追求自我价值的习性,还会有人寻着这气味一路追踪,不会被王彩玲的悲剧吓住,因为王彩玲唱的歌词中是这样说的:“那温柔的春风已经苏醒,她轻轻地吹日夜不停,她忙碌地到处创造,空气新鲜,大地欢腾,可怜的心哪,别害怕,天地间万物正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