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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德无伦比
  以此施法界
  利乐诸含识

以此最胜功德,回向轮回苦难的一切众生,愿速成佛,得最安隐乐!

博主问答
百论学习笔记
释舍罪福品第一 之九

破吉如盐.吉不能令他物吉

释舍罪福品第一 之八

吉不自、他、共生故,无吉

释舍罪福品第一 之七

吉不吉祥[佛教消极还是积极的?]

释舍罪福品第一 之六

十恶外的恶。各种善法及何谓善行

释舍罪福品第一 之四

数论二十五谛、胜论六谛、苦行仙十六谛

公告

它枯燥,它呆板,

它固执,它冷清。

但也正因为这样,

我喜欢,我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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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而智慧明利,辨才无碍,私以为文殊应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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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一点坏心事 (2008-06-29 13:43)
我在寺院做文字编辑也有好几个年头了。觉得自己在处理别人的文章方面,是有一点点坏心事的。就是有时候要故意保留人家说得不太恰当的话,暴露一下他那些不当观点,和人性中不好的那一面,好让大伙儿把那个人物看清楚些。虽然少了一点为贤者讳的大度包容,却也是一种不露痕迹的春秋笔法吧!哈哈!!
世间与出世间 (2008-06-20 13:25)
  欲修行了生脱死,必须分清世间法与出世间法。而世间法中,最能迷惑人的便是禅定、神通。当今执迷于此而不知醒悟者比比皆是,把修行方向搞错了,命终死期到来,后悔晚矣!
  古时有三位修行者,皆有甚深的禅定功夫,自许可以逃脱死神的追索。一人说,我有三昧,能藏身于山腹,必不为死神所拘;一人说,我有三昧,能藏身大海,上下不着,必不为死神所拘;一人说,我有三昧,能藏身于虚空,无形迹可寻,必不为死神所拘。然死期一至,皆不能免于一死。
  究其根本,罪性不除,我执不亡,因缘成熟,无可逃脱。且有生必有死,凡有命者,死不可逃。唯有了达无我,不生不灭涅槃寂灭,才是真正究竟的归宿。
  佛于临终付嘱阿难:以戒为师,依四念处而住。所谓戒者,止恶作善,三无漏学之根本。舍戒而修禅,无异蒸沙求饭,必不可得。四念处者,于五蕴身心,观察不净、苦、无常、无我,依智慧而修禅观,发无漏慧。有定无慧,不能通达实相,明见真理,则三界不可出,生死轮回不能免。
  牵人入于生死轮回的,是对于事与理的迷惑。事就是世间的种种事情,理就是事情背后的真理、规律、道理。我们不能明了这些真理、规律、道理,就会产生盲目的、错误的

外曰:是吉自生故,如盐(修妒路)。譬如盐自性咸,能使余物咸。吉亦如是,自性吉,能使余物吉。

(外人说:吉是自生的,比如盐。盐本身是咸的,能够让别的东西咸。吉也是这样,本身吉祥,也能使别的东西变得吉祥。)

外曰是吉自生故如盐”下,自上已来,破其自吉,从此已后,双破自他。

 

复次,无吉故(修妒路)。

(从绝对真理-胜义谛的角度来说,根本不存在什么吉祥!)

复次无吉故”下,第二、酬其无难。

(先已答“佛经有恶”的问难,现在酬答“佛经无吉”的问难。)

汝言“无有阿沤,则是不吉”者,若道理有之,而我不安,是则为过;以道理实无,无故无所安,所以无咎。

(你们外道说“没有阿沤的吉祥文字,所以不吉祥”,这个道理如果是对的,我们不遵从,那我佛经当然有过失。问题是,根本没有那回事,所以我们不在经文放那文字才是正确的!)

又,道理实无,而汝谓有。无而谓有,则是邪见。故过在于外,内经无咎。

(道理上不存在的,你说有,你那就是邪见。所以过失在于你们,佛经没有过失。)

又,“断邪见”谓标二章门,谓“邪见”及断章门,从此下释二章门。以求之不得,无而谓有,故名邪见。而释邪见章门,求之不得,邪见便坏,故是释断章门。

(从《百论》的组织结构来说,也可以说前面的“断邪见故说经”是属于前二品《舍罪福品》《破神我品》的内容,后破种种邪见,属于对前二品的详细解释。拿这里的“无而说有”的邪见来说,推求其根源,根本不存

吉不吉祥[佛教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

 

外曰:汝经有过。初不吉故(修妒路)。

(外道说:你们佛经不吉祥,一开头就讲“恶”,所以不吉祥。)

 

 外曰汝经有过”下,第二、傍破吉义。

(往下一段文字,附带地讨论“佛经吉祥、外道经不吉祥”这个问题。所谓“傍”,就是它不是主题,是旁带的问题。“破”就是破斥。破斥外道以自己的经典为吉祥,而认为佛经不吉祥的错误认识。)

问:何故傍破吉?

答:上标二善(上文标出“止善和行善” 两种善法),总辨三世佛出世大意(是从总的方面来说明诸佛来到人间的意图,就是要教诫世人改恶向善),谓“诫恶、劝善”。

今总明破一切邪(以下的文字,是要更详细地破除一切邪见。邪见破除,归于正见,才能真正止恶行善)。

以一切外道经初皆说吉,此义既破,则一切邪破也。

(因为外道经,首先都讲吉祥,以此吉祥的许诺,来引诱世人。若知外道经的吉祥许诺,都是骗人的假话,那外道经的一切邪见,都失去了根本。佛教与此不同,以其能“诫恶劝善”,这才是真正

百论疏卷上之余

释吉藏撰

 

(释十恶外的恶:)复有十不善道所不摄,鞭、杖、系、闭等,及十不善道前后种种罪。

 

复有十不善道”下,第三明十恶外恶。又开二别:

初、明十恶所不摄恶。(十恶所不能包括的恶法)

二、明十恶前后方便恶。(十恶发生前的准备,和作恶时采用的方法)

十恶所不摄恶者:《十八部论》明身口中有八。

身中四者:

如鞭(鞭打)、杖(棍棒)等不断命(伤害身体而不至死),此非杀业摄。

又如烧人屋即失财(烧人房屋使人损失财产),或障他行施.令傍人不得财物(妨人布施使他人得不到财物),并非盗业摄。

若俗人,非时、非处、非道.行淫,名为邪淫。若直尔摩触(只是以淫欲心而有身体的抚摸、接触,没有发生性行为),非邪淫摄。

此三是身业摄,非十恶摄。故知身中有四。

口业又四,故合有八种。

因嗔.故妄语等,故有口四业(因嗔而生四种口业),因痴故.起口四业(因痴而生四种口业),故口具八种业。因嗔.痴.起身四(因嗔、痴,各起四种身业:杀、盗、邪淫、饮酒),复成八。因贪.

外曰:佛说何等善法相?内曰:恶止、善行法。(修妒路)

 

外曰:佛说何等善法相”下,

论有三章,初章已竟,今是第二.反邪归正.辨论大宗。就文为二:

一者,从此竟品,明二善、三空,示于始学,入道之方。谓申佛渐舍之教。

第二,从《破神品》至《破空品》末,明.破邪归正.而正辨于破邪。

就此二章,亦得为一,亦得为二,亦得开三。

所言一者,虽在文.前后不同,同明破病、显道,斯处无异也。

所言二者,前后二章,各为二也。

初章二者,一、明依福舍罪。二、明依空舍福。

后章二者,一者,《破神品》明众生空。二者,《破一品》下,辨于法空。

言各三者:

此品,一、明舍罪,二、辨舍福,三、明能舍空无相智。即品名三事,谓舍、罪、福。

后门三者,一、《破神品》明众生空,二、《破一品》至《破常》辨诸法空,第三、明《破空》一品,空病亦空。即《净名经

汝何以独言佛为世尊?是故生疑。

 

汝何以独言”下,第二次明呵内。

 

内曰:佛知诸法实相,明了无碍;又能说深净法。是故独称“佛”为世尊。

 

内曰”下,第四举德显人。

自上已来,直辨人尊。从此已去,举法成人。“人无贵贱,道在则尊”故也。

佛具二义,故独称尊。一者、内德知于实相。二者、外德巧说随缘。内知实相,即是波若。外能巧说,所谓慈悲。又内知实相,即是实慧。外能巧说,名为方便。又内知实相,名为自觉。外巧说法,名为觉他。自觉觉他,故名为佛,独名世尊。

即酬上二难:一以独佛为尊故,汝生疑为过。二者以独佛为尊故,我言无过。

 

外曰:诸余导师,亦能明了诸法相,亦能说深净法。

 

外曰”下,第五举德齐内。

就文为二:第一、正举德成人;第二、

外曰:偈言世尊之所说,何等是世尊?

 

外曰”下,第二诤三宝之真伪。

三番问答,次第相生,即为六意:

第一“外曰”领偈定尊。(外道听闻提婆归敬偈后,问什么是三宝。)

第二“内曰”惊问反质。(提婆以归敬偈明言佛法僧是三宝,所以对此提问,表示惊讶,故反问之。)

第三“外曰”出疑呵内。(外道陈说各教都各说有三宝,不承认提婆以佛法僧为三宝。)

第四“内曰”对邪显正。(提婆明论佛法僧为三宝,外道无三宝。)

第五“外曰”叙德齐内。(外道述各教三宝之德,同于佛法僧三宝。)

第六“内曰”悬非指后。(提婆说外道三宝无德,后将广辨。)

 

总谈诸论,凡有二种:一称问答(表示求教解惑的立场),二名次标内外两曰(表示争论双方的敌对立场)。

称问答者,宾主则定。问则宾,答便为主。

内外两曰者,为显此论,宾主不定。或提婆

百论疏卷上之余

 

释吉藏撰

 

问:罪福有几种?

答:泛论罪福,凡有六种。

一者外道。内有邪见故,外杀生祀天。盖是以罪为福,判入罪门。若不杀、布施、十善之法,称之为福。

二者凡夫。为三有修善,名之为罪。二乘所行,出离三界,谓之为福。

三者,二乘所行,目之为罪。菩萨所行,称之为福。故《涅槃》云:“求二乘者,名为不善。求大乘者,名之为善。”

四者,大乘之中,行有所得,名之为罪。无所得者,目之为福。

五者,得、无得二,称之为罪。了达不二,名之为福。

六者,二与不二,生心动念,一毫依着,悉是乖道,故名之为罪。若非二、不二,无所依着,则是符理,称之为福。

问:此六阶罪福,悉舍不耶?

答:一、往前之五阶,就罪中自开福罪,是故舍之。后之一义,既符会正道,不明舍也。又,此之六义,犹涉名言,缘观未寂,故宜并须舍。

问:竺道生云:“善不受报,一向钟佛。”成实师云:“一念之善,有于二义。一者报因,感人天之果。二者习因,相生得佛。”今云舍福,为同此二义,为异彼两师?

答:今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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