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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寺口杂记(2009-05-12 08:13)

游寺口杂记

 

    “五一”节日,战友们相约外出游玩。我们一行九人自驾两辆轿车迎着朝霞向中卫市的方向驶去。有趣的是,我们这些已经退出现役的老兵们,集合在一起仍然保持着军人的作风,前后两辆车都拿着对讲机,前车开路后车紧随。经过两个小时的行程,我们来到了离中卫市大概50公里的寺口风景旅游区。

 

    寺口古称北海,位于宁夏中卫市宣和镇南20公里处,面积10平方公里,在导游的介绍下我们分别游览了东景区宁夏大峡谷景区,东景区有怪石嶙峋的“石匣子”,有妙趣天成的“神仙脚印”,还有奇险雄美的“寺口大峡谷”“灵仙谷”等。寺口西景区就是很著名的苏武牧羊景区,我们一行人攀岩而上,那奇险的山崖使我寸步难行!我有恐高症,每每遇到这种情况可想而知,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巨大的挑战!攀岩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的路途时,我往下

“春”来了(2009-04-14 18:19)

 

 

西北的春天常常来的较晚,然而,今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年早的多!我从家里到律师事务所上班,有一条最近的路,那是银川市很著名的唐徕渠。为了能够把锻炼身体融入平时的生活中,我每天步行路经唐徕渠到律师事务所。

 

为了孩子(2009-03-17 19:25)

为了孩子

 

    前两天才听说,我年前办理的某某化工技校学生笑笑故意伤害(重伤)一案的当事人小笑笑,在本学期开学后回到学校上课,却因学校学生科的负责人另换他人,而不能够及时恢复上课。笑笑白天在校园里坐在,看着同学们上课,晚上学校要关闭校门,可怜的孩子只好离开学校,在学校附近随便找个地方蜷缩一宿!

   

    笑笑的家在外地农村,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里,夜幕下的城市美丽而温馨!可是却没有一盏温暖的灯光属于他!当我得知这一切时,心里很难受!我在想怎样去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帮笑笑。   

 

    在我办理笑笑故意伤害(重伤)一案时,我作为一名律师,能够使案件在检察

          成功的为一起未成年学生犯罪(重伤害)办理“不起诉”

 

     2009年1月20日,这本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是对于16岁的笑笑来说是终身难忘的------笑笑因涉嫌故意伤害(重伤),于2008年12月3日被银川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被依法执行逮捕,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笑笑在失去人身自由整整48天后的今天终于重获自由!

 

   【案情简介】

   本案被告人笑笑,男,汉族,16周岁,系某某化工技校学生。2008年11月12日20时许,某某化工技校学生李亮亮和王同等人到该校男生宿舍找笑笑,因前几天李亮亮强行要笑笑为其打开水遭到拒

日记 [2009年01月04日](2009-01-04 09:59)

    今天是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同事们上班见面都一一恭祝新年好!一本厚厚的台历才刚刚开启,一切都蕴含着新意!

  

    天空中也飘起了洁白的雪花,预示着我们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新年!

   

    为了美好的生活、为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努力,再努力!

真诚的谢谢(2008-12-31 17:29)

真诚的谢谢

 

    再过几个小时,难忘的2008年就将永远的成为历史!这一年中的美好和遗憾,都会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朵闪亮的浪花,随着时间而远去。唯独不能远去和忘记的是在这一年中,给予我帮助和支持的战友、朋友、同仁、亲人,当然,更有那些广大的博友!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真诚的谢谢你们——我的战友、我的朋友、我的同仁、我的亲人,还有我的博友!

 

    战友——只有穿过军装,当过兵的人,才能够理解我对战友的这份深情!战友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支柱!我的喜怒哀乐他们都会与我分享和分担!

 

    朋友——是我生活中关心和关爱我最多最纯的人!是我真情倾吐时最有耐心倾听的人!

再见了,难忘的2008(2008-12-26 16:18)

再见了,难忘的2008

 

    昨天,我乘坐在上海到银川的航班上,思绪万千,再过一周2008年就将过去,我们将迎来新的一年2009年!

   

    日子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度过,年轮转了一年又一年!然而,2008年的雪灾、事故、地震、奥运会、“神舟七号”飞船的发射、三鹿奶粉事件、金融危机…….相信2008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心情跌宕起伏的一年!

 

    “5.12”汶川大地震让亿万中国人的心彻底震动了。它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接受了一次生与死的洗礼。这次的洗礼是残忍的,也是影响深远的,据报道,汶川灾区的人们至今都很难走出地震带给他们的阴影!不仅是失去父母的孩子

参会归来(2008-12-02 15:06)

 

    11月27日,我代表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到美丽的江城重庆,参加首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下午两点半我们一行八人到达重庆江北机场,重庆律师协会派有专人在机场迎接我们。

   

    论坛设在重庆市君豪大饭店,由西部13个省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此次论坛设主论坛及四个分论坛。主论坛主题是“西部.律师.实务.发展”,四个分论坛分别是金融证券法律业务分论坛、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分论坛、刑事辩护法律业务分论坛、劳动保障法律业务分论坛。

   

    28日上午,在重庆君豪大饭店二楼大宴会厅,主论坛在此召开。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女士主持了开幕式,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分别致辞。很遗憾的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先生,作为论坛的特邀嘉宾因参加其它会议没能

第一次给当事人发火(2008-11-17 17:27)

 

    下午刚上班就接到一位当事人小马的电话:“郜律师,你最近都在忙啥?我的事到底处理的怎么样了?”口气很生硬!我听后很是气愤,立即回击他“你说我最近在忙什么?!”

   

    自从11月6日下午接受了小马和他妻子的委托,当即就同他们去了现场,并联系了公证处下午就对失火现场进行了证据保全。7日就去了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找具体出现场的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案情。随后又去某某区消防中队了解失火的原因,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制作财产损失清单……可以说,最近除了开庭的案子,很多时间用于处理这事,这一切他的妻子很清楚的。

   

    因为我知道,一场火使小马新装修的家几乎毁灭!(好

“郜律师,太谢谢你了!这回我相信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我的当事人小杜拿到市中级法院的二审《民事裁定书》后,发自肺腑的说了上述这番话语。其实,小杜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

 

【基本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