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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s addiction专辑    Jane'saddiction 1987   Nothing'sshocking 1988  RitualDeLo Habitual  1990  KettleWhistle 1997 

 Strays  2003

 

Perryfarrell个人专辑    Rev 1999

SongYetToBe Sung  2001   Ultrapayloaded 2007

 

JA分支Porno for Pyros专辑PornoforPyros 1993GoodGod'sUrge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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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走下坡路的女人(2009-11-11 03:06)
    无论是在当下还是回忆过往, 我对自己所处的每个年龄段都无不满,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我开始走下坡路了。

    身上每个地方看起来都没什么两样,可就像是用透明纸拓出来的画——线条总是有些犹犹豫豫的,不再那么清晰有力。

 

    当我年纪十位数的字数还是“1”的时候。我剃鸡冠头,把比基尼穿在吊带衫外头,砸碎酒瓶奔跑在那条永远的路上,坐在摩托车上耳边呼啸过不同季节的风。徜徉在夏日每个美好的夜晚街头。躺在中南海附近的草地上直到天空发白星星隐退,再被后海清晨的火烧云从头到脚染红。回想起来我老是厚颜无耻地洋洋得意着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我肆意挥霍了许多青春直到我再没资格谈论它。

 

    在青春的盛宴上胡作非为之后,我还流连在它的after party上不忍离去——殊不知那早已沦为一场秀——越早离开越的人越明智。

    所以我仓皇加入到长大成人的队列里来,甚至来不及一一告别。领取一个属于自己的条形码后,就可以坦然地走在下坡路上,以待来日领取这样那样的证件。

       

    我保证我不会再天真,不会再追求完美以为事事都能如愿以偿。我保证早睡早起不吃宵夜了。我保证你说爱我我就满足了,不再对感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保证不再大肆满足我的恋物倾向了。我保证不再信赖伟大的友谊了。我保证我要锻炼出一张厚脸皮和一颗无耻的心。

    上苍保佑走在下坡路上的人民。

季节更替之时的矫情(2009-08-31 04:33)

以往这个时候天已经开始亮了

我必须踮脚踩着吱嘎作响的木地板

忍受着刺耳的寂静

减速再减速打开门锁  溜到外面

我喜欢凝望蓝色的天空 墨蓝黛蓝无所谓什么蓝

可我只看到了红色的 夜空

门口两棵树  树枝已经快长到一起

到那时 就看不见任何颜色的天空

凉风吹起 树叶摩擦着墙体沙沙作响

在一根烟的时间里 整个世界只有我

只有我一个人清醒面对无数个道理

道理明白的越多 快乐获得的就越少

夏天是一场盛大的party 而秋天是它的after party

 

 

 

    另:

    在家修养这段时间,重读村上早期作品。关于处女作《听风唱歌》(中译《且听风吟》),这次我可以忽略翻译的矫情直达又一次的心绞痛。

 

    某一天有什么俘获我们的心。无所谓什么,什么都可以。玫瑰花蕾、丢失的帽子、儿时中意的毛巾、金·皮多尼的旧唱片……全是早已失去归宿的无谓之物的堆砌。那个什么在心中彷徨两三天,而后返回远处……黑暗。我们的心被掘出好几口井。井口有鸟掠过。

    那年秋天一个黄昏俘获我的心的,其实是弹子球。

                                                             

                                           ——《一九七三年的弹子球》

 

 

     所谓成长就是不顾一切地抛弃美好的东西,直到再也回不到简单纯粹的快乐。

    任何人都没法回到TA十几岁的年纪——哪怕只是感觉自己回到了——连一分钟都不可能。

     *******************************

   

lyrics: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 在桥下 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 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 这春天里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 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 在夜晚 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也许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 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 在这春天里 春天里

你是这此刻烂漫的春天
依然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也许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 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 在这春天里

诗与歌(2009-06-29 05:59)

    今天看《读库》0903,得知万晓利的《墓床》是根据诗人顾城的诗谱曲而作——这样的先后的顺序是因为——第一,我从不自主地关注有关“诗”的一切,或者说我羞于承认我喜欢某些诗;第二,特别惭愧地说,万晓利的专辑我是下载的,没有歌篇儿,看不见词作何人。

    不过,当时听到《墓床》的“歌词”的时候,我觉得。。。挺震撼。对于这么好的东西还是不多加评置——第一,说不好;第二,懂得的人自然懂得好在哪里,不懂的人说什么都是废话。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就一句——顾城的诗在歌里又活了一次,就像湮灭后再度绽放的烟火。

   

    这事儿我有点后知后觉了。不过有另一件事知道得早点儿——我挚爱的简嗜好主唱Perry Farrell在他07年的专辑《Ultrapayloaded》(新组乐队Satellite Party)使一首诗变成了歌。这首诗就是大门主唱Jim Morrison生前吟唱的录音,编配了音乐和和声,成为牛比闪闪的《Woman in the Window》。

    都是爱,不说这个了,一说容易激动过度。

   

    最后还有一件事,关于唐诗和音乐,是在阿城的《威尼斯日记》中看来的:“我尝试说唐诗的兴旺与当时的西亚音乐有关,胡人的音乐大概有现在摇滚乐的意思。唐时的诗句都较后世通俗,而且量大,清代的《全唐诗》收了两千多个诗人的近六万首诗,要知道,唐朝时中国还没有活字印刷术,那么多人作那么多诗,传布恐怕是靠歌。”

    “顾氏《文房小说》的《集异集》里记载了一篇唐人小说《王之涣》,讲开元年间有一天王昌龄、高适、王之涣三个诗人到馆子里喝酒,有十几个梨园伶官也来喝酒,三个诗人于是避到旁边去。不久又来了四个漂亮的伎女,一来就奏乐唱歌。三个诗人于是打赌看她们歌中唱谁的诗多结果每个人的诗都有。后人考证这三个人不可能在一起,但歌伎唱诗,却透露了唐诗流布的世俗途径。”

    “唐诗的四言、五言、七言和词,大概与汉族本来的音乐和胡乐的多种节奏有关系?”

    题外:“唐朝的李氏皇族,也不是汉人,而是西亚的血缘,毛发的卷曲的,所谓‘虬髯’。由西亚人做统治者,风气当然是爱好歌舞,性格开放。《教坊记》记的是公园八世纪唐玄宗时的事,.......这个玄宗皇帝李隆基,让中国狂欢了四十多年。.......玄宗宠爱的大诗人李白,亦出生在西亚的碎叶,即现在的原属于苏联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托克玛克。他的诗颇多酒神精神,我常觉得他的有些诗是弹冬不拉伴奏的......”

     “唐朝没有产生哲学家,也没有思想家。带思想的狂欢多尴尬。”

 

 

吃与胡说(2009-05-25 03:34)

    一到这个季节我就想吃玉米——最老土的玉米,小时候吃过的玉米——既不是甜玉米,也不是粘玉米。可就是便寻无果,哪里也没有既不是甜玉米也不是粘玉米的玉米。

    真正的食物都哪儿去了?!于此同命运的还有:闻着有草莓味儿吃着像白菜梆子一洗准烂的空心草莓;虽不难吃,但怎么分析都像是和杏儿或李子嫁接出来的樱桃;完全保留了形态却丧失了味道的鸡蛋——就是所谓的柴鸡蛋也好不到哪儿去。

    每当此时,我对童年的怀念就多一分,对种地生活的向往就多两分。

 

    最近我妈老看的连续剧里频繁出现一位男演员——张嘉译,似乎演得不错。不知为什么,一看到他,我就坚定的认为他绝对是扮演张爱玲小说《小艾》里的景藩的不二人选——如果有人拍的话——“这席五老爷席景藩身材相当高,苍白的长方脸儿略有点鹰钩鼻,一双水灵灵的微爆的大眼睛。。。身段十分潇洒。”

    在屏幕上每看到他我必坚持这个想法,因为我觉得景藩就该长那样儿。

    这个固执的念头出现次数多了,我又觉得,他也很适合演《怨女》里的姚家三爷。三爷的那股劲儿恐怕也只有他能拿捏出来——三爷头回登场就是早上嫖了妓直接回家里跟账房磨钱,完后等着见老太太,顺便调戏一下二嫂。趁没人藏了金指甲套子说笑“二嫂唱个歌就还你。。。那天在阳台上一个人呱呱叽叽的不是你?”  

    晚上二嫂在寒风中等着看他,掐算了他出去耍的时刻,站在那阳台上哼起了她唯一会唱的歌《十二月花名》——这本就是首少女怀春的歌曲,关于心上人来不来,何时来。调儿起高了,唱得不好,但她先把自己陶醉了。

    不过“她没听见三爷对佣人说:‘这个天还有人卖唱,吃白面的出来讨钱。’她唱到六月里荷花,洗了澡穿着大红肚兜,他坐马车走了。”

    世上凡此种种,尽在其中。

 

    以上看法完全出自强迫症,只能算胡说,并借张爱玲“诗与胡说”一题。

   《小艾》的结局我不喜欢,虎头蛇尾,而且太要求进步。最近看了《小团圆》才知道这破落户的原型就是张爱玲的亲戚。《怨女》是《金锁记》的重写版。更细致,更过瘾,真正苍凉。——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莓 草 音乐节(2009-05-11 19:11)

我们仨  像是坐着大篷车来的吧?

每次出去大噪我都懒得带相机,觉得累赘,等想照相了又后悔。

就比如这一张吧,清楚点该多好!

我和肖煦~少女时代就一起混par折腾——能坚持到现在不容易。

那天我特开心,我俩特好的姐们都聚齐了。

这位出镜率奇高的少女我就不想再介绍了~一脸蒙娜丽莎的微笑。

 

    那天我像疯子一样,耍的特别开。其实我想,物以类聚起来,我们的种种行径就都算不了什么了——这也是我们需要音乐节的理由之一—在这里神经病同类多,谁也别说谁,特别自在。

    我喜欢party,但我更喜欢festival,尤其是像这样风和日丽,人又不爆满的日子。

    下午在草坪上晒暖儿看演出,然后从坡顶上冲刺着跑下去逛市集。我们3个总被怀疑是拉拉的妞儿在一起折腾——导致我把裤裆给扯了——而且我笑得比她们还剧烈。我亲爱的晓奕拉着我转圈直到把我扔出去摔到地上。傍晚躺在草坡上倒着看世界,人在头顶而星星在脚下。喝加了好多青柠和薄荷叶的mojito,天黑以后在电子场跳啊蹦啊把砂子都扬进酒里去。

   That’s my generation!

    最近把杰克·凯鲁亚克的《达摩流浪者》看完了。我又想走起来了。

    只不过现在我连个“理想主义者”的资格都没有了。理想中的生活状态离我是越来越远。我要是还这么惦记下去,早晚有一天得分裂。

    想起万晓利有首同名的歌,翻出来听了听,还挺感动。看来这也是个凯鲁亚克的读者。倒是把《达摩流浪者》这本书的精髓写出来了,我顿时觉得——万晓利还是个诗人。

    于是在当当上大肆订购该书(打折)来送人,毕竟好几年没有这种阅读后的震撼了。

    

    看完这本书结尾的那天,电影的工作也刚好暂时告一段落。中午从公司离开,为了倒时差,我去了翘儿家。吃完饭正待昏昏欲睡的时候,姐们说:“走,我带你上我们家房顶上去。”我立马来精神了。套了件儿运动服,俩人滚了一身土——在房顶上驰骋了一个下午。

    我躺在屋瓦上晒太阳,一米开外的距离就是树——北京来势迅猛的春天里新长出的嫩叶。再远的地方是蓝天,特别特别蓝的天。

    旁边屋顶上翘儿家的两只猫——胖子和小麦,已经四仰八叉平摊在屋顶上了。

    隔壁广化寺倾斜的圆木屋顶实在不好爬,我那天状态也确实不够好。不过我希望下次在屋顶上走的更远——要能像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里的柯西莫一样就好了。意大利的树和树之间几乎可以相连至整个岛屿,我只求北京鼓楼地区平房的屋顶挨得近点儿。

    又想起那个执着的梦想了——我想要有一间树屋,里面只要一张床,一盏灯,还有四壁的书架。

    下来之后我把《达摩流浪者》留给了翘儿,带走了《恶童日记》。

    姐们我也看出来了——咱俩一混一块儿就发生牛比闪闪的事儿。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上房揭瓦

    没正型儿

    

    今天中午下起了细密的春雨,所以我就纵容自己打车去上班。

    坐在出租车里听着Radiohead的“OK  Computer”,看着灰色的天和熟悉的路口,刹那间我有种错觉,像是回到了高中时代的某一天。好像我马上就要去学校,然后在刺眼的荧光灯下趴在课桌上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OK  Computer整张专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高中时代,扭曲。情绪化。躁动不安。我低头看看,新买的灰色小包,和放不进包里的灰色封面厄普代克小说,倒和今天的天色很是搭调。

    从那个路口向西走就是我的高中,而一路向北则是我成长并在此挥霍青春的地方——可今天所有的建筑都看不清了,只有一片肮脏浓重的灰色。我记忆中的那条街永远是色彩明晰阳光灿烂的。在这里,我几乎把生命中最美好的那段时光都给了一个人。

    错觉是如此的强烈,我一直觉得我是要去上学,我是身处在六,七年前的某一天。一样的糟糕天气,一样的听着Radiohead,一样的带着一本小说坐在出租车里。这是如此相似的两天,而夹在这中间的那么多年都去了哪儿呢。

    时光就这样倏忽间溜走了。物是人非。而我还来不及长大,就长大了。

    没办法,总而言之,一到恶劣的天气我就得矫情一下。唉。

  

 

    倒叙——昨天夜里我饿了,想冲一包黑芝麻糊吃。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我在被窝里痛哭流涕地想念去世了的奶奶和糊涂了的爷爷。

    可能我是个天生的夜猫子。小时候,夜里饿了爸妈不让我吃东西,家里也不准备零食。所以就有赖在楼上的奶奶爷爷家里吃完宵夜,再下楼回家睡觉的记忆。而这样的回忆里总是少不了南方黑芝麻糊的香气。

    就这么一想不要紧,回忆中某个被阻塞的通道“嘭”地被打开。有时候是芝麻糊,多数是奶奶冲给我的,好像因为她更喜欢吃甜食。而有时候则是馒头蘸酱油和香油调的汁儿——怎么那么香呢,那好像是爷爷家乡的吃法。

    突然间我什么都记起来了。我记得帮爷爷用一个小磨子磨花生酱,一端是向上的开口,把花生倒进去,用手转旁边的小把手,花生酱就从平置在另一端的分为两层的小喇叭口儿里冒出来啦。那会儿我年纪小手劲儿也小,转的胳膊都酸了也就够吃一口的,所以老是五分钟热度转两下就给丢给爷爷了。我还记得不论我什么时候去都有点心,都在爷爷从过道的柜子里拿出的一个铁皮筒,每段时间的饼干都不太一样,印象最深最常见的是一种葱油饼干。

    小的时候我爸不让我吃油炸食品,我第一次吃炸薯片是因为奶奶做土豆盒子,这和茄盒藕盒差不多,土豆切片夹肉馅裹面炸。土豆两头切下来的小片儿因为用不上,奶奶就给我炸成薯片了。那绝对是一种带着罪恶感的美食,因为必须瞒着我爸进行。奶奶号称这是废物利用,而我老期盼着她做土豆盒子然后再痛快淋漓地的犯一次罪。还有酸梅汤。小时候我不爱喝水,因为北京南城的水永远有大颗粒的水碱漂浮其中,所以一到夏天奶奶老是提前给我预备好酸梅汤,直到我都二十多岁了依然如此。那是我和奶奶共度的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已经不住在一个楼里了,隔几天我就得去看望他们。我咚咚咚的跑上楼一进门,奶奶还是笑眯眯地打开冰箱,给我拿出一瓶冰好的酸梅汤。这已经成为我们之间多年保持的小默契了。

    我记得我们一起做酸奶,用早点吃剩的油条做汤。夏天自己在家做刨冰,冬天用炉子烤土豆。奶奶爷爷的饭桌永远遵循南方的特点,琳琅满目的小碟小碗摆满了桌子,每一样菜都不多,而且都是热了又热的,但下次吃饭必定一样大费周章。记忆里最幸福的早点也是在那里。我记得有年暑假家里装修,我就睡在他们的东屋,早上还没有睁开眼,饭就已经开在床边的桌子上了。西屋的饭桌转眼间变到了东屋,我伸个懒腰一骨碌坐起来马上就可以开吃。果酱要塌在面包上,肉松要加进馒头里,酱豆腐则可以搅在粥里喝进去。奶奶爷爷分吃一个水煮鸡蛋,爷爷一定要用果酱刀仔仔细细的分成平均的两半,他笑着说不然奶奶就该吃亏了。鸡蛋切开以后有着细小的刀齿纹路,我就用手捏着盐细细的撒上去。

    当然,我和奶奶爷爷之间,除了吃还有数不尽的美好回忆。但我现在可以确信,有那么多的爱都是在嘴馋和溺爱中被培养出来的。这个记忆通道何时被关闭我不知道,下一个记忆通道何时被打开也是我无法预料的,所以我只好啰啰嗦嗦地记录下来。   

    在鼻涕眼泪中我还确信,那个一打开就香气扑鼻的神奇的柜子,世界上最软最暖和的床铺,可以开出最幸福的一餐又一餐的桌子,已经成为永恒,再也回不去的永恒。连同我对你们永恒的爱,一起放进记忆里最温暖最脆弱的地方。

perfect上海行(2008-09-28 02:35)

    9月20日至23日,小白同学给了我在上海完美的3天。至于为什么想起一出儿去上海就去了呢,到上海了我还在思考这个问题。刚见到小白的时候,我自己也觉得这事儿跟做梦似的。最后还是她总结的好:“你是纯粹的行动派,说走就走。”

    发照片之前还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这篇博晚了这么长时间。全赖不靠谱的liv.cn!小白同学百忙之中给我发了7封邮件的照片,至今还是只收到最后一封。开始我不知情,她也以为我都能准确无误的收到。当我们终于再次相逢在不靠谱的MSN上时,才说明白这事。最后还是用QQ直接在线传的。当时我在公司,为了当晚回家发博,我就用雅虎邮箱再把这7个压缩包发给我的MSN邮箱。你猜怎么着?奇迹再一次发生了,还是只有最后一封收到了。我说MSN不靠谱,还因为我经常一开MSN,就弹出各种上次和别人聊天时没收到的话,而且总是那么戏剧化,永远是重要的话当时没有到达,引起一些误会。难道MSN已经高科技到了选择性地出纰漏?!你说让我怎么相信你,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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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抵达。从机场坐大巴到静安寺,先收获了一个小惊喜——某日本乐队在久光门口演出。下了飞机就看演出,这是何等的待遇啊~关于这第二张照片,小白的评论是:“携带巨款看演出,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后怕,哈哈。

 

左边就是传说中的小白,上海姑娘,外表很娇弱,内心很牛*。这次去看她,我发现此人活脱一个小号张曼玉。和这样的小脸美女合影我是很有心理压力的。所以,你们能看到合影只此一张。哇哈哈哈

 

    在王家沙吃了超好吃的虾仁两面黄。这天晚上我们还去了人满为患的滨江路,照片欠奉——因为我们光顾着聊天了。看着江对面几年前去过的外滩,我们的秘密和故事一个个倾诉出来。这一天其实很累了,但是话匣子就是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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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午后悠闲的时光,在长乐路的鹿港小镇。这个窗口的好位置和我们很有缘分,两次都是坐在这。

这里的菜让我很纠结,临走还特意回来再吃一次马兰头拌香干和蟹粉豆腐还有菜饭。我想,要是生活在上海,不吃肉我也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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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石库门建筑的酒吧和小店街区。我很喜欢!和北京的南锣烟袋感觉还不一样。

这是在什么会议遗址附近。奇怪怎么有种合成的感觉。我的头发也像是假发套。。。

 

 

马当路附近著名的法国甜品店paul。吃甜食这件事太对我胃口了~

 

 

巧克力千层酥,覆盆子蛋挞,朗姆酒葡萄干千层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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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啊新天地

 

 

    有一个晚上我们在黄浦江边聊天,回去意犹未尽,在16层的阳台上抽烟听歌聊到快天亮。这个夜晚神奇的光辉已经留在我记忆深处了。

    谢谢招待,小白。但其实还有件事——你告诉我有些人只需要去欣赏,我真的顿悟了也放下了,我想我不会再回头——这个我特别的感谢。

    我真觉得,下次我们再这样畅谈,没准就是巴黎塞纳河畔了。

    去法国之前,希望能带你一起去北京各种音乐节好好耍一下!

日记 [2008年09月25日](2008-09-25 22:41)

姥姥,您一路走好。

妈妈,你一定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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