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头很是老套,闹市中,凡尘中的凡尘,偶然中的偶然
一姐们遇到了一哥们,都不是太年轻的人,一见如故,相爱如昨。
那时节,白天有空就喝茶,晚上没事就。。 间或喝个咖啡聊聊人生,再发点逛遍某个大洲的宏愿。
夏季某日,两人相对而坐,茶正香,意正浓,突然姐姐目不转睛看着窗前走过一路人,面露沉思。
哥哥连忙小心问到,因何感伤?姐姐娓娓道说,从小就想给自己身上安一个刺青,刚见一女孩腰文一朵
玫瑰,勾起她的念想,想自己青春无多,也不知此愿何时能了,甚是不快。
这有何难,哥哥拔身而起,你我二人如此情投意合,何不今日应景而去,各文一青,了此心愿,岂不快哉!
这二人欢欢喜喜去了闹市中的闹市,找了一个刺青作坊,年青老板询问二位所文为何,所文何处?
两人窃窃私语一番,也不想太显,也不想太普通,苦思良久。毅然决定,男人在右腰文一骨头,,女人在左腰文一小狗。
老板哑然,都是有创意的人啊,二位是取狗咬骨头那份天然质朴浑然天成之意?二人对视一笑,默认无差。
痛了少许,左狗右骨,了了数笔,就此文在了两位的腰部,成了他们骄傲的信物,成了他们爱意
她总喜欢做幕后的看客,冷冷地,静静地看着一切,在她眼里,一似乎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她并不觉得有什么是新奇的,
如果她表现得新奇,那是因为她觉得应该这样做。她像一个看戏的人,永远置身事外。
你不要责怪她冷漠,这是她保护自己的唯一方式。她像一只刺猬,随时竖起自己身上的刺,但她的刺不会伤人,
她只是用来武装自己。她不敢要太多的爱,她怕享受完爱之后,剩下的只是加倍的痛。所以当别人对她过度宠爱时,她不但不会欣喜,反而会惊惧地逃走,她不知道怎样回报别人对她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