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1964年生于安徽巢湖,非神童降世,仅一贫家小儿尔。1981年高考,庸医笔误,身高1米68作1米48,本科之梦遂成泡影(所幸9年后考入北大,长出了一口恶气)。1981-1983年在安徽省巢湖师专物理系就读,同学51人,皆须眉而无娥眉,令英雄无用武之地。1983-1984年在肥东县马集中学任教,课徒百余人。学生中有人高马大者,令吾望而生畏,不敢苛责,恐其一怒之下做出不才之事。1985-1988年在安徽省肥东县团委任职。其间旦暮忙何物?打来开水自己喝。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89-1990年在肥东县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开始了所谓的法律职业生涯。1990年9月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从刘家兴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兼习刘教授的四川方言,1993年获硕士学位。1993年-1994年在深圳工作,先后在福田实业总公司、沙河高尔夫球会、平安保险总公司任职,感觉那是一个高楼耸天,汗流成河的地界。1994年-1998年在山东烟台大学法律任教,兼黄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彼处有海风阵阵,却无从安抚驿动的心灵。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从姜明安教授习行政法,兼习姜教授的湖南方言。2001年至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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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
前几天,在某地开会。若干领导讲完话以后,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被隆重推出。据介绍,她从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到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唯一的一位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被国际友人称为资格最老的“国会议员”。
这样老资格的人大代表,会说些什么呢?我们充满好奇地等待。她说,我做了这么多年的人大代表,感觉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科学发展观好,国家领导一届比一届好……
她已代表人民五十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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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引发热评。我大致看了一下《通知》,再对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发现这是一个非法文件!
文件取名叫做《……通知》。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9条,对行政机关公文,进行了种类。本条第5项规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可以看出,“通知”类文件,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之间行文,或周知有关单位。“周知”有关单位要执行的事项,应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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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屡屡传来县官、市官们动用专政工具,对付网民的故事。他们义正词严,说是维护公共秩序。秩序是这样维护的吗?我找来几则古代的案例,请领导们参考。
第一个故事见于《左传》,叫做“子产不毁乡校”。事情发生在公元前542年,距今2551年,已经很古老了。子产是郑国的国卿,地位相当于总理。他是一个改革家,强势人物。推行土地私有,向土地私有者征收军赋;将刑法铸在铜鼎上,成就了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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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书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系研究公共政策和法律的专业研究机构。政府采购行为,属于公共决策研究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26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虽然本条允许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采购商品和服务,但此应为原则之例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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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严重性
为文立言者,总有一种拨高自已所论问题从而引人刮目相看的趋向。然而,本文用“案件危机”一词来描绘我国法院当下面临的案件负担居高不下的局面,却决非是危言耸听。事实可以说话。
1979年全国法院审结案件52万件,1989则涨至260万件,是1979年五倍。此后的十年间,法院审结的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数全面、持续地上涨,1999达623万件,又翻一番。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审结、执结9839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11.17%。案件飙升的直接结果是:一、法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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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尿毒症的32岁邓州男子马启长,与被关在湖北监狱的哥哥马启征配型成功。哥哥欣然同意提供肾源,但被狱方以没有法规支持为由拒绝。马启长的父亲多次去监狱,对着干警长跪不起:“孩子不移植肾就要死,我不能看着他死!”
监狱方面拒绝马氏兄弟的根据,是狱字【2006】第194号文件规定的。据介绍,这个文件是专门针对罪犯自愿器官移植的情况下发的。当时四川一在押犯请求自愿器官移植,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向上请示后,国家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如此明确批复:“在国家对罪犯自愿捐献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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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的编辑希望我就梁丽“拾金而昧”案,发表个人见解,供读者参考。虽然刑事并非本人专科,但作为法律学人,我与同行们有着共同的癖好——喜欢难啃的骨头。现将本人研习此案的丝许心得,发表于此,请读者批评。
一、基本事实
事发上午8时20分左右,深圳机场清洁工梁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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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大制定《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网上恶评如潮,但杭州市人大岿然不动。关于《条例》的非法性,本人另有专文发表。现就网络热议的富家子弟“飙车”案中,杭州市交警部门的信息发布行为,有问题请教杭州市有关部门。
《条例》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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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以彰显反腐决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职务犯罪,最高检察院新近修订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鉴于过去保密工作失误较多,导致举报人屡受打击报复,修订后的规定51条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者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二)举报材料不得随意摆放,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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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身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