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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五个瞬间

 

回忆往昔,那令人神魂颠倒的爱

                   --- 普希金

 

 

1 加油站

 

男孩儿第一次把女孩儿约出来,他特地借了姐夫的摩托车。因为是夏天,他打算带她去效外。

 

男孩儿早早地在女孩儿的楼下等她,看见她穿着海军蓝的短袖衫和白色短裙跑过来,她的头发没有像往常那样扎成马尾,披散在她的肩膀上。当她跑过来的时候,他就低下了头,假装察看摩托车的反光镜。

 

“你会骑吗?”女孩儿坐在车后面的时候问。

“你放心吧。”男孩儿说。

 

他带着她穿过小城里的街道,繁华的、安静的、宽阔明亮的、狭小昏暗的……那些他早已熟悉的街道、灯光、店铺,似乎都变得不一样了。

“因为带着你,我不敢骑太快。”男孩儿回头对女孩儿解释说。但他已经骑得很快了,他觉得

海滩(极短篇)(2009-09-30 15:47)

我在海滩上等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会不会来。海滩空无一人。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沿着他告诉我的路线,一路寻找过来。每一次,他都会告诉我一个地方,然后我就到那里等,每一次他让我去的地方都不一样。有时候,我被挤在人群中,因为那个地方是类似于购物商场的热闹地方,我担心他找不到我,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可是他总能找到,向我挤过来,然后我们再挤出去。总会找到那么一个小小的角落,站在那儿,或是坐下来,我们说一会儿话,有时候还吃着东西,眼前人群不断流动,我们像是两个站在路边的邮筒,或是被搁置在商场角落的废纸箱。他通常不会比我先到,只要他告诉我怎样去,我就出发。我们不定时间,因为他知道我不会记得时间,也没有表。所以,他说我的主要行为是“等待被发现”,而他的是“寻找和发现”。我说我的行为里也包括“发现”,我要发现他让我去的那个地方,所以我早早到来,熟悉周围。

 

午后的海滩很温暖,风都躲在礁石的背后,可海水还涌上来舔我的脚。周围真安静,一个人也没有。要是他从远处走过来,我一定能听见他的脚步声。那样我就躲到礁石后面,看看他找不到我会怎么办。也许他会找到礁石的后面来,但也可能离开。如果他

敌人(小小说)(2009-09-14 17:18)

 

很多年前,当萨尔格十八岁的时候,他和大流部落的年轻人一起去远征。大流部落是一个靠海的富庶部落,在它后面、往平原和山的方向去,有较小的鸟翼部落和瓦达部落,沿途还有一些更小的、不知名的部落。

 

他们跟随着将军、沿着前辈军人已经描绘出来的路线远征,一路上抢夺金子、铜器、珠宝和牲畜,并教训当地人不要妄想和大流部落为敌。他们的队伍因为战利品而越来越笨重,但他们所向无敌,那些部落的男人们只能藏起来,偷偷地伏击他们。有一次,萨尔格和几个战士被派去邻近的地方搜集柴禾,在一个树林子里遭到袭击。对方俘虏了他们。他们被用绳子绑成一串儿,跟在马后面跑着,最后被带到一个村子里关押起来。那个村子住着不少人,当他们被马拖着在土路上疯跑示众时,站在两旁的村民大声欢呼起来,有人还吹起了嘘哨。

 

他们被关在一个石头房子里面,几乎没有光透进来。把他们带来的人又回去打仗了,只有两个村民守在外面。他们被捆绑着,每天一次,他们要爬到一个大盆子面前喝水,再爬到另一个盆子前舔食稀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是在白天还是夜里,他们听

家务日(2009-08-31 23:10)

星期一是我的家务日,我通常会在这一天拖地板、擦家具,并且把厨房里有可能沾上油烟的瓷片、台子全部用洗洁精刷一遍。干完这些颇费体力的活之后,我就会把自己也冲洗冲洗,然后把洗衣筐里的衣物扔进洗衣机,再把床单换掉。最后,当床单、衣服都好好地晾在那儿,在风里轻轻摆动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满足了。似乎,房子里的一切都回复了它应有的秩序,散发出它应有的、清新的气味儿。我尤其喜欢看轻柔的、晾在阳光和风中的衣服,它们给我一种异常舒适、宁静、温暖而又明净的感觉,会让我联想到童年、幸福家庭、母亲、爱情等诸如此类的事物。

 

起床起得晚,然后干活、喝水、休息、再干活,一个白天也就差不多过去了。我不喜欢让LH插手干活,并非因为他不愿干,而是因为我觉得他干得不够利索,打扫得不够彻底。他拖地完全没有规划,就像拿着一个大毛笔在乱划,结果一些角落完全被忽略了。我觉得在旁边当监工,带着一副求全责备像,憋着一肚子看不惯的怨气,不如自己抢过来利利索索地把活干了。这可算是一种劳碌命的性格。我二姐姐是劳碌命的典范,她连叠好的衣服都不让姐夫碰,因为她认定大部分男人,你如果让他自己找衣服,他会把把整整齐齐的衣柜扒得一

有blog的读者希望我写一点关于“迷途”的东西,我想,这终究不是过分的要求。刚刚和小林在msn上碰面,他让我发给他我写的一些小说,还说“先发迷途吧”。

 

《迷途》在《收获》上发表,是程老师促成的,我当时寄给他看,他评价说“有点儿意思”,后来就发了,还和余华的《兄弟》发一期,让有人误以为收获在捧我。迷途并没有被评论界看好,大家没什么反应,有的也是负面的。读者的反应反而好一些,这和其它一些小说的遭遇刚好相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迷途”没有什么好评论的,既不写社会的焦点问题,也没有特别夺目的技巧,它就是一篇关于青春和爱情的小说。有人说我似乎刻意避免提及迷途,其实不是这样,我只是尽量避免在我的blog里谈及我的作品,担心这样做会成为一种变相推销。毕竟,作品虽是我创作的,但它应该留给别人去阅读、评价,但blog却是一种自己生活的日常纪录,是松散、随意的东西,它不应被视为严肃的创作,最好还是分开。可关于迷途的确有一些误解,我在这里把三四年前写过的、关于迷途的两个小短文贴上来,希望不至于成为对阅读者的干扰。

 

 

关于《迷途》1

 

7月8日,一点儿追思(2009-07-08 14:44)

自从从国内回来以后,首先办理了一两个星期的杂事。从上个星期起,比较能清静下来,但是却不太有写作的状态,只能读一点儿东西。我有点儿担心我的理解力是不是在这段时间里退化了。

 

上上个星期的某一天,曼曼发短信给我“你相信吗?Michael Jackson死了。”我回信说“不相信”。但是,我明白事实上这个人已经死了,但从心理上,我还是“不相信”,直到现在还不太相信。我认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的终点不会是死亡,而只是迁移。总觉得他应该是到别的地方继续歌唱、跳舞、奔跑去了,就像在“Black or White”的MV里面,他掉到别的星球、别的时空里去了。也许,天堂的人们也需要欢乐。因此,对于这位巨星的死,世界各地爱护他的人采取的哀悼方式不是沉默的哀悼,而是听他那些冲撞力极强的歌,一起歌唱、跳舞。即便他离开了,也是通过快乐的方式,上个星期天,我和LH还有青松一起看Michael的演唱会DVD,一边和啤酒,一边笑。他是个让人非常快乐、瞬间充满活力的巨星,一点儿,大部分的星星们都做不到。几乎每天晚上,我和LH都要看MTV台制作的纪念专辑,看的时候不时晃动腿部、跺脚、跳跃、学他的手势。当你唱出“the way you make me feel”这样的节奏

已于上星期回到新加坡。在国内四处逛了一个月,见闻不少,以后慢慢写。买了张爱玲的《小团圆》,翻看了十几页,觉得并不精彩,至少比起以往的一些张氏经典,显得有些逊色,太过纠缠啰嗦。今早,友人发给我十篇各省高考零分作分,我看过发现,其共同的“致命弱点”是说了实话,写了自己的真实感受。

 

并非因为我自己是河南人而有所偏爱,而是觉得河南的0分作文实在步步推进、写得酣畅淋漓,而且看问题看得深,所谓一针见血,且针针见血,针砭时弊于不露声色之中,皆有所指且能扣题。这个未来的讽刺大师,竟被混蛋老师给了0分。但我想,也不是一两个改卷老师能决定的,乃是这个系统决定的。所有胆敢说真话的人,就会被一个庞大的“选拔人才”系统排除在外,在任何地方都“混”不下去,这难道不是多年来我们看到的事实和受到的教训吗?我们的教育系统的确传授给我们诸多才能,其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说实话,要公然地用文字撒谎。今天,老百姓痛恨“砖家”,但如果砖家不撒谎,他还能坐在“砖家”的位置上吗?他说的话你还能听得见吗?

 

下文中所写的那只含泪的蛤蟆砖家,我星期五和曼曼小姐吃饭的时候还在骂他,真是文人的败类!一个

一位女友(2009-03-01 13:04)

有的友情就像没有肉欲意味的爱情,这样的友情一般都发生在“白玫瑰一样纯洁的少年时代”。一个同性的朋友唤起了某种类似爱情的、纯真的热情,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也不是某个人的不正常嗜好,这是我后来才接受的。

 

我读到《约翰克里斯朵夫》中“奥多”一章时,我发现在罗曼罗兰那里,最初的、率真的友情也像是爱情的预习。我第一次感到让自己一直困惑的罪恶感被伟大的作家开脱了。再后来,我读到《魔山》里汉斯﹒卡普托尔对少年时借给他铅笔的那位吉尔吉斯朋友的迷恋,这种迷恋甚至使他在疗养院里对俄国人克拉芙吉亚一见钟情,因为克拉芙吉亚和那位朋友一样,长着一双细长的、眯起来的吉尔吉斯人的眼睛,我感到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有幸经历这种友情的迷恋的人。在索尔﹒贝娄的《拉维尔斯坦》中,似乎提示我们,柏拉图所谓“失去的另一半”单就精神而言,也许是一位心灵相通的友人。而莎士比亚研究者也早就告诉世人,那些著名的、热情洋溢的“十四行诗”更可能是在讴歌友谊,而不是爱情。

 

就像卡普托尔少年时候一样,我也曾经喜欢过一位朋友。这位女友,虽然说出她的名字并没有什么不妥,可我还是希望保留这个秘密。

三首情诗(2009-02-17 17:51)

本打算在2月14日之前写这篇东西,但终究还是推到了今天。

 

这几天,我在读《1926夏天的书信集》。里尔克(Rilke)在给茨维塔耶娃的一封信中写道:

“玛丽娜,我想让你看见所有旷野的风景,

旷野上,离开法兰西的海滨,

我的心灵在奔向俄罗斯,奔向平原。”

 

它却让我想起聂鲁达(Neruda)的一首诗的某一节:

“有时我在清晨醒来,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远远的,海洋鸣响并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

我在这里爱你。

 

我在这里爱你,而且地平线徒然地隐藏你。

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我仍然爱你。

有时我的吻藉这些沉重的船只航行,

穿越海洋永无止息。”

 

伴随浪漫主义的革命者切﹒格瓦拉行走在生死边缘的有两样最亲密的物件:枪和聂鲁达的诗集。也许,这是因为诗歌、爱情和战斗几乎需要同样的东西:激情、勇气、热血和牺牲……格瓦拉被处死之时,从他的书包里发现了一本亲手摘录的聂鲁达诗选。多年以后,钻营的出版商搞到了这个抄写本的内容,他们又利用格瓦拉赚了一笔。于是,除了被铺天盖地地印刷在T恤上、皮

复杂的女性!(2009-02-07 17:18)

这个标题是我常用的大惊小怪状,故作大惊小怪状是我常用的伎俩,因为大惊小怪状可以遮掩很多东西。这里,我要遮掩的是我对于女性的无知,或者说有一点儿知却无从表达。所以,一直以来,我没有尝试过写一篇描写女性的小说,因为我知道我没法从她们复杂、错综的感情中理出一个准确的表达途径。就是这个原因:女性太复杂!

 

那天和北京的小徐网上闲聊。我们得出结论:小资文学的特点是不好好说话,拐弯儿拐得没有个头儿,其实并不是太玄了,而是确实无处可去。空虚啊。我发狠说:有时候那些弯子弄得人头晕,不如像博尔赫斯笔下的高乔人那样,拔出一刀子一下子干掉他们算了。我写的全是这种直接拔刀子干掉的、直来直去的东西。上海的编辑小崔在网上遇见我,胆怯地问:“请问您是一位姐姐,还是哥哥?”从我的名字看,当然不像哥哥,但小崔不敢确定,主要是因为我写的东西全是从男性的角度写。她说她的领导看了我的稿子,评论说:这根本就是男人写的嘛。英培安先生也说:不看见你的人,只看你写的小说就觉得是个男性,而且还是硬汉式的。我因为给别人造成了性别错觉而特别得意,想想看吧,他们边看边疑惑:到底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