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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亩方塘一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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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们

水净苔莎色

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圆圈

我们一起走过,且回首,尽是檐露轻滴,竹风微凉……纯净的博客

为了看看太阳

珈蓝

在遥远的珠海,一个我想到就会觉得很温暖的人

DAN

很可爱,让人很舒服的人

JO

一起走过来,走下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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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撕毁婚纱的那一刻,想起当年自己风头无两,在热带暧昧的空气里饮下甘洌的醇酒。

    她纵身跳下城堡的那一刹,想起潮湿闷热的大雨时节,檀香折扇后面,有多少风花雪月,就有多少苦果自食。

    她能想象那个当初那个千依百顺的男人在众人面前将自己形容成一头失控的母兽。那个苍白的女子空有尊严饱满的额头,此刻在他身后沉默。

    你以为我丑,我穷,我就没有尊严么?

    那么,你以为我曾经美丽,我曾经尊贵,又应该享有多少尊严呢?如果你可以柔弱,可以泪流满面,可以负气出走,那你是不是应该可以允许深锁于阁楼之上的那个绝望的灵魂表达哪怕一点点不满?

    你不要想象那个古希腊式的骄傲女子,你为什么不想象我?

    想象我曾经和你的罗彻斯特先生在教堂里彼此承诺,想象他吻他的新娘时的表情。

    你为什么不想象我娇小的身躯穿梭于薄纱之间,想象我的每一条丝绸裙带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想象肥绿的蕉叶下我轻启华贵的胭脂粉盒。

   

标签:北京 杂谈 分类:落红飞过秋千去

    在北京一个礼拜,始终无法爱上这座城市。

    北京的冬天瘦而重,像一枚冰冷的铅块,压在城市的脉搏之上。那样的一街萧条,多少霓虹灯多少小灯泡都粉饰不了枯枝和泥灰色的融雪。

    从车窗一路望过去,白雪被灰尘打了阴影,黏在路上、树上和屋顶上,店面被门帘遮得严严实实,悄没声息。突然想起当年娇杏只因一着错的事情。这么多次读来,从来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一出,如今想来,这也是平凡人家的一次小兴亡。人生际遇,永远不可言说。命运之下,我们脆弱得如一张发黄的陈纸。当年莫名其妙进入这个专业的我,不会想到有赴京赶考的一天。

    也不知道这次来是娇杏,还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花袭人。然而蒋玉菡一心一意的小夫妻日子,对我而言,却远比贾雨村的富贵荣华更有吸引力。

    旅馆里住满了气势凌人志在必得的高挑美女们,看人都是用眼角,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满眼桃花地笑。想来她们简历里“特长”一栏应该加上一句“能使青白眼,颇有魏晋古风”。

    有时一念闪过,她们志得意满,我志不在此,若果真成了同事……

 

    谁把手帕突然抽回。

    你会想起80年代诗人群。

    以诗为马。

    王还在他的宝座上。

    莎乐美捧着俊美的头颅。

    那是中国的青春期。荷尔蒙过剩,内分泌失调。仰头大笑出门去,举杯消愁愁更愁。

    多少人真挚地相信,他们来到这个世上,只需要纸和笔,只需要在太阳底下,晒太阳。他们相信黑子,也相信太阳,相信麦田,也相信秕子。

    欲望的白鸽在远处扑腾着翅膀,所有的激情最终像雪一样不知轻重落在山谷里。

    那是最绝望的年代,因为绝望,那也成了最激情的年代。每个人都是聂赫留朵夫,每个人都是利奥波得·布鲁姆。

    我不想生于那个年代。因为正因为我不生于那个年代,我才能如此虚构回忆那个年代。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曾经如此高贵地焦虑。

    曾经有一种焦虑,可以如此高贵。曾经有一种多愁善感,可以如此清洁。曾经有一种童话,可以让人泪流不止。

    偶然

(2009-12-23 09:58)
标签:杂谈 分类:落红飞过秋千去

     每每想起,都有大哭的冲动:人那么多,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

     我自己一个人说,永远是自己一个人说。我读南方朔的序言读得痛哭几近失声。

     小时候喜欢想象杜拉斯设下的场景:自己垂垂老矣之时,会有一个男人对我说:比起你年轻的面容,我更爱你饱经风霜的脸庞。

     而如今我只想在某一天,哪怕是生命最后一天,能听到有一个人对我说:我都了解。

     好多人喜欢给我下结论:“你就是那个……”“你一定是……”“我觉得我很了解你……”“要是你,你肯定会……”……

    子非鱼。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生气得几乎要掉下泪来——可你们不知道,你们不知道不是么?你们看不到我的微笑和沉默背后的愤怒和伤感。无所谓你们认为我是谁,但请不要告诉我。你所以为认识的我,一定不是我。

    弱者才要求理解。然而我为什么一定要是强者?

    找不到可以对话的人,我为什么还要继续微笑,继续宽容?我为什么甚至

(2009-12-19 16:05)
标签:杂谈 分类:落红飞过秋千去

    走到某一处,就可以说再见了。

    不是要,不是不要。不是一定,不是一定不。而是可以了。

    可以了。

    走到某一个年龄,你总会发现,有些事情没有那么重要。可以了,可以走开,可以放开。

    再没有那个哭闹着要吃糖的孩子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所以徐志摩还可以娶陆小曼。

    泪痕未干,你已不爱我。

    我记得我在某个年纪这样说过:童话已经不能让你相信,现实还不能使你信服。

    而事到如今,童话的一页已然翻过,我们像豌豆公主一样躺在自己不舒服的背景上面,睁开眼睛,观看现实。

    有些事情像美人鱼的双脚,痛苦地化成泡泡。

    她还是为了爱,我们且不知道为了什么。

    诚惶诚恐地看着未来展开,张牙舞爪,像一面镶满了刑具的墙。

    可以了。可有可无,而且已经够了。

    荏苒经年,只是回忆让你舍不

(2009-12-15 18:22)

    这边讲述着80年代寻根文学如火如荼,那边潘金莲好几次要吓着官哥儿,mr. davison终于被发现淹死在河里……想起朱蒂在Daddy-long-leg的农庄里看那些过时的书,心里一边欢喜,一边写信说我要成为作家,但或许只是变成谁谁的妻子,生一堆孩子。

    寒夜闭门,永远是个吸引人的意象。可以眉来眼去,屏开孔雀,褥设芙蓉;可以如那些都柏林的男人们一样喝一点潘趣酒,想想自己是否曾经有过高贵的时刻;可以像托尔斯泰专心做一双靴子;可以像香菱剪着烛花读李太白和杜子美的诗;可以就着壁炉,绅士淑女,三四个在玩牌,两三个在聊天,小姐坐在沙发边上,心不在焉地翻书。

    越冷,你就越希望缩得小小的,缩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角落里去。你可以用衣服把自己层层裹住,你可以看见人与人之间隔阂的真相。寒冷能让你洞悉真相,没有谁懂得谁,没有谁了解谁。毛姆说,如果有人说自己看人很准,我只能耸耸肩——这些人不是太没见识,就是太自大!你看不见那位红衣的高贵太太,其实穿着好几个礼拜不曾洗的内衣。

    乔在寒冷时节遇见劳里,那时艾美不过是个小不点,教授也还远在不知道哪里,故

(2009-12-14 16:38)

    看完这篇苏丹妇女口述记录,我几乎想放弃这篇论文了。

    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的。

    女人说,我的阿姨们找借口让我到她们家,是为了瞒着我爸爸给我进行割礼,因为她们知道我爸爸很可能会反对这样做……我想征求爸爸的意见,阿姨说:这是女人的事,不要给他添麻烦了。

    自我伤害,成为女人一个小秘密。像潘金莲和孟玉楼在院子里描新奇的鞋样,想象着三寸小脚儿穿上它们的样子;像郝思嘉紧紧抓住床沿,让嬷嬷把紧身衣束得紧些再紧些。这些都成了女人的事,是男人不会懂的女人的事。

    女人对自我身体的伤害,女人身体的异化,居然又变成了把女人和男人隔离开的私域范围内的事情。没有人觉得男人有责任。

    我不是说割礼、裹脚和细腰是男人为控制女人而发明出来的东西,我相信发明胸衣的是女人,第一个想到要裹小脚是女人,第一次的割礼是为了祝祷多产和平安。我也相信后来这些东西突然变成剥削压迫的象征,更多的不过是后来者为了证明自身先进性和合法性做的说词而已。如果你能听听女人的声音,也许会惊讶地发现,最忠实维护这

(2009-12-12 14:40)
标签:杂谈 分类:猿啼鹤唳本无意

    余光中说,拥抱你的,只是大衣。

    青春饭。厌食症。秘密堕胎。

    找论文资料的时候不期然发现这些东西。分析者一支尖利的笔划开背后的结构,后结构,现代,后现代。

    我看到的只是,女人对自己身体的迷恋与厌恶。

    身体不是我们,在身体里面住着另外一个我们。我们时时刻刻以他者的眼光审视自己是不是足够好。

    耳朵软骨上的一排耳洞,十寸高跟鞋,大冬天单薄的连衣裙,吃了一口肉之后的罪恶感。

    如果你看到这些,你会看到,女人有多么爱自己的身体,又有多么恨自己的身体。爱与恨到了极致,甚至希望自己没有身体。

    我看着书里的叙事者说出逻辑完整但完全荒谬的话,始了解福柯所言人性的乖谬之处:只有神志正常的人才能有这样完整的逻辑,然而这些逻辑表达出来的内容又分明表示出当事人的神志不清。

    不需要调查我们也知道,会这样折磨自己身体的,大多是女人。

    她们要把极端的感情倾泻到肉体上,也许是因为

(2009-12-04 20:15)

    《诺桑觉寺》。是简早期的小说了。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和我一样,同时是简迷和张迷。

    这是女人的两种极致。殊途同归的极致。

    张爱玲大片的红色和金色,鸦片烟的味道,你看见流丽的丝绸边角被烧焦,烧成女人嘴唇上的颜色。

    奥斯丁清雅的蓝色和绿色。离不开她英国乡村的山水树林,典雅节制的山庄,青草刚割下的味道。

    说上海,说英国乡下。你不需要阐释,因为那是白流苏奔向范柳原的起点曹七巧消瘦的所在;因为那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争吵的背景是奈特利先生向爱玛求婚的现场。

    上海不是上海,是张爱玲的上海;英国不是英国,是奥斯丁的英国。

    我们总是先看到小说,再看到世界。

    小说某种程度上无异于鸦片,会上瘾,会产生幻觉。欲罢不能。

    闲话少述。

    《诺桑觉寺》绝对不是简最好的小说。但它依然把我们带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乡村,庄园,没见过世面的聒噪太太们,豁达的老先生,

(2009-12-01 20:34)
标签:文化 分类:落红飞过秋千去

    旧书中间夹着一张发黄的纸。薄脆,但完整。上面干干净净四个字: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谁在说不过如此,又是什么不过如此?

    书籍来去疏散聚拢,好像别有一种奇妙的缘分。图书馆的书千万人翻阅,尤其如此。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就和一个人曾经的生活片段不期而遇。

    是什么人,在怎样的情境下,写下这句话。是伤心,还是豁达。

    不过如此。这本书不过如此,人生不过如此,爱情不过如此,天下际遇不过如此,人情冷暖不过如此。

    那是什么时候。你坐在图书馆里,坐在书桌前,那种不上不下的年纪。过去的世界已经关闭,未来的世界仍未露出真颜,你仿佛孤立无援的一个小黑点,漂浮在过去与未来的空隙中。万事万物,眼前或者一灯如豆,或者满室阳光,手边翻开一本《唐才子传》。

    当此之时,这本书必定没有这样旧,这样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你还能见到它的封面,我想那是绛红色。那是个纯文学不再受宠,商业文学仍未发迹的年代。你看着这本鲁迅曾经推荐过的文言文,简直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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