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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少年》编剧感叹/文/王小玲
《问题少年》是发生在桂林的真实故事改编的,故事是发生在2005年6月7日楚军,成风,王志,蒋革等人真实生活改编,文章中男主角楚军被学校停课处罚的时,我正在桂林电视台《新闻时间》做实习记者,也就是现在的《身边栏目》,当时新闻部主任安排我下去采访这群《少年问题》,并要我到栏目找位熟悉业务的老师带着去,我找到了秦冬发老师,他说,他也很想帮助这群孩子回到学校,由于那时候教育这一块是重大新闻,地方台不介入,所以采访计划取消了。后来,我就一个人去了,我当时想通过报告文学的方式把这件事写出来,取标题叫做《辍学的孩子流向何方?》来反映这些少年迷醉网吧中途辍学,最后走上了抢劫的犯罪道路,想对学校,家长和社会在如何教育孩子成长的重大问题上,进行行了分析和探讨,后来这篇文章被广西电影制片厂的导演余斌看到,余斌导演说篇文章写得很好,是社会的热点,建议我改编成剧本,寻找投资商拍成电视剧,《少年问题》是个社会热点,家庭,学校,社会都很重视,我听取了余斌导演的建议,把《辍学的孩子流向何方》编写成电视剧本《问题少年》发在博客里面寻找投资商,文章楚军为主线把辍学流落社会的这群<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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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玲
野草闲花休采折, 真姿劲质 自安然
山妻稚子家常饭,不害相思不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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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玲
这几天打开电脑就看到从房奴到小三,从白领到地下情人,为了房子出卖肉体得到这么多观众的共鸣,道德的缺失,高官养情人,小三得到共鸣,笑贫不笑猖,从蜗居中得到了社会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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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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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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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玲
你听过猎人与猎物的故事吗?
现在的男孩把自己猎人,把女人看做是猎物,所以,男孩追女孩时,就像打猎人追猎物一样,紧追不放,直到把猎物吃了,觉得没有味道了,就去寻找下一个猎物,所以,等待人追的女孩注定成为猎物,被男孩吃了又注定被男孩抛弃,所以,你千万不要做猎物,要做猎人,寻找自己的幸福, 看准了,你就主动出击,主动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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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少年节选>
文/王小玲
“爸不修钟表了——因为修理钟表不挣钱。你需要赛车找妈妈去买!”
“爸爸:修钟表不赚钱,那打牌会赚钱吗?你每次要我找妈妈买,妈妈为什么老是哭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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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经营性用房拆迁可补偿
新办法规定,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改为经营性用房(简称住改非)的,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所谓“住改非”,即指产权登记时房屋性质为住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前持续经营、经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前持续完税记录的房屋,包括一层(地层、不含地下室)改为商业门面的;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为营业性用房,如开设旅社、饭店、幼儿园等。
计算补偿金额,以改变住宅性质的实际面积为依据。一般情况下,这类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A、将一层(地层、不含地下室)住宅改为商业门面经营使用:经营1年以上(含1年)的,按住宅拆迁评估价格的20%补偿;持续经营3年及3年以上的,按拆迁住宅评估价的40%补偿;持续经营5年和5年以上的,按60%补偿,持续经营10年和10年以上的,则按8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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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桂林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桂林市集体土地征为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桂林市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为国有土地时,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称的“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是指: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依据法律及有关政策被征用或征收为国有土地(简称征地)并转为建设用地时,对原有房屋及附属物实施的搬迁、拆除,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拆迁。
二、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拆迁办)负责对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改、建规、国土资源、房产、工商、市容、公安等部门以及原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