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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秦跃东在2005-10-17 14:17:38的发言:
   
     近来本论坛的人们对逻辑学的演绎和归纳问题发生了兴趣,这盖缘于知原先生的“西方哲学的出路在于破除演绎中心主义偏执 ”一文。余亦不揣浅陋,就逻辑的有关问题谈谈个人的浅见。不对之处,还望各位斧正、赐教!
      ......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人类的知识是在归纳的基础上的总结。能够把人类的知识(类属归纳的前提)进行总结,就是哲学的表现!真正的智者,不是只是为了去发现、拓展或陈述归纳的那些前提内容(应该认识到,人类的一些归纳前提的内容,其实也是由低一级的归纳前提内容而总结的结论),而是给予这些有限的前提内容于总结,即见微知著——由总结而得出结论——这些结论,既可以反察归纳的那些前提内容,也可以作为演绎的大前提——而在演绎逻辑中我们知道,结论就在大前提中。由此可见,由归纳总

中国儒家讲究“知行合一”,孙中山的革命知行观是其重要的革命哲学观点,中国共产党则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当看重,我曾疑问,中国传统理论所讲的知行关系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践关系不是一回事吗?

 

现在有了答案,中国传统理论所讲的知行关系中,知是行中知,在这个意义上讲,传统中国是唯行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前的西方的理论实践关系中,实践是理论之下的实践,或者说知下行,在这个意义上讲,传统西方是唯知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践关系主要观点是,是产生知下行知下行应该为服务,没有论及行中知。则,如何才是真正的知行辨证合一呢?是否知行合一观是东西文化合壁的关键点呢?

 

有人从逻辑的角度看禅宗公案,发现有许多逻辑不严密的地方。这是有问题的,实际禅宗公案讲的是行中知的启发和觉悟过程,本来要心传的,本来不立文字的

在中国思维网与高工的辩论,链接见:http://www.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asp?boardid=3095&star=1&replyid=633549&id=209601&skin=0&page=1

 

高工 在2008-11-13 7:22:01的发言:

  官方哲学宣称:“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把独裁者的选择当作必然,把社会规律当作必然,目的是维护社会现状。
  民间哲学知道:“自由不是对必然的认识,自由是对可能的选择。”——要求收回被剥夺的选择权,目的是改造社会现状。
  民间哲学认为:社会现实不是必然规律的结果,而是被选择的可能性之一。世界社会形态的多元现象证明:社会规律并非唯一的必然。哲学的任务是发现和扩展选择的可能,而不是默认现状的必然。——哲学是选择学,多元哲学大有前途;为独裁者服务的官方哲学只承认唯一的必然,也必然会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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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尔思:2008-11-16 2:45:01


  

    中国网络哲学协会的哲友宋杰夫兄突然辞世,令人扼腕。宋兄以科学意义上的本体与现象作为描述对象的完备范畴,但没有彻底完成其论证工作,导致其思想未能彻底完成即仙去,故以此文敬慰宋兄在天之灵。

 

    

 

 

    实际上,对象之所以成为主体的对象,不仅与对象有关,而且与主体有关,主体因为有因观而为的能力,对象性关系的过程中包括主体观对象和主体对对象作为两个过程的交织,所观的即是对象的现象,行为则作用于对象的本体。也可以说,观察对象为现象,行为对象为现象的本体,意识对象为现象及其本体。

 

 

    本体相对于现象,不是与现象无关的物自体,而是所观得的现象的根源,比如颜色现象的本体是光子,光谱即是颜色的本源;物体颜色现象的本体是该物体和光源,光源的光谱和该物体对光源的反射特性是物体颜色现象的本源。

 

 

    现象有物理现象、生理现象、心理现象、意识现象、生活现象、实践现象、社


中网哲协诸君理论的关键问题

 

首发网址: http://www.wlzxcn.com/dispbbs.asp?boardID=18&ID=7016&page=1

 

 

原圣一:

原圣一的第一个成果是发现质的观念的本原实际为质感,进而想到无永恒本原的有感之质,想到本体本无所谓质感。于是可说,本体是无,因为它无所谓质感,质感是无(对观者)的呈现。

 

 

黄可清《第七章 美是什么》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36dc0901000cws.html#cmt_663405

 

商榷:

美感是心理的,意境是文学等艺术的心理效果,情境是实践或自在生活境遇的心理效果。
美也可以这样分类,即对象美、体验美。
艺术对象美是移情作用,而自然对象美也可以是直接的心理反应。
实践体验美可以归结为自由创造,而自在生活体验美则也可以是直接的心理反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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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王波在2006-2-25 0:11:17的发言:

正确理解“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和正确区分客观事物的“好感”与“美感”,对于正确理解本文的美学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好感”是功利价值的本质体现,“美感”是功利价值的外观反映。要善于把握相同的客观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功利价值。一片山花,一片彩霞,普通人感觉到的只是视觉的愉悦,再没有其他的功利价值。而对于摄影和绘画爱好者,就有了产生作品的功利价值。所以,山花和彩霞,带给普通人的只是好感,带给摄影和绘画爱好者的还有美感。只有造诣较深的劳动者和善于总结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够很好地感受到“均衡”“对称”“规整”给人的美感。对于色彩亮丽的事物,人们往往爱说“真美呀”,这是因为以前人们并没有在意区分事物给人的“好感”与“美感”的不

剪刀、锤子、布与悖论

剪刀、锤子、布,剪刀比布厉害,锤子比剪刀厉害,布比锤子厉害。谁最厉害?
唐僧、妖精、孙悟空,唐僧比孙悟空厉害,妖精比唐僧厉害,孙悟空比妖精厉害。谁最厉害?
如果抽象地看,它们是中国式的循环悖论。

但我们中国人很少把它们看成悖论,因为它们不是纯粹抽象的逻辑命题,而是基于具有丰富意涵的意象的命题,它们是现实的漫画式写照,在似悖非悖中体现出中国人的生存智慧。

 

 

 

受中网哲协秦跃东兄《意识之门》所启发,

偶得:

 

生理是对物理的物理,

心理是对生理的生理,

意识是对心理的心理,

哲学是对意识的意识,

对哲学的哲学还是哲学。

 

 

附:秦跃东《意识之门》及相关讨论:http://www.wlzxcn.com/dispbbs.asp?boardid=18&star=4&replyid=47871&id=188&skin=0&page=1

观是对象化存在及其作为的前提要素。

客观是认识对象本身的观的方式,必有其固有的要求和适宜的方法。所谓“客观”,又可顾名思义,就是观察者为“客”,自外于被观察事物,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而改变。

绝对客观是西哲的原初追求,但西哲也宣告了绝对客观的不可能。绝对客观本身就是自悖的概念,没有“对”又何来对“对象”的“客观”呢?所以,人类可能的客观只能是与对象相对的方式下达成的客观。

关键问题是,从相对达成客观如何可能?在相对的观察中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因观察者而改变是不可能的,那么关键就是如何考察评估这个改变因素的影响,则必然要考察观与观者本身。同类客观就提供了观者因素影响的评估标准,即对同样的对象的同样地观的结果不因观者不同而不同。观者不同而能同样地观,只有同类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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