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以来,我写作的速度慢于我思考的速度,我已有太多需要形成文字,然而受条件所限未能如愿。最近几天,我的一些慈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下面的文字因为时间原因说得太过简约,希望能释放大家心里对我的一些疑惑以继续前进。
一、求助要讲究技巧吗
救助与求助作为供求两者,目前显然“求远大于供”,换句话说慈善资源面前也存在潜在的竞争,如此,求助当然要讲究技巧,求助本来讲究的是诚,但是几乎每个求助者都已做到这一点,要求助成功就迫得一些求助者在诚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元素,比如用行为艺术的方式把困境和痛苦形象的表过出来。然而这样说起来却似乎没有任何意义,就有如乞丐们在比赛谁最可怜一样。对于求助者只能接受这份无奈,对于技巧用也无奈不用也无奈。而我在为一些求助者指导这些技巧之时,也已经想到这些,只不过慈善慈源之供本身并不是主动的,在人们“审诚疲劳”之时,如果不用技巧同样大家都得不到救助,而用了技巧则至少先让一部分人得到救助,如果因此还能引起大家对慈善本身的关注与思考,那么对慈善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的促进价值将甚于那些技巧本身。但是仍应该强调的是,诚为主技巧为次,否则就算成功了也将留下心理的阴影。
二、个人求助的商业模式
当一个求助者能卖的卖了,能借的借了,能捐的捐了,这时他们似乎只能通过媒体报道从而再获得陌生人的爱心捐助。然而他们的愿望却偏离现实,求助的那么多,媒体根本报道不过来,而募捐也募捐不过来。其中,我帮助了一些人,让他们的求助方式具有新闻卖点。虽然确也或多或少获得了陌生读者的捐助,但是我已明白目前的爱心捐助如何能解决几万几十万的医疗费用?所以光靠一点技巧引来媒体的帮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要企业出面,在求助时寻找与企业契合点,让企业出手救助同时给企业相当的宣传回报。有人称我这种模式为商业模式。要这样区分的话,单纯地想通过媒体报道获取爱心捐助的模式,可称为“新闻模式”,显然,商业模式比之新闻模式更值得探讨。商业模式又还有多种方式,还在探索中,其中也必要创意的支持。比如事实上在四川黄芳在决定一周过一个生日之前,就已经认同了我设计的求助目标即寻找与生日文化有关的企业比如四川生日酒业有限公司来捐助。比如我建议一个患者用一根线穿2008枚针,再寻找爱心书法家,把它创作成“我爱北京奥运”,过程中能引来媒体的帮忙,从而让这书法作品具有知名度,从而在义卖义买中获得一定的善款。比如我建议患者去寻找大型商场搞“面具购物,快乐行善”的购物周,于商场而言营业额大幅增加,从增收的利润中抽取部分用来帮助患者,同时又树立商场的责任形象。这些等等都是商业模式是创意慈善的一部分。
三、“小试阳谋”的三个目的
我的那些针对单个求助者所做的种种策划,我曾称之为“小试阳谋”。一方面,我深深地同情他们,让他们得到救助本身也有真实的意义。第二方面,这商业模式等也值得尝试与探索。第三,在此之前我就有各种较为宏伟的试图救助更广大患者的慈善计划,于是我需要调查了解,需要尝试实践,从小做起以了解慈善的环境,以积累自己从事慈善事业的资质。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我决没有把少数患者作为慈善实验的不良用意,一方面事先我跟他说了我需要成功案例,除了帮助他们还有慈善探索的目的。另一方面,我决不会让患者承担太多的风险,我从不说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只说如果实在没办法了,我的策划也可以试试。比如广场点九百九十五根蜡烛需近两百元钱,如果未能引起媒体的注意岂不浪费了患者本就借来不易的医疗费?所以我先捐了两百元给这位患者。
四、社会保障是慈善之重
有些人把我看得太重,寄予了过多的希望。其实,个人的能力很有限,而且整个民间慈善而言不管如何开发也很有限。在我内心是如何定位自己的慈善之举呢,是如何定位我将为之不懈努力的慈善计划呢?从一开始,我就明白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业才是慈善的重点,企业慈善和民间慈善可以作为政府慈善的响应与补充。
社会保障体系由福利、保险和慈善组成。但据我国的经济水平,要实现和发达国家一样的福利程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商业保险也遇到保险观念的滞后,导致成本过高,比如说有的业务员成功推销一桩保险能拿几千元的奖金,这样的保险又有多少人买得起呢?
十年前上海市创意出来的少儿医疗互助金的模式,其实就是政府与保险的结合,现在已在向全国推广中,比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6月21日公布“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细则。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户口家庭的学生和婴幼儿只需每人每年缴纳50元,其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10月1日起,北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后,超出130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60%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此举将使北京市150万城镇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30万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将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待遇。政府每年将拿出4亿元补贴这项医疗保险。
我个人认为大病保险由政府来推行将成本更低、覆盖更广、赔付更有保障,这是我们发展中国家解决大病救助的根本之路。在这路上也没有经验可循,政府也会遇到各种困难。比如老百姓的社会保障观念滞后,比如某些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追求中把社保建设远放经济等指标之后,或搞强制的空洞的社保目标像“一年交十块就能参保”真的能运营下去吗?像商业保险,已经患有重病的就不在保险之列。而政府推行的保险却还不知该不该设门槛,保险保险其实是保将来之险,我听说有的地方在建少儿医疗互助金时,保费还没收到几多,而那些已经患病的人却一下子涌过来,那是根本无法运营下去的。所以如何一档归一档,要先解决社会保障事业的历史债务才能更成功地推行新的社保政策。这些是我的个人看法,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国家有办法有能力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让社保事业提前一步。
企业慈善和民间慈善只是政府慈善的响应和补充,政府慈善之社会保障才是慈善之重。
五、企业慈善是慈善之柱
我把企业慈善比喻为慈善之柱,不知恰当否,因为如果再比下去,民间慈善就是慈善之基,而政府慈善就是慈善之天。从社会结构而言,个人或家庭是组成国家社会的基本单位,而企业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作为集体而存在。
我认为慈善有三重意义,其一,对受助方的救助意义,其二,对救助方心灵的提升意义。其三,对社会优良文化的倡导意义。如果政府的慈善到了位,那是国民的福祉,而对政府人员本身素质也能得到提升,因为正气的增加更能压住腐败之类的邪气,如果政府的慈善到了位,那是当代的“仁政”“德政”,各项事业受此鼓舞都将更加顺利。
对企业而言,慈善可以是偶尔的爱心行为,也可以是追求宣传回报的交换行为。然而更应把把慈善当作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超越“慈善营销”的高度。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企业通过自己的慈善战略树立自己的责任形象确有很大的宣传回报,然而更应该注意到企业的慈善行为对受助人的救助价值,是否可以做到真的心存爱心,从而树立让自己的产品与服务也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立足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应该注意到企业的慈善行为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培养积极向上有对集体对社会责任感的员工,企业以更容易管理企业的凝聚力也将加强,更重要的是“一人善千人善”,重视慈善行为对心灵的提升价值。
就企业的慈善战略而言成立慈善基金是个好的办法,发达国家的企业就做得很好,而我们国家参与慈善的企业拒统计不足百分之一。“留本冠名”的形式就是我们国家某个企业家根据我国的慈善环境而做出的一项慈善创意并在可喜的推广中。企业慈善当然不只是“留本冠名”,是非常值是继续探讨尝试的。
六、民间慈善是慈善之基
民间的慈善行为从某种角度来讲,比企业慈善和政府慈善更单纯更可爱。企业慈善何时超越“利”,政府慈善何时超越“政”(比如几百年前英国之创始社会保障就是为了社会稳定而慈善)这都比较难,而民间慈善要超越“名”却比较容易,绝大多数民间慈善行为其实都是不求任何回报的,他们做了善事甚至不愿留下姓名,在城市青岛,据说有很多人都化名“微尘”给人捐赠。当然也有极少数个人的慈善行为是自我炒作,作为与名的交换。本来“为善求名”总比那些以恶搞之类求名要好得多,只是也许会对慈善事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并不主张。
民间慈善是单纯可爱的,它是基于人性善的冲动与理性,往往在我们徘徊绝望之时,还我们一份对人间的信心。民间慈善发自于人性,像野草一样遍地且逢春而发,堪称慈善之基。
民间慈善要么捐物捐钱,要么捐嘴捐腿(宣传与跑腿),要么捐智捐心,总之强调一个“力所能及”和“聚爱成生”。
七、慈善资源需要创意来开发
在媒体对我的慈善思考未有深入了解之时,曾称我的助人方式为“创意救人”,称我为“网络推手'、“慈善推手”和“慈善操手”,现在又称我的慈善方式为“创意慈善”。不理清这些概念将把人搞糊涂,比如前一天刚有报道评论说:社会救助离不开“创意慈善”,而后一天的报道中我却告诉人们“慈善推手模式无法推广”。
这是不是非常矛盾呢?其实我所指的无法推广,是指前面说的“新闻模式”无法推广,单纯靠新颖的求助方式引来新闻报道从而获取捐助这种“新闻模式”无法推广,因为读者和媒体也终会疲于这些创意,终会“见怪不怪”。而商业模式却可以一定程度地推广,这需要一批“慈善推手”。好像推手一般都在幕后,其实商业模式并没有这样的限制,好像推手一般都策划新闻炒作,其实商业模式却未必一定需要新闻帮助。所以不如把“慈善推手”这容易引起歧义的称谓改为“慈善策划人”。
那报道评论说“社会救助离不开‘创意慈善’”,其本意是说社会救助离不开慈善创意。新闻模式需要慈善创意,商业模式更需要慈善创意,企业慈善需要慈善创意,政府慈善也需要慈善创意,比如“留本冠名”,比如“少儿医疗互助金”就是两项伟大的慈善创意。如果要更明确地表达,可以说,慈善资源需要创意来开发。我所提出的“公益旅游”和“同庚基金”就是一种开发尝试,希望一样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八、关于“慈善变味”
有网友评论说:慈善有逐渐变味的感觉!这样搞,在不久的将来将没人相信慈善!这位网友的担心不是多余的,确实慈善有变味的迹象,而且我们不能容忍,害怕有一天没人相信慈善了。
感觉慈善变味了主要三个方面,一个是行善的动机越来越复杂,真假莫辩。一个是骗捐现象、索捐现象的不断出现,让人心寒。三就是,感觉慈善变味了还与感觉者的慈善观是否具有包容性和扩展性有关。无私利他的慈善行为当然是可敬的,然而“为己利他”的交换式慈善行为算不算慈善且有否积极的意义呢?这值得探讨。利人才能利己,如果人的本性有自利的成份,那么鼓励人们通过利人的行为来达到利己的目的,岂不是也算一条正途?所以,不如对慈善行为划分不同的境界,人生的境界及慈善的境界总是从低开始的,要达到完全的无私利他这允许有一个过程。
对于骗捐现象,只要把个人的慈善行为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就能大体杜绝。既然已研讨制订了《基金会管理条例》,难道就不能再研讨制订《慈善活动管理条例》吗?所以不必过分担心。而索捐现象就比较容易杜绝,索捐也许是无奈的,但却是非理性的,要成功得到救助,索捐绝对是下策。求助者也将明白这个问题。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引来索捐,慈善企业和慈善人士在行善时也应当声明自己的慈善计划和能力范围,不在自己的慈善计划和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就算你千里迢迢跑来求助,我们也一样无能为力。
九、关于“慈善被利用”
法律之于良民,那是捍卫权利的武器,只于犯罪份子才是障碍。《慈善活动管理条例》若是能够出台,让绝大多数慈善活动都得到监管,决不会给慈善的发展设置门槛和构成障碍,相反在防止慈善被利用的同时,还能给慈善活动开道引路。
私自举行慈善活动,即使其中没有任何虚假和欺骗,但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都已避免不了一部分人的怀疑猜度,而这也必将影响活动的成功程度。虽然手续麻烦了一点,但有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自将提升所举行的慈善活动的公信力,让活动取得应有的成功。
当然,研讨制订《慈善活动管理条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需要有比较公认的慈善观,要求其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可扩展性。还需要不少试验与实践,即使成功出台,能否成功监管也是一个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这些困难而放弃尝试。
在《慈善活动管理条例》出台之前,作为慈善活动的主办方应充分考虑如何让慈善活动透明和妥当以避免遭到不必要的怀疑。而作为路过慈善活动的人们,也应该相信自己有这个辩识能力,持着积极的解决问题的心态,如果有一点怀疑,完全可以去求证,求证之后,是真的就支持,是假的就举报。
总之,我们希望神圣的慈善作为利用者而不是被利用者。
十、我的双重弱势身份
弱势群体这个词已经不新鲜,为了解构我自己的慈善心态,也许有必要介绍一下我的双重弱势身份。
在物质上我一再穷乏,至今还挤在弱势群体的行列。大家相信吗?虽然我现在已在帮助他人,虽然正在接受各种采访,可以说也有了一点点名气,然而我却未能换上一套新衣,以稍微光亮的形象出现在荧光灯下。我身上穿的衣服有点破旧,而且有的还是捡来的。并不是我买不起新衣,而是我自己因为长期穷乏而节俭惯了,只在妻儿身上偶尔会奢侈一下。虽然我也读了大学,但走出校园后我做过各种营生。我深深地体会到弱势群体的心理和苦衷,所以我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精神上,虽然我也自信是一个有知识有创意的人,但仍属于精神层面的弱势群体。比如若进行一点科学研究,会被斥为“民科”,比如若进行一点哲学思考,会被斥为“民哲”,所幸,我进行的一点慈善实践,虽也被列为“民慈”,但还是得到不少的支持与呵护。
我对自己的弱势地位也有所意识,所以当我有了一个开发“公益旅游”成立慈善基金的创意之后,我选择的仍是从小做起先帮助单个的患者,积累从事慈善的资质。因为些许的成功,我又浮躁了起来,以至于进行一些稍大型的策划,结果自然是得不到理解和支持,以至暂时成为闹剧。这时,我写下博文《悲凉与苍茫》,从而决定“小试阳谋”,经过日复一日不断的投入,到今天才终于引起人们的关注,才终于获取对慈善的一点点发言权。
因此要说我为白血病患者策划以吸引捐助也有自我炒作的意图也未尝不可,只不过这份炒作,炒作得也太辛苦了。我要炒作的不是自我名利,而是炒作慈善,炒作一份从事慈善的资质,以实现更远大的慈善计划。也许这也算是“为他利己”吧,我目前的利己最终还是为了利人。
说这些太玄乎了,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硬要我提供证据也可以,2002年,我初来南昌之时,南昌电视台的主任就答应了为我制作一个电视节目,而我后来我一直没有去找过他,其实如果我真的很想成名,我早就可以成名了。当年,我在滕王阁下,邂逅这位南昌电视台资深主持人兼电视台主任,他同时作为一名知名画家,被我的一首《院竹》深深打动。如果我真的很想成名,大江网的总编也是江西吉安市遂川县出生的也算是我在南昌的老乡,一块钱公交车这么远的距离,可我至今都还没有去拜访他。
艰难起步,千头万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