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自己已经厌倦了一座城市的喧嚣,厌倦了它冬季寒冷刺骨的风和超越安全距离的拥挤公交车。但当驶去几十公里的距离后,我的指尖竟有一段是疼痛的,我的眼底竟是温润的,我的身体竟因失去力量而战栗。
我低估了我对它的感情。我曾经恶毒的说,某城,但凡你给我一席容身之地,我也不会离开。而现在,它收容了我,我又要去哪里。终于明白,原来挤公交车,即使买到的米旗圆面包被挤成大饼状,也是一种幸福。原来躺在狭小的出租房里,也称得上安稳。原来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也足可以果腹。
以为自己已经厌倦了一座城市的喧嚣,厌倦了它冬季寒冷刺骨的风和超越安全距离的拥挤公交车。但当驶去几十公里的距离后,我的指尖竟有一段是疼痛的,我的眼底竟是温润的,我的身体竟因失去力量而战栗。
我低估了我对它的感情。我曾经恶毒的说,某城,但凡你给我一席容身之地,我也不会离开。而现在,它收容了我,我又要去哪里。终于明白,原来挤公交车,即使买到的米旗圆面包被挤成大饼状,也是一种幸福。原来躺在狭小的出租房里,也称得上安稳。原来一碗热腾腾的馄饨,也足可以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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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久违的G小姐见面。她已经收到了HP公司的offer,十一过后便可去报道上班。要去独自生活了,我笑着说,把我带走吧,养着我。她说,你敢跟我走我就养着。然后我们笑。
去了附近的KFC喝东西,烦躁的聊着种种琐碎,突然抬头看见一女。此女马上要与我一个朋友完婚,应该就在年末,婚纱照都已经拍好。他对面有一男,虎背熊腰,面如棕枣,但绝不是我那朋友,就算砸扁了,揉圆了,也相差甚远。本以为没什么,只是朋友见面,但后面的情景让我惊呆了,他们之间十分亲密,就是超乎男女朋友的那种,已经引来周围人侧目。
我感叹了下,随后又觉得此事蹊跷,就打电话给另一人求证。结果是,我那朋友确实要与此女结婚。后来我就死死盯着那女人,为我朋友抱不平,又不敢给他打电话,怕惹出大事。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是否真的不适合出去工作。与多数人公开交流,并把自己赤裸裸暴露于众人之下,微笑谦和,对于我,真的不是件易事。我宁愿终日伏案写作,也不愿当堂演讲。或许,一个好的写作者,从来也不会是夸夸其谈之人。我对我的语言能力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怀疑。
我一直在想是否有那样一个男人。他不用带着江诗丹顿的手表或穿着Giorgio Armani的套装,但至少可以纵容我不用去做不喜欢
不是低能只是善良
发现最近越来越喜欢说,真好。听说某女要嫁给富有的二婚男,我说,真好。又听说某帅男为了生活从了他巨丑无比的女老板,我说,真好。一切都那么好,按照轨道。天气真的也热了起来,只能宅在家里,头发很长了也没有去修剪。在没有找到事做之前,我要好好享受最后的假期。真好。
在淘宝上买
有时候需要给自己找些乐子。男人的乐子呢,大多是打麻将喝酒K歌一类,当然,也包括女人。女人的乐子呢,就是购物看书看泡沫剧这些,女人不拿男人当乐子,因为男人往往不可乐。即使可乐,最后也是受伤。
通常情况下,都是男人去夜店把妹。而女人在家把自己灌醉,然后把手机打到爆掉,再加一包半硬会堂,一夜的等待,换来第二天的一句“手机没电了”和浓重的熊猫眼。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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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换上了她喜欢的制服,提着行李箱去提车,径直到机场,登机。要飞韩国和日本,带着那些未消化和排出的酒精。即使脸上些许憔悴,没人知道他昨夜的状态。在人前,他总是光鲜的。这是她第一眼就觉得他看起来很顺眼的原因。他不颓废,那么乐观阳光。
他对她的纵容,超出了她的想象。她每天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严肃
习惯了每天不洗脸就开始一天的生活。头发是前一天梳的马尾睡过一夜的样子。唯一保持洁癖的就是仔仔细细的刷牙,一大早看见我的满口钢牙就让我精神抖擞。我想我是疯了,但疯了也没什么不好。
在办公室的暖风里坐一天。带着防辐射眼镜在电脑前组稿。单曲循环蔡依林的《倒带》。并随着哼唱折磨办公室里善良的同事。实在呆闷了就假借去院里送杂志找刘叔聊天。刘叔极像我过世的外公,对我很好,帮我打算和计划将来。鼓励我读在职研究生,去考院里的公务员。和我聊很多。我喜欢在他暖洋洋的充满阳光的办公室呆上一下午,至少比我们那只能靠吹暖风取暖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