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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汉字的战争(2009-12-04 07:48)

汉字的战争

              嘉 男

 

突然,喊杀声从四面的草丛中整齐地跃起,差参不齐地向内聚拢,稠密的大军迅速弥合成了一个完美的圈子,向中心移动着,越来越近。

兵和伙伴们挥舞着大刀,向外冲,闭着眼睛一路砍杀,喊声和呻吟声交织在一起。他只看到血,却没有路,不断地有人挡在他的面前,他不断地挥刀,一寸寸向前。挥杀间,他突然感到左大腿凉了一下,身体无法平衡,扑通倒下去,紧接着伤口就热辣辣地剧痛起来,他少了一条腿。然后,右大腿也嗖地一凉,成为空,火辣辣地痛。为了不被踩死,他挥舞着手臂,从千百只腿脚的缝隙中向外围爬去,敌人只忙于站立的人,没有人注意他,注意到也没有人会相信他能活下来,于是,他有机会继续爬着,那场混乱的厮杀渐渐地落在他的后面,声音淡远了……

终于,他爬到了附近的一座小山丘上,他以为这样可以看得远一些,把世界看得清楚一些。他还在这里找到了止血的草药,忍着苦用嘴嚼烂,敷到了伤口上。血止住了,可他失了太多的血,厮杀和爬行耗尽并透支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刚做完这一切,就在半山坡上晕过去了。天地间只是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他听到一声低沉的问话。“喂,你叫什么?”

他四下望了望,没见到人,很是困惑。这时那声音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他这才迟疑地答:“我……叫兵。”

“兵?”

“对,古人发明我这个字的写法时,我的形状是一个人双手举着斧头。”

“噢,是兵器啊。”那声音说。

兵说:“这个字本意是兵器,不过现在引申为兵士了。”

那低沉浑厚的声音又同情地说:“刚从战场上下来吧?该死的战争,都把你变成我了。”

兵又困惑地四处逡巡,不解地问:“我怎么变成了你,你是谁,你叫什么?”

“我叫丘。”

“丘?”

“就是你身下的小土山啊,写出来跟你原来很像的,跟你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

兵低头看看丘,上下左右地研究,说:“你一定也经历过一场恶战,战争真是残酷啊,看,你的两条腿都被炸飞了,可不跟我现在一样吗!”

丘说:“你说得不完全对。‘丘’字的本意是小土山,古人造这个字时的写法是,两个小山在一条地平线上,后来,经过金文和小篆的演变,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但我的身世可没这么简单,我原来可是“岳”啊,我搞不懂是哪一场战役,一方的士兵把我的半山腰做了阵地,另一方就向我猛烈开火,把我的下半身炸毁了,上半部轰隆隆塌下来,可怜我巍巍一座山岳,沦落成现在的小丘。”

兵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找到一根木棍支撑着身体,大口大口喘息着,艰难地把自己立起来,可是没立住,伤口的剧痛又让他大叫一声倒了下去,汗都滴到了丘的身上。

丘说:“你要干什么?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但还能给你庇护,给你提供草药,提供野菜或干果,你就在我这儿好好养伤吧。”

兵不说话,仍然喘息着,一脸大汗,他咬紧牙,又一点点把自己的躯干立起来,终于立直了,疼痛使他浑身颤抖,但他坚强地挺住了,没有再倒下去。

他看着远方对丘说:“哥们儿,别灰心,你看,我,一个失去双腿的士兵,再加上你这个小山,就是一个‘岳’字啊,又一座山岳不就矗成了吗?战争破坏了我们各自的完美,但我们齐心合力,就能使残存的事物重新变得完美!”

天上的云看见,一座新的山岳真的长成了。

它慢慢地变得高大伟岸,变得丰饶,变得奇丽,变得祥和纯净,成为地球上的旅游圣地,和平的人们在岳麓山巅,洒下欢乐的笑声……

(载《百花园》2009年第12期)

白丝带飘落(2009-10-27 10:45)

          

 

白丝带飘落

    嘉 

 

也许,这是德国民间的风俗?孩子犯了错误,父亲会让母亲在他们的手臂上缠上一条白色的丝带,以提醒孩子要清白和纯洁。

那是一个小镇,一天,医生打马归来,在家门前被一条看不见的细线绊倒了马,人摔成重伤,之后,拴在树上的细线不见了,调查没有结果。镇上的牧师怀疑是自家的两个孩子恶作剧,于是进行了家庭惩罚并给孩子结上了白丝带。可是,奇怪的惨事又变本加厉连连发生了:一农妇去伯爵的锯木厂干活儿,从阁楼上摔下而死,接着,伯爵的小儿子被吊打,菜园里的洋白菜被毁,后来又是谁家的谷仓燃起熊熊大火,接生婆的儿子被弄坏了眼睛……警察头痛死了,找不到这些案件背后的罪人。一个偶然的机缘,教会的青年音乐教师隐约摸到了真相,罪人可能就是他唱诗班里的孩子们。但他没有机会再追究下去,因为他遭到牧师的恐吓,因为紧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战暴发了,人们的眼球被更惨重的事件、更具杀伤力的暴力牵转了。

这就是德国电影《白丝带》的基本内容。2009年春柳夏花之际,一头白发一脸白胡子的导演迈克尔·哈内克,为他的《白丝带》捧回了金棕榈大奖,他说他在这一刻终于感觉到了幸福,以前他说不出什么是幸福。自此,我一直期待着作为一个观众的幸福,可终于有机会一饱眼福,已是苍黄的深秋了。看完凝坐不动,从头回味,这艺术的世界与现世深秋是一致的苍凉冷峻,令人多生感喟。

为那些孩子,为一个特定的村庄,为人类主宰的整个世界。

那些镜头,那些故事,其实并不陌生:每家都有一大堆孩子,每个家庭的主宰都是父亲,每家的父亲都是那样的冷漠、专横、残暴。

一个没有文化的穷父亲,送给儿子的自然是训斥和拳头;一个牧师对孩子的教育竟然也只是惩罚——今天晚上饿饭,明天带上白丝带,明天晚上要给每人抽上十鞭子;丧妻多年的医生,有一天看了一眼十四岁的女儿,问女儿多大了?这很让人诧异,医生那一脸冷霜,不免让人打一个激凌。而那些孩子们呢,要么是痴呆,要么患有自闭症,能正常跑来跑去的,也不见笑容,跟父亲们的表情一模一样,天使般的面容显露出的却是极不相称的阴郁狰狞。这大概不应该叫作模仿,是一种冷酷的反射,自然,他们接受了或者说学会了暴力,对成人世界秘密实施了报复。

这也大概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孩子在叛逆年龄的反叛,因为女人也采取行动了,伯爵的夫人终于决定带孩子离开伯爵,她受够了丈夫制造出来的冷酷压抑的生活氛围,也不想让孩子继续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接生婆作为医生的工作助手和多年的情人,也开始不满于医生的自私冷漠,不再顺从,跟医生发生了争吵,发出自己的心声。因此,也可以说,哈内克要表达的,不是简单的父权和夫权在家庭中的压制,而是整体的权威和专制对整个社会弱势群体的压制,进而扩展为法西斯主义和残酷的战争。

人的世界,有影响力的人物,总想用冷的或热的暴力左右这个世界,制造各种历史,可谁知道呢,到头来,历史和人物都是灰飞烟灭,淡远而去。

历史惟一的胜利是重复。德国法西斯主义不是延续了三十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劣根性,哈内克演示了其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延续,孩子手臂上的白丝带,不管有多洁白,也成了一道刺眼的讽刺。

再多说一句,哈内克是拿他自己的民族开了一刀,其实,冷漠、罪恶和暴力是人类共同的劣根,在各个角落、各色人种中从未断绝,仿佛运动场上的一根接力棒,被一段段传承下去,这是无法超越的人类宿命吗?世界不是非黑即白,非白即黑,而是像哈内克的黑白电影一样,有白有黑,当我们选择了白,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应对黑呢?

父亲的爱情(2009-09-13 09:42)

父亲的爱情

                                                                嘉 

 

 母亲尚奄奄一息,父亲就成了抢手货。
    宋暖坐在母亲床边,背靠在暖气片上,冷眼看着父亲接电话。大概那边说了几句慰问的话,父亲客气了两句,接着脸色紧张起来。他看看闭眼躺着的老伴,又看了一眼女儿,耳朵上捂着手机,走出了病房。大冬天的,暖气片当然是热的,可宋暖感到脊梁骨嗖地掠过一阵凉,水样的,从头流到尾。
    她明白,父亲这几天接到的电话,除了单位请示工作的,还有就是提亲的。都知道他老伴得了癌,快不行了。他呢,54岁,某局局长,工资很高,女儿三十而立,早已成家,儿子在国外读博士,无牵无累,是块油光闪亮的肥肉。宋暖也在机关工作,怎会不知道机关里流行的段子呢?叫什么男人的三大喜,最后一喜就是死老婆,说的就是像她父亲这样的男人。
    世风如此明目张胆地下滑,真让人心寒。那些打电话的人,都是什么东西!人还没死呢,就来排队抢位子了。宋暖看看母亲。母亲仍然闭眼躺着,像是又睡着了。滴液无声地流进她的身体,支撑她的气息。唉,没有福气的女人啊,头秃了,脸上破败不堪,身体只剩一把骨头。
    父亲回到病房,在床的另一边坐下。脸上已看不到任何异样的东西,只留下应有的适宜于病房的凝重。宋暖用眼睛询问父亲:又是哪个王八蛋媒人的电话吧?父亲不看她,只看母亲的脸,用的是无奈的忧心的目光。凭心而论,母亲病重的这段时间,父亲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在宋暖的印象里,父母过的是平淡的生活,关系也是平淡的,既没有伉俪情深的甜蜜,也没有冤家对头的仇视和打闹,多数的夫妻还不就是这样?母亲病倒后,父亲倒格外对母亲好起来了,坚持不找护工,和女儿轮班侍侯病人,母亲疼得发脾气,宋暖还有点急,他倒是一点也不燥,叫人说不出什么。至于那些电话里先是假惺惺地安慰,然后话锋一转想号位子的人,父亲是怎么答复的,宋暖就不知道了。她相信父亲还不至于那样没良心,没水平。
    母亲忽然睁开了眼睛。眼珠无神,但也不像刚睡过的那样迷糊,她抬眼看了看挂在架上的药液,还有半袋。叹了口气,又看着女儿。宋暖问:“妈,要上厕所吗?”母亲摇摇头。“要坐起来吗?”母亲点点头。父亲立刻到床尾摇起床头,摇到大约45度角,宋暖扶母亲半坐半躺在那里。
    父亲和女儿又重新坐回原位,父亲对宋暖说:“你该回去了,走吧。”晚上是宋暖的班,这个白天是父亲的班。宋暖说了声“知道”,但没有动。
    母亲突然说话了。“宋暖先别走,趁着我现在还能说话,我有句话要说。”
    父女俩一愣,绷紧神经看着病人,等待下文。
    母亲说:“宋暖,我死后,你爸要再找老伴,你和弟弟别拦他,要支持他。”
    宋暖和父亲同时叫了一声,宋暖叫的是妈,父亲叫的是母亲的名字。宋暖看了一眼父亲,把说话的优先权让给了他。父亲对母亲说:“你说的是什么嘛,净想些不该想的事。”
    母亲叹了一声说:“老宋,我说的是正经事。一想到我死了,有个女人会和你在一起,睡我睡过的床,用我用过的衣柜,我心里别提有多难受。可谁让我没福呢?这么早就走了,不能跟你做伴了,还不准别的女人跟你做伴吗?我是那样不讲理的人吗?”
    “妈!”宋暖叫了一声,眼泪忽的涌上来。母亲心里明镜的,从父亲的那些电话,她肯定听出了什么,就是按常理想,她也知道自己死后,父亲会怎样。
    父亲赶快表白:“你想哪去了,我现在根本没想这些事,就想好好陪你。我不会再找人,放心吧。”
    母亲无力的笑了一下,因为是冷笑,所以笑得有点硬。“你应该找个伴,不过,一定要等我周年之后。”
    父亲流下眼泪,不说话。母亲追了一句:“答应我。”父亲只得点点头,跟着又使劲摇头。宋暖明白,父亲是想答应母亲的条件,但这样一来又表示自己真的会找个老伴,又赶快摇头补救。
    母亲已经不在意了,闭上了眼睛。父亲把床头摇平了,宋暖让母亲躺好。看点滴要完了,她按了铃,一会儿,护士来拔了针。母亲好像又睡着了。
    因为母亲的一番话,病房里气氛比较凝重,好像真的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父女俩都不说话,都怕打坏一块玻璃似的。突然,父亲的手机又响了。父亲一边嗯啊着,一边又出了病房。
    这时,宋暖看见母亲的眼角渗出了一滴泪珠,吸附着不肯落下。宋暖伸手抹去。母亲没有反应。宋暖说:“妈,我走了。”母亲仍是没动一下,只有平缓的呼吸。宋暖给母亲掖好了被角,悄悄出了病房。
宋暖看见父亲和一个中年女人站在走廊里,女人有五六分的丰韵,父亲手里拎着一袋子营养品。看见女儿走来,父亲忙说:“这个阿姨是我以前的同事,来看看你妈。你看,还买了这么多东西,真是破费了。”女人对宋暖笑笑。宋暖也笑了一下,说:“那你们进屋坐吧。爸,我走了,你快去照看妈。”
    宋暖径直向电梯走去,她心里只装着母亲的那滴眼泪,好沉好沉。她知道母亲没睡着,母亲不睁眼看女儿,是怕女儿看到她更多的眼泪。

 

 都三个月了,宋暖还没有从母亲去世的悲伤中走出来。这导致了一个更坏的结果:她和丈夫顾长河的关系,由平淡,变冷淡了。
    宋暖开始相信婚姻的七年之痒一说。想想结婚八年了,平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也就是前一两年的事吧。顾长河被公司派到上海办事处去当主任,开始回来的频率还算勤,渐渐就稀疏了。岳母病重,他借口忙,也只去医院看过两次。宋暖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他的确忙。顾长河每次回来,她都是很认真地做饭,很认真地上床,甚至对两人的生活转为平淡没有察觉,就自然地接受了。顾长河最近两次回来却不一样了,其表现是,待得时间短了,以前三四天,现在一两天就走,还有,总是接手机,躲着宋暖到阳台上接,要不就去洗手间。宋暖感觉哪里不对了,上海那个花花地方,她是可以尽情想象的,但她没有说出来,只是不像以前那样认真地做饭、认真地上床了,她总在想,总也想不通,母亲才五十多岁,该享受生活了,怎么就走了?人要是这样的结局,还有什么意思?处在这种情势中,她也就没有心思管顾长河了。顾长河竟然也没有心思管管她。这次回来,只住了一晚,一大早,收拾了一些东西带上,像平常一样说了声“我走了”,人就迅速消失了。
    宋暖在顾长河留下的空白中呆了很久,才感觉到那句“我走了”,其实有些冷淡。她不愿多想,只想是自己沉浸在个人的情绪中,没有照顾好丈夫,他才如此吧?
    她突然想起,今天是周六,她应该去公婆家接上儿子,去看看父亲。母亲病重和逝后的这段时间,孩子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
却是父亲的电话先来了。父亲说:“今天不上班,你回来一趟,我有事跟你说。”
    宋暖就一个人去了父亲那里。母亲死后,宋暖每周都来看一次父亲,收拾屋子,给父亲洗衣服,做点好吃的放在冰箱里。可这次,宋暖一进屋就察觉,父亲的屋子保持得很好,不脏不乱,衣服也都洗过了,挂在阳台上。原来,没有母亲,父亲的日子过得也不差呀,父亲原来还是很会照顾自己的。宋暖替母亲感到失落。
虽如此,宋暖还是拿起拖布,开始拖地。父亲说:“放下,放下,地不脏。”
    宋暖就坐在沙发上,等着父亲开口。父亲坐在茶几边喝着茶水,发了福的肚子突着,发了福的脸红润润的,母亲的去世,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影响。她突然感到父亲的陌生。
    父亲看着女儿的脚说:“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老伴儿,那边想早点结婚。”
    宋暖一愣。“我妈才走了三个月,你就想结婚?你对得起她吗?”宋暖的眼泪千军万马夺眶而出。
    父亲不吭声。
    “你答应她周年以后再说的,你连这点时间都不能等吗?”宋暖突然感到,父亲脸上的红润,不是健康的表现,是一种可耻的表现。她不愿看,就去看窗子,窗玻璃也干净了,肯定不是父亲自己擦的,这个家里,已经有了外来女人留过的痕迹。这一定就是父亲找的那个老伴儿了。宋暖浑身不舒服。
    父亲说:“这个女人条件不错,人家不想等我。”
    宋暖狠狠地说:“不想等,就不要她。还非她不可吗?”
    “我觉得她不错,我也不想错过。”父亲小声说。
    宋暖哭出了声。“我原以为你对我妈还不错,原来你跟别的男人也没什么区别,我妈才走了三个月,你就把她忘了,我妈真可怜啊!”
    想不到,父亲也哭了。父亲说:“宋暖啊,你不知道,其实你妈活着时,我俩感情并不好,我们经常吵架,就是没让你和弟弟知道罢了。”
    宋暖又是一惊,接着冷笑道:“反正我妈死了,死无对证,你说什么是什么,我不信。不管你找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必须等我妈周年后再结婚!要不,你们别想有好日子过!”
    宋暖拎起包就走了。听见父亲站在门口喊了几声“宋暖”,可怜巴巴的,她硬着心肠,没有停下脚步。到了街上,宋暖一时不知该往哪儿走,近处有个三角花园,她就走进去了,傻瓜一样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
    这时,她的那些激动的脑细胞大部分安静下来,她开始想父亲的话,他和母亲之间真的没有感情?真的吵过架?平淡是一种假相?也许吧,自己和顾长河不是也很平淡吗?但她却感到了平淡的后面隐藏着什么。一代一代的生活,都是大同小异啊。她可以相信父亲的话,也不是不让父亲再找女人,但这么快,实在说不过去。
    车辆和躁音在小花园的周边起起落落,透过树干,宋暖看到街道上表面的秩序,却感到一种生活的混乱。

 

  顾长河开着公司的车,一家三口正奔向一个高档酒店。
    宋暖坐在后排座上,看着街边匆匆赶在下班路上的车们、人们,春天的脚步迈得艰难,人们的衣服穿得也乱,有人还穿着毛衣和厚外套,有人,主要是讲时髦的女人,已经穿上敞领薄衫,急切地露出一片白胸。街边,最早知春的柳树才刚发出嫩黄的叶芽,意味着时节又重头开始,生活却不知哪儿是开始,哪儿是结束。她转过头来,瞥了一眼前窗上的镜子,看到顾长河的表情很正常,儿子坐在他旁边,正东问西问的,做爸爸的表情就有了一个合适的表达,演示了一幅很好的天伦之乐亲子图。要是这车上没有儿子,两个大人会怎么样呢?
    其实,顾长河有一个月没回来了,父亲几次来电话,问顾长河什么时候回来。他对宋暖说:“我得先让你们跟曲姨见个面。”曲姨就是父亲新找的老伴。宋暖才不急着见什么曲姨,但她还是给顾长河打了几次电话,这一个月,夫妻之间电话也很少通了,顾长河打回的电话越来越简短。宋暖打过去的电话,有一次占线,占了很久,以为顾长河看到号码会打回来,却没有。还有一次,顾长河的手机无法接通,一晚上都是无法接通。这天晚上,宋暖想了很多,她想起去年去上海看顾长河,他的朋友们请吃饭,不是带着二奶,就是带着情人,去歌厅唱歌,落单的人还要找一个小姐,那么顾长河整天在这条河边走,还会不湿鞋?
    这次打电话,宋暖是白天打的,顾长河说在开会,宋暖让他开完会打回来,家里有事,顾长河才不得不打回来。还好,顾长河还知道给岳父一个面子,很快就回来了。宋暖就问他怎么看父亲找老伴的事?顾长河轻描淡写,说这是老头自己的事,做晚辈的还是别管。宋暖失望,转而一想,死去的母亲又不是顾长河的亲妈,他怎么会有那种伤感呢?别指望他会站在统一战线上。
    一进酒店,宋暖就不舒服,不是酒店的灯火辉煌和光滑闪亮的地面让她不舒服,而是,从这酒店的档次,她判断出父亲对那女人的重视,母亲活着的时候,父亲什么时候带她来过酒店?
    父亲和那女人早已等在包间里。宋暖一愣,这女人,不就是医院走廊里见过的那个吗?说什么是过去的同事,原来,母亲还没死,就已经套上了,还跑到医院里去了,如此迫不及待,能是什么好东西!所以,父亲给他们做介绍的时候,宋暖没叫她“曲姨”,只盯了女人一眼,就落了座。顾长河叫了“曲姨”,儿子在外公的教导下,叫了“姥姥”。
    宋暖不时就盯一眼曲姨,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她会给父亲一个面子,做一个笑脸,哪怕是假装的,但因为医院的那一幕,她没法装,也不想装。那一次,宋暖满腹里有母亲的那滴眼泪,对这女人根本就没有多看多想,这回她看清了,女人比父亲要小上十岁,极力把自己往年轻里打扮,烫着时髦的发型,衣服穿得光鲜的,争分夺妙及时享乐的样子。宋暖心里厌恶。她看惯了母亲的朴实,家常,虽不漂亮,却是亲和,父亲就该有这样的妻子,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父亲路上的。父亲却目光灼灼,脸上红光四溢,不理会女儿的冷眼。
    曲姨到底还是老辣,每次都接了宋暖的冷光,却暖笑相迎。还不住地夸孩子如何长得好,如何可爱。宋暖不为所动,觉得这女人真是假。
    点完菜,父亲要了一瓶红酒,父亲说曲姨喜欢。宋暖本来也能喝点红酒的,听父亲这样一说,就不喝了,跟儿子一起喝酸奶。顾长河要开车,也喝了酸奶。这样酒桌上就分出了白队,红队,气氛微有尴尬。惟一能调和气氛的就是孩子了,大家老是拿孩子说事,拿孩子不谙事世的快乐,来掩饰整体氛围的开裂。
    其实,就是宋暖一个人冷着脸。父亲对曲姨的样子都快成汉奸了,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顾长河还劝曲姨多吃菜呢,还向曲姨敬了一杯酒。处在他的位置,他做的倒也没错,宋暖心里也没怪罪他,但他手机响了,却跑到包间外面去接,宋暖就觉得他有问题。所以,冷脸一半给曲姨,一半给了顾长河。顾长河装作没有察觉。
    过了一会儿,儿子嚷着要上厕所,宋暖本想借这机会躲一会儿的,顾长河却抢着带儿子出去了。
    父亲对宋暖说:“你曲姨人不错,对我也很好。”
    宋暖想说:“比妈对你好吗?”但她忍住了,看着自己的酒杯没有吭声。
    父亲又说:“你曲姨有话要说。”
    宋暖于是抬头盯着曲姨。
    曲姨看出顾长河是不管事的,宋暖才是斗争对象,就抬起眼皮,笑了一下,一直看着宋暖说:“我也觉得你爸这人不错,所以想好好跟她过日子,但我有几个条件,你爸已经答应了,他不好跟你说,那我就再说一遍。我的条件是:第一,你爸得跟我办结婚登记手续;第二,你爸每月要给我一千块钱,由我自己支配;第三,我老伴死了,房子儿子住着,我得和你爸住在一起,一切生活费用由你爸承担。”曲姨说完,以胜利的表情看着宋暖的反应。
    宋暖的话脱口而出:“曲姨,你可真会算账,我觉得这是个不平等条约……”
    “好了,宋暖,有什么话过后再说吧。吃菜吧,吃菜。”父亲打断宋暖,夹了一筷子菜,殷勤地放到曲姨的小碟里。
    宋暖心里郁闷得不行。父亲什么时候给母亲夹过菜?简直拿曲姨当个宝!曲姨脸上的得意,宋暖也感觉是一种示威,这个老狐狸精!宋暖认识到,原来女人上了年纪,过了气,收拾收拾,也不是一点希望也没有,起码像父亲这样的人还买账。哼,父亲真是卖辱求荣,曲姨的条件,两个人早都通好气了,不过是说出来让宋暖知道一下而已,是不需要宋暖发表意见的,既如此,宋暖也就不说什么了,等儿子上厕所回来,她一心照顾儿子吃东西,再也不看曲姨一眼。
    好不容易熬到晚餐结束,顾长河对岳父说:“我开车送你和曲姨吧。”父亲却说:“你带宋暖和孩子回去吧,我打的送你曲姨就行。”宋暖就想,父亲肯定是为了陪曲姨喝红酒,才没有开自己的车来,单位里实行“车改”后,父亲以优惠的价格买下了配给他用的小汽车。于是宋暖催着顾长河:“咱们走吧,赶快回家,孩子都困了。”
    回到家,宋暖很快安顿好孩子睡下,出了孩子的房间,见顾长河正坐在沙发上发手机短信,就说:“我先洗澡了。”进了卫生间。等她出来,顾长河急忙关了手机,也去了卫生间,却只是刷了牙洗把脸就出来了,躺在床的另一边,就关了床头灯。
    黑暗中,宋暖很快听到了顾长河的鼾声,她却久久睡不着。先是曲姨的嘴脸在眼前晃来晃去,挑衅的意味让她心里烦闷,进而生起父亲的气。后来,顾长河的鼾声惹得她更恼,越想越觉得顾长河有问题。她悄悄起来,摸了顾长河放在床头柜的手机,进了卫生间。顾长河手机里有条短信:男人很多,但你是最好的。她又翻了发件箱,顾长河发出的短信有一条是这样的:虹,多亏有你,你是我的彩虹!
    宋暖感到浑身发冷,摸回床上,躺了半天仍是冷。她不能发作,因为两条短信并不能证明什么,但她也不能平静,因为她隐约感觉到的东西,变得清晰起来。她就这样一直躺到天亮。

 

 那次在酒店吃饭后,宋暖一直不理父亲,没去看他。父亲却来电话通知宋暖,他要和曲姨结婚了,还要搞一个小范围的婚宴,请家人、同事、朋友们吃顿饭。
    宋暖失败了。在父亲的眼里,出嫁的女儿不重要,新来的女人才是他晚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她感到,自己,还有死去的母亲,都被父亲抛弃了。
    父亲的婚宴就设在上次与曲姨见面的酒店里。这次,顾长河没有回来,宋暖带着孩子与公婆坐在一桌上。一共有五桌,既不像年轻人的婚礼那样铺排,又不乏热闹。他们出现的时候,父亲西服领带革履,曲姨穿了一套接近婚纱的象牙色连衣裙,扎一条红发带,蹬了一双红色敞口皮鞋。两人精神灼灼,绝对是场上最亮的人物。
    宋暖的眼睛被扎了,心被扎了。母亲死了才四个半月啊!父亲竟然挽着新人,迫不及待地公开亮相了。他们表情极其张扬,忘了一切。宋暖才不愿意来捧这个场,但她是儿女的代表,她的态度反应了儿女对父亲再婚的态度,反应了儿女对父亲的晚年幸福是否关心,她不得不来表示自己的开明。但她替父亲羞愧,感觉自己的脸皮也被什么揭掉了,少了层保护,不知往哪里安置自己的脸。
    父亲和曲姨挨个桌敬酒。父亲局里那些人,个个一副奴颜,祝父亲和曲姨白头偕老,生活幸福。极力讨好父亲。还有父亲那些老朋友,夸父亲有眼力,找了曲姨这么好的人。宋暖听得心里一撅一撅的痛。这时候,没有人能想起她的母亲。那些人,男人会羡慕老宋老来艳福,只恨自己的病老婆怎么还不死,宋暖单位里就有这样一个人,天天盼着生病的老婆快死;女人会回家去对着老公骂老宋,说你们男人真不是东西,老婆才死几天啊。
    自然,曲姨的脸上是最风光的,年近半百能嫁得这样好也是运气,尽管嫁的是一个快要退休的局长。老风骚眼顾盼流连的时候,与宋暖的目光不期而遇,她得意地笑笑,化了妆的脸一副嫣气。宋暖不屑地扭过头。但她一直在暗中观察着父亲和曲姨,看见他们来这桌敬酒了,宋暖起身去了洗手间。
    宋暖一进去就无声地哭了。
    婚宴的第二天,父亲和曲姨自驾车去旅游度假了。宋暖就替母亲悲哀。母亲一辈子省吃俭用,从不为自己买一件多余的东西,省下的家底,还不是让父亲带着别的女人去挥霍了?父母是一面镜子,她通过母亲,看到了世上多数女人的悲哀,通过父亲,她认清了男人的面目。所以,她希望父亲和曲姨过得不好,以证明父亲是错的,证明母亲在父亲生活中的价值。
    她也希望,自己能为自己活。这就要搞清一些问题,所以,宋暖把孩子送到公婆家,请了假,突然到了上海顾长河的宿舍。她东翻翻,西瞧瞧,鼻子夸张地嗅着,没有发现女人的东西,但是她上次离开时的避孕套少了两个。
    顾长河对宋暖的意外出现很吃惊,但很快表现出欢喜的样子,带着她和同事朋友们一起吃饭,宋暖看不出饭桌上哪个女人可疑,顾长河在床上的表现也正常。宋暖装作不经意的问:“这避孕套好像少了两个。”顾长河无所谓地说:“有次我回家,同事借我的宿舍用,是他用了吧?”宋暖狐疑,却抓不住什么,不好发作。走的时候,顾长河开车送她去火车站,还给她和孩子买了很多吃的带回,她更吃不准顾长河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归途的火车上,宋暖还在想顾长河是怎么回事,问题是有的,可仅仅是一个抓不住的影子,让她无所适从。窗外绿野旋退而去,与火车并行的一段公路上,跑着闪亮的小汽车,她又想起父亲和曲姨,这两个老来疯浪的人,也正在哪里的路上跑着吧?

 

 曲姨打了两次电话,叫宋暖带孩子回去吃饭。宋暖故意推了一次,第二次才免强来了,脸上仍是没有热气。
    在父亲的眼里,宋暖的生活是平静的,就像以前宋暖的眼中,父母的生活是平静的,可父亲怎么知道呢?宋暖正在犹豫,要不要离婚。
父亲正幸福着,什么都发现不了。
    宋暖看出了父亲的幸福。一进门,她就发现,客厅墙壁上,母亲的遗像撤掉了,换上了父亲和曲姨的大幅婚纱照。这样的照片总是虚假的,两人化了浓妆,都看不出人的本来面目了。宋暖感到恶心,一把年纪了,还搞这一套!有一天,自己死了,顾长河也是会像父亲一样的吧?这可以反衬出对付婚姻的可怕。
    曲姨仍是笑着,给宋暖的孩子剥香蕉。宋暖觉得曲姨的笑是做出来的,不像母亲的笑带着慈性,带出内心的欣慰,接着,曲姨说:“宋暖,陪你爸聊聊,我去做饭。”以前,宋暖回来,会陪母亲做饭,这回,她没有动。
    曲姨去了厨房,父亲小声说:“宋暖,别跟你曲姨过不去,她人不错,对我非常好。”
    “是吗?”宋暖站起来,到自己从前住过的房间看看,里面堆进了几件旧家具。再看父母卧室,床换了新的,梳妆台也换了新的。看来,父亲是要重新生活了,是他自己不想念旧,还是曲姨不让?
    宋暖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没有吭声。父亲又问:“长河还好吧?什么时候回来,带他一起来家里吃饭。”
    父亲总算想起别人了,宋暖想告诉父亲,顾长河变了,好像有了问题,婚姻有点像表演。可是,父亲变得陌生了,是曲姨世界里的人,她没法对父亲张嘴说什么。她也不想说什么了。
    这时,曲姨带着围裙,来客厅的冰箱里拿了点东西,又回厨房。父亲说:“你曲姨很能干,菜做得不错。”宋暖说:“是吗?我想吃我妈做的三鲜馅饺子。”父亲顿了一下。“你曲姨也会,哪天让她包。”
    公平的说,曲姨的菜做得是不错,但宋暖就是憋住气,不加一句评论。曲姨笑着说:“宋暖,你多吃菜啊。”她还往孩子碗里夹了一块鸡肉,孩子却说要吃鸡翅,宋暖便在盘子找。曲姨把一块鸡爪夹到父亲碗里。“给,老宋,你最爱吃的。”父亲红润的脸上,皱纹堆成了鲜花。
    宋暖一下子又想起母亲。母亲每次也是把鸡爪给父亲,父亲坦然地接受,没有任何表示,一切都是应该的似的。宋暖心里梗着一道棱子,她放下筷子说:“爸,我妈的遗像放哪了,等会儿我带回去,你不要,我要了。”
    父亲和曲姨都愣了一下,对望了一眼。父亲说:“宋暖……”
    曲姨接过话:“宋暖,不怪你爸,怪我。是我不想挂的,我知道你妈是好人,但现在我是你爸的妻子,墙上挂着她的像,我感觉有压力,过得不自在,你应该理解我。”
    宋暖冷冷地说:“我看你们过得够自在的。”她以为父亲和曲姨会吵架,可现在看不出任何迹象。
    曲姨也不让腔。“你妈不在了,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爸还得好好生活,既然我俩走到一起了,还能不好好过吗?难道你爸整天愁眉苦脸的,就是对得起你妈,你就高兴了?”
    宋暖忽的站起来。“我用不着你来教训!”她拉上孩子就出了父亲和继母的门。听见父亲说:“这丫头,怎么越大越不懂事了?”
    回家安顿孩子睡下,宋暖坐在沙发上呆着。其实曲姨的话没错,只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宋暖不爱听。她也知道父亲应该有自己的幸福,而且成功地得到了,看来老一辈并不是老古董,比年轻人更懂生活。自己该从母亲的阴影中走出来,经营自己的生活了。她拿起电话,按下顾长河手机的号码,虽然她还不能确定自己要说什么。

(载《阳光》2009年第8期)

电梯间(2009-08-24 08:08)

电梯间

                                    嘉 男

 

在这繁忙的写字大楼里,哪里才是清静处呢?

没人的电梯间!

这是丁小乐在同事兼球友老海跳楼自杀后的第二天偶然发现的。

老海是头一天夜里从这二十二层高楼的楼顶跳下的,第二天来这大楼上班的人们全都震惊了,从一层到二十二层,都在议论着老海,彼此用费解的目光和语言,探寻着老海跳楼的真相。丁小乐当时浑身发凉,胸口有什么东西揪成了团儿,他一心想找个地方静一静,可无论是办公室还是走廊里,到处都是喧嚣的,弥漫着不安的气氛。他钻进电梯,打算到顶楼去安静一会儿,可是通向顶楼的梯口已经被封死了,他突然想起刚才上来的时候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里面很安静。于是,他又回到空空的电梯,按下数字“1”,顺心的是,电梯一直没有被截住,他就这样一个人,不被打扰地,静黙了一段垂直的时间。

他就这样发现了电梯间的妙处。

已经一个星期了,他仍是不能从那种周身发冷、胸腔堵塞的感觉中走出来。老海自杀的原因已经有了一个明确而统一的说法——忧郁症。但是,没有人相信。人们感到费解,因为老海整天笑眯眯的,似乎天生就没脾气。开始,丁小乐也不相信,他动不动就坐在椅子上发呆,他和老海经常在一起打乒乓球,从不知老海有什么烦恼,这样的人怎么能得忧郁症呢?现在,丁小乐开始相信了。人都是多面的。就像他,给同事们的印象就是整天闷头干活,不争不抢,没有牢骚和怨言,谁会知道他喜欢一个人的电梯间呢?谁知道他在里面做什么呢?

电梯间可真是一个值得利用的地方,只要它是一个人的空间。下班的时候,外出办事的时候,只要碰巧一个人独享这个小空间,丁小乐就抓紧这片刻的功夫,做一些自己喜欢的名堂。

现在,既不是下班时间,也没有公事需要外出,但丁小乐经过一阵紧张的忙碌后,又开始想念电梯间了。别人累了去接一杯水来喝,他却向电梯走去。

太好了,电梯里一个人也没有。这才称得上是世外桃园。塞满了人的电梯比办公室里还糟。早晨,上来的人虽然有模有样,却呼出刺鼻的大蒜味和咸菜味儿;中午呢,很多男人都没有好样儿了,不是还没从午觉的迷糊中醒过来,就是满脸通红,嘴里喷着酒气。这两种时候,丁小乐不好意思皱眉头,就偷偷地屏住呼吸。要是电梯里人太少,少到只有两个人,也令人不自在。最糟的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电梯里只有他和一个时髦女郎,他会心脏剧跳,手脚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另一种是电梯里只有他和公司老总,他跟老总打过招呼后,就不知再说什么好了,老总板结的脸,让他感觉几十秒或几分钟的行程是那样漫长,他只想逃。

一个人独乘电梯的时候,最是自由自在的时候。丁小乐按下最顶层的按钮,这样他有更多的时间来放松自己。对他来说,三十年的人生不算曲折,可也压力不轻,他刚刚还清大学时的学费贷款,正为找老婆发愁呢。他买不起房子,性格又内向,做事循规蹈矩,如今的女孩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不过,最让他感到疲惫的还是生存,在这幢大楼里,每个人都是暗中的敌人,为竞争一个好职位明争暗斗;每个人都忙得喘不上来气,脸上灰突突的。

电梯的门一关上,丁小乐就笑了。他活动了一下四肢,仿佛是在做一项运动的热身准备,接着他开始拳打脚踢,可以看作是对武打动作的模仿,也可以看作是他在对头脑里的敌人施暴。他并不总是这一套,如果时间短,就只做几下鬼脸,放松一下脸上的肌肉。有时,他会跳几个街舞动作。不管做什么,他眼睛看着门上的指示灯,以便电梯一停,自己能及时恢复常态。所以,他一次也没有被别人发现过。他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正常得没有什么特点。只有他自己认为自己比同事老海要聪明一些,自杀不是真正的解脱,这世道越来越复杂,谁不是在为生存、为俗事杂事而疲于奔命,一刻不得安宁?谁有能力跟环境对抗?人只能调节自己。电梯间就是他发现的一个因地制宜的好地方,在这里,他通过自己的方式,获得了片刻的喘息。

丁小乐抬头瞟一眼指示灯,用力把脚踢上头顶,却差一点摔倒,因为电梯突然剧烈地晃了一下,停止不动了。刚好在最顶层。

电梯里黑得像无极远的宇宙。

怎么回事?恐怖分子袭击了大楼吧?他在黑暗中站着,听着自己的呼吸。但他没有慌张,静听着外面的动向。很快,有人来拍电梯的门了。

“有人吗?里面有人吗?”

“有。”丁小乐大声回答,他得让人知道这一点。

外面的人安尉他:“别怕,是停电了,一会儿就好了。”

丁小乐又笑了。真的不用怕,不就是没电了吗?早晚会来的,这是多好的放松机会!不用担心电梯在哪一层又上来人,看到他这个样子会吓一跳。这段时间,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用抬头看指示灯了。

可惜,这个时间不是很长,也就几分钟吧。电梯里忽然恢复了尘世的光亮,门哗啦一声开了。外面的人惊谔地看着电梯里的丁小乐。

那时候,他正在倒立。

 (载《百花园》原创2009年第八期)

走出镜子(2009-08-03 06:59)

走出镜子

 

人,大都爱照镜子,即使在商场,在宾馆饭店,只要路过一面镜子,没有不往里面瞥一眼的。女人自怜自恋,照得更邪乎。

我是女人,亦不能免俗。

近年照镜,我有一发现,镜子和镜子也不一样呢。在自家梳妆台的镜子里,我的容貌一般,不年轻也不老,眼角的皱纹很浅,可我坐在朋友的车里时,从后视镜中瞥一眼自己,吓一跳,那张脸皮肤怎么那么粗糙呢,肌肉走了形,眼角的皱纹也很明显,而在商店买衣服照镜子时,镜子中的脸比我梳妆镜里的差一点,比汽车镜里的要好一点。有一次在女友家坐客,去了趟洗手间,洗手时抬眼望一下镜子,突然发现那里有一张美丽的脸,是自己的,我对女友说:“你家的镜子能把人美化。”

我认真地想过这其中的缘由,大概跟镜子的质量,也跟环境的光线有关吧?

我也困惑,这些镜子里的脸,哪一个是真正的自己?人是看不到自己的脸的,只能通过别人,而别人往往不会说实话,那就只能靠镜子了。现在我知道,镜子也不是那么忠实的,就像人和人不一样,镜子和镜子亦有不同。

所以,我一直在冥想着这个问题,到底哪一张脸是真实的自己呢?我到哪儿才能弄清这一点?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个小故事,才停止这种追究。

说的是一个美少妇,最大的爱好和快乐就是梳妆打扮,在她和丈夫结婚十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她从下午三点钟就坐在镜子前打扮自己,而丈夫为此在酒店订的晚会是晚上六点开始。可是都五点钟了,她还没有打扮好,丈夫催过一次,再等,半个小时还没有结果,又叫女仆去催。这女仆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夫人的尖叫声:“天啊,快来救救我,亲爱的,快来救我啊!”丈夫冲进梳妆室,可是妻子却没了踪影。“亲爱的,你怎么了,你在哪里?”“我在这里。”丈夫依声转身看到了镜子,大惊,妻子竟然在镜子里,眼里流着泪。他冲到镜子前,伸手去摸,镜子冰冰凉,光滑滑,妻子真真切切地在里面,他却无法救出她……

英国超自然现象专家基斯卡尔博士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因为这个夫人整日沉溺装扮,造成事实上她的躯体已经离开了人间,只能活在与她朝夕相处的镜子里。他说,类似事件在17世纪发生过两次,但都不知结果如何。

我当然不怕自己被魔力塞到镜子里出不来,不会有这样的奇迹。我只是看到了故事的寓意,联想到读过的佛经,有一点了悟:镜子的存在,肯定不是为了让人记住自己的美貌,而是为了让人偶尔检查自己仪容的不当,从而不把精力全部用在梳妆打扮上;镜子的产生,不是让人更多的关注自己,因为那样会产生更多的烦恼,反而迷失了自己。

所以,我放松了。管它哪个是真实的我?知道自己大概就那个样子就可以了。女人在镜子前浪费的时间太多了。那个夫人假如没被镜子收进,花几个小时打扮出的自己,在晚会上也就是一会儿的虚荣而已。要说我自己呢?我在镜子里经常检查脸上日益增多的斑点,这儿多了一个,那儿多了一个,甚至哪个斑点大概出现的时间都知道,眼看着一天天变大,可其实呢,别人并没有理会。可以说,有时人的累,实在是自找的,是镜中的那个幻影给的。

对镜子的执着,其实是女人对美貌的执着,可是美貌的结局是什么呢?请听作家木心那针下见血的评论:“美貌的废墟不及石头的废墟,罗马夕照供人凭吊,美貌的残局不忍卒睹。”所以,我们不必去睹。可是,木心又说了,在脸上,接替美貌,再光荣一番,这样的可能也是有的,那就是超高的智慧。

很难,很难。

最难做的事,结果是最好的。比如成佛。比如,我们不照镜子,而是做一面镜子会怎么样?鉴于镜子与镜子还不一样,我们做哪一面镜子呢?圣严法师有自在语:“要做无尘的反射镜,明鉴一切物,不沾一切物。”

挑选的片断(2009-07-22 16:40)

挑选的片断

 

 这是一个普及的时代。说人人都是司机,说人人都是作家,人们就明白,是小汽车普及了,电脑和网络普及了。而我要说的是,数码相机普及了,如今人人都是摄影师。我们在享受着方便——随时随地想照就照,喜欢就要,不喜欢就删掉。同时,我们也开始不把自己的“玉照”当回事了,我们往往不在相册里,而是在电脑里,自己的,或者别人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洗出来,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看一眼。也许,忘记存入U盘,哪一次修电脑的时候,又不小心丢失了。

 所以,老照片越发的珍贵。因为少,因为来之不易。

 我的老照片实在少之又少,十二岁之前,我只出现在两张“全家福”里。十二岁那年,一天父亲去县城办事,我死缠着要跟去,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要去照一张相。这才有了今生第一张独立的照片。可是,一个胆小的乡下小妞,面对一架老式照相机的时候该有多紧张!那个瘦弱的摄影师也不逗我笑,照片上那一天、那一瞬的我,嘟着小嘴,小脸紧绷着,没有天真,没有浪漫,活像一只小耗子。但我经常趴在相框上看那张照片,自我欣赏。

 又过了两年,我才有第四次照相的机会。又是合影。照片上是四个女孩,全部戴着红领巾。她们凑在一起的原因是,她们的名字最后一个字相同,她们是全校的名人,班级里每一次评优,都少不了其中任何一人。那个春天,县城照相馆的摄影师下乡来了,其中一个女孩提议四个人凑钱去合一张影。于是,那天晚上,月黑风高,我壮起胆子,如约前去她家找她,她妈妈不让她出来,她让我先在外面等着,等她吃完饭偷偷溜了出来,我们又一起去找另外两个女孩儿,四个人来到照相地点。这一次,我的胆子大点了,照片上的我们都笑着,我露着两个大板牙,旁边的牙还没有长齐。为我们拍照的还是那个瘦弱的摄影师,用的还是一架蒙着黑布的老式照相机,他当然不记得两年前的事了,但我从此记住了他。可我怎么能知道后来的悲剧呢?

 下次再照相,要一直等到初中毕业。不过从此以后,照相的机会逐渐多了,因为我家搬去了县城,因为日子越来越好了。这时候,摄影发生了革命,黑白片被淘汰,人们用彩照记录多彩的生活。可是,要随心所欲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洗一张彩色照片很贵,而且,在我们那个小镇,一段时期内,还没有一台彩色洗印机,那个瘦弱的摄影师每照一批胶卷,都要坐整整一下午的火车,到地区市去冲洗。

 等我在县城工作了几年后,就跟那个瘦弱的摄影师熟了,大家都叫他老王。那时候,他已经把120相机换成135的,装备复杂了。那时候,人心开始浮躁,画画儿的去画广告牌,写小说的去写报告文学,弹电子琴的陪老婆开发廊去了,而老王带了一个女徒弟,背着鼓鼓的帆布包到处拍照,不理会人们那些带着邪思的议论。在人们的口头传说中,老王是个摄影狂,光与影的魅力令他痴醉。有关他刻苦摄影的故事也在小镇的文化人中流传,比如他在自家菜园里把一个小黄瓜塞进锈迹斑驳的铁丝环,等那黄瓜蜷缩着痛苦地长大了再拍下来;比如他用了两个春天,两次步行十几里路,爬上一座小山,俯拍一条残雪消融的河流。但是人们谈论老王的时候用的是鄙夷的口气,意思是老王是一个笨人,他只把月工资的一半交给老婆,另一半都买了胶卷,拍出的照片,一沓子里面才有一两张不错的,取景总脱不了匠气,大家说他糟蹋胶卷。不过,有一次,他在我工作的办公室里为我拍的一张照片还是不错的,他说有一个杂志要做封面的,不知为何最后没用。他说,可能是你长得还不够美。我想是这样吧。

 悲剧发生在一个夏天里,老王为一所学校拍了一批毕业照,专程去地区市冲洗。回来的火车是清晨发车,天刚亮他背着大包往火车站赶,一个歹徒袭击了他,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包没有了,头是塌陷的,手指断了。才四十多岁的老王死了。人们知道,为了保护孩子们的毕业照,他搏斗过。小镇的文化人从惊谔中醒来,头一次真切地感到,生命太脆弱,太不可知,文化人生和死的意义是什么呢?一向遥远的老王突然走进人们的心灵,成为大家的朋友,人们认认真真为老王张罗了一个追悼会,沉痛的哀乐在那炎热的一天,像沉重的车轮,在每个人的心上缓缓辗过。

 日子却是那样漫不经心地流逝了。一切奇怪地远去。拍照的行为,是人们想留住一切,因为人们容易忘记。可是,如今再看老王为我拍的第一张照片,那个十二岁的小学生,我犯迷糊:这个丑小鸭是我吗?我看那张差点儿做了封面的照片,我怀疑,这是我吗?我也有过漂亮吗?而我们的四人照也发黄了,另外三个女生不知在哪里。

 时光的确很奇怪呀,而我在恍惚中继续生活、读书。如果我姓王,也早已被称为老王了。前几年看布鲁斯·F·卡温的《解读电影》,记住了一句话:“世界是个整体,但是拍摄出来的世界往往是一系列挑选的片断。”可不是吗?照片又如何不是如此!而数码时代,挑选的事更方便。按照时间顺序看自己的照片,我发现,人生也是一个整体,由一系列的片断构成,但必须明白的是,实际生活的时候却不容我们挑选,一如老王不能挑选活着或死亡,一如我们,不能挑选富有和贫穷,悲伤和快乐。

 我们只能挑选坦然面对。

 听那些摄影发烧友说,人有了一个不错的相机,就有了一个无底洞,会不断添加附加设备,以拍出更好的照片。我终于理解老王了,也不断地像更换镜头一样,用不同的目光打量世界。佛经上说,宇宙是一个幻相,据说现代的科学家也部分地证明了这一点,那么照片就是幻相的幻相了,人们为什么要拼命地把幻相的片断留住呢?因为人们认为那是真实的。但愿我们的眼睛真的知道,什么才是真实的,这一定有助于我们对生活的挑选。

                                          

              就这样花开,就这样花落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心里颤抖。刚刚知道是法国素朴派画家萨贺芬路易画的,原来,原始的力量这样强大。

 

         

 

     打开迅雷,本要找一部别的电影,却遇到《花落花开》。2009年法国恺撒电影节最佳女主角、最佳编剧、最佳配乐、最佳摄影、最佳布景、最佳服装,七项大奖,非看不可了。可是镜头一直对着一个独身而贫困的中年女人,她去富人家打扫,给修道院洗床单,到晚上在她租住的小屋里画画时,才知道她就是将来那个成大名的女画家,没有人教她画,上天告诉她如何画。她总是挎着篮子,步履匆匆,走路的姿势很笨拙,一忽儿在教堂里收集红蜡油,一忽儿到颜料店赊两瓶颜料,一忽儿在富人家帮房客打扫,一忽儿又坐在原野上吸吮大自然的气息。先前她爬到树上去坐着,后来年纪大了,她拿个椅子在树下坐着。

    她的画终于被房客伍德先生发现了,伍德是德国的美术评论家,买下了她所有的画.她眼看着有出头之日了,不幸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了,伍德先生回国了。她继续过着贫困的日子,继续画画。一些年后,伍德先生又回来了,又买下她全部的画,还赞助她的生活,准备给她办一个画展,但是,再次不幸的是,金融危机又来了,她的梦想又破灭了。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她也没有那么坚强了,她崩溃了,一些年后死在疯人院。她死后三年,伍德先生为她办成了画展,从此她成为著名的素朴派画家。

 

                 

 

     正在画画的萨贺芬路易。她说:“当你不快乐时,就摸摸树,摸摸花,在树底下坐一坐。”她只有在一幅画要完成时才快乐,那时她就大声唱歌。

    也许,她没有花开更好吧,那样她会有平静的一生。

 

                       

 

 

我喜欢的一首诗(2009-06-12 08:51)

                        礼 

                                                          

                                                                  米沃什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遇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西川译)

书与衣(2009-05-11 09:58)

书与衣

 

多数的女人只买衣,不买书;少数女人又买衣,又买书。要站队,我就毫不客气地往后者的行列里钻,尽管两样都节制,可在小小的家里,两样现在都成为难题了。要解决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当清理工兼搬运工。

一边干活,一边思绪乱飞。

 

    先说衣。

换季了,清理衣柜。冬春的搬上,夏天的搬下。一边整理,一边试穿,选择去留。

女人大都有购衣癖。我的原则是只买对的,不买贵的,别人买一件的,我可以买好几件,所以小小的衣柜渐也塞满了,加上好友送的,衣服也算不少了。买衣犯过很多错误,要么是审美的问题,要么是贪便宜,就有很多错误的衣服在那占着地方。有些衣服以为会再穿,可搁置几年没上身一次,这次终于确认不会再穿了,如何处理颇伤脑细胞。先生要出门开会领奖,顺便回老家,我想让他把两件衣服带给他妹,他就说:“老婆是世界上最大的搬运工,先是把商店的衣服搬回家,过两天又琢磨着把不想穿的衣服送给谁。”

头疼的是,我现在要把衣服送人也难了,亲属中下一代的女孩们要赶时髦,没人穿半老太婆的衣服,同辈的女眷们不是高大,就是体胖,根本就没法穿。倒是那些身材差得不太多的女友们,都把发福后不能再穿的衣服送到我这里,这也是衣服比过去多了的原因。我自己的衣服不想穿了,实在无处可送,相熟的人中很难找到比我更瘦的同代人。捐给灾区吧,听说人家不要。

于是就嚷,不买衣服了,再也不买衣服了。我也经常提醒自己,不要着相,不要被物转。一个时期不逛街,以为有了些定力,某日陪两个女友逛街,她们把一条裙子轮流试,我稳稳地坐在一边看,像看一场时装秀,绝不动心,可是她们都穿着紧巴巴的,不出效果,就怂恿我试,我想试就试,不买穿一下还不行吗,这一动就坏了,就已经动心了,一试她们就认为这裙子非我莫属,就劝我买下,我看价位不高,没能抵住鼓惑。其实,不是非买不可。

清理衣柜,再次下决心,今年真的不能再买衣服了。我把过去的微喇长裤送到改衣店改成流行的铅笔裤,把牛仔连衣裙一剪两半,变成一件短裙,一件马夹,把朋友搬运到我处的百褶宽腿裤改成了一条百褶短裙,这一下又多出很多搭配,真的不用再买衣服了。

有个女友,是个购衣达人,眼力超好,她的衣服奇多,而且都很经典,可是仍有人背后看不惯她把自己穿那样。我现在每次去看老父亲,都要换上款式老气色泽暗淡的衣服,朋友送我的时髦衣服一概被他批得一无是处,背的包包他也看不惯。这两件事让我明白,说到底,穿衣只要合适得体,剩下的只是自我感觉而已,要说欣赏,也是口味层次差不多的人才欣赏,各人眼光不同。一个人的穿着不会满足所有的目光,只能满足自己的感觉。还是不要过份追求了,越求心越乱。

 

现在该说书了。

眼看着书柜上的书往下滑,本搬运工又把搬运现场转到书房。

书如衣,衣如书,情形差不多。有些书一直舍不得清下架,以为还会再看,可是一直没有看。这次终于狠下心拿掉了,过了河,这些小船也就失去了作用,还要过大海呢,那么多的大船等呢,总不能拖着小船上大船。

跟买衣有所不同的是,买书是更加主观的事情,不怎么犯错误,搬回家的都是自己喜欢的,值得留在书架上的。有些书经年没有读完,或者根本没有读过,但都是超好的书,没有读是自己的问题。它们留在架上,也对我构成一种阅读期待。在这个讲究讨厌的时尚的年代,衣服经年不穿再也没有穿的可能,书不同,越是没有读过的书,越要留在架上,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就读了。

可能会经常翻到的书也要留在架上,但实际的情况是,正在看的永远是新买的书,现在的新书太多了,旧书根本来不急再看一遍,新的都看不过来。看不过来的新书又留在那里,成为一直没有读过的旧书。不过,只要它在我的书架上,就仿佛看过似的,也就释然了。书非借不能读,实为不假。

所以,“再也不买书了”这话也没少喊,喊着喊着,书柜还是要变成瀑布了。但是,我不认为书太多,而是能让它们安居的柜太小。

撤下架的旧书怎么办呢?地板上放一些可能会有用的,绝不会再用的就委屈它们到草厦子里了。出于对书本字纸的爱惜,我把它们都装在塑料袋里,再放进纸箱。要是在北京就好了,可以到潘家园旧货市场北头的旧书摊上摆个摊儿,给这些旧书再找个好人家。

《二刻拍案惊奇》里说,宋代有个姓王的人极爱惜字纸,见到地上有字的纸就捡起来,脏了的要洗过,再用火焚烧,如此多年后,他妻子要临产的时候,梦到孔圣人对她说:“你家爱惜字纸,阴功很大,我已奏过上帝,让弟子曾参来投生你家,让你家富贵非常。”果然生的是儿子,就取名王曾。王曾日后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

我辈岂敢有这样的幻想,也没像宋朝老王做得那么好,但爱惜恭敬书籍的习惯总是好事,还是保住吧,尽管现今有那么多的垃圾书。祈愿那些到我草厦子里串门儿的老鼠们,千万别把那些书当成饼干。

幸福门(2009-05-01 08:14)

                                           幸福门
                                             
                                                                 嘉 

 

    李良红是从陆路来到这个海滨小城的,来的时间不长,来了哪儿也没去转,就一头扎进一家小茶馆里做饭了。所以,她不知道城市的一头,与海边相接的地方,有一个门叫幸福门。
    早晨送儿子小有去幼儿园时,只听小有不停地叨咕:“妈妈,幸福门……”
    “什么幸福门?快走吧。”李良红并不上心。
    “乐乐,乐乐去了,她妈妈带她去的。”
    “哦,知道了。”
    小有又说:“妈妈,幸福门。”
    李良红锁好门,拉起小有的手:“快走吧。”
    “乐乐,幸福门,乐乐,幸福门……”
    李良红租住的房子离幼儿园不远,小有一路上念叨的就是这两个词,前一个,李良红知道,是幼儿园的一个孩子,而且是个女孩,后一个,她还是头一次听说,一定是个好玩的地方吧。小有有自闭症,不怎么说话,会说的话也不多,一旦学会一个词,就天天叨咕,直到学会一个新词汇来替代。
    小区里的这家私人幼儿园不大,楼房背后的一个小花园就是孩子们活动的场地。小有像那些患有自闭症的孩子一样,喜欢荡秋千,这幼儿园里就那么一个秋千,他上去就不下来,荡起来没完没了,所以,小有是其他孩子的敌人,他一上秋千,就有几个小朋友上来往下揪他,因此,他总是被欺负,被那些孩子叫成“精神病”。老师也不想要小有了,他太好动,太不好管,李良红泪眼巴巴地求了几次,小有才被留下来,挨欺负,也顾不了啦,不然她带着他没法干活。
    李良红的目标是,打工,存一笔钱,带小有到儿童自闭症康复中心去,治好孩子的病。以前她总听到一种说法,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可她和别的女人一样结婚,受孕,生孩子,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好好的,她生出的孩子就得了这样的怪毛病?这可不是她想要的,哪怕缺条胳膊少根腿也比这强。小有学会走路的时候,喜欢抱着自己的小枕头转圈,她和孩子的爸还以为孩子是活泼可爱,高兴地为孩子拍手。后来,小有老是不停地摇手、转头,夏天动不动死盯着旋转的电风扇看,看得极其满足,话说却说不清楚。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关电视,到哪儿看到电视机开着,他就兴奋地飞奔过去。以为小有再大些会好,可到4岁的时候,还是不行,她以为孩子是弱智,和孩子爸带小有去看了,才知道这叫自闭症。李良红好歹也是上过初中的,听说过这病,但她一直以为这是城市里的人住楼房相互不交往才得的病,小有一个农村娃,怎么中了这么个“大奖”呢?
    给小有治病,耗得夫妻两个筋疲力尽,家里也是四壁空空。终于,冷不防的,塌了半边天,小有的爸,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了。
    李良红疯找了半年,想把那个天杀的剁成肉酱,可是无的放矢,放弃寻找后,自己泄了气,人干瘪的,发呆了一些日子,最后,听亲戚的劝,还得带着孩子活下去,就茫然地出来了,来到这个离她老家最近的城市。
    小有的病在城市里似乎更厉害了,李良红带他进过一次超市,他拿起超市的鸡蛋当皮球往地上拍,一连摔碎三个,李良红只好把这三个碎鸡蛋买回家,她本来只想买瓶洗发水的,为了给儿子买点吃的,才转到食品这边。她忘了医生说的,自闭症小孩喜欢圆的东西。那正是炎夏的时候,晚上,一些小商店或小超市的门前,为招揽生意摆着电视机,让乘凉的人随便看,李良红带小有一路走过,小有就一路飞奔着,把那些电视机去给关掉了。惹得主人火赤赤地骂。李良红一路都在道歉:“对不起,我家孩子有病。”“有病不看好了,让他出来捣乱!”
    所以,李良红再不带小有出来了。小有要出来,只能去幼儿园。
李良红在幼儿园门口把小有交给老师,转身就走,听见小有又在叨咕:“妈妈,幸福门,幸福门!”李良红回头看了一眼,老师正不耐烦地扯着小有往里走,小有见妈妈回头看他了,和每天早晨一样,扯开嗓子大哭了。
    李良红没说话,硬起心肠扭头走了,满眼的泪花,晃得她脚下的路坑坑洼洼的。其实,路是柏油铺的,是平坦的,只是她的脚步失去了方寸。

 

    李良红打工的这家小茶馆,其实喝茶的人没几个,茶桌全部都是麻将桌,一共就八个单间八张桌,有时全在打牌,到了中午或晚上,打牌的人恋战,懒得到外面去吃饭,就在茶馆里简单地吃点,固定的四菜一汤,吃什么都是茶馆安排,浑素搭配好,50元一桌。每顿有几桌人吃饭也不一定,客人都是到饭口了临时才决定,要是一桌也没有吃的,李良红也要做饭,做给老板一家和服务员这几个人吃。
    茶馆是八点钟就开门了,老板家的人和惟一的服务员小方每天这个点准时到位,因为做饭是十点钟以后的事,所以李良红可以晚到一两个小时。
    李良红到的时候,老板娘已经开车买回了菜。李良红赶紧去后厨摘菜,听说前面有张牌桌上缺手,老板娘就顶上去了,所以,厨房里只李良红自己在忙。
    服务员小方到厨房来拿果盘,八张桌,每张桌上都要有免费的水果侍侯。李良红急忙帮她切水果,随口问道:“今天几桌?”
    “就两桌。”小方答。
    “中午都在这吃饭吗?”
    “他们还没定下来呢。”
    李良红把白兰瓜切好码在盘里,又洗葡萄。小方一边拿了一条瓜送进嘴里,一边说:“李姐,今天中秋节,晚上幸福公园有灯会,你不去看?”
    “幸福公园?在哪?”李良红问。
    “你连幸福公园都不知道?新修建的,就在东面,海边码头啊。”
    李良红就想,看来这个公园很有名啊,名字怪好听的。她问:“是不是那里有个幸福门?”这是她猜的。
    “对呀,花15块钱坐电梯,就能到顶上看风景。”
    “哦,你和老四去吗?”
    小方脸红了。“管他呢,再说今天晚上还不知道有没有客、能不能走成呢。”
    老四是老板的四弟,每天在这茶馆里给老板收银,外加晚上看门。小方人长得漂亮,见人先笑,虽然才二十出头,却不像现在的年轻人那样疯癫,难得地稳成,客人们都喜欢她,老板一家也都喜欢她。还没有对象的老四对小方很有点意思。
    小方端上两个果盘给客人送去了。李良红一个人在厨房里先准备中午自己人吃的饭菜,把料都备好。她一边忙着,脑子里胡乱想着事。有个保养得白里透红的女老板,也经常来跟一些男人凑在一起打牌,不知今天来了没有。李良红之所以想起这个女人,是因为由儿子提到的幸福门,想到幸福这回事。她认为这个女人是幸福的,穿得都是名牌衣服,像电影上旧社会的阔太太一样,脖子上坠着项链,手指上绕着好几个戒指,珠光耀眼,宝气逼人。而且,能经常坐在这里打牌的,必定是没有心事的,有钱有闲才叫幸福呐。茶馆的老板娘也算有钱,可为什么不觉得她是幸福的女人呢?李良红觉得,茶馆老板娘也挺辛苦,每天要亲自买菜,有时留下吃饭的人多了,也要帮厨,她也打牌,也赢钱,可那是客人缺人手时上去救场的,是为了茶馆的生意,怎么说也没有那份悠闲劲。
    唉!都是女人,一比三六九等就出来了,那女人是三,老板娘是六,她李良红只能是九。一等的女人什么样,凭李良红这个层次还没见过,她可以想出来,但那离她的生活太遥远了,够不上,就不想了。李良红是越来越信命了,要说信命是为自己的无能开脱,可为什么人家生在城市里,生在有钱的人家里,她要生在农家,生个孩子又是个自闭症呢?这怎么解释?这不是命是什么?
    正想着,小方又蹬蹬地跑到厨房来,这回是给茶壶续开水。小方一进来就说:“李姐,又来了一桌,那个姓何的老头又来了。”
    “是嘛。”
    李良红淡淡地应了一声,表面上平静,心里却有点慌。那个姓何的也算不得老头,五十来岁的样子,是四川人,一个人在这里做着什么生意,因为脸瘦,褶子多,就有老头相。先前,他看好了小方,每次来,要是小方有事出去了,他就打听小方什么时候回来。有一次,他问小方要手机号,小方没给他,后来他耍了个花招,说要看看小方的手机,小方没防备,就给他了,他用小方的手机按了自己手机的号码,小方的手机号就留在他的手机上了。很快,小方就接到他的电话,约她出去玩玩,小方果断地拒绝了。当时小方正和老四聊天呢,小方开玩笑说:“他也不想想,我能看上一个老头吗?我就是跟你也不能跟他啊。”老四就是受到这句话的鼓励,奔小方使劲了。姓何的老头又发现了偶尔在前厅走过的李良红,有一天,他从厨房斜对过的卫生间出来,拐到到厨房来说:“你姓李是吧,你做的饭很好吃啊。”李良红淡淡地说:“好吃你就多吃点。”“你有手机吗?”“没有。”过了两天,姓何的又跑到厨房来,要给李良红手机。李良红说:“我要手机没用处。”坚决不收。店里的人都看出姓何的对李良红有意思了。老板娘嘴上不明说,但态度上有促成的意思,因为不能得罪这姓何的,他是常客。李良红却不能迎合他,因为她还有婚姻存在,因为不知道这姓何的是什么人。事情就这样不上不下地吊着。
    小方倒完开水,又说:“李姐,姓何的再来找你,你甭理他就是了。”
    李良红笑笑:“知道。问了他们没有?中午有几桌吃饭的?”
    小方说:“就一桌,就是姓何的他们那桌。”小方嘻嘻笑着走了。
    李良红吐了口气,一共准备两桌饭,一个人倒也忙得过来。

 

    估计那桌客人差不多要吃完了,李良红开始做店里人吃的菜。姓何的从卫生间出来,斜到厨房门口来。   

    “小李,还在忙啊,今天中午你拌的黄瓜条真好吃。”他脸上堆满了笑纹,快堆成了花瓣。
    李良红瞥了姓何的一眼,仍旧忙着,她一边往汤锅里下盐和味精,一边说:“看你那高兴样儿,上午是不是赢钱了?”
    “嘿嘿,赢了,今天手气不错,就我一个人赢。”
    “下午还打吗?”
    “不打了,我倒没事,他们都有事,不打了。”
    “不打也好,别再把上午赢的钱又输了。”
    “嘿嘿,小李妹子真会体贴人。”
    李良红没搭话。不过是随便应酬的一句话,姓何的竟往“体贴”上扯,哪儿是哪儿啊。不过,这个人倒也不是很烦人,跟农村那些粗鲁的男人到底不一样,打扮得很干净,说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的,又很讲礼貌。李良红只是不明白,姓何的做的是什么生意呢?怎么会有时间经常来玩?李良红正想着,听见姓何的又问:
    “小有又去幼儿园了?今天中秋节,得早点接回来吧?”
    “嗯。”
    “这孩子,也怪可怜的。”姓何的浮皮潦草地叹口气,表示自己的同情。
    李红良又没接话,心里却有点感动了。茶馆常来的客人,都知道做饭的女人带了个自闭症孩子,李良红每天晚上做饭前,都是把小有接回来,关在茶馆里老四晚上睡觉的屋子里,给他个圆形的东西,他就可以自己玩下去,有时也会跑出来,跟老板的儿子一起玩,两个孩子在一起,一比较,小有明显是弱智,客人逗这两个孩子的方式也是不同的,逗老板的孩子,用的是欣赏的目光和口吻,逗小有,用的是怜悯迁就的态度。李良红见了心里很难受,却不能怪任何人。
    姓何的粘在厨房门口,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李良红忙上忙下,身体转来转去,眼角暼见他的目光软软的在她的身上,瓦工抹泥一样抹来抹去,她有点不自在,却不知道该如何赶他。心里嘀咕:“这人真黏。”听见他又说了一句:“你们娘俩也不容易啊!”
    李良红只得又应付了一句:“谢谢何大哥!”她觉得姓何的这人还挺有人情味的。也可能是装的吧?可是这年头,就是有人装作关心你,也算尽一份力了。李良红开始往一只大碗里盛汤,全当姓何的不在这。
    这时,小方抱了一摞刚收拾下来的盘子碗,送到厨房来。她张口嚷着:“何大叔,让一让!”
    姓何的说了一句:“小丫头!”眼角瞥着李良红,恋恋不舍地走开了。

 

    洗完碗,厨房都收拾干净了,已是午后近两点了,李良红可以回到租住的地方休息一会儿了。她在茶馆附近租了一间小屋,这个城市的人叫作草厦子,就是设在一楼的储藏室,每家一个,有的人家的草厦子位置好,就收拾出来,接上自来水,出租了,房租很便宜。
    出了茶馆没多远,李良红听到身后有人叫:“小李,小李!”
    李良红回转身,诧异地盯着姓何的。“你怎么跟踪我?”
    “不是的,小李妹子,我就是想陪你走一段。走吧。”姓何的朝前方摆了下手,做出稳重长兄的样子。
    “我……我一会儿就到了,不用你陪……”李良红朝茶馆的门口望了望,生怕有人看见了。
    “走吧,走吧。”姓何的一只手拢上李良红的肩背,轻轻推了一下。李良红只得赶紧往前走,离开那只手臂。
    “你还是走吧,让人看见不好。”李良红又紧张地四处张望了一下。
    “啊,在这儿有谁认识你?有谁认识我?怕什么?”
    “你想干什么?”
    “别怕,我只是想帮帮你,给,这是我上午打牌赢的钱,500块,拿去给孩子治病吧。”姓何的把一沓钱往李良红的手里塞。
    李良红的手被突然汤了一下,直往路边躲。“何大哥,不行不行,我不能要,我自己挣钱给孩子治病。”说着,加快脚步往前走。
    姓何的也加快步伐追,又问:“你在茶馆里干,一个月给你多少钱啊?”

    “800块。”
    “唉,娘俩过日子倒也够了,可是治病就不行了。”
    “我会想办法的。你走吧,别跟着我。”
    “你能有什么办法啊,打工那点钱太有限了。”姓何的一把抓住李良红的手,把钱压在她手里。李良红停下脚步,惊恐地看看四周,扭动着想把手拔出来,可到底还是男人的手有力,她的手都被他攥疼了,还在他手里。
    姓何的说:“你就给我个面子收下吧,我是真心想帮你,你们老板娘也说过,让我帮你一把。”
    李良红呆住了,一时不知该对老板娘是感谢还是讨厌,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和这男人的手。自己的手,瘦筋巴骨的,明显感觉到,这男人的手还挺细腻,一双不劳动的手。姓何的把她的手慢慢握起来,钱就留在她手心里了。姓何的又说:“现在找个工作不容易,这茶馆的活倒也不很累,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老板娘对你也不错,你就在这里好好干吧。”
    李良红不说话,也不看姓何的,突然扭身自己往前走,她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了,路上正晒,地上白花花的,仿佛要起烟,也没有几个行人。姓何的不再说什么,默默地跟她并排走着,不时瞥她一眼。
    离住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远,李良红站住了。“何大哥,我快到了,我……你……”
    姓何的关爱地把手放在李良红的后背上。“我送你到门口,走吧,我送你……”
    李良红只得接着往前走,躲开那只手。天空水清的,秋阳暴晒着,她只觉得热,空气热,自己周身都热,热得喘不上来气,心里发慌。到了她租的小屋门前,她站住了,姓何的也站住了,但没有要走的意思,用柔和的眼光看着她。她的目光掠过他的脸,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什么人,就默默地低下头,掏出钥匙开门,手有点抖。门开了,她仍是不看姓何的一眼,自已先进屋了,姓何的随后跟进去,关上了门……

 

    茶馆里,到了晚饭口的时候,几桌客人扔下牌都走了,都知道不能玩过分,中秋节还是要跟家里的人一起吃晚饭的。这个晚上,店里的人就轻松了。
    李良红安顿好小有,正要做店里自己人吃的晚饭,老板娘高兴地宣布,晚上不做饭了,大家都出去吃,让她和小方一起去。李良红说孩子闹,影响大家吃饭,她和小有就不去了。老板娘不许,把母子俩硬拖上车,拉去了酒店。
    老板夫妻两家的老人也都来了,一大桌的人。李良红有点拘束,又要分心照看小有,显得心神不定。她心里的感觉很复杂,其实也没心思坐在这里吃饭,又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小有开始还老老实实吃了点东西,后来就玩上了。他闹着要盘子里的美丽豆沙,就是糯米面包了红豆沙炸出来的丸子,那会儿李良红走神了,不知道小有已经把豆沙丸又当皮球扔在地上踢了,听到众人的吆喝声,才醒过神来。她猛地站起来,扯起小有的手对大家说:“孩子捣乱,我先带小有走了。”桌上的人都说吃完再走,李良红坚持说她和孩子都吃饱了。
    李良红紧紧拉着小有的手,在街边上慢慢的走。自从小有会走路,她一直就是紧紧抓住孩子的手,生怕他因为多动走丢了。中秋的夜已经有点凉了,与白天的反差较大,她穿得不多,肩膀抖了一下,更抓紧了小有。她也怕小有脱离她又跑远了,做出要她再去道歉的事。小有呢,觉得胳膊被大人高高地扯着,不舒服,就扭动着,想努力挣脱她的手。
    小有又在重复早晨的话:“妈妈,幸福门,幸福门。”
    “什么幸福门,走,回家睡觉!”李良红心里烦乱。
    “我不想睡觉,妈妈,幸福门!”
    李良红看看小有,想起小方说的灯会,就停下脚步,四周辨认了一下方向,拉起小有向东走了。她突然决定去散散心,也让小有见识一下幸福门,明天小有去幼儿园,也可以对那个叫乐乐的孩子说一下幸福门了。这是她今晚能给孩子的幸福。
    走着走着,李良红又想起下午的事了,这是她一晚上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也绕不过去的事。她想起姓何的黑黑的干巴巴的裸体,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她下午来本要洗衣服的,会过一个干净的下午,却发生了这档子事。她感到疲惫沮丧,心里憋着一股无名火,说无名火,是因为不知道该把这惹火的算在谁的头上。她在人行道上停下脚步,前后望了望,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先把小有塞进去,自己也坐上去了,装出老道的样子,对司机说:“去幸福门。”她还是头一次打出租车,姓何的给她的钱还在衣兜里,她突然把这笔钱不当钱了,想挥霍掉,平日里发了工资,她只留出一百块钱,就马上存到折上,这笔钱,她不想留着。
    下了车,李良红有点傻,没想到,海边的人这么多,乌鸦一片,挤挤擦擦的。海边的公园一向是不收门票的,又是过节,人不多就怪了。李良红死死拉着小有的手,生怕他脱了手跑丢了,一时还不能确定先往哪里走。不远处真的有一个高大的门立在那里,方头方角,闪着彩灯,大概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吧。李良红想,那一定就是人们说的幸福门吧。小有却不知道那就是幸福门,拉着妈妈的手,向着近处的彩灯使劲。李良红发现,那些彩灯实际上是这个城市中各大公司的广告,灯的形状各有姿态,有的是动物,有的是建筑,有的高大,有的低矮,色彩像农妇过年穿衣一样大俗大艳,到处灯火辉煌的,天上的月亮却白白的。
    李良红带着小有在各家的彩灯间走来走去,慢慢的,就到了幸福门附近。
    幸福门的一面正对着闪烁着碎金的大海,而另一面,隔了一段设有两排喷泉的小广场,正对着一条宽阔的马路,马路在桔红的路灯下笔直的伸入城区的腹地,倘若有人从马路的那头来,直着走,就走进这门,再走去海边。李良红看看门,又看看马路,想不出这门为什么以幸福为名。不过,总归是个吉利的名字。
    小有向门那边使足了力气扯妈妈,嘴里倒不知道说幸福门了,却在叨咕:“妈妈,电视,好大的电视。”
    小有把幸福门当电视了,因为那门的两边,是两条与门等高的屏幕,不断地变换着色彩和内容,一会是移动公司的广告,一会儿是奥运会的图标,一会儿又是这个城市哪一处的风景。
    李良红蹲下来,对小有说:“傻孩子,那不是电视,那就是幸福门。”
    “电视,电视。”小有说,眼睛里闪着光亮。
    李良红又站起来,牵着小有慢慢走。人真是太多了,幸福门下的台阶上坐满了,海边的栏杆旁站满了,那些铁椅木椅上也都是满的。在幸福门的侧面稍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个演出场地,似乎是中秋晚会吧,四周围着一片人。李良红好累,不想过去看热闹,只想听听算了,好不容易在一个花坛边上找到一个空位,抱过小有坐下来,却只听到一片噪音,也没听清歌手唱的是什么词儿。望着憧憧人影,她以为自己在一个彩色的梦中。过了一会儿,又意识到这就是现实的一种,下午的事又好像是一场梦了。可是姓何的说了,以后还会找她,会继续帮她。做完了事,他就说了这句话,没有多待一会儿,就走了,小屋里太热,他带着一脸的汗走的。这分明不是梦。
    李良红心里疙疙瘩瘩的,想不明白自己一个本分的女人,怎么发生了这种事!
    她突然明白,城市生活其实很累,干的活远远没有农村的活多,人就是累。小有让她受累,茶馆的主人让她感到累,客人也使她累,在街上走路也耗神。一个人女人带着小有这样的孩子生活,哪里是头啊,要有多大的耐性!今天因为过节,茶馆的客人不多,她的活也不是很多,但她就是觉得累,手都快没力气拉住小有的手了,小有还想去关电视,向着幸福门的屏幕伸着手:“妈妈,电视,电视。”
    小有从她的腿上溜到地上,她把他搂在怀里,看看海岸的灯火,又看着远处黑黑的海面。小有拉着她的手往前挣,她把小有拉回来,小有再往前挣,如此三番五次的重复,她的手就松开了,小有转眼就消失在大人森林般的腿中。
    李良红似乎打了个盹,突然醒了。“小有——小有——”她跳起来,茫然四顾,然后向着幸福门冲去。“小有!小有!”她冲撞着人群,听着身后的骂声。
    幸福门下一会儿红光,一会儿绿光,一会儿黄光,看不清人的脸,李良红只挑小孩身影看,看到单个的孩子就奔过去,可是人家孩子就奔向了不远处的父母。她像个疯子,喊着孩子的名字,窜来窜去,毫无结果,慢慢扩大了活动范围,人们看见她离幸福门越来越远了。

 

    月亮老高了,在浮云中游着。幸福门一带仍在热闹中,晚会上的歌声穿过人群荡着,人们有两臂架在栏杆上望海的,有仰头望月的,也有人向幸福门的顶楼望着,不多的人还待在门顶上俯看夜景。突然,从幸福门的顶部劈下来一声喊叫:“小有——小有——,快来关电视啊!”一个女人半个身子探到了护栏外,以一种险峻的姿势对着地面继续喊:“谁看见了我儿子?他叫小有!”
    李良红被门顶观光的人们七手八脚拖下护栏,她蹲下身来大声哭泣:“小有,对不起,妈妈故意松开了你的手……”
    这时,演出场地的歌声结束了,轮到女主持人报节目,正说着话,声音突然停顿下来,接着发出了疑问。“咦?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还哭了?”她大声地问:“谁家的孩子啊?快把孩子抱下去!”
    李良红听到了女主持的声音,停止了哭泣,站起来伸长脖子向下边的演出场地望,她看见一个小小的模糊的身影站在主持人的身边。
    女主持问:“小朋友,你怎么啦?”她把话筒送到孩子嘴边。
    孩子仍哭泣着:“我找妈妈……妈妈……我想关电视……找不到妈妈了。”
    “妈妈叫什么名字?”
    “……”
    “你叫什么名字?”
    “小有……小有。”
    “妈妈带你来干什么?”
    “看……幸福门。”
    女主持说:“小朋友,别急,我们帮你找妈妈。”她转而大声说:“小有的妈妈,你在哪里?你的儿子在中秋晚会的台上等你。”
    人群中没有反应。女主持灵机一动。“来,小有,你给妈妈唱支歌吧,妈妈听到你的歌声一定会来的。”
    小有唱起来,不过不像是唱,是在说歌:“我的好妈妈,下班回到家,劳动了一天多辛苦,妈妈快坐下,喝一杯茶,让我亲亲你吧,我的好妈妈。”
    歌声刚停下,李良红奔跑着冲上去,蹲下身来紧紧箍住了小有,在周围响起的一片掌声中,她抱起小有,泪眼朦胧望向幸福门,她记起,在那个门顶上向下看,风景还是美丽的。

(山东省首届人口文化奖小说二等奖,载《打工文学周刊》2009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