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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前惨遭车祸    受害者今起诉要赔偿

  发生新损害未过时效  法律援助帮其维权终获胜

    近日,一场26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在丰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代理下成功胜诉,受援人张女士得到了包括手术费、法医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的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1981年10月,当时只有14岁的张女士骑自行车自丰台区榆树庄至看丹公路上由西向东行使,在黄土岗附近,适遇另一骑车人老李,二人在同方向行驶时相碰,张女士摔倒后,右眼角内被其自行车闸把扎入受伤。经宣武医院诊断为“左中枢性偏瘫、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等。经丰台交通大队认定为双方责任,后经一审、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李除负担张某的伤后经济损失外,再一次性给付张女士2500元赔偿。然而,噩梦却未就此结束,2005年8月的一天,张某突然出现肢体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愈发频繁且加重。06年11月被医院诊断为“外伤性癫痫”,后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且鉴定张某自2005年8月始发生的癫痫与1981年10月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

丰台六项法律援助新举措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提供上门服务、电话申请、紧急情况先予援助等便民举措

    近日,为方便辖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及时维护合法权益,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推出六项新举措,加强了对辖区残疾人的援助力度。一是拓宽援助申请渠道。针对盲人和肢体残疾的当事人,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电话申请,在经中心初审后于三日内指派承办人上门了解案情。二是加大初审受理力度。为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初审受理委托至辖区21个街、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6大社团工作站,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工作站可经中心批准后直接指派就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便于当事人及时接受法律援助。三是建立先予援助机制。对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或属于涉及人数众多的残疾人维权案件,中心将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及时提供援助,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四是优化律师指派方式。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心将把当事人对律师的合理要

出狱后查明前妻隐匿房产 重新分割财产要求依然支持

【案情回放】

杨某与林某原系夫妻关系,后杨某因绑架触犯刑法入狱服刑,在杨某服刑期间,林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20062月,法院判决离婚。当时杨某正在服刑,没有能力进行调查,在其刑满释放后,得知前妻另外还有两套房产。对于此事,杨某十分气愤,认为前妻不该这样骗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辩称,这两套房屋虽在自己名下,却是由其兄出资购买,不属于夫

法律咨询(2008-09-04 11:10)

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地址及乘车路线

热线: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热线为:63890148

地址是: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七里庄华堂商场向东200米路北,卢沟桥乡政府东侧。

乘车路线:乘公交323、937支、957支、973、971、特7、458、604、480路到七里庄或丰台北路站下车。

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的规定

1.       案件管辖:根据《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及条件的规定

1.范围:根据《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

丰台法律援助中心火速援助四川绵阳来京务工人员

 

 5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灾害后,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心系灾区,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人民。近日采取了近期应

法律援助救助卡“现身”法院立案大厅

近日,丰台法律援助中心自行制作的包括法律援助便民联络卡、法律援助条例及补充办法、新颁法律法规等首批数千份宣传材料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的宣传栏中,供当事人自由索取,极大地方便弱困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保障了弱困群众在诉讼过程中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20081月起,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便与丰台法院立案庭就诉讼过程中的法律援助建

检察院、司法局携手落实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近日,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进一步落实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反复讨论,联合出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一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不仅将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规范化、具体化,而且首次规范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丰台区法律援助从2004年开始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截至2007年底,共为37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去年我区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位居全市首位。援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很好的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将这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扩大受援范围,区检察院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规范了审

    “我遭受家庭暴力,可我思想总反复不定到底该怎么办?”、“后老伴的遗产我到底应该继承多少?”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讲座引得了不少妇女争相提问,这是“三八”妇女节前夕,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携手区妇联在全区开展的“关爱流动妇女、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活动。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讲座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调查。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统计了2007年全区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后发现,当前流动妇女被侵权的问题和特点主要有:1.家庭暴力,这类案件数量较多,但存在流动妇女思想犹豫不定,申请法律援助后撤案、起诉后撤诉的情况;2.老年再婚财产纠纷,由于法律援助未将其纳入援助范围,这类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3.劳动纠纷,相比于外地农民工(男性)来说,流动妇女的劳动纠纷案件很少,存在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的特点。针对前期调查的结果,此次讲座紧紧围绕着“坚定维权信念、解析相关法律、唤醒维权意识”而展开,内容则涉及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