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本文的过程让我明白了某大学同学的若干篇前言不搭后语的日志是怎么来的。我对着电脑删了写写了删,不知不觉过去半个小时时间了。所以我现在来继承DX抽象文体的衣钵吧。~
已经过去的2011对于我来说是比较平淡的一年。不刻意做事实的描述,想到哪儿就说哪儿。
工作得来几个比较重要的念头:在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里工作的话,工作者的回报和他的贡献度基本上是成正比的,这里是说贡献度,不是付出的劳动量。第二,一流人才都是有核心竞争力的,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人不管综合素质有多么高,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二流人才,这个核心竞争力未必要达到申请国家专利的地步,只要在你那个工作圈子里能够充分拿出手,就行。第三,勇于认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一个好的习惯。第四,你拿到一个月薪水的时候,问问自己这里面哪一部分是借助你所在的公司这个平台得到的,哪一部分是靠自己的真本领得到的,如果有一天,你带给你的平台的收入超过了平台带给你的收入,你就可以考虑从这里离开,去换一个更大的平台,否则就别发牢骚。
关于置产。现在这个阶段房价不稳定,要不要买房子成了很多
写给一个朋友:
我不记得到底是谁说过,伴侣之间除了感情,最重要的就是义气。我是这么理解的:哪怕有天感情淡了,义气还在,就什么都好说。这个义气不仅仅是黑社会小哥之间的那种两肋插刀,而是某种融合了理解、支持、感激、责任、默契的东西。就像我妈妈说的那样,这个东西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是不会有的,不管他读了多少书赚了多少钱,只要他内心对任何事情毫无敬畏感,就不会有任何程度上的义气。但是在寻找这份义气之前,也要自问是否对得住这两个字。时间始终会论证的一件事是,你最后会拥有一个你能配得上的结局。
(2012-01-03 19:06)

圣诞节值班那天匆匆定了2张机票,31号晚上到广州,1号到深圳,2号到珠海,3号从珠海返广州回青岛。确实是没有怎么玩什么景点啦,不过和超萌的小朋友们相聚还是很幸福的啦!~~
这是我第一回进广东省,以前只想到这里会非常繁华,不曾料到处处绿树成荫,几乎要在街上建起一座森林来,这个感觉真的很棒。
然后东西非常好吃啊非常好吃~~
主要是武汉的筒子们也都是小吃货,其实大家落脚到现在工作的地方也没多久但是显然对什么东西好吃是了如指掌了已经……好感动啊……
以下大多数是在深圳华侨城拍的图图,宝宝猪和卓卓妹自觉地选择了比较适合中老年人的茶溪谷,真是深得我心啊~
以前最无奈的时候,老人们劝慰说,随遇而安吧。每次听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透着对人生的很多无奈感,但话轻飘飘到了年轻人耳朵里,哪里听得进去。那个时候,身边的人都在争,不争就是没出息没出路,随遇而安听着就像一种懦夫行为。
后来有个人跟我说,人活着就是每一天过,把每一天安宁度过就好。每一天是多少天,每一天都一样,多无趣。
我不敢说我懂了那些。但是至少我现在知道了,雄心万丈,可是每一天糊里糊涂的日子,才是懦弱而幼稚的生活方式。
好久没有坐晚上的
OUT there in the cold water, far from
land, we waited every night for the coming of the fog, and it came,
and we oiled the brass machinery and lit the fog light up in the
stone tower. Feeling like two birds in the grey sky, McDunn
and I sent the light touching out, red, then white, then red again,
to eye the lonely ships. And if they did not see our light,
then there was always our Voice, the great deep cry of our Fog Horn
shuddering through the rags of mist to startle the gulls away like
decks of scattered cards and make the waves turn high and foam.
'It's a lonely life, but you're used to
it now, aren't you?' asked McDunn.
'Yes,' I said. You're a good
talker, thank the Lord.'
'Well, it's your turn on land
tomorrow,' he said, smiling, 'to dance the ladies and drink
gin.'
'What do you think McDunn, when I leave
you
以下纯属模仿张公子《我听说,有这么种动物》。
我听说,有种花,生在土里,却喜欢四周都有水。养它的人把它搁在鱼缸里,它便开出紫金相间的花,太阳一照,熠熠闪光。主人喜不自胜,遂移至小塘中,过了一季,花开呈雪白且奇香,夜间能与月光争辉。花主人想来觉得这是神物,于是做了大木盆,装满泥土,将花推进大湖里放了生。过了几年,湖心长出一洲,香远益清。
我听说,有种种子,像蒲公英一样在天上飘,但细小的看不见,只喜欢落在孩子的头发上,落上之后就在发梢生根。小孩子一洗头,它便悄悄发芽。小孩子一睡觉,它便悄悄开花,开出的花有小拇指甲盖大小,发出淡淡清香。小孩子闻到香味一醒来,它便吓得悄悄合上,缩回头发里。第二天小孩儿去上学,也没有人会看他的头发,谁也不知道上面能开花。
我听说,有种花瓣,硬硬的像是玻璃片儿,所以这种花开的时候,花心的瓣一张开来,外围的瓣就会碎。于是此花常年含苞待放。有人说,只听它开过一次,旁人问,为何是“听见”?人说,有次夜半做梦,听得阳台上窸窸窣窣,转而又叮叮咚咚,以为是风吹的风铃
(2011-11-05 19:02)
(2011-10-05 23:27)
趁假期去北京闲逛了两日。老实说,没逛够。
拼了全部脑细胞来回忆,第一次去伟大的首都是在1990年,第二次是1991年,第三次貌似是1993年,第四次大概在1995-1996年间,第五次1998年,第六次2004年,第七次2007年,这次仅仅是我第八次来京——要知道,随便一个石家庄人就可以在一年之内进京个十回八回的,因为实在太近便了。
之所以唠叨上面这段,是想说老北京在我心里埋下的印象太深了,然后忽然这个“皇城根儿”叫起来那么好玩儿的地方哗啦一下变成了听之令人闻风丧胆的“帝都”,让人回不过神儿来。不过传统文化怎么跟现代生活巧妙的融合起来始终是个不小的难题,个人认为北京已然做的很牛很好了。
这两天我跟紫蛋小朋友在她的威武的PKU里混吃混住混看演出,很是滋润。感谢紫蛋小朋友。

(2011-09-28 22:03)
虽然过了两天,但逢五逢十,还是抽空小小庆祝下,发个照片墙(拼图的新鲜劲儿还没过)……

总结发言还是放在年底。静下心来,默默完成自己的愿望。
(2011-09-04 21:27)
一个夏天把我亲爱的郝女士(=我娘)累病了两次,这个房子总算有模样了。
这,就是偶在青岛郊区的小型公寓一枚。亲们,全都是债啊~

首先,要有一个外飘窗,文艺小青年儿和资深文艺老青年的家里怎么能没有外飘窗呢?
你可以坐在窗台上看书,假装自己是窗边的小豆豆。
你可以坐在窗台上弹吉他,假装自己是蒂凡尼的早餐。
你可以坐在窗台上给猫梳毛,假装自己是保护动物协会成员。
…… ……
我以前都不知道还可以装弯轨的窗帘,现在知道了,并推荐。这样显得室内空间比较大,而且可以在拉着窗帘的情况下继续从事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