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会来看看吧。
毕竟呆了4年。
只是这里,已然违背我的初衷。
标签:
杂谈 |
我还会来看看吧。
毕竟呆了4年。
只是这里,已然违背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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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于我而言,C就只是C,它不代表姓氏或其他任何。
这是我三年多来,第一次上博客不去在别人的来访名单中把自己的名字叉掉。
这是我两年多来,第一次认真写博客并且不打算把它删掉。
这是我一年多来,第一次觉得我真的是想写一篇文章,去纪念行将忘却的东西。
2009年6月23日下午1点。经二路M。一楼。457。
问到我的博,我说都删掉了。
现在回来看看,其实它们原封不动地都躺在回收站里。
当初为什么会一口气全部删掉呢?已然记不起了。
然而事实就是到了今天,我仍没有在回收站里把它们一一打开回读一遍的欲望,更不用说全部恢复回来。
我们有多少人写博的最初愿望是给自己一个可以藏匿的地方?
可以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来访,没有人关注,没有人记得。
然而今天又有多少人可以坚持这样的信念,并且克服事实存在的种种阻力,去把这件事做下去。
毋宁说,这就像每天的20个仰卧起坐一样,坚持下来,要有多难。
我想写一篇文章去纪念这三年,这三年的我,这三年的你,这三年的你,这三年的你。
就如三年前的我一样,写了那么一篇自以为鸿篇巨制的回忆,发在这里,又跑来叉掉。
我明白回忆不是拿去给别人看的,包括前天的当事人,昨天的当事人,今天的当事人。
只有自己才不是真正的别人。
这些记录,所有的记录,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一个健忘者的记事本。
他不想要忘记,却无法阻止自己忘记。
他对抗的不是忘性,不是脖子上架的脑袋,不是时间,不是距离,而是自己的心。
BS说,记忆是可以选择的。
她说的是这样吗?还是她说记忆是无法选择但她希望可以?
我不记得了。
就在几个月前。
而我已经记不真切了。
至少我知道的是,我不记得那些博文了。
回收站里的207篇,还有草稿箱里标明是2006和2007年的2篇。
就到这里吧。
等我再自以为是地完成鸿篇巨制,再开始新的生活。
我爱你,你,你。
因为你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