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3 18:17)
很久没来写字的人,一般第一句都会写:好久没更新了。但我打算,第二句再这么写。
好久没更新了。
甚至,我都忘了,该从何写起,又该写向哪去。对印度的记忆,在这个愈发寡淡的季节,便只剩单调的热烈。就好像,你的窗外有个花盆,里面的植物已经枯萎,你借口“圣诞”而给它涂上了鲜艳的色彩。在转身之间,那一枝被你涂了口红的藤蔓,会扯住你的头发。就像印度跟我的,藕断丝连。

2011年10月3日,这是我在印度拍到的第一张白天。我承认,偏见依然。临行前,看欧洲人写的印度旅行指南,说在印度当街,跟异性拉拉扯扯有伤风化。于是,看到桥下的这有违“公序良俗”的一幕,让我猎奇的心理得到了媚俗的满足。是,放下“妖魔化”不说,直到离开印度,我都没看到在意大利随处可见的当街拥吻,若如此说来,因泰姬陵而上演了浪漫故事的国度,一点儿也不浪漫。
呵呵,我本就没奢望,在这个贫瘠的地方,会上演什么浪漫代替吃饱饭。

直到在印度最大的清真寺,我碰到这一家八口。说到这,我必须先请真主宽恕我的不厚道,因为后来再看这张照片时,我赞美了孩儿他爹那强大的基因——这几个孩子长得还能再像点吗?照片之外,他们的爹妈——
一个身着白袍、头戴白帽的年轻男纸,和一个穿着黑袍、脸盖面纱的年轻女纸,还抱着一个小baby,我猜,他跟他们的模样,如出一辙。后来在围脖上,我记录了这段相遇。
整理照片时,发现这几个孩纸真心像。遇见他们,是在德里的贾玛清真寺。一个穿伊斯兰白袍纸的男人带着个穿黑袍子的女人和六个孩纸。他们没有相机,也不会讲英文,比划着希望能给孩纸拍张合影。照片拍好,却没有email地址。于是我找来一个会英文的当地人翻译,抄下了一个没有国家、城市和收信人的地址。(2011.10.17
00:35)
我确信,他们不是德里人。他们不会讲印地语以外的语言,也没有相机,更不可能有email。但是,一对年轻的夫妻,把他们的六个孩子打扮得如此生动斑斓,在一个普通的日子,带着他们去了首都,然后想在祖国最大的清真寺,拍一张全家福。难道,这再平常不过的相伴,还不够浪漫吗?
只是,这张照片,他们永远也收不到了。恰似断了线。
只是,这第七颗珠子,写得仿佛割裂了前几篇。恰似断了线。
只是,我记忆中的印度,只剩下关于色彩的碎碎念。恰似断了线。
于是,这一篇,恰好,穿针引线。

(2011-10-31 11:45)
落地甘地机场时,已经是德里时间凌晨2点。走出机场,午夜的德里,让我生生好奇。但我并不否认,一出机场,我就被吓坏了。
因为,我看到了荷枪实弹的,军人。
他们穿着新闻里利比亚军方那种颜色的军装,不翠不绿不亲切。甚至,在我看来,那颜色,就是打了场持久战之后,墨绿褪成了土黄色。
但是,我的好奇心,又让我不能自已。不但偷看人家,还佯装路过,偷拍人家。当然,印度军人发现了我在偷拍,妈呀,跑还是不跑?跑的话,他会不会击毙我?不跑的话,他会不会没收我的相机?
就在我的思想活动如此丰富而活跃的时候,军人走近了我。
是的,近了,更近了。
得,看来,跑是跑不了了。但相机我决不能交出去,那可是我才买了两个月的“奶昔”微单啊!
肿么办?肿么办!干脆,当着他面,删照片吧!
主意打定,便表面蛋腚,两腿发软的原地站定。你说,他是会先对我敬个礼,还是先跟我握握手,或者先跟我拥个抱?他会不会上来就抢我的相机?抢的话,我想我还是给他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相机。
就像交代完所有后事一样,我看着死神,哦不,军人,向我走来。
然后,然后,然后,
他跟我擦肩而过。苍天大地嫦娥啊!我的小心脏啊!
好吧,蛋腚!蛋腚!走,去停车场,寻找酒店的接机巴士。
话说印度人有个习惯,就是在一些重要场合,比如客人来访、结婚生子、节日庆典时,把橘色的小菊花串成花环,戴着或者挂着。甚至后来,在印度这一路,都会看到卖菊花花环的手推车。
而刚找到接机巴士的我,就被印度人热情的,往脖子上挂了串花环。于是,这一路,我都在哼唱着《菊花残》。




从机场到酒店的这一路,看到了不少席地而卧的印度人。但是,我并不确定,他们就是乞丐。因为后面几天,我发现,不少印度穷人的确睡在街上。后来,有个当地人告诉我,印度乞丐每天乞讨到一定金额,便不会继续乞讨,他们秉承着一个观点,就是乞讨是为了填饱肚子,而非改善生活。
吸引我注意的是,他们不会零星的自己睡,而是至少三五成群地躺在人行道上,甚至是行树道、三轮车顶。他们周围也没有带什么废品,就像是走累了坐一会儿一样,很简单又似乎很满足地席地而睡。后来,在《新周刊》执行总编封新城的微博里,我也看到了类似的描述:
在印度,我和同行的朋友探讨一个问题:安全感。我说,印度是有安全感的,因为我看见那么多流浪者在街上席地酣睡,他们不担心路人会踢到他的脑袋,不担心汽车会压过来。而在中国,你敢吗?——当然,印度很脏很乱,但,真的很和谐。(by
封新城)



我预订的酒店,位于新德里。当车子驶入新德里时,我目瞪口呆——这是传说中的印度吗?这分明就是我刚刚归来的欧洲啊。你看,每个路口都有街心花园;你看,路上只是偶尔会看到些纸片;你看,这街道宽敞得哟!




虽然这是后来在白天再路过时,我补拍的照片,但是也足以窥见端倪。你想啊,一个带着偏见落地的孩纸,本以为会看到凌乱不堪,却看到了眼前这番模样,她该会是怎样的惊叹。于是,我在微博中,记下了这出乎意料的一笔。
「初识新德里」我要大呼意外。新德里街道的规整、宽敞甚至干净程度,竟超过了国内很多省会城市。不得不说,这里英国殖民者的习性如影随形。比如靠左通行、支付小费、G层、街心花园。(德里时间2011年10月3日
2:30)
至此,刚到印度,还未行走,便已经开始重新思考那些妖魔化的“偏见”。只是彼时,所有关于偏见的转化和抚慰,还略显晦涩与生僻。
那就让我,先生僻的旁观吧。
(2011-10-30 23:16)
年轻时旅行,为了省钱,总是拿酒店做牺牲的筹码。比如,可以放弃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优越,而寻找价钱的适合。可年纪大了,对酒店的要求便越来越高。比如去意大利时,预订的最贵的一间酒店,竟然要€170/晚。要知道,花上€25-30,足以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可这并不代表,我忍受不了艰苦的条件。比如在西藏时,住在了一个没有水、没有电、甚至连房门都没有锁的地方,一边高反,一边发抖,一边发微博:
夜宿绒布寺,距离珠峰大本营只有6km,没水没电没暖气。高反愈发严重,555。(2010年9月30日
18:50)
说这些,是想说,印度不像意大利,她不是图舒服的地方;印度也不像西藏,她一旦艰苦可能就意味着不卫生。所以,在印度住宿,安全第一。
于是,三个城市,我都选择了五星级酒店。后来证明,这简直太明智了。


印度的五星级酒店,跟国内的,基本没什么区别,哦,除了收小费。呵呵,全世界的商务酒店,都是这一种调调——干净、整洁、有序、方便、舒适。







而声声赞自己“明智”,是因为一日三餐,也都能在五星级酒店里解决。至于味道,反正还是可以满足吃货我哒。不然,我怎么会在微博上,屡屡提吃:
「德里早餐」一如所料,印度早餐别具风味。在这个右手吃饭,左手如厕的国度,一大早俺就消灭鸟两张叫做parantha的大饼,蘸着咖喱味调料,各种好吃。还有一种叫做meethi
zaffrani dahi的酸奶,咖喱的颜色,好喝到爆。若罗马的早晨是悠闲,那德里的早晨便是风情。(德里时间2011年10月3日
8:30)
「吃货的早晨,从满足开始」斋浦尔的早晨,是从被阳光亲吻开始的。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说到吃,是因为,我是真爱印度风味。今早,吃鸟叫做paratha的烙饼,叫做idli的米糕,咸味的酸奶,姜味的印度奶茶。曾在意大利体会到了美好的一天,从早餐开始。没想到印度尤是。(德里时间2011年10月4日
8:30)
此刻,我正喝着刚煮好的chai。在印度时,chai和咖喱,让我每顿饭都吃到撑——注意,是撑,不是饱——吃完舔舔手指,那是种无与伦比的满足。于是从印度带回上好的阿萨姆红茶,又在德里机场花美刀买了奶茶茶具,还在易迅网购了煮茶锅具。我在尝试着茶、奶、香料的比例,步步完善。待出师时,请你们来喝。(2011年10月10日
23:41)

当然,若嫌五星级酒店有点小贵,或者酒店里的自助餐还不够尽兴,那么,LP上极力推荐的青旅与餐厅,也不妨一试。
Anyway,安全第一。
(2011-10-27 04:26)
2011年10月2日傍晚,我带着少之又少的行李,来到PVG。
Hold不住的脑残式兴奋,在那之前,就已开始。
首先,由于没时间整理行李,我并没像去意大利那样,精心搭配好每天的衣服,而是脑残地直接抓了六件HiPanda的T恤,每天一件,同一熊猫,不同颜色,各种姿态。
其次,由于“尼罗河花园”是我今年冬天时的大爱,所以我竟然在机场免税店研究起爱马仕的“花园”系列香水,最后为了纪念印度之行,竟脑残地收了瓶“印度花园”。那味道,后来被形容为“污染空气”。
最后,由于我孤陋寡闻,当时并不知道印度锡克教男人不能剪头发、刮胡子,于是在值机时,脑残地给胡须很长的几个印度男人取了个绰号:邓布利多爷爷。
可是,你想,当你值机、候机、登机、乘机时,你周围的人,都是另一种打扮和装束,这能不令人好奇吗?于是,还未出发,这脑残式兴奋就已蔓延至微博之上:
看着同机的印度人,那蜗牛壳一般的头巾和那花朵一样的纱丽,未起飞,便欣喜。六个半小时后,我将身处,午夜的德里。(10月2日
20:40)

东航从浦东直飞德里,六个半小时。而德里时间比北京时间晚2.5小时。十月的印度,还是盛夏。
这一路,除了脑残式兴奋外,我还脑残式理性地在旅行指南上圈圈点点。印度之行的指南,我依然选择了“孤独星球”LP——这本被中国驴友亲切唤作“老婆”的,全球驴友的圣经。

德里时间凌晨1:30(北京时间凌晨4:00),我带着妖魔化态度和脑残式兴奋,抵达印度德里甘地国际机场。
出发之前,在穷游上看驴友的攻略,说印度机场是不允许拍照的。信以为真。但是,你是否也有这样的体会:往往越是不让拍照的地方,便越有偷拍的欲望。于是,我偷偷摸摸地、做贼心虚般地、假装摆弄手机状地,自拍成功。偷拍完才发现,同机乘客,赫然在我身边,大大方方地喊着“1、2、3,茄子”。我,我,我情何以堪!

至于德里机场印象,后来,我在微博里写道:
「初识德里」落地时差2.5小时的印度,虽不至惊艳,但也大呼意外。最先接触的门面,便是德里甘地国际机场。其规模和装潢均可媲美PVG,甚至免税店还比PVG的大不少。亮点是,机场里竟然还有Prayer
Room。(德里时间10月3日 2:00)





(2011-10-26 23:46)
首先,我必须要感谢爹娘,生出了我这个勇敢的虎妞。因为已经有那么多人在我耳边念叨,印度的种种可怕,但依然没能吓唬住我。
现在想来,那些妖魔化,真是首关爱的歌。
比如,有童鞋叮嘱我,在印度洗澡的时候,千万不能仰着脸,必须得低着头。否则洗澡水一旦进入鼻腔,便会拉肚;
再比如,有童鞋叮嘱我,不能在印度买水喝,要从国内背几瓶矿泉水过去。当然,最好能自带餐具,再背上足够的方便面。
还比如,有童鞋叮嘱我,一旦被印度的蚊子叮咬,便会患上痢疾。
又比如,有童鞋叮嘱我,印度的小偷多,印度人暴力,印度有爆炸案。
最后比如,有童鞋叮嘱我,在印度千万别坐公交车,更别乘火车。因为公交车没位置就要坐到车顶,而火车则会脱轨。
不可否认,我就是带着这些妖魔化的偏见,落地新德里的。甚至在机场,我看到了印度旅游局的旅游宣传口号“Incredible
India”时,还在不怀好意的讽刺这口号的一语双关。
的确,印度脏乱差。遍地牛粪、喇叭作响、尘土飞扬、拥挤不堪,甚至任何事都能被印度人拿来,与“神”相联系。












但是,在印度呆的越久,便会爱她越深。不信,你用想象,来跟上我的叙述——
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的人,能把色彩的真谛,发挥到极致?
又有几个国家的人,能把每一辆卡车甚至三轮摩托,都装扮成童话里才有的模样?
还有几个国家的人,不但能雕刻出美丽的花纹,还要把这些花纹画在手上?
由是,这该是一个多美的地方。她描绘的,是思想的童话。
Incredible
India,呵呵,印度的不可思议,就在这。妖魔化的行板,都是道听途说的篇章。现在想来,那些好心叮嘱我的童鞋们,没有一个,去过印度。
不如,我借微博,邀你们,跟我再去——
在印度,你必须敢于并乐于沉浸当地最真实的生活,挤进巷子跟印度人摩肩接踵,忘我到与喧闹的市井融为一体。到那时,连此起彼伏的鸣笛都会点燃你内心的欢腾。一如土摩托的评价:印度好玩死了!呆得愈久就愈发赶脚,这里独特、神奇、风情、有味道。谁愿跟我再来?(德里时间10月4日
19:30)
当然,再去的理由还有——你看,你看,那些干净、纯粹而羞涩的笑脸。


(2011-10-25 01:08)
没找任何代理便自己办下了意大利签证,这事儿,让我在办印度签证时,麻痹了。
您听听我这签证条件:名校硕士、事业单位、抛头露脸,护照上还有1次美国、2次申根的个人自由行签证。拿着这些材料,送签印度,我该是有多自信!
想当初,签美国时,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个问题:你今年去过哪个国家。
忆当时,签申根时,签证官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把你身份证给我看看。
可万万没想到,我的职业华丽丽的遭遇印度领馆歧视。收到有关职业歧视的email提醒,我如丈二和尚般,只能在微博中转载了部分mail里的内容:
这算不算职业歧视:印度领事馆不建议工作单位为媒体,电视台,电台、医疗工作等性质的人员申请个人旅游签证。如您申请,需提供相应单位和本人的担保书,并会被要求前往领事馆面试,存在一定拒签率。(9月18日
12:39)
没有哪一刻,比收到这封mail时,更让我痛恨自己的职业。虽然在送签意大利时,我曾以它为荣。
万幸,我是在材料送签之前,收到的相关提醒。
于是,我就比别人多出了两个步骤,一是本单位要出具一份担保书,保证张fafa是去印度旅游的,不拍摄、不采访、不发稿;二是我本人也要手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印度之行是个人行为,纯粹观光购物,坚决不做采访。
我猜,作为一个开份在职证明,都要五个人轮番签字的单位,出具一份如此荒诞的保证书,24楼的HR,一定恨死我了吧?
好在,本人旺夫又旺己。终于在9月27日,拿到VISA。于是,那碎碎念的忐忑,便转化成了,比签出申根和米国,还振奋人心的鸡冻。
现在想来,印度个人游签证,着实简单。只是,它心虚的规定,反倒让我心虚了N天。
唉,还未出发,便被阿三伤了回自尊。

(2011-10-24 11:59)
若再不写起来,我便会遭到更多的诅咒。
可是,我该从哪下笔呢?这是一段念念碎的流水账,还是一段女人成长的故事,我尚不清楚。我只想把这当做一个过程,就像你手持那108颗珠子串成的念珠。无论从第一颗到最后一颗,你指尖移动时,心里在念叨着什么,至少你坚持了从1到108的虔诚。
108,把每个数字相加就是9,若把108除以3,就是36,而3和6相加还是9。
这是一个完美的数字。不如,我就写上108篇吧。虽然我并不确定,何时才能让这个大工程竣工。
由近及远,从印度开始。

9月18日这一天,我定下行程:2011年10月2日—10月7日,印度金三角。从决定去印度起,便开始回答“为什么去印度”这个问题。这是几乎所有人,在听说我要去印度时,问出的第一个问题。
但是,真的没有,为什么。
我们对旅行的诉求,或许关乎心境。只是,那一刻,刚从文艺复兴的震撼中苏醒的我,心心念想去个独特的地方,有信仰,有冒险,有风情。更重要的是,它能用活生生的“日子”,来打动我。
我总不至于,跑去利比亚吧?
但我,还是应景地发了条围脖,解释了去印度的决定:
为什么去印度,是我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土摩托曾在微博上记录“我去过的国家”,让他大呼“好玩”的,屈指可数。但印度竟被他特别强调。我也纳闷,土老师为什么会说印度好玩——去探个究竟,便是我选印度的原因。印度不适合每个人,但对我胃口,她真好玩。她的色彩活生生的,足以灼伤你的眼睛。(10月19日
16:46)
其实,土摩托的微博,只是个催化剂吧,我想。
我骨子里,还是那种,会喜欢印度的人。
于是,我很不谦虚地在微博里,自夸了一下,也顺便夸了印度:
从德里去斋浦尔的一路颠簸,让我意识到:这个国度并不适合所有人,除非你内心的丰富程度配得上这里的明艳。因为你需要忍受过度的拥挤、混乱的交通、漫天的扬尘。当你遭遇早已被妖魔化的这一切时,很可能心灰意冷。但若你等待这些散乱的时刻能继续编织它的魔法,你便会发现不虚此行。(德里时间10月3日
18:30)
那么,就让108,Attraversiamo!




拉萨的色拉寺里,漫无目的,在台阶上成为了风景的一部分。说不定哪天看谁的游记,会找到成为风景的自己。
晒了一下午的太阳,一遍一遍还是没有想明白。
临走,拨通了那个号码。
那是动感地带刚推广时发放的第一批北京高校号码,很靠前很靠前。
曾经,只和我的,差一个数字。是我们托关系搞到的。
后来的四年里,我就再也没打过,因为内疚和没有勇气。
但是,无数次的梦里,当我深陷险境需要打电话求援时,每次出现的都是这串数字。
他说:喂。
我泪流满面。
然后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从工作到车,再到八卦,再到压力和瓶颈,最后还聊起了房子和健身。印象里,我们一直这么聊天,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朋友,和共同的成长。
最后,我说,对不起。
他说,不,那是一段成长。回头再看,是我要感谢你,对我的包容。
我说,我过得不太好。我后悔当初瞎折腾。
他说,你的状态的确不好,可是不折腾的你,就不是你。也许你不折腾,心中永远有个不折腾的遗憾。
我说,可是,我现在却留有折腾的遗憾。
他说,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吧。你会幸福的,这是你该得的。
他依然是最懂我的人。
这一段,有点像《花季雨季》、《十七岁不哭》的桥段。
十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时念高三,我们在一座城市的不同高中,报考同一所大学,是竞争对手。
他在他们学校的名气,和我在我们学校的名气,让彼此的老师十分不服,都觉得考上的一定是自己的学生。
后来,我们都考上了,中间电话联系过几次,也都是录取的事。后来,临去北京前,我们见了一面,毕竟以后就是同班同学了嘛。那一天,他穿着淡蓝色的T恤,戴一顶渔夫帽。
后来报道那天,我们碰到了,便一起去办手续。再后来晚上开第一次班会,他成了班长,我是文委。太《花季雨季》的恶俗桥段了。
然后就去了斋堂军训,我们共同负责那一个月的广播,丰富军营生活。
再然后,911那晚,我们合作了一期节目,放了首《城里的月光》。
很多人听完,据说因为想家哭了。而大洋彼岸,发生了恐怖事件。
后来,再听到这首歌,我都会跳过,否则一定难掩泪水。
《花季雨季》桥段结束。
10月11日,这一天在九年后被叫作萝莉日,呵呵,我们一起去隔壁的二外看同学。
然后吃了对面的麦记,那时候,对一个大一的孩子,这是顿大餐。
如果没有那次折腾,萝莉日,我们该过九周年了吧,我想。
接下来的段落,就是一个孩子长大成人的那几年。而我们,便一起长大。
直到现在,我都再找不到那种自在了。我们相互了解到,可以随意的表达任何观点,提任何要求,想说什么都不用顾虑。因为我们在一起长大,我们彼此都不会介意成长的错误和代价。
那时候他有辆墨绿色的捷安特,是没有后座,没有挡泥板的那种潮车。然后,他就在后轮那里安了脚踏板,每天,我就站在脚踏板上,他载我到处兜。似乎,此刻,手里要是拿着气球就圆满了。不过,倒是买过气球,哈哈,去动物园的时候,小朋友都拿着气球,后来他买了一只,栓在了我的马尾辫上。
当然,我们也争吵。但现在,我都找不到那种吵架的痛快了。我就可以那么安心的对他大吼而毫无顾忌,甚至大哭,哦,还摔过手里的书。这些,现在我都不敢再做。
那时候,他穿的衣服都是我从动批淘回来的,Jack&Jones这个土牌,对我们来说,就像LV驴牌一样奢侈。然后我就花很少的钱,弄回来一堆原单,他支着大板牙冲我乐。没事的时候,我们就坐着公交车满北京闲逛,最常去的是西单,真是服了。代价是他丢了一个刚买的手机,Nokia
8250,在全班2/3的人还没有手机时,也算当时的潮机了,我还记得那手机花了2500块,是他接私活的工钱。后来我就心疼得哭了,现在想来,应该是心疼钱吧,哈哈。然后,他就努力接私活,又买了台一模一样的8250,蓝蓝的屏幕,一闪一闪的,真好看。之后学校给喇叭系开了摄影课,我们就攒钱买了台单反,就到处拍啊拍啊拍,光胶卷就买了N多。为了显示自己的专业,每次都要跑到东方新天地里面去花大价钱冲洗。
读书的时候很穷,好像能吃顿盖浇饭以外的,就是大餐。一到晚上,下了自习,我们就去西街,坐在炉子边,和一群人吃串串香。还喜欢吃湖北餐厅的肉筋,2块钱一串,至今都记得那时候很委屈的说“湖北的肉筋都流油”。
大学里考试纪律极其严格,但凡作弊,一律开除。考高数的时候,我给他传了一张写满答案的纸,冒着生命危险,但还是被监考老师看见了,只是没揭发我。后来,他决定,下学期好好读书,不再让我冒险,然后就拿了奖学金。那次我俩成大款了,还请了宿舍的一群人吃饭。
老乡的好处就在于,寒暑假回家,都有人去给你半夜排队买票,给你提重重的箱子。后来他接私活,假期不回家了,但是每次无论多早多晚,都会去接我。我们再从内环,坐地铁倒小公共,回东五环。反正在我看来,他接我,是理所当然,而且他还会进站接,到我的座位上去搬箱子。可是现在,想让人接机,我都不好意思开口。
后来,据说我们越长越像,所有人都说我们有夫妻相。我把自己一张照片的左脸,和他照片的右脸,拼成了一张对称的脸,没有一点改动。这张合成的脸,被我们称作牛头猪面。因为我叫他大牛,他叫我丫猪,唉,俩牲口。叫大牛,是觉得他的鼻子像牛,穿个孔、套个圈、栓根绳就能牵着走了。丫猪呢,就是北京话“你丫真猪”的简称,好汗。他还经常会说:像你这么胖,像你这么丑。。那时候我一米六六、六七的个子,才九十二斤,但他总这么说,慢慢的,我就当真了。每到这时,他就支着牙大笑,然后安慰我:其实你不胖,也不丑,可瘦可美了。。然后还会反问一句:你是不是真觉得自己又胖又丑啊?呵呵,现在,已经没有人会拿胖和丑来笑话我了。
哦对了,他还吃过醋,思密达!大学里规模最大的那次专业汇演,我的搭档是班里头号帅哥,我俩饰演夫妻,本子也是我和帅哥同学一起原创的。如果你看过那场演出,也许你还记得这段很2的表演——帅哥说:直播!为什么你的眼里只有直播!停顿片刻,帅哥大喊:我们离婚吧!此时音效雷声推上。据说,这段还把新概念作文大赛某冠军看哭了,好sigh。彩排前一晚,我和帅哥到中蓝大堂的男洗衣房对词儿。而他也号称自己对词儿,是《埃及艳后》片段,再sigh,于是就和他的搭档在女洗衣房排练,一直排到了我和帅哥对词儿结束,差不多要凌晨两点了。后来,他的搭档说,他们俩的台词早就烂熟于心,但是他还要一遍一遍的对。。第二天彩排结束,他问我:你们这个也没啥难度啊,咋还弄到半夜呢? 还说:你那搭档专业太差,下回换个人。。可是,就是这个在他口中“专业太差”的搭档,毕业以后,却进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华语新闻。
当然,作为巨蟹,他还是一只很合格的螃蟹。听cici说,有次他们去接私活,回来的路上,看见卖玉米花棒棒的,他就买了一袋。cici随口问了句:男生也喜欢吃这个?他淡淡的说:她喜欢吃。于是,被cici描述得煞是丢人的场景出现了:一个很man的型男,拎着一袋玉米花棒,走在街上,引来各种侧目。记得那时候他会帮我打理跟电脑有关的一切。后来,没有他了,突然间,我捧着电脑,茫然得不知所措,连下载歌曲和美剧都不会。因为我从没想过,这些事情还需要自己来做,可是,却又不得不从头学起如何下载软件、安装程序。
不过,他也有很不巨蟹的一面。有次上课,某男生偷我东西,被他看见了,平时为人谦和的他,竟然噌的一下站了起来,一把抓住那个男生的衣领,把他拎出了教室,然后自己带着一阵风般潇洒的进来,关上了教室的前门。我还记得,那一刻,所有女生,都用崇拜的目光chua
chua他。N年以后,同在爱死爱母鸡的迷倒曹,还会对我说起,择偶的标准里一定要有一条:对内抗打,对外能打。
我一直都有Golf情节,是因为那是我们共同喜欢的车。我们说,以后要买一辆黑色的、一辆红色的Golf,在后窗那,各放一顶草帽。而现在,他经常开着自己的那辆灰色Cruze,从宣武门的新华社跑到东五环的广院,接女朋友下课。而我,还在排队等待着已经等了一年的Golf
6。
我一直都拒绝去唱歌,是因为那是我的一句承诺。临别前,他说,我给你唱歌吧。于是,钱柜里,他唱了一夜,一首接一首,甚至还有那首校歌《年轻的白杨》。最后他说,你唱首《城里的月光》吧,五年前,我们在斋堂放过的。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然后,就唱不下去了,就像丧失了歌唱的能力一般。我对他说:以后再不会唱了,最后一个听过的人,就是你吧。于是,就真的丧失了歌唱的能力。
离别是因为
没有原因。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不折腾一下,便会遗憾此生。
所以,在拉萨,我才在电话里对他说,我后悔当初瞎折腾。
他说,也许你不折腾,心中永远有个不折腾的遗憾。
我说,可是,我现在却留有折腾的遗憾,我并不快乐。
四年前,他送了瓶Chanel
No.5给我,说:我也没给你买过什么贵重的东西。那时我根本不知道香奈儿5号的味道,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拆封。后来,我把它从北京带到了上海,现在,它应该过期了吧,却依然在我的书架上放着。我想,我会一直带着它。或许,至今他都不知道,这款香水根本不适合一个年轻的姑娘。24岁的他,一定是因为它的名气,而傻呼呼地认为它是最好的,所以才花了那时候想都不敢想的大价钱,买来送给24岁的执意要去流浪的我。最穷的五年,我是没收到过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拥有最贵重的东西。
5+4=9,
那四年,他躲在盒子里疗伤。
这四年,我亮在盒子外受伤。
msn上,
老汪说,你的日记勾起了我的伤感,我怀念了一下初恋女友。
我说,我写这么多,并不是在怀念一个人。只是,我是多想像以前一样,能自在、真实、大胆的生活。
老汪说,你们可以在第十个年头重新开始。
我说,只要他过得好,我就心安了。
老汪说,我可没你这么伟大。
可是,真的,
他过得好,我就心安了。
“刚才你一直说抱歉,其实真的不需要这么说。倒是我,我必须对你过去为我所付出的和容忍的说声谢谢,对这些我一直都很感激。在工作上你一直是最优秀的,在感情上你一定会幸福的。这是你应得的。旅行愉快~”
这是挂了电话,我收到的短信。
2010年10月4日,18:33。
他在北京,我在拉萨。
还能有一段这样的记忆,或者,我应该算是幸福的人吧。
(2010-09-13 00:34)
我的博客今天4岁212天啦!
2006年02月14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6年02月14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新浪托我告诉大伙:一切由你开始!》。
2006年06月16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数 112篇
图 片 数 11张
访问人数 399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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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的总结:
成长与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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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的心情:
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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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来许下一个愿望:
我还是原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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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2010-03-05 06:52)
一月,搬家。
大师说,卧室要布置成红色。搬进宿舍,开始正式蜗居Red
Shanghai。

二月,飘摇。
跟老友去另一个城市看风景,看到的,却一如那首《断桥》。
三月,尝试。
一辆车,一台摄像机,无尽的失眠,独立的《透视》。
四月,含混。
某种寂寞,某场孤单,某次决定,某个反省。原来,滨江大道不是海边。

五月,独立。
不大不小的项目,被恩人插上了翅膀,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六月,厌倦。
有人病假,有人事假,有人年假。于是,成了一块砖,无休止的填空。

七月,煎熬。
日全食,处女大直播,雷声骂声质疑声。人前笑笑,假装虔诚的说,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八月,疲惫。
连轴转,高烧不退。躲去鼓浪屿时才发现,这一年,眼中不曾有风景。
九月,纠结。
才转眼一年,就已经与一塔湖图格格不入。面对诱惑,留下,还是离开?
十月,决定。
最终,还是没吃那个馅饼。这个城市的这盏灯,才是我心底的Blues。
11月,改变。
新领导,新安排。承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12月,杯具。
骑着白马的王子依然没有出现,哪怕骑着白马的唐僧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