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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三、对室外艺术作品合理使用构成要件分析

(一)使用场所

    使用的作品限于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室外公共场所,是指向一般公众开放的场所、建筑物的外壁以及其它一般公众容易看见的室外场所,但和一般公众是否应当支付费用没有必然关系。[1]它的主要特点在于开放性和公众的易见性。比如像人们可以自由活动的广场、公园;设置在外面的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线以及建筑物的外壁等。对于设置门栏的公园,海滩等尽管需要购票才能进入,但仍然属于向一般公众开放的室外公共场所而且一般公众也比较容易看见,对设置在

对室外艺术作品合理使用的再思考

 

内容摘要:允许对设置或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自由而无偿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是各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通例。我国《著作权法》对此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对于公众对该类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方式以及对该类作品复制或录制后如何再使用等问题,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却是不完善和模糊的。因此,结合各国立法例和我国相关判例对该合理使用制度的正当性、其构成要件等进行深入分析将是一种有意义的探索。

关 键字:合理使用  室外艺术作品  利益平衡  著作权

 

    北京奥运会如同一场盛大的视觉盛宴已缓缓拉上了帷幕,作为史上规模最宏大与壮观的奥运盛会,在为我们带来了许多难忘回忆的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

二、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P2P软件侵权案

    在回顾了美国的两个由P2P软件引起的著作权侵权经典案例后,让我们回到我国所谓的“P2P侵权案件”。鉴于国内相关“P2P侵权案”的相似性,在此,笔者主要介绍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公司)诉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联公司)一案,通过比较的分析方法来对我国“P2P侵权案”作进一步的思考。

    原告广州中凯文化公司是电影《杀破狼》的国内发行商,该公司以POCO网提供多媒体资源分享软件吸引、帮助网络用户下载免费电影侵犯其电影《杀破狼》版权为由,将网站运营商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和广告代理商上海卡芙广告公司告上了法庭。2007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数联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教唆、引诱和帮助网络用户传播侵权电影为由,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

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P2P软件侵权案

 

何笃丰

(本文精简版原载于《电子知识产权》2009第5期)

摘 :P2P技术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网络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多起“P2P软件侵权案”便是对其极好的诠释。然而,与国外由P2P软件引起的著作权侵权案不同的是,我国所谓的“P2P软件侵权案”,被告败诉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们提供了P2P软件,而是因为他们故意提供链接服务。

关键词:著作权;P2P软件;间接侵权;链接服务

Snoopy提出的问题:
    关于网络环境下的网页链接,如百度未经许可链接了第三方网站的MP3歌曲资源,因为根据“服务器标准”百度并不构成直接侵权,但如果能证明其明知或已知第三方网站为侵权(如红旗标准)且造成或夸大了损害后果,可以构称成间接侵权;“但如果被链接的是权利人网站,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不正当竞争”,这是王迁老师的解释。
    对最后一句不太理解。。不正当竞争不是须同行业经营者作为构成要件吗?百度作为搜索引擎网站与唱片公司,归为同行业我觉得有些牵强;另外,我没找到具体的法条能作为依据,我知道不正当竞争是兜底性保护,可无法说服自己

    对于王老师上面的解释,我发表一点粗浅的认识。我认为王老师这个解释里面包含两层含义:

    一、间接侵权要以直接侵权存在为前提,如果是权利人自己在网站上传作品的话

 

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美国称不上为一个好邻居

 

美国政府每年都推出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别301报告”,自从中国与这个“特别301报告”结缘后,便扯不开关系了。在今年美国贸易代表4月30日公布“2009年特别301报告”, 2009年,中国再次被列入美国优先观察者名单且将继续置于306条款的监管。

 据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的消息,

                  对《条例》22条中是否存在替代责任的理解

    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是否有规定了美国法意义上的“替代责任”?尤其是《条例》第22条规定第4款的理解,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这里发表一点自己的想法。

    因为《条例》第22条规定有关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提供者豁免赔偿责任的前提就包括:“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笔者认为,尽管该条只规定了直接获得经济利益,而未提及替代责任中另外非常重要的一个要件——有监督侵权行为的权利和能力,但该条规定是符合英美法中的“替代责
浅议我的历史观(2009-05-09 01:03)

浅议我的历史观

                                            

    上下五千年,历史万万千。悠悠中国史,深深华夏情。中华民族是一个有悠久、灿烂文化的民族,更是一个有悠久,丰富历史的民族。作为这个民族的一份子,作为一个华夏子女,我们怎样看待那段历史,我们怎样看待那个历史人物?宽容,怨恨,不忘,教训,反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历史观,我也不例外,我也例外。浅谈我的历史观。

一个宽容的心态

 

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班集体(理工科)建设对策研究

何笃丰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最离不开的是大学的班集体。班集体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单位,现代学校管理主要以班级为依托。无论是校一级,还是中层一级的管理要求都要经过班集体这一环节才能得到落实。因此,要实现学校育人目标,取得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的有效性,就要牢牢抓住班集体建设这一重要环节。而班集体作为同学生活学习的集体环境,其好坏直接或间接影响班级的各成员。通俗的说,对学校而言,班集体就是一个“大”学生,要想管好每个“小”学生,首先要管理好“大”学生;对学生而言,班集体是一个“小”学校,要想搞好“大”学校,首先要搞好“小”学校。概括的说,班集体作为教育力量的主体,其处理好了将发挥着巨大力量。因此班集体的建设就至关重要,然而班集体(理工科)必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班级班干部

    上次在浏览网页时,看到张平老师的写的一篇关于《美国网络法律研究纵观》文章。在文章里,张平老师提供了几个比较好的知识产权法网站,对于没有westlaw或者lexisnexis许可使用权的用户有一定的帮助,现与大家共享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