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剧本做得不开心,心里把老板骂了个痛快儿!平静之下,仔细想想,其实老板有老板的苦衷和难处!
原本觉得自己很委屈,不过我尊敬的那位老人的泰然和挚友的话又让我在一片混沌中看到了光亮。那位比我委屈得多的老人都能平和的接受现实,重新鼓舞起斗志来,我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呢?我的消极创作态度只是在给“懒惰”找借口而已。
我的抱怨太多,付出太少。我就像是一只膨胀的气球,经受不起一点儿尖锐的批评,趁早撒掉那一肚子气,别假大空地自怨自艾了。
巧了,刚才看到一篇小故事,对我生活的处境很有启发,原文如下。
忍耐是不够的
我有个朋友,曾经家财亿万,股票崩盘,他一下子垮了。有一阵,他沮丧极了,胆固醇丶血压都高得惊人,还得了严重的忧郁症。最近在百货公司遇见他们夫妇,居然正满面春风地看水晶玻璃。「买不起了,」他对我笑笑,「以前的收藏也全卖了,但是看看橱窗里的,纯欣赏,也挺好。」常在电视上见到一位政界的名人。早年他曾因为是异议分子,被关了二十多年,但是当别人血脉贲张地向旧政府讨公道
今生我只是个戏迷,我只想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台上的辉煌灿烂。
她在我心中扎下了根儿,却又象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越飞越远。
萤火虫的光亮,蝴蝶的翅膀,蜻蜓的眼泪,她是世界上美好的一切。
爱她,我不敢奢望。
风中萧瑟的落叶,冷雨中摇摆的枯草,雷鸣中失神的蜗牛,这是我。
爱她,我不敢奢望。
她是一座晶莹的冷冰冰的迷宫。
我陷入其中,看得透,却永远也走不出。
爱她,我不敢奢望。
那神圣的铜像前,用心去编织的一点青涩记忆,也算是燃烧过的最美丽的梦。
爱她,我不敢奢望。
就算亨利摩尔也雕不出那爱情的圆。
爱她,我不敢奢望。
美艳的金色望远镜再也望不到颠倒的洛克菲勒。
爱她,我不敢奢望。
瘟疫虽然是场灾难,却在无助中勾画出一座海市蜃楼。
2003年的一个周末就是那甜美的幻象。
爱她,我不敢奢望。
胆小的我只敢在执着的戏里向她大声表白,朝着那紧闭的窗口肆意地疾呼她的名字!
爱她,我不敢奢望。
今生,我只愿做一个戏迷,躲在角落里仰视她那冷傲的美丽。
今生,我只愿做一个戏迷,祈祷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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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豆上又看了遍《雄中一天不读书》,感动,真的感动!当年在北电国际学生影展,《雄》就让我眼前一亮。经过了两年,我比以前经历了更多事情,更加缅怀起青春来了。哎,很可惜,上大学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把那些让我感动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呢? 纪录的力量是伟大的,不用管什么技法,只要让情感真诚坦率地流露,自然会激发内心的共鸣。在这一瞬间,远在台湾的高雄中学,似乎也变成了我的母校。 第一次看《雄》是和然子在一起看的,北电国际学生影展见证了我和然子的悲欢离合。十一月份,影展又要开始了,我还会去看。到时候难免会有些物是人非的感伤。 自勉一下,别伤感了,过去的记忆还是甜蜜的。我要把那美好的一切封存起来。看那些我们共同看过的片子,就是我最好的爱情祭! 怀念然子的文字,怀念那些好电影,怀念那些难忘的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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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我真的想让你幸福快乐!我真的不想看到有一天咱们会分开。
但如果你不爱我了,我会放手的,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保证不会打扰你和你的爱人。
然子,三年了真的很美好,不管怎么样,我幸福了三年了,足矣!余生里我只要回味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就很满足了。
我会永远把可爱的小狮子留在我的记忆中,小狮子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可爱,傻傻的,笨笨的……真的很幸福,滴着血的幸福,这种幸福即使是尖刀刺进了心脏,也会让我笑着去死。
然子,让我再说一万声我爱你,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说。
如果真的有一天咱们不在一起了,请你先不要把这些帖子删了,让我把它保存在硬盘里,因为这些是我最美丽的回忆,我要永远地留下这些帖子。
然子,半年了,你几乎没在这里留过言,不知道是不是情已逝?尽管很遗憾,很可惜,可我不想怪你,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我只想祝你和你所爱的人一辈子幸福!
然子,我真的希望你爱的人会一辈子是我,但如果不是我,我同样会祝福你。
三年前我发了疯的爱着王婉多,可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什么叫做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的爱。一刻见不到你,我都会觉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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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它了。
零七年四月份的时候,它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突然蹿到了我家的屋顶上。它饿得受不了朝我爸喵喵叫,我爸便把从大连带来的烤鱼片给它吃,从此后它便在屋顶安了家。
爸爸精心地照顾着它,每天都会给它买好吃的。这下可好,屋顶上招来的猫越来越多,有个被我们叫做“黑社会”的大脑袋家伙天天和它争食。它胆子小,打不过人家。只有我们在跟前儿的时候,它才‘猫仗人势’地对着“黑社会”叫两声,象征性地示威一下。毕竟我们不能时时刻刻地照看着它,几次“黑社会”都把它吓得从屋顶上掉了下来。当时我特讨厌“黑社会”,可现在我和“黑社会”也建立了深厚的友情。“黑社会”也很可怜,它的牙被人无情的打断了两颗。
它倒是因祸得福,掉下来后,就老老实实地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象个毛绒玩具似地,小模样特别惹人怜爱。看到它在院子里,我便马上把它抱进了屋,给它好吃好喝好招待。我在电脑前写剧本,它便在我的腿上蹭来蹭去,它真的把我当成亲人了。
我本来想把它养在屋子里,可是它野惯了,关不住。到了早上它就一个劲儿地挠门。没办法,还是给它自由吧。后来它自己倒学会认门儿了。每天过了后半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