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重阳,蟹肥菊黄
临近重阳,天凉秋燥。每日里为生计奔波,最大享受不过是在小憩时为自己泡一杯芳香四溢的菊花茶。闻一闻那清香,深深啜饮一口,仿佛连五脏六腑都熨帖了,想罢工的细胞们也开始恢复元气。朋友取笑我喝一杯花茶都好像在饮琼浆玉液,我微微一笑,菊花茶于我,确实是良药。
记得学生时代的我因学业紧张,总爱上火,脸上长包嘴上长泡,吃药也无效。因为听说菊花茶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母亲便去山野田间采来野菊花晒干,泡茶给我喝。每每我伏案复习功课到深夜,桌上总有一杯温热的菊花茶。不知是菊花香令心情舒缓,还是确实有治病的功效,我的病总算好了。后来,我便一直对菊花茶情有独钟。
其实提起菊花,总不免想起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看到的菊花花海的景象。那一天一地金灿灿的菊花,真真是开得轰轰烈烈,绚烂到极致。然而我乡下的菊花,大都是雏菊,很少一大片盛开。往往在山边田埂上能找到它们的身影,纤细柔弱,颇有楚楚之姿。零星散落,装点着秋色。
我还记得幼时放学后,我总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山坡上放牛。牛在山坡上悠闲地吃草,我们就跑到山涧里捉螃蟹。溪水是那么的清澈,随便搬开一块石头,底下的螃蟹便无处可藏,惊慌失措地四处奔逃。可惜,总也逃不脱我们的魔掌。捉了螃蟹,没带盛器也无所谓。溪涧边的野草,有纤细却强韧的茎,拿来绑螃蟹腿最好不过。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便赶着牛,提着一大溜螃蟹往家走。运气好的话,我们还会在路边看到几株野莓。小伙伴们便一窝蜂似的,都抢着去摘那剌藤上的果实。那味道酸甜酸甜,令我至今难忘。我们一路欢笑打闹,有淘气的还采来路边的野菊花往同伴的头上插。后来我到异乡求学,每每看到杜牧诗里的这一句:“尘事难逢开口笑,菊花需插满头归。”总是忍不住地想微笑,又想流泪。
捉来的秋蟹肥着呢,是拿来下酒的好食材。说到酒,家中向来是四季不断的。但是在重阳节,因“九九”与“菊酒”同音,家中总要喝菊花酒。母亲会做菊花酿,做好了也会让我们尝尝,说是有明目、利血的功效。酿制方法很简单,采下初开的菊花,掺入准备酿酒的大米中,然后一齐用来酿酒。酿出来的菊花酒幽雅芳香,喝来回味悠长。如今,我独自在异乡拼搏好多年,已好久没有喝过菊花酒。
俗语说,父母在,不远游。其实无论在不在父母身边,受照顾的永远是孩子。昨日我还在电话里跟母亲撒娇,说最近有点失眠,今日便接到母亲电话,说采了一大袋子菊花,晒干了可以给我做个菊花枕头,包管能让我睡得舒心,醒来神清气爽。挂上电话,看着路边金灿灿的菊花,想起母亲微笑的脸,我在这异乡的街头,忽然觉得眼前模糊,以至于踉跄了好几步。
九月九的酒
傅映平
古龙小说里的侠客们,饮酒向来是用倒的,那是为了显示豪气。肯豪饮的男人,向来被看作有血性的汉子,是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大家也都愿意结交。
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对待尊敬的客人,要用大碗敬酒,还要唱祝酒歌。然而,云南楚雄彝族的祝酒歌最有意思:“喜欢——也要喝,不喜欢——也要喝,管你喜欢不喜欢——都要喝。”带点蛮横劲的劝酒,不让人反感,反让人觉得亲。
还记得小学时候,《九月九的酒》刚开始红火。我每天都会跟着电视里学唱这首歌,为的是可以去伙伴们面前炫耀。那时,完全体会不到歌词里的真意。现如今再听来,满眼是思乡的泪。“又是九月九,愁更愁情更忧,回家的打算始终在心头,走走走走走啊走,走到九月九,他乡没有烈酒,没有问候。”其实他乡也有烈酒,只是少了问候。毕竟,最醇不过家乡酒,最亲不过家乡人。
我江南的米酒不算烈酒,然而也曾醉了无数的文人墨客。李清照有诗云:“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陆游的饮酒诗也是豪放:“愁闲如飞雪,入酒即消融。好花如故人,一笑杯自空。”李白的饮酒诗更是尽兴:“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一份思乡的情怀,因了美酒,悠悠千古同在。
如今我在异乡,无比地怀念家乡米酒那清香醉人的味道。父亲不论寒暑,每餐必少不了小酌几杯。在我乡下,几乎家家都会自酿米酒。母亲总是精选最好的大米,用灶上最大的锅蒸上一锅米饭。蒸好后,盛出来放在簸箕里,放在堂屋里晾干。这时候,我和弟弟往往一人挑一块金黄的锅巴来啃。咬一口,爽脆香甜。这是人世间最清爽的美味,那味道让我思念至今。米饭晾干后,将事先备好的酒曲粉末均匀地撒在饭上拌匀,然后加上一点水,放入缸中密封发酵。半个月后,就可以开封。那就是甜白酒了,可以拿小罐子盛了拿到街上卖。父母往往会盛一勺分给我们尝新。年幼的弟弟有一次贪那甜白酒的甜,趁父母不注意,偷偷盛了一大碗,最后却醉倒在堂屋前的地上,呼呼大睡。父母又笑又气,然而也只责骂了几句。当然,甜白酒还不是成酒,还要盛出来放到灶上的锅里蒸,蒸出来的米酒用管子导流进一个大大的酒坛子,满了以后就封存起来。逢年过节,总少不了拿出来和亲朋好友共饮。
重阳节,又被称为老人节。不孝的我,为图生计远游他乡,不能陪在双亲身边尽孝,只有满斟一杯酒,遥祝家中父母,健康又长寿。《九月九的酒》里是这样唱的:“饮尽这乡愁,醉倒在家门口。”而我,却只能饮尽这乡愁,醉倒在异乡。
梦里不知身是客,可一晌贪欢矣!
打包初恋,好好收藏
师爱是一束阳光
莫衣紫
午后,我的一位学生来办公室找我。她说,老师,我心里很难受,我有很多的话想对您说。我拉过椅子让她坐下,给她泡上一杯热茶,慢慢听她倾诉。
她自小家境贫寒,母亲又在过年的时候忽然病逝,对她打击很大。她父亲的身体也不好,一直苦撑着支持她上学。她自己从小就有一种奇怪的皮肤病,很难治好,要长期服药。因为这个皮肤病,她的整个青春都是灰暗的,不能穿裙子,夏天再热都要穿长袖。有时候,她真的很绝望,为什么不幸的事情都落到了她的身上?她甚至想过自杀,只是觉得对不起父亲。她说着,忍不住哭泣起来。
我知道,是有这么一些少年,在他们的青春时期就必须经历很多的磨难。我也曾经是其中的一员。我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苦孩子。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父亲却在我大一那年摔成重伤,丧失劳动力。家中欠下大笔的债。那些挣扎和彷徨,我也曾经经历过。我理解她的心情。
可是,我要说,磨难是一种力量。如果没有那些磨难,我不会那么迅速的成长。那时候,我在母亲的坚持下,继续完成学业。业余时间,为了减轻家中的负担,我做过许多兼职。我是个胆怯羞涩的女孩子,却不得不大胆地面对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可正是因为这些兼职,锻炼了我的表达能力,让我在毕业的时候,顺利地成为一名老师。我爱好写作,本来只是一种简单的兴趣,后来却把它当作了一种维生的手段。如此,我的写作能力迅速增长,毕业后不久就加入了省作协。在这些磨难的激励下,我长成了自信、稳重、坚韧的女子。我的生活渐渐露出了笑脸,我的家境也改善了许多。经历了这些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生来境况比我们好的人。但这些家境富裕,没有受过挫折的年轻人,很多都成为了啃老族。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境遇比我们凄惨的人,但他们活出了自己的精彩。我靠我自己的能力,改善了我的家境,让我的父母亲过上了好日子。我很自豪。孩子,你也能够做到。
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孩子,只要你坚持,总有一天,你会幸福。
后来,她果真渐渐坚强起来。她总是说,老师,我看见你,就看见了希望。
我想起来,我家的阳台上有一个废弃的花盆,我把它放在墙角,堆了些杂物在上面。有一天,我收拾阳台的时候发现,有一株不知名的小草竟然从杂物底下悄悄探出了头。我以为它是不能活的,因为我没有浇水,墙角也晒不到阳光。可我过一段时间去看,它竟然生长得很茁壮,比其他小草长势还好。我观察后发现,每天太阳下山的时候,有一束阳光透过隔栏,照在了小草上。它就靠着那一束短暂的阳光,靠着阳台外飘进来的雨水,顽强的活下来了,还活得那么欣欣向荣。我不由得油然而生一种敬意,将它养在了窗台上。
我想,我的学生就是那重压下的小草,而我就是那一小束阳光。那一束阳光,虽然微弱,虽然照耀的时间短暂,却给了她生活的希望,让她看见光明的未来。
我想,每一个教师对学生的爱都是一束阳光,只要是真心爱护学生,真心地帮助他们,就能够让他们茁壮成长。我愿意做那样一束阳光,让所有彷徨的年轻人看见生活的希望,走出困境,走向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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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当上了班主任。要管好一个班级,真是不容易。很多时候一忙起来,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有时候为学生着想,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们,却得不到理解,心中就会苦闷万分。特别是一年一度的高考来临之际,所有的老师都绷紧了神经,严阵以待。这个时候,我总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我的老师来。我曾是学生的时候,是不是也曾让他们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呢?
昨夜,我居然在梦中回到了我的母校——东山学校。那是在清清涟水之畔,巍巍东台之麓的一座既古朴又现代的学校。我曾经在那里度过我六年的中学时光。大门上毛泽东同志亲笔提写的“东山学校”四个大字依然熠熠生辉。一进校门,就能看见斜对面的报刊栏上写着:今天我以东山为荣,明天东山以我为荣。读书的时候,每天路过这里,我都会将这句话在心中默念一遍。共和国开国领袖毛泽东,共和国开国大将陈赓、谭政,国际著名诗人萧三,著名社会活动家易礼容,革命烈士毛泽覃、杨幼麟,杰出学者萧子升以及一大批院士、科学家,他们都是从这里走出去,开创了广阔的天地。我以自己能在这个学校读书为荣。同时,我也在心中暗暗发奋,一定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在不久的将来让学校也能以我为荣。今时今日,我还没有能够做到,但我相信,只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成功。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们的学识让人敬佩,人格让人敬仰。
沿着熟悉的便河往里走,跨过白石桥,就到了古朴典雅、斗拱飞檐的老书院门口了。百年书院古朴而不失清新,庄严而又见活泼。门口的那幅对联我仍然倒背如流:东山涟水古井石桥钟灵毓秀英才辈出,领袖将军诗人学者激浊扬清浩气长存。毛泽东、谭政、陈赓等革命先辈们学习过的教室、寝室、自修室,让人遥想当年领袖、将军、诗人、学者砥砺学业,指点江山的豪迈情怀。我记得高二的时候,我因为偏科得厉害,心情很沮丧。班主任裴老师带着我在书院里四处走动,为我讲述伟人的故事。有个故事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他说,少年毛泽东在东山小学就读期间,先生令学生吟诗抒怀,毛泽东同志曾写了一首《咏蛙》诗:“独坐池塘为虎踞,绿杨树下养精神。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这首诗抒发了毛泽东同志人小志大,藐视天下的英雄气概。听了老师一番话,我明白我遇到的只是小小挫折,只要努力,一定能攻克。
高三那一年,我们是在毛主席曾经学习过的教室度过的。学校安排我们在那里学习,是为了让我们时刻铭记伟人的志向。每当我们疲惫困顿的时候,班长就带领我们高唱校歌:高高高,东山起凤,东山起凤毛。猗欤秀气钟吾校,斯士尽誉髦。春风兼化雨,师师济济荷甄陶,励吾同学乐群敬业个个品学高。歌声在我们的心中回荡,让我们豪情迸发,以无限的热忱投入到学习中。我想,我能考上一所很不错的大学,与老师们的辛勤耕耘是分不开的。
教师节快到了,可是那些曾经带过我的老师,我已很多年没有和他们联系。今年如果回家,我一定要回母校看看,拜望恩师,感谢他们对我的辛勤栽培。
一个刚刚结婚的傻女孩的来信:
亲爱的傻女孩,你好:
如果您有什么情感疑惑,欢迎来信咨询。
情感问题解答邮箱:moyizi1984@vip.163.com
也许我的解答不是最好的,但也算一种参考意见。
女人的爱情需要自己成全
女友娴屡次遭人背弃。每一失恋,便到酒吧买醉。顺便招来一干人等,为她消愁解闷。偶有数次,我也被拉来作陪。目睹平日里眉目如画的一个女子,握着酒杯,哭得涕泪纵横,好不凄惨。
友人们纷纷劝慰,不过是说一些类如你运气不好,世上没有什么好男人之类的话,云云。
我颇为疑惑。娴失恋,并非一次两次。难道她就真的命犯桃花灾星,每次都运气不好,以致遇人不淑?
我看未必。当然世间负情薄幸的男子,不可谓不多。难为她眼光如此精准,专挑此类男子来让自己受罪?依我看来,还是要反省一下自身。
我是知道的,如今略有一些姿色的女子,便不肯低下头来看人,更不肯吃一点点亏。凡事都在心里计量好了。找男朋友,即便看起来顺眼,还要多许多顾虑。年纪略轻一些的,嫌人家不慷慨,太过小家子气;年纪略大一些的,往往人家又早已名草有主。剩下一些俗称钻石、黄金王老五之类的男人,身边早有无数女子虎视眈眈。那都是被宠坏的男人,哪一个不是眼高于顶?即使谈恋爱,也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也不怪他们,这浮华都市,多了些物质至上的女子,也就多了这些个骑驴找马的男子。
诚然,我并不敢说娴便是一个拜金女郎。她自己是绝不承认的。谈钱,那多俗啊!可是,每一个她约会的男子,如果无车无房,那她是绝不会应允的。平常约会所做消遣,大都在影厅剧院咖啡屋。世人以为这类场所是滋生美好恋情的最佳场所,其实不然。这类场所里,人人衣衫革履,将各自的本性遮盖得严严实实,说着一些附庸风雅的话。谁肯因此交付真心?
前阵子在家庭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里面的女子写自己如何用MBA战术获得钻石老公。虽然我并不认为爱情需要如此殚精竭虑,可是也确认她做得有成效。为何?因为她是用提高自身修养来寻找与自己相配的男子。她并没有犯眼高手低的错误。其实世间的爱情,如果两人不相配,那么再浓烈的感情也会磨灭。
我最佩服另一位好友。她和老公20岁时相识,到现在已经有8个年头了。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两个人谁也没存东挑西选的心思。现在已经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家子不知道多和美。我一问秘诀,人家两口子现在都是硕士,正一心想着考博士呢!
由此可见,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多完善自身。平日里少去关注别人,多提高自身的素质。女人的爱情其实需要自己来成全。一个心灵美好,温柔好修养的女子,必然会获得良缘。
我曾看过一句这样的话:和相爱着的人在一起,当真是件奇妙的事。两个人在一起,不过是一路走走,说些当天里风清云淡的话,时间就过去了。很久很久,直到分开了,生离了,亦或死别了,才知道那样的时光,叫相守。那么,今日我能够与心爱的人手挽手漫步,又何尝不是件很浪漫的事情呢?由此可见,浪漫不浪漫,是由一个人的心境决定的,如果是一个你讨厌的男子,即便他为你做尽世间所有浪漫的事情,你也只会觉得厌恶。
有人说:浪漫其实是一种情怀,只要心中有这种情愫,日子也就浸润了浪漫的因子,即使是做饭、拖地这样平实的事情也会有了特别的意味。而我认为,只要与所爱的人在一起,每一分钟都是浪漫的。
20岁的女人,情人节男友送她一只草编的戒指,她会觉得浪漫。30岁的女人,男友只有送她白金钻戒,才会令她觉得浪漫。似乎女子年龄渐长,对物质的要求就高了起来。大概是因为,30岁的女人,渴望得到归宿,而20岁的女人,更渴望拥有爱情。我希望我到30岁的时候,仍能够体会到不带物质欲望的浪漫。
也许七夕老公还是不会送我花,可是我不会再为此和他吵架了。别人的浪漫爱情虽然动人,但是我更欣赏细水常流的爱情。我努力地小心地呵护着我的爱情,因为我相信,唯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是浪漫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如赵咏华的歌中所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这个文章又被文贼偷去发在7月21号的武汉晚报上。真是郁闷了。
我已经发在了6月2号的皖江晚报上。唉,文贼真无耻。
别人的老公是借来的书
莫衣紫
她二十八岁的生命里,只爱过两个男子。
第一个男子年轻而英俊,拥有不羁的眼神,强壮的体魄,是很多女孩的梦中情人。百年校庆的舞会上,他如同骑士般坚定地向她走来,邀请她共舞一曲。舞池里昏暗拥挤,陌生的男子气息让她心如鹿撞。散场后,他请她一起去吃夜宵。在昏暗的街角,他饱满的唇带着灼热的温度落在她的唇上,她没有拒绝。她想,这就是爱情吧!他们很快在学校外租了房子同居。可是,他还青涩,不懂得爱人,也不懂得体贴人。两人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都是骄傲的人,谁也不肯为谁低头。最后,终于分手。她觉得第一任男友就像书架上的流行小说,初看挺吸引人,实际上并不实用,让人看完了就不想再看第二遍。
第二个男子是她工作时候认识的客户,成熟稳重,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还教会她许多东西。他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充满了哲理。她觉得,欣赏他就像是阅读经典文学巨著《红楼梦》,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回味悠长,总有发掘不完的新东西。他符合她对爱人的所有要求,她崇拜他,爱戴他。可惜,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是别人的老公。她小心翼翼接近,用天真纯情勾引他,一点一滴从别人手中夺取他的爱。几年攻坚战下来,他终于离了婚,和她在一起了。可是,真正生活到了一起,才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她年轻、小资,喜欢追求时尚,而他的心已经苍老,再也浪漫不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益发感觉到他的沉闷,可是又无法改变。她忽然明白,即使是红楼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红学家,而她,显然缺乏深入研究的热情了。
她记得年少的时候,在朋友家看到一本张爱玲的小说合集,那是她梦寐以求的书。她迫不及待借回家去看,看了还觉得不够,想留下来慢慢看,于是千方百计拖延还书的日期,最后以丢掉了的借口霸占了那本书。可是,再好的书也总有看腻的一天,而精彩的书并不只有这一本。当厌倦了以后,她看到那本书总会有一种负罪感。因为这本书代表着她人格中的不光彩。最后,她找个借口把书还了回去,心中才松了口气。
别人的老公就是那一本借来的书,她费尽心思留下了,却发现其实看久了也不过如此。而且每一次遇见熟悉的朋友,她心中总会有一种羞耻感。因为这段感情也是她偷来的,是她生活中不光彩的一幕。
可是,她可以找个借口把书还回去,减轻自己的负罪感。别人的老公呢?她还得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