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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家就是好(2008-03-15 14:18)
如图所示,我和李函一起去新泽西找正南大方了,吃他们家住他们家并且天天坐着小火车去纽约玩儿。对我来讲,纽约七天浮光掠影也就那么回事,每天晚上九点多到家倒是一天中最幸福最美好的时刻。那个时候,巧妇郑阿哥已经算好时间,把食材原料下锅,不到十分钟,就变出一桌好菜,然后我们四人围坐桌前吃饭聊天。肚子一个个溜圆之后,我和正南还要关起门来闺房密语,题目涉及Youtube好玩视频,高中的荒诞故事,还有房中术的切磋,大方端来橙子苹果。纽约的照片陆续再上,先贴上正大合影以及阿哥的女神照,仿了安迪沃霍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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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的照片见这个博客:http://ireneqiu.blogbus.com
 
人生奇幻,胜过小说(2008-01-29 15:55)

Stranger than Fiction(中文译作《奇幻人生》)是达顿教授选择的剧本创作课教材。这两天看了它的剧本,又在课上重温了遍电影,觉得可以拿来写一写更博。

 

整个电影建立在一个荒唐有趣的逻辑之上,那就是哈罗德发现自己是Death and Taxes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之后,一定要按照大纲中为他设计的结局,在一个工作日的清晨,完成使命般地出门赴死。要想虚构的哈罗德死,真实的哈罗德必须死。用文学教授亨勃特的话说,没有比这更富诗意的死法了,他的死将成就一部杰作的诞生。一茬一茬的人生了又死,唯有小说中不幸遭难的英雄能够不朽。接受这个逻辑,就意味和哈罗德一起,与命运抗争,继而开始一场冒险和内心之旅,在倒计时中发现真正想要的生活;否定这个逻辑,就意味相信一个完美转折点的出现,到时候哈罗德没死成,小说如期交付出版商,众人皆大欢喜。看电影的过程是让脑子保持对这个逻辑将信将疑。哈罗德曾经按照亨勃特教给的方法,试图看清自己究竟是一出喜剧还是悲剧中的主人公:他手持硬皮小本,怯生生地来到无政府主义者/哈佛法学院退学生/甜点师帕斯卡尔小姐面前,如果帕斯卡尔的话是横着出来的,他就在悲剧分栏下打钩;如果帕斯卡尔正常答话,没有讽刺挖苦的成分,他就在喜剧分栏下打钩。那天的结果是悲剧领先一个小钩,占了上风。看电影的过程也是让心情在喜剧悲剧的分栏里来回跳跃。荒唐的逻辑最后或者被颠破,或者以种不伤害人的方式收场。写小说的女作家让哈罗德的腕表挽救了他的性命。当帕斯卡尔趴在哈罗德的床塌给他喂巴伐利亚小甜饼时,生活在继续的美好展现眼前,这是彻彻底底的真实世界,一个喜剧的结尾。

 

如果女作家不修改作品,非但整个电影让人沮丧,她的小说也是个烂小说。女作家连写过六部作品,每部都置主人公于死地,是个不折不扣的虚构世界中的杀人狂。我看的剧本是speculation script,不是shooting script,也不是transcription of produced movies,它从编剧最原始的想法发展而来,可算作第一稿,送去给感兴趣的制作人、导演过目,看看谁愿意买下来。因此把它和电影对比来,有很多差异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女作家的助手对她说的一番振聋发聩的话在片子里被删掉了。那个叫潘尼的女助手说的好,女作家非让小说人物死,是因为她自己处于一种病态状态,她抽烟、绝食、坐在大雨中,到医院观察垂死的病人,她让自己的主人公死于疾病、车祸、火灾,她让他们溺死、摔死、吊死,这都是因为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可言,她对死亡充满了渴望。一个从故事开篇就处心积虑要杀死主人公的作家,当她写作到一半,主人公的生活、爱情都其乐融融地展开的时候,她非要把他们生拉硬拽跑,让他们非去体验她想体验的死亡快感,这不公平。一个故事应当自然地发展,小事件推动它前进,死亡的到来需要之前的层层铺垫,飞来横祸用在第七本书里就不太奏效了。Death and Taxes甚至可以更名为Harold and His Wristwatch,因为哈罗德的智能腕表是他的好友,它怂恿他追女孩儿,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成为导致哈罗德的车祸的悲剧元素肯定说不过去,倒是结局一改,腕表碎片帮他堵住了血管的大出血,并永远留在他的体内,更加圆满。至于那段女助手的话为什么被删了,达顿的意思是说得太明显了,女助手不需要那么聪明和埃玛汤普森抢戏,观众也不必被点明到那个份儿上。

 

亨勃特教授把文学理论点缀其间,听起来觉得十分舒心,好像回到了以前文学原理/基础写作的课堂。比如,他说所有的故事都可以简化到两副面孔:生命的延续或者不可避免的死亡,前者是喜剧后者是悲剧;推动情节发展的可能是外部危机,也可能是强大的主人公自己,所以哈罗德最后在沙发上不动,这样情节就无法继续向前;情节的发展与巧合等等。。

 

我困了累了,要爬床睡觉。除了安心读书外,我听万说阿巴斯的电影/摄影/艺术装置/诗歌/出版终于在我不在的时候巡展到北京,对此我十分无语。阿巴斯的电影我挺喜欢,他的诗集是去年214的礼物我也随身带着。他的诗寥寥三四行,配着波斯文印在纸上,读起来看起来都像幅简单悠远的画儿。所以,我是要那个签名的!

给《时差》写的稿子(2008-01-06 01:07)
我们打算把《时差》最终做成一个网络杂志,不过现在它只是几个人共同来写的博客。之所以叫做《时差》是因为写稿子的人会在不同的地点、同一时间来发表文章。到现在为止,我知道了五月的专栏叫做“耍巴黎小脾气”,如星的叫做“香港有个荷里活”还有个北京姑娘的叫做“北京,北京”。我的还没定,可能叫“在德克萨斯熬粥”因为是德州,也可能是“德州没有扒鸡”。反正由于德州的乡土气浓,叫什么都味道不对。我再想想吧。这期的选题是交通,我选了北京地铁。看在我博客长草的份儿上,大家准许我先把文章贴出来更博:
 
那天逛锣鼓巷的时候买了件白T,印有北京地铁2号线的蓝白车票。仔细想想,这种车票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2号线也就是环线单独买票是非常久远的事情。我走之前的确有种蓝白设计的车票,不过上面的字儿是北京地下铁道车票,售价三元,可以在1,2号线之间来回换乘。北京地铁前阵子统一了票价,那些不同面目的车票也就消失不见,老车票又成了回忆,成了收藏,成了设计上搬用的元素。这批T的设计者是洋人,洋人向来对异国情调的东西感兴趣。用在北京身上,异国情调有几种,一种是仅在此地有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东西,北京人天天和它们生活在一起,看起来用起来不觉得新鲜,丢掉也不觉得可惜,比如说长条儿的公共汽车,原来临街的那种绿色调的塔楼,随着新北京的破壳而出,这些都在一点点地绝迹(塔楼被刷得五颜六色迎接检查);还有一种就是北京人想国际化整出的一些不伦不类的东西,比如公共场所的标识口号,禁止摆摊儿吐痰,老弱病残孕专座之类。这些图案被原封不动地印到T上,不仅因为它们颜色天生搭配得好,还因为意思传达得有趣反映了北京的民风,且极具有时代气息。在奥运会临近之际,它们都卖得很俏。在店里,我还看到了一件印有地铁线路图的T。在很多地下交通四通八达的大都市,这样的衣服被当作纪念品卖给观光客,可是比起纽约伦敦莫斯科,北京这张图花花绿绿的程度明显还不够。

地铁车票副本.jpg


地铁线路一天天丰富起来也是事实。我有记忆那会儿,地铁只有1号线和2号线,1号线只到复兴门。那个时候,我的抱怨就是为什么没有地铁能到姥姥家。姥姥家住在大北窑,是我脑海里觉得十分遥远的一个地方。每次去坐1路,4路或者57路从城西一直摇到城东,没人给抱孩子的妇女让座,妈妈就把我放在售票台儿上。可闻多了汽油味儿还是忍不住要吐,有很多次一下车就蹲在树坑边哇哇地吐,于是到了姥姥家总没有好脸色,妈妈左哄右哄才拼命挤出一丝笑。去一个有地铁能直达的地方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初中在玉泉路那边的十一学校读书,上学就能坐地铁,并且谢天谢地自己是坐往城郊去的方向。进城的地铁明明人多到了一开门就有一两个人会被撑出去的地步,每每进站人还只上不下,恨不得下来一个进去三个,让人惊叹人口密度果然无限大。那时候地铁里有庄园汉堡还有两个书摊。初一时我还很讲卫生,放学之后对小巷里各色摊位什么麻辣烫水煎包陕西凉皮儿肉夹馍枣泥切糕通通视而不见,只认定庄园有卫生保证。尝遍所有汉堡三明治之后,结论就是没一个好吃,不及巷子里有吆喝带现场制作的小吃来得活色生香。我是书摊大妈顶讨厌的那类小孩儿,经常用刚吃完东西的油哧麻乎的手翻着书页,并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插好图书,嗖地钻进车厢。97年黛安娜出车祸身亡后不久,我天天就在书摊前面翻她各式各样的传记和画册。坐地铁长了也知道哪个位置呆着舒适,我喜欢门神一样靠在门边的扶手上,谁都挤不到,而我初中时代的好朋友就站在我旁边,拿着一本《当代歌坛》喋喋不休地向我普及娱乐圈内的八卦。

高中考进了师大二附,终于得去挤那趟往城里去的地铁,也没有想象中可怕,反正每次都是能上去的,我不卖力往上挤,后面自然会有更急切的上班族推推搡搡助我一臂之力。从复兴门到积水潭环线车厢里的空间还算富余,早起上学时候可以看《精品购物指南》,晚上放学可以在车里吃香酥鸡块或者土耳其烤肉,赶上有卖五元一本的过期《视觉》,一路上过得就不枯燥。高三的时候学习辛苦,天天上下学打车, 许久不坐地铁也忘了更换地铁月票。有次下学打不到车,于是出现了被检票员认为是拿过期月票招摇撞骗乘坐地铁的误会,要罚我钱或者把人扣下让家里来领。亏得同学在地铁站工作的父亲最后出来解围,我很晚才到家,大哭了一场,这件事也在我心里留下阴影数日。

在美国的这段日子里,对所有带人气儿的且充满人情的东西充满怀念。出租车属后者,而地铁公共汽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就属于前者。地铁车厢里混浊的空气,人肉味汗臭味皮夹克味以及夹在人群里不得动弹的感觉都成为怀念的一部分。五号线开通了,两重门打开,扑面的气息依旧不变,拥挤依旧不变,继续靠在门口,展开一本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才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又身在北京。
看李安,读李安(2007-12-31 12:11)
要了解李安其人,非得读他的传记不可,仅凭他在公共场合的亮相和谈吐来建立对他的印象远不够精准。李安恪守中庸之道,善于调和矛盾,能够消化掉越轨的、非理性的想法,所以示人的总是温和的一面。周二去听他和田壮壮在电影学院的对谈,感觉就是如此。壮壮问他现场希望用哪种形式来表达,是一问一答呢还是大家都退下由他一个人发挥,李安选了前者。在整个过程中,李安诚恳地传授了他的工作方法以及在世界各地拍片的心得,都是非常实用的经验之谈。然而他的个性流露不多,或者说是由于不够凌厉,所以显露不出。导演在片场的样子和平时的状态迥然相异是常事,许多人不拍片的时候都毫无生气,李安的老婆就骂他赋闲在家时像个死人一样。不过导演在谈创作的时候还是应该见棱角的,有人话不多但鞭辟入里,有人嬉笑怒骂妙语连珠,也有人过于耽迷自我。李安则不然。他这种内敛谦和的气质一直都有,来自于从小的教养,而非岁月的造化。《十年一觉电影梦》的作者张靓蓓花了大量的时间和李安相处,有三天的专访是在家居的环境中进行,李安的每一面都逃不过她的眼睛。从李安的角度讲,传记作者与他对谈提供了机会来自省。他曾经因为要不断前行搁置下许多困惑,也因为要应付媒体的采访拼命自圆其说,出书等于要把那些不通顺的地方重新翻出来,理清楚。张靓蓓则通过采访,看到了另个李安,他赤裸的自我,最原始的想法,他的心路历程。书稿经李安的补充润色,去掉了武断过激的词句、批判性的话语,更加注意逻辑的贯穿与细节的转折。整个书用第一人称来写,似一个谦和的导演娓娓道来。他内心的湍流依稀可见。如果心里不是有几股力量相互碰撞,又怎么能拍出戏来?戏就是矛盾的结果。

 

李安最早的三部电影《推手》、《喜宴》、《饮食男女》表达了对父亲的复杂情感。父亲的影响造就了李安的性格,也是他压抑的来源。父亲期望他学习好,考大学,走一条规规距距的成才路,李安却大学落第,上艺专,搞了电影创作。没能实现父亲的愿望一直是他的心里负担。李安自己讲,在影片里处理“父亲形象”、“父子关系”十分有利于自己的工作及生活。他的每部片子里都不同程度地挑战了父权的威严:《推手》里,儿子在美国媳妇的撺掇下动了把父亲送去敬老院的念头,那位身怀太极绝技的老父最后竟然委屈在一家唐人街的中国餐馆刷碟子;《喜宴》里,儿子高伟同是个同性恋,编了个弥天大谎来欺骗父亲;《饮食男女》里,父亲一直背着女儿们和邻家女人谈恋爱,他天天为女人的孩子准备丰盛的盒饭,原来不仅出于了慈爱。越往后拍,父亲的形象就越弱。从“不孝子”到同性恋儿子再到一屋的女儿,父亲的意愿以及父亲所代表的传统文化无法传承。有人说《喜宴》和《断背山》都是同性恋题材,李安对此有偏好。其实,在我的理解,至少在《喜宴》中,李安安排了这样一个极端的角色是为了承载自己背叛父亲的冲动。“随着一部部电影完成,父亲压力的阴影从我的体系内逐渐涤除,对我来讲,有着净化与救赎的功能”。

 

成长经验的题材拍两部三部之后,再拍些什么呢?年轻的创作者靠他的青春和直觉创造出极精彩的成品同时,就必定面临转变的关口,过得了它,也许能继续创作,过不了它,天才就此夭折。朱天文在她《最美好的时光》的电影笔记里写下过这些疑问,我也带着它去看一个导演的创作生涯。候孝贤下一步选择了拍家庭,李安则一开始就把个人情感投射到家庭戏里。他的作品里,家庭题材几乎占了全部。个人和家庭很难分清,从个人过渡到家庭是个明智的选择。家庭介于个人和社会之间。社会广大,阅历不深的人描摹它容易是一堆“词浮意露的廉价喧哗”,而家庭则较好驾驭。家庭还有反映时代变迁的功能。当如常的家庭关系起了变化,真正的变革才开始,日常琐事也可以具有深刻意义。《冰风暴》中家庭的解体是六、七十年代性解放运动波及一般中产阶级家庭的结果。李安的性情注定他导家庭戏能够出彩。家庭具有凝聚力,是一股向内的力量,这和他的气质相符。明目张胆的浪漫戏他不在行,可细致入微地体察人事是他的强项。那些隐晦、退缩、压抑、变形等等人情里的尴尬状况最能吸引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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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喜字耳钉是万把我惹生气以后买来哄我开心哒,不想两天以后它们就坏了,这张成为遗照。。

我走了(2007-08-09 01:21)
 

 

注意:是ireneiu,不是ireneqiu。三个邮箱我都会看,去了再试哪个好用。

一次事先张扬的旅行(2007-07-12 02:02)
 打开lomo冲洗店传过来的底扫,有个卷竟然是一片刺眼的空白。店员分析是胶卷受潮所致。在青岛日子天气阴晴不定,每天都要浇场雨,再加上海边的嬉水,我随身背的帆布包湿乎乎沉甸甸,永远散着一股海产品的腥咸味。胶卷估计是躺在包里遭了殃。旅行回家后立刻被租房琐事搞得焦头烂额,人却时常轻飘飘的,还未从旅途中醒过神来。早些时候,那时候和万的生活丁点儿的交集都没有,我看他青岛游的图片,聚会时听他们津津乐道老屋、街道以及SPR的交心,想象冬天的海滨小城是座被巨大欲望笼罩着的空城,透着股荒谬劲儿,不那么真实。路面被凄厉的海风吹得干干净净,居民不知所踪,满大街封面香艳的计生用品却在暗示所有的交欢活动都在有条不紊、不动声色地进行。能做个不谙真相的游客,在这样的城里游荡,再跑到沙滩上遥望铅灰的海天一色,想起来就心驰神往。夏天的青岛成了消暑胜地,往海边一瞟,觉得有点北戴河的意思,立刻心冷了半截。不过晚上还是很舒服的。坐在以亡命速度飞驰的出租车上,或者走上大雾弥漫直逼大海深处的栈桥,又有点晕晕乎乎,开始要幻想了。自己更喜欢在街角那场girl’s talk的交心,因为气氛合适,又有烟酒相伴。传统地点好像是SPR,去年的两男两女就是在这里倒出了吞在肚里就要自行烂掉的秘密,还有各自纷飞的情欲。这回八人开小会似的逐个对着镜头坦陈一年来最大的变化,到了文森特邹那里,他本想轻描淡写蒙混过关,最后也没逃脱被拷问的厄运。在街角,万坐身旁张牙舞爪地和另外几个男人讨论人生选择问题,我米若如星三人挤在角落把感情掰开揉碎说得很细。我想,在那时那刻,我所盼望的都是缺乏浪漫感的。

 

青岛的下一站是开封,这是个让人昏厥的城市。站在尘土飞扬的商业街上,我捶胸顿足,问万怎么就来这儿了,万说都是因为《鸡犬不宁》。电影又在造梦。我尤其不满意当地人浑浑噩噩的生活态度,好像凑合事儿似的来捱时间。穿街走巷地看人们怎么过日子,觉得呆得再久,这儿也没本事把我揉成一个当地人。我甚至跑了两回肯德基打牙祭,欢天喜地地发现家三联书店后就东磨西蹭不想出来。在开封宾馆的床上,分两口气看完了刚在三联买的《到底是张爱玲》。张爱玲的文字刻薄冷峭,世人世相在她眼里没有一个可爱。我看到的开封也是这个模样。

 崂山脚下人迹罕至的海滩,一行全部人除我。

 

教堂,但是没能进去看那尊眼神空洞的圣母像。

关于这幢建筑我连续找了三张,这个角度最满意。

脏兮兮的粉配脏兮兮的蓝。

自从发明beach jump后,万每到海边必跳。我说要把它放在钱夹里,每每打开,万就嗷地一声嚎朝我扑来。

从左到右,万,米若如星,远景米若如星,近景正大夫妇。

凌晨四点四十四到达开封站。

万说此图片深得他心。 

市集东西看(2007-05-04 13:52)
 创意市集北京站和迷迪音乐节搅在了一起。在一个热得烤死人的下午,花五十块大洋然后被人流推搡进海淀公园也不是什么惬意的事。市集不大,偏安一隅在园子的入口往右,汇集了大陆台港的小手工业者。看到了和张小毛长得像的布偶若干。没完没了地按下快门,并听摊主自吹自擂。收获了正确对待男女关系的随写本,交定金领取三本《谁在那边唱自己的歌》,逼赵美人儿买下一张模拟太空舱内声音的CD,封面是只绿色的大蜗牛。最后除公车钱一分不剩,赵美人儿又给买火鸡肉加馍安慰我乱叫的胃。匆匆在音乐节走了一圈,只觉得入耳的音乐都是汹涌的脏水。
 摊贩齐聚在这个火箭的脚下。

城市画报是这次活动的主办方。

我喜欢的几个地摊儿。右上角牛皮纸样的药包里是手绘的棉T。

一条特立独行的犬。

一直有人说我的戒指恰似猴头上的金箍。

鼎鼎大名的台北小贩不来梅,抱着创业破皮箱上台领奖。

学公仔兔弄两颊绯红。

赵美人儿我昨天没欺负你吧~

 

小说地图(2007-03-30 02:21)

《旅馆》是3月27日诞生的一篇小说,调子阴沉,却有一个温暖的动机。作者把一次甜蜜的牵手旅行想象成是一种终结感情的方式,让一对儿热恋的青年男女跳越到多年之后绝望疯狂的状态。据说,他的灵感来自于3月25日夜晚的街头游荡。那天,他本应乘坐七点二十的火车,从天津赶回北京,却因欲望滞留在这座城市。从解放北路到赤峰道,他在寻找一家尚未打烊的药店。远处灯光明灭,道路两侧是殖民时代洋行的高大建筑,偶尔有出租司机开着空车盯着他的脸缓慢驶过,他也看到了斜靠在摩托车旁的萎顿少年,他突然感到一种荒谬:一种执著的非要买到一个物件儿的愿望在异国情调的空间里无限膨胀。他对时间的流逝丧失了敏感,同时在脑海里开始勾勒另一幅图景,图景里活动着即将沦为流莺的俄国女孩和一个在爱里燃尽生命的逃亡者。两个人物雏形最后成为小说终稿中的一条主要线索。为了让小说看上去更加有鼻子有眼儿,作者在回到北京之后查阅了相关史料,发现当俄国人放弃在天津的租界时,十月革命已成旧事,于是他刻意模糊了年代来掩盖其中的矛盾。有位读者非要把它附会理解成1928年,这既因为1928年对于天津的历史来讲,是个盛产故事的年份,也因为这位读者被男友喝斥,没去成天津卫1928餐馆,感到愤愤不平,耿耿于怀。

 

现代主义的小说不屑于传统现实主义小说社会画卷、百科全书式的功能,把故事刻意封闭在一个抽象的空间,陈设和布景往往带有隐喻和象征的意味,从来不让人觉得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地域色彩浓烈的现实主义小说培养了大批狂热的读者,他们把作品看作旅游指南,在恰当的时候去小说里提到的城市或乡村朝圣,一一核实小说中的地点、风物,向他们喜欢的作家致敬。现代主义小说开拓出了心理时空这一维度,读者只能跟随作者绵延混乱的思绪,却无法整理出关于小说的地图,按图索骥。不管怎么说,在《旅馆》这个短篇里,具体的地理空间意义重大。它既是作者开始创作的引子,也让作品读起来有点海派小说的味道。如果意识到作者是在把游记以小说来呈现,你就会对白描的字句多加留意,譬如:“午后的阳光在空地上投下窗框的阴影…柯安静静地坐在黑色猪皮沙发上”, “大堂正中摆着一张用红色丝绒布罩起来的巨大的台球桌。高高的天花板上雕花闪着暗淡的金光”,“318,三楼右手最里面的那个房间”,或者那些反复提及的地点:解放北路、赤峰道。

 

 

 

 

 

 

 

《他们正在万寿路上奔跑》连载一,具体说明可见万的博客。罗布-格里耶在创作完《欧洲特快车》之后,评价这部叙事层和故事层相结合的电影:全片是一场角逐,争夺叙事权的角逐。这也是我和万设想故事进程时所感受到的。“万和花粉的博弈”,不管怎么去形容,反正就是那么个意思。我和万交替写作,具体是谁写的,会在前面标出。细心的读者也可以体察出两人迥异的写作风格。
 
万:
“佛陀说,人被情欲无休止地折磨而难以解脱,是因为世上有许多面容姣好温柔如水的妖精,最毒的一个叫花粉,住在中国的万寿路。”
这是冬天的一个晚上,万给花粉发的一条短信。
那个时候,万正在读武者小路实笃写的《释迦牟尼传》。他发现,佛其实是不屑于俗世爱情的,因为那会成为人走向大爱、灭除欲念、走向解脱的羁绊。尽管如此,佛陀在觉悟成为佛陀之前,也拥有过一个美貌善良的妻子,并生有一子。那时候还没有人称其为佛陀,他有一个俗世的名字,叫悉达多。悉达多和妻子漫步在庭院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因悲观而忧郁的悉达多,在那些时刻,像世上无数的俗人一样,享受着爱情的抚慰。
万十分愿意相信,悉达多与其妻耶输陀罗妃肉身的结合,不是出于情欲,而是一种伟大的悲悯。这种悲悯把万映照得自惭形秽。
但是,在寒冷的冬天,在每天喧嚣不堪,充斥着小广告、壮阳药、仿古玩意儿、饭馆哲学家、警察、人贩子等等微生物的重污染城市,在过不过皆可的注水生活里,万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姑娘,这真是一个奇迹。
花粉独自一人逛王府井的时候,出于对童年往事的思念,一转身走进了妇女儿童用品商店。她想起小时候,爷爷曾在这儿给她买过一盒硬得像石头的彩色橡皮泥,她回家用温水泡了很久才能勉强和起来。她用那盒橡皮泥捏了许多五颜六色的小人儿,是按照幼儿园里小朋友的样子捏的。因为幼年花粉与小朋友们做游戏总耍赖皮,小朋友们都不爱和她玩。于是她把小朋友们捏了出来,在家里制造出一幅其乐融融的假象。
花粉买了一套风筝的零件,拼起来就是她最喜欢的“沙燕儿”。花粉问售货员,这风筝放得起来吗,售货员说一准儿放得起来。售货员说,我们这是国营老店,宋庆龄题的字,还能卖放不起来的风筝?
那天天蓝得出奇,使人想让重力方向发生改变,头朝上栽到海一样的天空里去。花粉走出妇女儿童商店,看了看天上的云,拿出自己笨重的Lomo相机,拍下了一朵袜子状的。
万被导演踢出了房间。导演嚷道,找了一个礼拜,一个靠谱的你都没带来过。不就一个幻想型的女大学生么,有那么难找吗。别把你睡过的姑娘都往这儿带,剧组成什么了?你今儿要再找不到一个让我满意的,就给我滚蛋!
万万念俱灰地在街上瞎逛。他现在的工作是个蹩脚的电视电影的演员副导演。不幸的是,这戏的导演是个彻头彻尾的自大狂,一边捞钱一边睡女演员,还以为自己在搞艺术。万找来的演员其实都是认真挑选过的,而且确实都没睡过,之所以无法让导演满意,是因为这个导演曾经把万介绍给他一个壮如蒙牛的同性恋朋友,万在最后关头不从,于是导演怀恨在心,觉得万让他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一心想找个借口把万赶出剧组。
万大学毕业后便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因为学的是电影,便混迹于各种剧组。电影电视剧电视台的节目,只要有能挣钱的活儿就干。就像无数落魄的文艺青年一样,万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拍个自己喜欢的电影——跟一帮朋友,去个很远的地方,一边旅行一边拍。但是到底要拍什么呢?万根本不知道。
走到万寿路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女孩在望着天默默流泪。万抬头一看,一只沙燕儿风筝高高的挂在了光秃秃的树杈上。
花粉在家里装好了风筝,兴高采烈地拿到楼下的院子里。她上一次放风筝已经是十多年前了。印象里,放风筝就是要拉着风筝跑,这样借着风风筝就可以飞起来了。
于是花粉开始拉着风筝在院子里跑。风筝确实在她身后飞了起来,但她发现,只要她一停下,风筝就会晃晃悠悠地落到地上。这就意味着,以她放风筝的水平,要想让风筝一直飞、越飞越高,就要不停地奔跑。
花粉先在院子里跑了几圈,后来发现环形奔跑无助于增加风筝的高度,于是她拉着风筝跑出了院子,跑在小街上。路人纷纷躲闪,远处的则议论纷纷。花粉旁若无人地跑出了小街,风筝一直随着她飞到了万寿路的上空。白天的万寿路,树杈上还没有落满黑色的乌鸦。花粉越跑越高兴,风筝也越飞越高。大院门口站岗的解放军战士看着这个奔跑的姑娘和她身后的风筝,眼神里充满了警惕。风筝已经飞到了一个危险的高度,它或许会看到一些有趣的秘密,在形色匆匆的路人低头看自己的脚的时候。
突然,花粉被手里的线拉倒摔倒了地上。她眼泪汪汪地站起来,发现风筝已经挂到了树上。
当她正充满忧伤地望着那只折断了翅膀的沙燕儿的时候,一个男孩朝她走了过来。那人傻愣愣地对她说:我帮你把它够下来吧。
 
花粉:
据花粉后来坐在喜鹊咖啡馆里回忆,可能正是自己那副楚楚可怜的面孔,博得了万的同情。此时的咖啡馆是下午两三点钟的光景,有稀稀落落的客人缩在角落。坐在离花粉和万的不远处,是个满脸横肉、粗鄙不堪的导演。断断续续的谈话声飘到耳边。花粉判断,他正在为下一部地下电影挑选女一号,并且借此机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调情。他对面的女演员忸怩拘谨,很担心过多的床戏有损自己出道时的清纯。导演则语重心长地表示,一个尺度不宽的演员,戏路将会很狭窄,说着就把之前挖出来的鼻屎迅速地蹭在了椅子底下。万其实认识那个导演,两人用眼神短暂交流了一下,不幸导演只是觉得万脸熟。为了转移花粉的注意力,万开始评价桌上杏仁味的咖啡,并跳到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多么喜欢吃杏仁。花粉的脑子在开小差,她固执地认为万平常的嘴脸也是那样的。在这个潜规则主宰的行当里,一切人都逃脱不了丑陋。
万最害怕爬树,他说完那句话就后悔了。小时候的万被父母寄养在河北定州的爷爷奶奶家。在那段日子里,他成天做的事就是光着脚在田埂上撒丫乱跑;或者爬上一棵邻家的枣树,一边津津有味地偷吃枣,一边极目远眺,看风吹稻浪。有一天,万像往常一样仰躺在枣树一根粗壮的枝丫上,一边吃枣,一边享受午后光阴的悠长。突然一颗弹丸打在他的肩上。他就应声而落,后脑勺先着地了。蓝得让人眩晕的天空,有飞鸟疾速掠过,投下阴影。这大概是万躺在地上看到的最后一个情景。万卧床长达一月之久,并且由于头后隆起的大包,只能侧着睡,或者趴在床上。这个事故的后果有三:一是万被爸妈接回了北京城,他告别了最美好的时光,从此被送进了冶金部幼儿园,开始一种弱肉强食的生活;二是万头后的大包再也没有消过,它和脑袋愈发变得浑然一体,这导致了万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极不协调的身材比例,小朋友对他的排挤以及指指点点、他母亲把他领出家门那种抬不起头的心态,当然了,这也赐予了万一个与人打架时的武器——他总是用头把对方撞晕;三是万对爬树这件事心怀恐惧,需要上树的时候就腿脚发软,两眼发黑。
顺便交代一下,把万用弹弓从树上打下来的孩子叫马小,是枣树主人的儿子。万记得他脸上有两抹农村红,说话总是合不拢嘴,爱用袖子抹鼻涕。马小在他六岁半的时候也离开了定州,去北京上小学。不过,这都是后话了。他很长时间都生活在一种谋害小朋友的深深的自责中。
花粉看到男孩磨磨蹭蹭地走到树前,笨拙地开始摇晃树干,就基本已经止住忧伤,破涕为笑。男孩巨大的后脑勺触发了她对童年玩伴的哀思。花粉幼儿园时期的生活,未必像有些人设想得那么凄惨。比如,在所有小朋友都嫌弃她蛮不讲理,动不动就耍赖皮的时候,有位叫韩华夏的男小朋友就因为长得太丑没人和他玩,总能和花粉惺惺相惜。韩华夏为了能讨好班里唯一不嫌弃他的女小朋友,就把老师发下来的大白兔奶糖攒在兜里,悄悄找机会给花粉。花粉和韩华夏都是全托的小孩,俩人睡并床。每逢刮风下雨、打雷闪电的夜晚,花粉就很自觉地撩开韩华夏的被子,抱着韩华夏的大头,睡上温暖香甜的一觉。幼儿园阿姨也十分讨厌班上这个叫韩华夏的孩子。理由就是她们总在清早叫大家起床的时候,发现韩华夏把对床的花粉搂在怀里,口水把花粉的衣服都洇湿一片。她们认为韩华夏这么小就玩弄女性,现在是小流氓,长大就是大流氓。她们不知道,花粉除了主动给韩华夏投怀送抱,还在夜里偷偷亲韩华夏。因为韩华夏一睡着就把嘴噘起来,有时候还嘟嘟囔囔,花粉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欢喜,凑过去使劲地亲下。好了,关于韩华夏的插叙就到此结束,它的确有点头大尾小、不了了之。但它的确伴随着幼年花粉苦涩忧伤的情绪,戛然而止了。花粉在某个夏天的周一,被送到幼儿园的时候,不见了韩华夏。她在午睡的时候,悄悄溜出房间,在那棵枝繁叶茂的核桃树下等他。她也为韩华夏攒了二十多颗汗津津的大白兔。总之韩华夏再也没出现。阿姨说他转走了,去了其它幼儿园。花粉稍长一点也从父母嘴里听到零星的传闻,说那个叫韩华夏的小朋友在家午休的时候从床上滚下来,摔伤了大脑。花粉毋宁相信,韩华夏还活泼可爱,聪明伶俐地生活着,就在世上的某个角落。
万在花粉陷入遐思的空档,已经不知从哪儿弄了个长长的棍子,把风筝挑下来了。他把断翅了的沙燕儿递给她。花粉除了谢谢也没有更多寒暄,两人一起走到小街的一个路口,花粉向左拐,进了院子,万则继续向前走,接着为女大学生的人选绞尽脑汁。这就是花粉和万的初见。万喝完了杯子里残余的杏仁咖啡说,第一次的见面怎么就这么结束了。花粉看到导演的对面,走马灯似的又换了一个女演员,然后“嗯”了一声,心想,没错啊,这只不过是天天都会有的相遇。
花粉还没走到单元门口,口袋里的手机就在震个不停。她掏出一看,是同班同学高思璇发来的短信。她告诉花粉,今天的现当代文学课上老师点名了,不过她帮花粉叫了一声。她问花粉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她连她的脸长什么样都快想不起来了。花粉很感激地敷衍了一下。
除了闲来放风筝怀旧,拿个外形古董的Lomo相机到处乱拍,花粉的正经生活,是个大四中文系的学生。在花粉大一的时候,她创作出一篇不符合她年龄、性别的一鸣惊人的短篇小说,令老师同学对作风散漫、迟到早退的她刮目相看。自打那开始,花粉对待所有的课能不上就不上,基本上每天一起床就跑到图书馆,在一个固定的座位,和一盆植物呆在一起。可是花粉再也没能写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作品。她的老师一见面就用一种伤仲永的眼光打量她,这让她很痛苦。花粉的大学生活里,还有几个让她想起来能有点儿色彩的人物:一个曾经搞先锋文学的作家老师,一个教她摄影的老师,一个陪她在夜里看艺术电影的伙伴,一个和她相好过一年的男朋友。其它人如果下文没有写道,那都是属于微不足道,不值得一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