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博文
(2011-06-20 03:47)
标签:

杂谈

我不贪心,也不等待.
我找到感觉对的人,就决定了.
我不喜欢左顾右盼,
我的时间有限,我想用有限的时间跟另一个人过更好的生活,
而不是用我的生命,去找一个更好的人.

任何人可见 好友的好友 仅好友可见 仅自己可见 设置

隐私提示:新发表记录将默认任何人可见
点击小锁你也可以设置权限为仅好友可见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01-25 02:52)
标签:

杂谈

相应号召,早早回到家(22:00),打算反省下最近的生活:

一,最近冒牌桑海话suo的有点太多,引起了上至密友下至出租汽车司机的鄙视,要控制在小范围里丢人现眼!

二,人一旦沾染了不爱穿胸罩的毛病,很难改过来。

三,戒淘宝,戒物欲!

四,那个什么,这个周末打算肃静一下,有人信么?!

五,我发誓,以后每个月一定要记录月经日期。

六,网瘾害人啊,本来因为弄不好路由器打算听音乐收拾屋子并且反省的,后来鬼使神差地换回猫并浪费时间至此时此刻。

七,拖延症的典型例证,请看此篇日记实际发表时间。

 

以上均为可以发表的反省内容。不能公诸于众的部分,此处省略五千字。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0-12-31 01:15)
标签:

杂谈

杜拉斯

爱之于我,

不是肌肤之亲,

不是一蔬一饭,

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

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0-06-15 01:40)
标签:

文化

    其实打小儿我就明白“道不同不相为谋”这理儿了,不知怎么活着活着就给忘了。今儿我着实好好笑了一场。要早知道有人拿着那么点儿可怜的事儿犯小心眼儿的时候说,闹别扭的时候说,猜忌我的时候说,为抵消自己滥情的时候说,分手了还得说——也不嫌审美疲劳。。。我着实后悔当初没多犯下几个“把柄”供您换换脑子。

    而且爷还就这样了,励志做好“一个普通的女权腐败时髦女文艺青年”,同时——我全家都是。满意了么?!Q-T-M-D!

 

    还有一个问题最近出现的频率太高,身边许多男同胞们口口声声说“XX是适合结婚的女人”,言下之意,此类型以外的广大女性都是适合被戏的果儿呗?!显然我并不属于前者,但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亲爱的男性们,你们认为自己是属于“适合结婚的男人”还是“适合被拍的孙儿”呢?!显然你们从来没考虑过这问题,如果非要选择的话,你们一定暗暗认为自己同时兼具二者完美结合的气质。

 

     所以说,谁也别为找不着“合适的”犯难——1,按概率来说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找到是少数幸运儿。 2,可能根本就没有所谓合适,合适的标准都是我们自己事儿逼出来的。 3,合适不合适的——现在这时代都快餐了,谈谈恋爱,跳跳舞得了。

 

     以上内容不针对任何人,非要对号入座的我只有俩字儿送您——您心知肚明。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1-11 03:06)
标签:

下坡路

张楚

杂谈

    无论是在当下还是回忆过往, 我对自己所处的每个年龄段都无不满,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我开始走下坡路了。

    身上每个地方看起来都没什么两样,可就像是用透明纸拓出来的画——线条总是有些犹犹豫豫的,不再那么清晰有力。

 

    当我年纪十位数的字数还是“1”的时候。我剃鸡冠头,把比基尼穿在吊带衫外头,砸碎酒瓶奔跑在那条永远的路上,坐在摩托车上耳边呼啸过不同季节的风。徜徉在夏日每个美好的夜晚街头。躺在中南海附近的草地上直到天空发白星星隐退,再被后海清晨的火烧云从头到脚染红。回想起来我老是厚颜无耻地洋洋得意着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我肆意挥霍了许多青春直到我再没资格谈论它。

 

    在青春的盛宴上胡作非为之后,我还流连在它的after party上不忍离去——殊不知那早已沦为一场秀——越早离开越的人越明智。

    所以我仓皇加入到长大成人的队列里来,甚至来不及一一告别。领取一个属于自己的条形码后,就可以坦然地走在下坡路上,以待来日领取这样那样的证件。

       

    我保证我不会再天真,不会再追求完美以为事事都能如愿以偿。我保证早睡早起不吃宵夜了。我保证你说爱我我就满足了,不再对感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保证不再大肆满足我的恋物倾向了。我保证不再信赖伟大的友谊了。我保证我要锻炼出一张厚脸皮和一颗无耻的心。

    上苍保佑走在下坡路上的人民。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以往这个时候天已经开始亮了

我必须踮脚踩着吱嘎作响的木地板

忍受着刺耳的寂静

 

我喜欢凝望蓝色的天空 墨蓝黛蓝无所谓什么蓝

可我只看到了红色的夜空

门口两棵树  树枝已经快长到一起

到那时 就看不见任何颜色的天空

 

在一根烟的时间里 整个世界只有我

只有我一个人清醒面对无数个道理

道理明白的越多 快乐获得的就越少

夏天是一场盛大的party 而秋天是它的after party

 

 

 

    另:

    在家修养这段时间,重读村上早期作品。关于处女作《听风唱歌》(中译《且听风吟》),这次我可以忽略翻译的矫情直达又一次的心绞痛。

 

    某一天有什么俘获我们的心。无所谓什么,什么都可以。玫瑰花蕾、丢失的帽子、儿时中意的毛巾、金·皮多尼的旧唱片……全是早已失去归宿的无谓之物的堆砌。那个什么在心中彷徨两三天,而后返回远处……黑暗。我们的心被掘出好几口井。井口有鸟掠过。

    那年秋天一个黄昏俘获我的心的,其实是弹子球。

                                                             

                                           ——《一九七三年的弹子球》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所谓成长就是不顾一切地抛弃美好的东西,直到再也回不到简单纯粹的快乐。

 任何人都没法回到TA十几岁的年纪——哪怕只是感觉自己回到了——连一分钟都不可能。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6-29 05:59)

    今天看《读库》0903,得知万晓利的《墓床》是根据诗人顾城的诗谱曲而作——这样的先后的顺序是因为——第一,我从不自主地关注有关“诗”的一切,或者说我羞于承认我喜欢某些诗;第二,特别惭愧地说,万晓利的专辑我是下载的,没有歌篇儿,看不见词作何人。

    不过,当时听到《墓床》的“歌词”的时候,我觉得。。。挺震撼。对于这么好的东西还是不多加评置——第一,说不好;第二,懂得的人自然懂得好在哪里,不懂的人说什么都是废话。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就一句——顾城的诗在歌里又活了一次,就像湮灭后再度绽放的烟火。

   

    这事儿我有点后知后觉了。不过有另一件事知道得早点儿——我挚爱的简嗜好主唱Perry Farrell在他07年的专辑《Ultrapayloaded》(新组乐队Satellite Party)使一首诗变成了歌。这首诗就是大门主唱Jim Morrison生前吟唱的录音,编配了音乐和和声,成为牛比闪闪的《Woman in the Window》。

    都是爱,不说这个了,一说容易激动过度。

   

    最后还有一件事,关于唐诗和音乐,是在阿城的《威尼斯日记》中看来的:“我尝试说唐诗的兴旺与当时的西亚音乐有关,胡人的音乐大概有现在摇滚乐的意思。唐时的诗句都较后世通俗,而且量大,清代的《全唐诗》收了两千多个诗人的近六万首诗,要知道,唐朝时中国还没有活字印刷术,那么多人作那么多诗,传布恐怕是靠歌。”

    “顾氏《文房小说》的《集异集》里记载了一篇唐人小说《王之涣》,讲开元年间有一天王昌龄、高适、王之涣三个诗人到馆子里喝酒,有十几个梨园伶官也来喝酒,三个诗人于是避到旁边去。不久又来了四个漂亮的伎女,一来就奏乐唱歌。三个诗人于是打赌看她们歌中唱谁的诗多结果每个人的诗都有。后人考证这三个人不可能在一起,但歌伎唱诗,却透露了唐诗流布的世俗途径。”

    “唐诗的四言、五言、七言和词,大概与汉族本来的音乐和胡乐的多种节奏有关系?”

    题外:“唐朝的李氏皇族,也不是汉人,而是西亚的血缘,毛发的卷曲的,所谓‘虬髯’。由西亚人做统治者,风气当然是爱好歌舞,性格开放。《教坊记》记的是公园八世纪唐玄宗时的事,.......这个玄宗皇帝李隆基,让中国狂欢了四十多年。.......玄宗宠爱的大诗人李白,亦出生在西亚的碎叶,即现在的原属于苏联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托克玛克。他的诗颇多酒神精神,我常觉得他的有些诗是弹冬不拉伴奏的......”

     “唐朝没有产生哲学家,也没有思想家。带思想的狂欢多尴尬。”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5-25 03:34)

    一到这个季节我就想吃玉米——最老土的玉米,小时候吃过的玉米——既不是甜玉米,也不是粘玉米。可就是便寻无果,哪里也没有既不是甜玉米也不是粘玉米的玉米。

    真正的食物都哪儿去了?!于此同命运的还有:闻着有草莓味儿吃着像白菜梆子一洗准烂的空心草莓;虽不难吃,但怎么分析都像是和杏儿或李子嫁接出来的樱桃;完全保留了形态却丧失了味道的鸡蛋——就是所谓的柴鸡蛋也好不到哪儿去。

    每当此时,我对童年的怀念就多一分,对种地生活的向往就多两分。

 

    最近我妈老看的连续剧里频繁出现一位男演员——张嘉译,似乎演得不错。不知为什么,一看到他,我就坚定的认为他绝对是扮演张爱玲小说《小艾》里的景藩的不二人选——如果有人拍的话——“这席五老爷席景藩身材相当高,苍白的长方脸儿略有点鹰钩鼻,一双水灵灵的微爆的大眼睛。。。身段十分潇洒。”

    在屏幕上每看到他我必坚持这个想法,因为我觉得景藩就该长那样儿。

    这个固执的念头出现次数多了,我又觉得,他也很适合演《怨女》里的姚家三爷。三爷的那股劲儿恐怕也只有他能拿捏出来——三爷头回登场就是早上嫖了妓直接回家里跟账房磨钱,完后等着见老太太,顺便调戏一下二嫂。趁没人藏了金指甲套子说笑“二嫂唱个歌就还你。。。那天在阳台上一个人呱呱叽叽的不是你?”  

    晚上二嫂在寒风中等着看他,掐算了他出去耍的时刻,站在那阳台上哼起了她唯一会唱的歌《十二月花名》——这本就是首少女怀春的歌曲,关于心上人来不来,何时来。调儿起高了,唱得不好,但她先把自己陶醉了。

    不过“她没听见三爷对佣人说:‘这个天还有人卖唱,吃白面的出来讨钱。’她唱到六月里荷花,洗了澡穿着大红肚兜,他坐马车走了。”

    世上凡此种种,尽在其中。

 

    以上看法完全出自强迫症,只能算胡说,并借张爱玲“诗与胡说”一题。

   《小艾》的结局我不喜欢,虎头蛇尾,而且太要求进步。最近看了《小团圆》才知道这破落户的原型就是张爱玲的亲戚。《怨女》是《金锁记》的重写版。更细致,更过瘾,真正苍凉。——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05-11 19:11)

我们仨  像是坐着大篷车来的吧?

每次出去大噪我都懒得带相机,觉得累赘,等想照相了又后悔。

 

我和肖煦~少女时代就一起混par折腾——能坚持到现在不容易。

那天我特开心,我俩特好的姐们都聚齐了。

 

这位出镜率奇高的少女我就不想再介绍了~一脸蒙娜丽莎的微笑。

 

    那天我像疯子一样,耍的特别开。其实我想,物以类聚起来,我们的种种行径就都算不了什么了——这也是我们需要音乐节的理由之一—在这里神经病同类多,谁也别说谁,特别自在。

    我喜欢party,但我更喜欢festival,尤其是像这样风和日丽,人又不爆满的日子。

    下午在草坪上晒暖儿看演出,然后从坡顶上冲刺着跑下去逛市集。我们3个总被怀疑是拉拉的妞儿在一起折腾——导致我把裤裆给扯了——而且我笑得比她们还剧烈。我亲爱的晓奕拉着我转圈直到把我扔出去摔到地上。傍晚躺在草坡上倒着看世界,人在头顶而星星在脚下。喝加了好多青柠和薄荷叶的mojito,天黑以后在电子场跳啊蹦啊把砂子都扬进酒里去。

   That’s my generation!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