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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瑞士(2007-11-11 17:06)
    在身体心情等各项指标直指谷底的时候,接了个去瑞士的活。十五个小时的飞机转机大巴小车,夜里九点抵达卢塞恩(Lucern)时我已经浑身散架,挪步困难。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来到了这里,只是觉得旅馆的床好软,希望一觉不醒。
    醒来站在窗前,如镜的湖面静静地衬着远处的阿尔卑斯山,母亲般温柔。推窗,迎着凛冽的空气,大口呼吸。我确信,自己已经离开了北京。
    遇见了卢塞恩一个月来难得的晴天,同伴心情雀跃。是的,能有什么比漫步于这样的林荫道更惬意的事情呢?
     我很鄙视小P的行为,他每次都从我那里剽窃素材,然后早我一步发表到他的博客上。上次的Vitas是这样,这次的Paul Potts也是这样!不管他,我还是自己说说想法。前天中午MSN上一朋友发给我一个链接,这个三十岁的男人说,他每次看都有哭的冲动。我对这种酸不拉几的论调向来不感冒,开始都没理会,直到手头的活交出了一部分,看到那个链接还在,就点进去了看看……然后,连着看两遍,居然每次都热泪盈眶!Paul Potts,这个在英国威尔士南部的一家电器店里卖手机的胖子,长得不咋的门牙还缺了一块,说话结巴,口音含混,并不明亮的眼神里始终带着一丝羞涩的男人,穿着一身烂西装站在英国王牌选秀节目“Britains got talent”的舞台上,张口就唱起了图兰朵的经典选段《今夜无人入睡》。虽然只有那么几句,但普契尼的曲子写得那么激动人心,胖子Paul的高音一出,我顿时觉得全身汗毛都竖起来,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如潮的掌声,雷动的欢呼,评委的眼泪,这一切都融合得太完美,让人不得不陷入其中,感动落泪。
    这个出身贫寒,却始终怀揣歌剧梦想的普通胖子Paul,面对观众的狂热和评委的赞美,甚至有些手足无措,除了憨憨
顶着满脸大包归来(2007-09-26 15:45)
    我认为自己有猫这个称呼,那是相当的恰如其分。即使是只饿着肚子的流浪猫,也不会错过咖啡店台阶上的午后暖阳。我就是这样,就是就是这样。蜗居和睡觉对我的意义之重大,胜过人间无数。每次出差前,我就会情绪低落甚至狂躁不安,就像十一岁那年曾经被我送走的小猫阿黑。在那个小小的尼龙网兜里面上下撕咬,仿佛看到颠沛的未来。
    虽然我只颠沛了十几天,但还是很不爽,那一脸的青春不老痘只是众多原因之一而已。每天晚上在酒店洗手间面对镜子,看着它们此起彼伏此消彼长你方唱罢我登场,这边破口那边流脓,热热闹闹长势喜人,多么希望电视里面那种手一拽脸一甩,一张皮就掉下来,人就换了张脸的奇迹可以让我体验一把。把热水打开,氤氲的热气盘绕在周围,想着第二天的行程,要如何一一满足大头小头们的要求和心思,就会感受在压抑中抓狂的滋味。
    早上拉开窗帘,无论迎面而来的是伦敦的蓝天,爱丁堡清冽的空气,还是巴黎透着艺术家浪漫的阳光,我都会无一例外地想念带着喧闹公车广播和不通透天空的北京清晨。就像我无数次站在北京小小租屋的窗前,遥想那个叫丹城的平静小镇。
    一个星期培训,除了认识了一帮朋友(诸如NDRC的牛人们),最好玩的就是第二天的素质拓展了。我终于明白了老娘的苦心,N年前在我离家来北京求学之时,老娘跟我约法三章,不得去玩任何危险性游戏,类似蹦极。我不应该叫什么勇敢的女生,因为我并没有什么客服恐惧的过程,就一傻大胆。不知道这段用手机拍摄的八米空中抓杠的视频能不能传到网上,留个纪念留个纪念,嘿嘿:)
关于朋友(2007-08-29 17:41)
    最近发现周围的几个女人都写了关于朋友的文章,所以我就跟跟风,也来朋友一把。关于这个话题,女人说起来总是显得比男人活跃。也许在情感方面,男人生来偏内敛:兄弟就是兄弟,有什么值得拿出来唏嘘感慨,说长道短一番的呢。所以,我一直对男性之间的友谊充满了欣赏。不用三天两头电话粥,不用三五不时逛街吃饭,某一天一个电话过来:最近比较不爽,一起喝个酒吧。简单直白,却在掷地有声的同时透着别样的温情。所以难怪男人会觉得女人之间太矫情,在他们眼里,朋友之间的维系,是义气相投肝胆相照的结果。
    但女人不同。女人的朋友,简直像每天擦在脸上的护肤品般缺一不可,还分不同层次且各具功能。像第一层爽肤水级别的,功能只是补个水以便接下来护肤品的吸收。而且一般都是大瓶装的,价格也不贵,倒起来一点都不心疼。只要是个相熟的人,一般都可以充当这种爽肤水。一起逛个街吃个饭,买买衣服聊聊韩剧,这都是女人日常生活的重点,有了这些内容,就满足了基本需求。
    第二层乳液级别的,相对就高级一些。主要功能是保湿滋润,价钱也较爽肤水要贵。这种朋友不是随处都找得来的
懒人的告白(2007-08-27 10:41)
     已经连着两个星期一毛不写了,想想接下来的培训和出差,我决定这两天要勤快一点。人总是本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精神,做着“对人马列主义对己自由主义”的事情。我应该就是其中的典型。我本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知道自己是个懒人,却看不惯周围的人犯懒,比如小P之流。

    到底什么样的人是懒人呢?这世上有太多模棱两可的定义,比如上两周我宁可玩游戏让博客荒废,再比如我从一天洗一次衣服到两天洗一次到现在三天洗一次,这些都是懒惰的铁证。可是,我这不又良心发现开始写博了么?一天和三天,其实只是单次洗衣量的区别,对于总量和付出的总劳力而言,丝毫没有变化。由此可见,懒人的定义中还必须加入一条:除了懒,还爱争辩。毕竟内涵一丰富外延就相对缩小了,所以定义得细一点归纳得全一点,总是有利无害。

    相对于懒人,当然有勤快人。说起勤快人,一百个像我这般的人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九十九个妈妈的头像。不得不对毛爷爷崇敬一下,不管怎样,在他老人家关怀下成长起来的一代,简直个个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男女都是勤俭持家心灵手巧任劳任怨,给我们这一代树立起父母辈的坚实

十年(2007-08-08 15:35)
    在此并不是要推荐陈奕迅的歌,只是怀念一下自己十年前的时代。
    昨天,久不联系的初中同学到北京来开会,说实话一开始还嫌跑来跑去请吃饭麻烦,但还是不忍拒绝。多年不见,曾经坐在我后面的卷毛小男生已经壮了两圈,基本看不出当年极其腼腆的老实人样。对现在,我们已经鲜有话题,聊得最多的,还是当年同窗岁月。席间一算,距97年初中毕业,已经整整十年了。我不禁大大感慨了一番:人生啊,能有几个十年呢。
    十三年前的那个班级,一直是我们心中的快乐和骄傲。年少轻狂的时代,叛逆张扬的青春,我们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从进校到离开,我们一直保持全校纪律最差,成绩最好。同年级的其他九个班,除了十班一个叫朱镜月的女生,几乎从来没有人尝过年级前十的滋味。与此同时,我们几乎从来没拿过文明红旗之类的荣誉,更遭到了从校长到老师前赴后继的苦心劝告,警示乃至批评处分,但毫无结果。除了孔老头的数学课,什么课都敢放肆(其实就连孔老头的课,讲台下也不时会有小动作小玩笑发生,只不过那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更高明的手段)。
    初三那一年开
震憾!Vitas(2007-08-01 14:00)
         这两天脑子里老在回响Vitas的歌,幽灵般缠绕。这个音域横跨五个八度的俄罗斯帅哥,一张嘴就让你无法平静。有人说,他是上天赐予人间的礼物,也有人说,他不是正常的人类。有人狂热追捧,也有人冷眼讽刺,只因他超常的高音。我说不清自己是不是喜欢这样的歌声,但是,我必须承认,很震撼,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
    二十六岁,服装设计师,从不接受任何采访,甚至搞不清楚他真正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今夏,偶然发现了Vitas,神
我们这一代的动画片(2007-07-25 16:46)
    前两天和姐姐一起去看了大名鼎鼎的《变形金刚》,挺崇拜老美的想象力和砸钱实力的。真是不怕拍不出,就怕想不到。回来以后和小P讨论,我说,除了擎天柱,大黄蜂和威震天,其他金刚的名字我一个都记不起来了。不过擎天柱的造型倒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当年实在太火,到处都看得见,应该算是承载了无数像小P那样的小男孩的梦想。小P则一直在嗡嗡地哼着不成旋律的动画片主题歌“transformer……”,表情中透露出恋恋不舍之意。
    后来话题转为讨论当年看过什么动画片,不说不知道,一列举,哇,原来有这么多。觉得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童年还是很幸福呢。在那个物质还并没有极大丰富的年代,居然拥有这么多可爱的精神食粮。在此必须要列举一下:
国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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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晚宴看性格(2007-07-20 17:38)
    每天当我乱糟糟地坐在办公室不知所云不知所想的时候,就会对工作这件事情充满困惑甚至反感。照理说,我的性格应该还是比较适合现在的工作(在如今这种找工作比找黄金钻石还难的时代,我断不敢说:现在的工作比较适合我的性格)。我,外向,尤其爱说话,与陌生人打交道也不会怯场。照理说,做份外事工作,当个小翻译,应该也还能胜任。偏偏总有一些事情,让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和这份职业还是很不相称。
    我发现自己最怕的不是做翻译的时候,而是不需要做翻译的时候,比如出席使馆晚宴这类事情。这一年多下来,大大小小也去了十次次使馆的招待宴会。虽说国家有大有小,使馆有阔有破,程序上还是基本一致的。无非就是一帮熟悉不熟悉的人,三三两两地站着,手里举杯红酒果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然后主人讲话,大家鼓掌。主客讲话,大家再鼓掌。接下来,大家就开始在自助餐台前排队,拿完吃的以后边吃边聊。
    我记得第一次参加的是法国使馆的国庆招待会,那次我还整得颇为正式,从Y那里拿了点化妆品搞了个淡妆,脚上还套了一双我最最不喜欢的细尖头白皮鞋,从脸到脚地觉得别扭。到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