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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五周年 |
2006年01月15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8年07月16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Возвращение》。
2006年05月07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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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志》第十七卷里记载着一个时代。那些字迹跟良城历史博物馆里保存着的许多刀具,共同成为了那个感觉上很不真实,但确然存在过的时代最好的佐证。
我十岁的时候二叔就带我去博物馆里见识过那些奇形怪状的刀 —— 比匕首长,比马刀短,刀身笔直,刀尖极弯,而且弯出的部分双面都是刀刃。二叔说,这些刀叫做“银镰”,是良城历史上最值得骄傲的造物之一。
有一把刀最吸引我。它比其他的刀稍大,而且刀柄和刀刃的颜色血红,即使千百年的时间也没能抹去那种红色的扎眼。
直到二叔把《良志》第十七卷里记载的事情说给我听,我才知道那柄刀的主人是个叫历琮的铁匠。他还有个更响亮的外号,叫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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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我七岁,家里搬到天鹅城,我跟玉泉的小镇生活从此断裂,但矿山的乡村生活还继续着。每年我都要回姥爷家几次,留住时间长短不一。
玉泉搂猫睡,矿山抱狗玩,是我小时候最快乐的记忆。那时候给姥爷家看门的是一只大黑狗。她聪明,很快就能分清谁是家里人,而且能记住。每次回去的时候她都叫唤着跑到大门,看看我,之后就不叫了,很顺从地围着我转。因为我是家里人。
过年的时候回去,赶上的场面大多是家族聚会,饭菜丰盛,酒香四溢。我吃排骨的时候故意吃不干净,留下一些肉,偷偷拿出去喂她。有时候也在厨房偷拿几条炸好的小鱼给她吃。那时一起的还有我的漂亮表妹,脸蛋像面团一样白嫩,招人喜欢。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在姑姥家又见到她,长大了,上大学了,依然漂亮,但已生疏。
黑狗很温顺,我记得我曾经拉住她的两只前脚让她直立起来,跟我跳舞。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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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叔是档案馆的管理员,他说这个工作最好的地方就是能随意查阅这个城市的史志。
二叔看过一个疯子写的书,叫《东城残片》,那书里边也有一个老疯子,死之前把一些神神叨叨的话写在了他家的墙上,过了很多年,后来的东城居民偶然捡到了那些写着字的墙壁残片,发现上面记载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良城的过去。很扯淡的一个故事。写那本书的疯子后来死了,在自己家里,被几个让他那本书惹怒了的市民 —— 警察说的,按现场的痕迹看是五个 —— 乱棍打死。凶手至今没找到,因为按照警察的说法,谁都有可能,几乎整个良城的人都觉得他那本书是狗屁。
但我二叔却相信那本书里所写的良城的过去是真的,所以他很高兴他的工作带给他的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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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代的台湾音乐人里,罗大佑写的是时代,郑智化写的是的生存,而他只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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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英文版的题目『Mary』,更喜欢俄文原标题『Машенка』。语音和语义中便包含着时间的流逝和情感的流动。
关于小说,纳博科夫所认同的为数不多的公共原则之一便是“初次进行创作的人具有把自己的经历写进作品的强烈倾向,他把自己或者一共替代者放进他的第一部小说,这样做与其说是由于现成题材的吸引力,不如说是为了摆脱自我后可以去轻装从事更美好的事情。”因此这部写于1925-1926年间的长篇小说初作,就不可避免地蕴含着他的其他作品从未有过的个人色彩。这也许会让那些被他所唾弃的维也纳心理分析学派的弗洛伊德信徒们欢欣不已——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解读这本书,毫不费力。
小说中那个“流亡者之家”一样的柏林公寓,居住其中的那些依旧用母语交谈的斯拉夫人,以及那笼罩始终的阴郁氛围,都像极了诗意化之后的26岁时纳博科夫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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