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张小兔写了饭桌上的爱情。大概说一桌男女,男的在殷勤的给女的夹菜,女的矜持的吃着,一副欲迎还拒的样子。男的眼神热烈,女的表情花痴。看起来这一定是对刚相亲过的恋人无疑。而另一桌男女,则相看无语,上菜之后就埋头苦干,不用说这一定是对夫妻,像张小兔和林大叔。
话说昨天晚上,在公司里等SY一起吃饭,等到8点半,而后一起去公司对面的炖品世家吃炖罐。
刚找好位置坐下,就看见门口走进一个女人。长发,用发夹夹在脑后。微微有些胖,穿一件A字领娃娃衫,看起来胸前风光无限。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件衣服在腰间还交叉绑着两条细带,使女人原本就有粗壮的腰看起来像怀胎三月。女人身后跟着走进一个男人,看起来与她一般高。因为视力不佳,看不清他的样貌。据SY之后的描述,男人长相普通,脸上还有一道伤疤。
女人想要坐在我们对面的四人座上,而男人似乎更想坐在我们旁边的两人座上。于是女人也不再坚持。我心里暗暗纳闷,不晓得男人为什么舍弃宽敞的四人座,而选择了
剪发前,在剪与不剪之间,每天都和SY纠缠,和自己斗争。最后虽然果真如SY所预言的那样放弃了对于我而言就好像越狱一样疯狂的剪短发的念头,可好歹也算是把头发烫出了一番新景象。
以为大概可以就此安心,不必每天都为这几根头发丝儿纠结。没想到,仿佛是给自己新挖了另一个大坑:心安不了几天,又陷入一轮新的矛盾之中。
将长卷发放下,披散在肩上,自然有一番风情。可把头发盘起,在脑后打个结,好像也有一种味道。况且有一些衣服搭配长发好看,而有一些衣服则要搭配盘起的头发才可显出格调。在炎炎夏日里,批着一头长发,想一想都觉得心烦气躁。头发盘起,自然是清爽利落,可心里对花几百元钱烫来的这一头卷发充满了歉意,总有一种暴殄天物的罪恶感。也不好对它们说:诶!对不起了!我这就要把你们盘起来了。
如此一来,不论是将长发放下,或者盘起,对于我来说似乎都是一种遗憾。
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无意中看到她。美得让我觉得呼吸不畅。
小花儿静静开放的年纪,柔顺的黑发,清澈的眼,干净的脸,修长的四肢,时尚而个性的装扮,偶尔不羁的眼神,静静的微笑。开始,偶尔会想起有这么个女孩,现在每天都习惯打开她的BLOG。喜欢她,嫉妒她。喜欢她的美好,嫉妒她的年少。喜欢她,因为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我对于美丽的一切向往。嫉妒她,因为现在的她就是曾经的我一直想成为,却无法成为的人。
我想我是永远也无法像她这样美好了。
在BLOG里放了几张照片。因为穿了新T恤,而又是自己一直喜欢的可以露出肩膀的款式,就要求小弟一定要帮我拍下。昨天,狐狸姐姐对我说:老子看到你的身材,穿那么好看的体恤,其实是满不舒服的…… 心想,老子当年也漂亮过。
看到她的话,突然有一股伤感从心里咕嘟咕嘟冒出,为自己,也为狐狸姐姐。如今看到虽然还幼齿,却美得不可方物的小妞,心情何尝不是如此。如此说来,狐狸姐姐的心情或许一如我看见那个女孩的心情,或者一如我妈妈当年瞧见阿乖在镜子前臭美不停时,哼了一句说:当年我可是比你漂亮多了。
前一阵新买的那一双银色拖鞋有些部位因为皮肉刮擦,掉了一些漆。尤其是与脚拇指亲密接触的那些地方,穿过几次之后银色的漆被拇指蹭去,露出白色的皮。裸露部分的形状,依据拇指从长到短的顺序,看起来好似一座连绵的山。
每天脚拇指踩着两座白色连绵的山,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妥,山水都藏在拇指下。只是每天回家脱下鞋子,看见鞋子上的白色瑕疵,心里会来点小不快。当初看上这双鞋时,对于它的材质表示过担忧。按以往的穿鞋经验,这样的亮色漆皮易掉色易擦伤。向店里的MM表示我的担忧时,她们并不否认,倒是十分干脆地说,如果掉色可以回来找她们补,或者可自己买同色指甲油涂一涂。
鞋子开始掉色,比想象中要快很多。以为它顶多只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小心保护就是,没想到它竟然是柔弱多病的林妹妹,不堪一击。即便如此,修补也好,抱怨也罢,从没想过要回头去找卖鞋的店。一直觉得对于收钱那一方的卖家,卖出的东西无疑是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姑娘。水的味道如何,姑娘人品的好坏自然
我想我是成不了100%完美主妇了。连续做几天饭晚饭,到星期六晚上已经要开始翻脸了,骂骂咧咧,哼哼唧唧,菜式也由原先的两荤一素直接省略为一个炒饭加一个汤。
更致命的是,在大拇指和食指中间的那个凹槽里,摸到了一块粗糙的,面积庞大的老茧。这对我的主妇生涯无疑是当头棒喝,对小心脏的冲击力相当于一枚原子弹在广岛上爆炸,因为脑袋里面闪现的总是我娘那一双粗短的,干燥的,满是老茧的手。妈咪啊!老子我还是一个今年27明年26的青春无敌美少女,而我如今居然在最不该长老茧的地方长出了一片老茧……
因为那一片老茧的打击,星期天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呆在家里。即使外面的天看起来是灰濛濛的闷热,还是拉了我弟要去中山路。我弟真是个没主见的好孩子,问他要不要去和我一起去逛街,他只是眯眯笑着不置可否;SY拉他去打篮球,他也是嘿嘿干笑着跟着去。昨天晚上,问他如果是陪我逛街或者和SY打篮球,他会要选择哪一个。他说,他想睡觉。
看来,不管是逛街或者打篮球,他其实都不爱。
去中山路,也不晓得到底要买什么。很多时候去逛街总是如此,一方面感觉有很多东西需要买,想
坐公车上班时,坐公车回家时,在公司大堂等电梯时,坐电梯时,总会碰见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和我一样住在海沧,并且也在同一幢办公楼上班
会注意到这个男人,倒不是因为他长相如何帅气,或者有什么独到之处。这个男人,身高大约有175公分以上,长相普普通通,我完全没有印象,只注意到他每天穿黑西裤配白衬衫。
虽然说这个男人长相既不帅气,也无特点,打扮也十分普通,如果把他搅拌到一群人中间,我这个近视却不戴眼镜的人想必是不会注意到他。可他不但早早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我还在这里费些笔墨写他,想来他的身上定然有某种极致的品质而让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会注意到某陌生人,往往是因为内心里对这个人含有某种情绪,例如说好奇、喜欢或者讨厌。而这个男人十分不幸的正好被我归入讨厌的这一个行列。先说他黑西裤配白衬衣这样的行头,本身就让我觉得有些莫名的反感。这样的反感说起来当真有些莫名其妙,因为总是忍不住把身穿黑西裤白衬衣的人想象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者花言巧语的推销人员。
嗯,果然很张艺谋,
很印象刘三姐。
还有,中国人真的很多。
有两个节日,一个是七夕节,一个是奥运会开幕。
我并不晓得昨天是七夕节。第一,中国的传统节日,除了春节,我似乎并不知道其他的节日都是在农历的几月几号。第二,即使知道了是在农历的几月几号,但我一般只晓得今天是阳历几月几号,至于农历可能我老妈会知道,因为她总是会记得我的农历生日。
当然,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不知道昨天是七夕节比 Mission Impossible 还要 impossible。一打开电脑,登录MSN,登录QQ,登录BLOG,关于七夕节的祖宗十八代都扑面而来。看不到,除非是瞎子,听不到,除非是聋子。即使没有网络,那么还有手机。手机里各种各样商场打折短信,推销短信会告诉你今天是七夕节。即使没有网络,没有手机,那么还有朋友,即使没有朋友,那么还有同事。总之,只要与这个世界 keep in touch,那么这个世界总会想着法儿的告诉你:今天是七夕节!
七夕节要如何度过呢?我没有概念,也无任何想法。我不晓得这一天应该要吃粽子
——耳机
手机的耳机坏了一边,一直不知道要怎么办。耳机是买手机时配的,以为坏了之后也只能在手机专卖店才能买到新的,觉得麻烦又破费,而后又想着某一天有人白送我一个最好。就这样抱着守株待兔的葛朗台心态,每天靠着左边的一只耳塞将就了好久。
昨天小飞说有人估计听他们的节目,用的是10块钱的破耳机,然后还坏了一边。我听了直乐,心想,小飞真是神算,这说的不就是我嘛。刚想发一短信给飞鱼,结果就有人比我先发了短信,说他就是那个用坏了一边的耳机听节目的人,这哥们更绝,用的还是5块钱的耳机。我倒!
昨晚,去SM一家音像店买碟,没找到想看的电影,最后拿了一张《大红灯笼高高挂》的碟。从音像店出来,发现对面一些卖小电子产品的柜台上居然就挂着很多和我现在用的长得耶-模-耶-样的耳机。心里直纳闷,基本每个星期都会来这家音像店一次,为什么以前都没有发现它的对面就有卖这样的耳机呢。转头看一看,发现这个世界也比往常清晰了好多,才晓得,原来是因为这一次我戴上了眼镜。
咳咳,真是对不住小飞他们几百万的设备,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