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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吴鹏彬

 

至今感恩的是A庭长,现在区里做院长。当年我大学本科去他庭里实习,庭长跟带我的法官交待,下去出差多带带小吴,可以到处玩玩。实习结束,我跟庭长打电话,告诉他我准备报考某法院,他某法院政治部主任他熟悉,可以打电话推荐推荐。后来法院取消录新人计划。庭长说,那我介绍你做律师算了。这样,我到了庭长介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没考公务员,没到处面试,直接就工作了。毕业前,我到庭长办公室,他说,“你来了以后住哪里,要不我叫我老婆先帮你找个房子。”毕业后,还偶尔会到庭长办公室聊聊天。后来有个案子在他庭里,他正好下来,我上去跟他握手,他避开我,不跟我握手。我极尴尬。这以后,我也逐渐知道庭长为人,不再到他办公室去聊天,他做院长后,更是不联系好多年了。但是,我一直记得他,我想他应该也记得我。这是一个好人,热心而谨慎的法官。

 

老斯曾经援助重庆万县的出租车司机的一大帮案子,后来他去美国了,我帮他收尾。我到法官办公室办阅卷,那法官悠悠的说,吴律师你在复旦读的硕士啊?操,这草硕,我自己都快忘了,他这都知道了。这是最了解我的法官。

 

一师兄,在某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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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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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彬 2012/4/29于沪

 

西安开会,贺老师也来了。小型会议,贺老师可能喝了点酒,总结发言时,居然略显伤感,他甚至问: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还有出路吗?类似的狠话,胡适也撂过,“中国不亡,其无天理”,意思差不多。贺老师没有信心了吗?我之理解,信心,他当是不会失去的,但是,他确实是满怀忧虑,恨铁不成钢,甚至感到非常无力的。

是啊,怎能不满怀忧虑?纯朴的农民都开始造假了,还有代表中国希望的所谓精英。他们在那些无聊的口水仗中表现出来的那种打了鸡血般的亢奋,那种无聊、蛮恨、无厘头,他们完全把自己所标榜的自由、平等、民主、宽容、法治置之心外了。为我们青年人之偶像的中老年精英尚且如此,怎能不让人失望?

最近还有个自称为作家的人,居然洋洋自得的发微博,他到浙江一个大学演讲说,如果他做了杭州的市长,要把洗脚屋都改造成图书馆。真是霸气直逼太祖啊。他怎么就不想想,市长有权力这么做吗?洗脚屋比图书馆卑贱吗?这都2012了,能够走到大学讲台上演讲的所谓人文精英,不但讲了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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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 
  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 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近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竞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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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彬 2012/4/25于沪

 

谢亚龙庭审翻供,说自己被打、被吊,被严重的刑讯逼供。网络调查问:你信吗?这个问题,如果问我,我肯定是信的。

首先,谢亚龙凭什么可以不被刑讯?我以前接触一个案子,被告人进去之前是一个派出所所长,侦查人员一上来就讲,以前我们是一个战壕的,从此刻起就不是了,然后要他供认,他不承认,开始打。张培鸿律师讲的,昆明的杜培武案,杜他自己就是个警察,照样被逼供,一定要承认杀人,后来发现不是他杀的。近的,重庆,这就数不胜数了吧。警察进去,都不能幸免,都丝毫不能享受一点昔日之战友情谊,谢亚龙一个搞足球的,被打、被吊,难道有什么奇怪吗?

其次,这样的天字号要案,其专案组某种意义来讲就是钦差。钦差办案谁敢指手画脚?我曾参与过上海社保案里一个副处长的辩护,这样的案子,你去说法律,谈监督,那是很无力的。跟谢亚龙律师说的一样,一开始,他的办案单位是哪家,找谁办手续都不知道。会见,会见个屁;投诉,投诉中纪委啊?这样的案子没有监督,正如BXL书记说的,那是政法委领导下,公检法共同办案的结果,这政法委三个字,你还可以换成“某某委”甚至“某某书记”。

在我们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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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赠与今年的大学毕业生(1932年6月27日)

 

 

 胡适

  这一两个星期里,各地的大学都有毕业的班次,都有很多的毕业生离开学校去开始他们的成人事业。学生的生活是一种享有特殊优待的生活,不妨幼稚一点,不妨吵吵闹闹,社会都能纵容他们,不肯严格的要他们负行为的责任。现在他们要撑起自己的肩膀来挑他们自己的担子了。在这个困难最紧急的年头,他们的担子真不轻!我们祝他们的成功,同时也不忍 

 

不依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赠与他们几句送行的赠言,——虽未必是救命毫毛,也许作个防身的锦囊罢!两个典故都出自通俗小说(《西游记》和《三国演义》)

  你们毕业之后,可走的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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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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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写给法科生的信

吴鹏彬 大邦律师

 

老斯号召大佬们给小弟小妹们写个指引什么的,我毕业十二年,不算长,不算短,壮着胆子也写两句吧。

 

第一句:先管好自己。

这话怎么说呢?前些日,看到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听了陈光武律师的演讲后,在网上发了一个围脖,大意是很受鼓舞,决定今生要为法治而生,为法治而死。法学学生有法治理想当然是不错的,但是,窃以为,作为一个年轻学生,首要还是应该先把自己养活,报答父母,等到行有余力,思考成熟了,比如陈光武律师这样的年纪时,要为谁死那都行。一个在校学生,上没有尽孝,下没有传后,不要太多去考虑国家、社会、正义这些宏大的事情。先管好自己,从自己开始,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开始,这才是正经的任务。用胡适的话说,争你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那么,管理好你自己其实就是管理好这个国家。

当然,据说现在校园里都是忙着考英语啥啥的,我这个担心可能是多余的。

 

第二句:多听、多看、多想。

是不是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也不是这个意思。相反,法学学生应多关心社会上热点,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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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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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吾乡吾民

                           —— 写给我的儿子吴大同

吴鹏彬  2012/2/28于沪

前些日,我跟我儿子讲,你这么大了还不自己睡一个房间,我如你这么大时都上山放牛了。他睁大了眼睛,反问:爷爷都给你买牛,你为什么不给我买牛?这真是鸡同鸭讲。我想当然的认为能放牛是能干的表现,而小家伙不知道什么叫放牛,他根据他的经验把牛、放牛等同他心目中的狗狗以及在小区里的遛狗,并且以此得出爷爷对我比我对他好的意思。哈哈,仔细想想,这也难怪,小家伙出生在21世纪的上海,而我则出生在1977年的江西农村,这时间再乘以空间,差距何止是十万八千里,鸡同鸭讲,何足为怪。

而近日读了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者73年的,只比我大四岁,写的也是江西农村,其与我,时间、空间均几无差距,所以,书中许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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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作者:斯伟江律师

 

一,欲采萍花不自由

 

中国的司法底子是学习苏联的,和我们的政治模式一样。中央政法委下面的司法改革也已经研究多时了,目前没有什么新的花样。我曾经以最高法院的研究为中心,写过《最高法院这些年》,整理了最高法院的一些变化,个人认为,最大的变化是肖扬时代的统一司法考试,让法院里面进入了一大批有法律素养的法律人,当然,相对于司法专业化的趋势,现在的小司考实际上是一种复辟和反动,在当下的时代背景下,也可以理解,因为小司考实际上是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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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地沟油”最高判处死刑有感

吴鹏彬  2012/2/24于沪

 

根据中新网2月24日报道[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讲道,“……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该篇报道的题目是《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此新闻位居新浪新闻首页第二位置,查看网友的评论,也是一片叫好,杀声震天。也难怪,好好的出去吃饭吃的却是从地沟里弄出来的油,谁能不恶心,谁能不气愤?

 

但是,看到这么热烈的叫好,这么多的杀声,我又不禁想写点看法,杀杀风景。如有不妥,欢迎理性探讨,不要说我是“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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