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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成都求学尽一年.学无所成, 术无所增. 学校和我不尽人意的表现, 理所当然无法给学术生涯带来任何收成. 我, 越来越无法在人文学者们搞出的巨大概念中安置自己的未来.
经历了不可避免的culture shock后. 成都的城市气场开始在我的生活场域内有滋有味的蔓延开来.
这十几个月的时间, 以这样的方式度过.
奶奶个腿儿.
一根半寸来长,布满锈斑的铁钉被我一脚踩上.踩得恰到好处,精准无比.穿透一厘米的鞋底,直插脚底肉.疼!姐姐我使出吃奶的劲儿咆哮,以闪电速度拔出脚,低头一望,不,惊鸿一瞥,无辜的脚底和铁钉都毫无防备地被血染.看着血吧嗒吧嗒地滴在雪白的地板上,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脚心脚背都是肉.
今天,算我点儿背.
快乐到骨子里了没?
这些天,被人生中太多的第一次冲击.这些第一次合起伙对我的身体进行全面袭击.以至于我发出艺术家般的感叹:如题.
听觉:第一次去小酒馆听现场,被神经质的嘶吼撕破耳朵,得出结论:我,土人一个;
视觉:第一次见到明星帅哥假装羞怯的凑上去照相,得出结论:我,闷骚一个;
味觉:第一次这在么决心生猛的减肥后大开食戒,得出结论:我,终究是食物的俘虏.
感觉:第一次发现壮之家的另外两个壮,闷骚的外表下包裹着和我一样疯狂的心.得出结论:我们还年轻.
小酒馆,无所顾及的唱歌,生日快乐.小壮.
你的生日,我比那天我过生日时开心.快乐到骨子里了吗?这不重要.对我来说,已经是迄今为止的高潮了.
思考了最近的生活,觉得自己是个极其分裂的人.我还是决定记录分裂.在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时候,有必要将自己分割出很多个,选择一个或者两个,到浮华褪尽时,静静生活.
然而,当我的生活还热闹,在我还轰轰烈烈的经历后青春的时候,不分裂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友人问起我最近的生活.用'玩物丧志'来作答.仔细想想,还是用娱人的生活比较合适.这样比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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