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吃饭的时候,孩子又有点挑食,为了让他吃菜,我说:“宝贝,妈妈做这些菜很辛苦的,从市场上买来,再洗干净,烹饪出,不吃真是太对不住我了!”
儿子像绅士一样,把筷子轻轻伸向青菜盘里,我满心欢喜以为他会夹一大口青菜吃,岂料,他只挑起一根青菜慢慢嚼起来。自己心中那个气啊,又不好发作,只得做鼓励状。
“妈妈,听说现在都有天价白菜了”儿子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啊,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你看,现在菜都快吃不起了,你还这么挑,以后怎么办啊?”说着说着,我忍不住开始数落他,别整天想着吃肉,胖变形就不好看了。
“妈妈,长大后我去种地,专门种白菜。”儿子说这些话时,我惊呆的眼睛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很生意人的那种感觉,小嘴连动的有些胸有成竹的样子。
“就因为白菜卖出天价来了?”我问。
“嗯。”儿子沉稳地点了一下头,同时给我开始分析理由:你想,做生意最讲究的是什么?是热门。什么挣钱做什么,白菜值钱就种白菜。”
我看因戴帽子被压爬在额前的小圈发把他装扮成小可爱的模样,不由笑起来
“儿子,等你长大去种白菜时,白菜的价格早掉下来了,这个不现实。”
儿子一听我这样说,立刻恢复了孩童之态,“妈妈,那怎么办啊?这次机会就失去了啊!”
听这口气,他好像很急着种白菜,我真是被他幼稚样逗坏了。可爱的孩子,你有这样的头脑就行了,何必付诸于行动呢?
从小到大,儿子换了多少理想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每次他的理想都很理想,只是每次理想都在没有实施之前就破灭了。每次破灭之后,又有新的理想诞生;有时一转身一个理想出现了,再转身一个理想又走远了。
我真是喜欢孩子这样自由驰骋的设想与生活方式。
如果我也能像儿子这样整天异想天开地在希望与失望之中交错生活,这种人生还是很美妙的。
昨晚,没有早早入睡,为了帮孩子查资料,从网上逛了好久。
突然,莫名地看到了“天葬”二字,不由翻看起有关图片来。网上关于“天葬”的图片很少,但文字很多,且不管是原创还是转载,描写的“天葬”场景几乎无二:天葬师——苦巴,把已变成尸体的俊男靓女的衣服扯光,男从背部竖刀下,女从背部斜道切,挖皮去骨掏心剜肺砸碎头骨拌上青稞面招呼远方的鹫鹰来啄食。
虽然,许多见到真实场面的人说没有感觉到血腥来,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不知是和尸体的僵硬有关,还是与人的混沌心理有关?如果,我在现场,我坚决是第一个晕过去的,醒来大多会活在印象的恐怖中。我听到有人这样说过:等他死后,他就去西藏,让天葬师为他天葬。!!我真是无语也万分感叹了。
人的好奇心真是奇特,越是看不到越想看,我快速浏览着网页,翻了多页我也不知道,当看到一系列的天葬图片后,停止了翻动。那是一个老年人的天葬图片,赤身裸体地趴在地上,皮肤呈蜡黄色。我想:大概活人变成死尸后都是呈这样的颜色。天葬师手执锋利的刀具,很麻利地从背部剖开他的皮肤,像我们平时看到屠宰场的猪牛一样,大卸几块之后,是内脏的裸露,与身首的分离。剥去皮的老者,只有头部还表明他曾经是一个人,而不是别的动物,那些带血的身体像极了我们平常在肉市看到的排骨,绯红的肉裹着白色的肋骨,只是没有血流出。
老者的尸体前方有几股绳子从他的骨架上伸出,由前方的另一个天葬师牵着,这样处理大概是方便天葬的进程吧!图片,从上往下缓缓滑移,那老者任天葬在他身上宰割骨肉,面部一直是那种安详的神情,好像是在与天葬师做一个好玩的游戏。
最后的图片是老者的头部已被割下,如我们电影中看到的那些砍头镜头一样,静静地在那个地方像球一样呆着。天葬的工作当然要干净利索的,再看下一张图片时,老者的头颅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硕大的几只鹫鹰在围拢啄食。
很难想象,一个人就如此消失了。据说,现在这样一种天葬已成为西藏的一个商业项目,交上一定数额的票子都可以在现场观看。呜呼哀哉,这都是什么世道呢?道德伦理都见上帝去了么?我不认为天葬是神圣的,反之,很残忍,如若不是,被杀害的人是不是都算天葬呢?那杀人犯岂不是成了神圣职业?杀死人与活人意义同等,都是侩子手。偶说的是心理上。
原本胃口很好的我,看完这些图片后,胸口开始翻江倒海,顿时,像被什么堵住了那样难受。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承受力是了不起得,现在看来不过了了,只是平时太自以为是罢了!
在死后如何离世的方式上,我倾向于土葬,不入土何来为安?至于火葬,我也很反感,人本是赤条而来,也应赤条而去,一把火烧了算什么?当然,有人说是:环保。呀呸!只要活着的人想做好环保,又与死人何干?有些人活着时,为了金钱,不在乎周围的环境,单单在死去人的身体上做文章,超让人鄙视!
如果人死后能像《人鬼情未了》里面的山姆那样,在一片璀璨星光中隐隐消失,也是一种很美的释义。
文/海棠依旧
一切从长记忆。
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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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喜欢女红,但一直也不会做。在网上看了好多心灵手巧姐妹们的手艺,禁不住产生了跃跃欲试的念头,好在我现在已经嫁出来了,做坏了什么东西也不怕母亲责备了!
从电脑到我家的那天,就准备给它来套新装,这个想法在我脑子里待了好久,都因为我的笨拙与懒惰搁浅再搁浅。也打算买上一套,况且花不到几个钱,自己也赚的轻松,大概上天不给我这样一机会吧,一直都没有遇到心仪的,这个想法也就一拖再拖,终于,把号称“史上最懒”的女人的我拖垮了,开始出击着手了。
花去24元买来两米布,白色水玉与粉色水玉各一米。相比而言,自己偏爱白色底的水玉布料,看上去干净文雅,粉色底的那块水玉自然只能做个陪衬了。至于做什么样式的,我看了很多款式,发现我准备的材料少了,没有花边也没有蕾丝,唉,世上怎么会有我这样一个笨女人呢?现在我才知道,蕾丝花边的重要性。这样难怪了,平时,我穿衣向来简单,有花边的衣服统统不爱,关注蕾丝的程度当然无从谈起。这真一个不懂风情的女子呀,因为不爱蕾丝花边!(干笑两声
)
从最简单做起吧,我这个笨手笨脚的女人,连师傅都没有,只有自己琢磨了,好在自己避繁从简。量好了电脑的身围、头围、胸围,开始咔嚓吧。坏了,我连划粉还没有买呢?我只好出了一趟门,厚着脸皮向裁缝铺要来一点划粉。谢天谢地,总算能在布上画线了。家中没有地方剪布,自己便铺在床上,盘起腿,一副认真的样子,很家庭主妇的感觉。
布料剪好了,可是有的缝头放少了,也就刚刚够缝合上的,好在我提前给棉布做了缩水处理,不然,这些布料就让我咔嚓坏了。
把布料放到缝纫机上缝合,机器转动的声音非常好听。从小我就看着母亲踩缝纫机很是羡慕,但从不敢碰,每碰一次,母亲都能察觉,尔后狠狠训我一顿。现在好了,我把母亲的缝纫机搬到自己家来,想怎么碰都没有问题了,而我的孩子又像小时候的我,喜欢的不得了,总是上去踩着玩,我怕伤着他,也像当年的母亲一样喝斥他,唉,人生何止是这样的相似又如此的轮回啊!
缝合的过程不是太难,难的是我不会做,大多是一边琢磨一边试做,好歹我不是精细之人,自己喜欢就好了,做好做坏,自己心足不介意了。做好后,孩子喜欢,连连赞好;家中的他,也只说了句还行,不管这些了,我高兴就好。
有时,我会在想:幸亏我没有生到旧社会,不然我这样不会女红的笨女人怎能嫁得出去?即便嫁出去了,也是被人家休掉的命运。当然,这样想法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做不得证据。但是,现今真的有些女人,十分喜欢女红,为自己做衣服、做包包、做布艺……自己的心中十分崇拜这样的女人,认为这样的女人不止是风情万种,也是给与布料于生命的高雅手艺人。
(一)
那一天,
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夜,
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
我转过所有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
我磕长头拥抱尘埃,
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翻遍十万大山,
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我喜欢的第一首诗作(据说这个版本很多),娓娓道来之中,把一个追爱之人的心理刻画到了极致,还原了追爱人誓对所爱之人去生或者死的境界。如果,没有爱到至深至浓的境界,怎么会有这样心境?所以说,一个人如果能遇到这样一个懂爱之人,福矣!
(二)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我喜欢的第二首,这更像一首不得已的心作。两个人相遇后,能无阻无碍的真诚相爱,无疑是一种幸福的事情。如果,遇到了变心或者外界的影响,以致恋爱关系决裂,分手的感觉便如同这首诗作:第一最好不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相爱简单,相处太难;分手轻松,不念太难,是矣!
(三)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我喜欢的第三首,守护等待之作。有些人,遇到时,或许已有很多不得已,所以见或者不见,我都在那里,不悲不喜。也可能是太多的不可以,我走或者不走,你永远无法在我心里逃离。明明两个人相爱,却假装要分开。分开也只是形式上的道别,爱情还在那里,依旧穿过时空追随你。默然——相爱;寂静——喜欢,才是最美的释义。
忘却俗世凡尘的你我之欲,找到失落的那份爱之真谛,也许没有什么比这位喇嘛的诗更让人明白爱情的谜底。寥寥人生不过数日,难得是那份感悟之心,过好了也许是几百年的幸福;不然,短短数秒也是漫长的一个世纪。
所以,七夕,想念谁都不如想念这位喇嘛来得真切,因为他是一个懂爱之人,教会我是如何的珍惜。于是,我这样理解:遇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等他多久都没有关系,因为值得;遇到一个亵渎爱的人,等一分钟都是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