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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级、县级、社级、队级、小队级的同志们:
我想和同志商量几个问题,都是关于农业的。
第一个问题,包产问题。南方正在插秧,北方也在春耕。包产一定要落实。根本不要管上级规定的那一套指标。不管这些,只管现实可能。例如,去年亩产只有三百斤,今年能增产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己,实际办不到,有何益处呢?又例如,去年亩产五百斤的,今年增加二百斤、三百斤,也就算成绩很大了,再增上去,就一般说,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问题,密植问题。不可太稀,不可太密,许多年青干部和某些上级机关缺少经验,一个劲儿要密植,有些人竟说愈密愈好。不对,老年人怀疑,中年人也有怀疑的。这三种人开一个会,得出一个适当的密度,那就好了。既然要包产,密植问题就得由生产队、生产小队商量决定。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无用,而且害人不浅。因此,根本不要下这种死硬的命令,省委可以规定一个密植幅度,不当作命令下达,只供下面参考。此外,上面要精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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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坏菜坏在哪里了?说两位代理律师夏某、夏某某,在结束与邓玉娇一天的会谈后出来,悲伤得抱头痛哭,(据《广州日报》报道)。俩律师怎么一点都拿不稳,老太太进茅房——声泪俱下?
经媒体报道置于光天化日之下以后,邓玉娇案的现场感那叫一个强啊,所以注定它的案情或可并不复杂,就算警方现在把纳米技术使出来,那也要掂量清楚网友们的怒吼。万一搞穿帮了,是担当不起来责任滴。警方现在很谨慎,所以节骨眼上律师先生您就先别着急忽悠——意义是意义,事实是事实。
说事实就不要拉哭腔,拉哭腔的事实切不中要害,全是婆婆妈妈。如今这世道互联网根本就不相信眼泪,网民是一边倒地站在邓玉娇的身后,通过自己的跟帖顶帖替这个陷入不幸的女孩做无罪辩护。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个姑娘她自己要强,所以大家都把劲鼓足了给她卯。现在倒好,人家做事的没怯阵,您一个跑堂子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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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江上小堂
针对邓玉娇事件,网友们发出各种各样意见,声援邓玉娇。这是好事,民意对司法判决会产生强大影响,会对司法机关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有效的制衡。但民意不能代替司法判决,也不能要求司法机关服从民意。
更要注意的是,支持邓玉娇抗暴行为,声援邓玉娇的人们,切忌不要给她的行为贴上其它的标签,赋予这一行为过多的意义。不要把她的行为看成是针对官员的行为。
这一案件,与杨佳案与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杨佳的行为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他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来捍卫他的尊严,是错误的。别人侵犯了他的权利,但他同样更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即便按照“私法”,他对那些人的判决也是没有依据的,所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而他则是“以血还牙”。邓玉娇则不然,是在人身安全遭到侵害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是正当防卫。无论她是否犯有抑郁症,或者性格贞烈,都只能作为解释她行为缘由附加因素,而不能作为她的行为正当与否的法律要件。
而且,可以明显看出,杨佳隐含有政治意图。这一点也让判决者感到为两难。如果认定杨佳精神正常,那么就不能抹去他非常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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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请谨言慎行
——兼评邓玉娇案学者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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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这部小说当年最被人笑傻的是:在陈胜带领下,骊山修坟墓的奴隶们全部冲出去了,估计当年的文青把《烈火中永生》学得不错。
那时上学,中午吃饭无事,只好听小说联播。当时好象还是国家台播的,当时感觉就很无聊,现在突然想起,其中谬误有以下几点,供大家笑笑:
1、陈胜那群戍卒中竟然有一女性,将花木兰的历史提前500年以上。该女在陈攻打县城时负伤露馅,陈看望不敢排其肩,很注重革命同志之间的纯洁感情,与伯拉图理论对应。
2、戍卒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