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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走(2009-10-21 11:45)

    走路走多了、走久了,也发觉出走路的好处,喜欢上了走路。

    慢慢走,当然很费时,但其实我并没有什么事那么赶时间;虽然累人,但慢慢走有时也能走很远。当然,我也想着能坐火箭、开飞机、驾汽车,但是没条件,甚至连骑车都不行;自己又不会飞,甚至都不能跑或者快步走,于是干脆老老实实慢慢走。

    走路是最原始、经济的交通方式,可以锻炼身体,能耗低、污染少、响应度高,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无需等、靠、要,凭自己的双脚走出来路,感觉很实在。真的觉得能力所不及,那就不出动,这着实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有时候身体被各种交通用具挪来挪去多了,就鲜有对土地的亲近感,对身边的风物也是无暇顾及,或麻木不仁。慢慢走当然就可以悠然地欣赏各种各样的人情百态。另外,也可以走到一些人迹罕至的里弄巷堂,见到一些比我还慢的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自己好像一头走进了城市的历史深处,一头似乎又走到了人生的远方。慢慢地走不仅让我的眼睛灵动起来,我的思绪也似乎变得异常的活跃。我猜想,身体和灵魂或许总是在作反向的拉伸的。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即便连后知后觉都算不

转身(2009-10-14 13:21)

深秋的夜幕拉上

孤魂野鬼

现身,

 

我转身

没人!

 

只有我的倒影。

“四人帮”(2009-09-29 17:43)

    突然间,很想回复一下纯娱乐性的写作。虽然其过程未必轻松,甚至可以说也是如生活般的艰难;但有时候也会让我自己和旁人生出些微的快乐,这或许就是他们说的“没事偷着乐”,或者“没事偷着找乐”,我想混乱的生活仍然还是允许我们这么做的。但我混乱的脑袋突然敲下借用来的一个犯罪团伙的题目时,我在想,我记述的东西会不会也是一种犯罪呢?尤其我说的又是自己和身边的人和事,虽然纯属娱乐,然而有正当言说的合理性吗?

    姑且用路人甲、乙、丙、丁来称呼四个人吧。如果根据长得老,年龄又最大,那我自己干脆就是路人甲了;刚好跟某人的姓一致,就不妨定其名为路人丁;中间的两个则可因一帅哥已结婚,以示在前,称其为路人乙,而另一酷哥就叫路人丙了。这种“甲乙丙丁”定名的先后绝对不似政治局的排名先后大有玄机,而纯粹只是编号。况且既然全为哥们,更没有争排名先后的道理,所以此“四人帮”真绝对不是彼“四人帮”。全都是闲云野鹤,无啥权势可图,当然也就更不必争先恐后。这大概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四人既为同事,却能很好地混搭在一起。“四人帮”不是勾结一起争权多利,而是四人互相帮扶,共同堕落!

 

无题(2009-09-24 08:44)

在白色的Cube

锐利的刀把青春划破

几声猫的哀鸣

尚未停歇的心  紧缩

不该有泪水

只有热血来作祭奠

灵魂迅速飞升

向上帝跪下

这是生命的原罪

如夏加尔画笔下弯曲的倒影

身体原本如此脆弱

窗外,世界依然那么快乐!

匆匆•生活(2009-06-29 16:16)

    时间过得太匆匆了。我的生活来不及思考就如同在不断地刷屏翻页中一闪而过。试图触摸的东西都与我远离,正如同时间的流一样;空虚一如魔鬼,扼住了我命运的咽喉,生命就此而消逝。

    我真的不清楚我到底每天都做了什么。可是如同通话记录一样,每天的日程表又是那么的明确。每天我大概在五六点就会醒来。太早醒来有时是挺让人着恼的一件事,我生怕我自己比别人少掉了很多。但是没有办法,醒来有时就开电视,有时让这声音吵着而继续趴着假寐,有时起来胡乱练几个字。八点半之前我基本都会到办公室打开电脑了。打开电脑按钮是先于水房打水的一件下意识的动作,机器大概就是这样像魔鬼一样控制了我们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折不扣地变成了“机器人”。每天坐下来的时候,基本就是面对着电脑,面对电脑我似乎基本在忙碌,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我所做为何。机械般的工作十分容易让我们的大脑麻痹,而时间真如机器的运转般转瞬即逝,我的日子也在这键盘和鼠标中溜走了。

    我一刻也没得闲,但是我过一秒了忘了前一秒在做什么。无尽空虚!不知道意义何在,或者其实我压根懒得管何为意义。

 

    昨夜忽然心血来潮地想玩几盘“实况足球”游戏,就发消息给远在杭州的大学同学老周,相约以后赴杭时切磋。他问起我缘由,我一时也说不上来。雨后的夏夜格外凉爽和宁静,很容易勾起人对往事的回忆。一个人慢慢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想起大学时代疯狂玩实况的那些日子,想起经常在一起切磋奋战的哥们……

    本质上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没有风趣幽默的口才,也缺乏超强的感染人的魅力,从来没有那种跟陌生人三分钟就可以打得火热的能力。但好在我还不至于是个无趣的人,足球、动漫、电影、电脑、游戏、美术、摇滚……都是我生活中的元素和色彩,只有做着喜欢的事情,我才会爆发出我的疯狂。正是凭借那些共同的兴趣爱好,我才有了呼朋唤友的机会。在相对隔离的象牙塔内,那种无关利益、只是由个性和兴趣结成的友谊也许是最纯粹最朴实的。

    由于男生球迷众多,“实况足球”这种对战游戏便成为联接友谊的渠道和桥梁之一,一对一对决热火朝天,旁边观战的人群也是叫好或叹息连连,成为宿舍中一道有趣的风景线。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游戏作为放松身心、全情投

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 
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 
我等待着, 
长夜漫漫, 
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
城市生活断想……(2009-04-19 14:14)

    郑钧说,这城市里开满了塑料的玫瑰花。我想,这个城市里的人大概都是塑料的。

   

    杜甫在一千多年前就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其实至今,仍不知何所安。蜗牛确实似乎永永远远爬不过,飞涨的房价。更荒诞的是,城市里的人尤其买不起身后的那一小方安身之所。这个城市不让你好好生,也不得你好好死。

 

    钱锺书说,吃饭有时候很像结婚,名义上是重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反过来,结婚也很像吃饭,往往要看的是配的什么菜。

 

    人们写博客很像搞女人不带安全套,纯图一时畅快而不计后果。至于有没有快感,只有自己知道,不关别人鸟事。或者有时候也像拉屎,自己的肛门畅快以后,却让满屋子飘满了臭味。

 

    城市里的人越来越多,西湖边密密麻麻布满了人头,犹如难民逃难般;亦如一块肥肉招来了无数的苍蝇和蚊子。记得好像是郁达夫说,杭州一是和尚多,一是蚊子多。现在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

 

    这个城市的天气就如同

    我曾经不无严肃地跟春术说,想写一点关于他的文字就像要写我自己的自传一样——难的是不知何处下手。貌似很熟稔的东西,一下笔却往往说不生动了。我有时候想,春术真有如我的一面镜子一般——虽然是虚像,却无法否认那种相似感——但却又终究是不同的。

    春术是像我一样有着几个兄弟的农村人,而我自己内心则又始终把他视为自己再一个的兄长。

    我们这类人大概都少有城市里的归属感,但显然春术身上留着更多纯朴的气息。他虽然身型不算魁梧,但身体相当粗壮,手脚粗大,皮肤黝黑,给人孔武有力的感觉。确实,他干活从来不惜体力,而且有着贫苦孩子的早熟,更使得他具有一种勇于担当的强烈责任感。当他不无心酸地跟我说起为了自己解决学费而到上海的工地拉砖扛水泥的时候,我突然记起了不知何人所说的:身上的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确实,他其实对苦出身毫无任何怨言,言语里反而多是对父母辛勤养育的感恩。

    从春术鼻梁上架着的那副如啤酒瓶底般的眼镜可知,他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并且看书习惯还特不好。据说经常喜欢点着蜡烛看,或者用电筒躲在被窝看。作为七十年代

    文章写罢已经半月余,然传主不准在网上发布,盖忧有任何不当之影响。予虽觉其担心为多余,亦只能尊重其意愿,因而作罢。若对此文有兴趣者可问予索看,然不能传布为盼。

    文章粗鄙,读之一笑耳。然盖此文能成,于予即一大满意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