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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里 读着孩子的信 不知何时 风起了 负重的鹰越飞越高 带走那一声 来不及出口的呼喊
太阳落山 孩子闭上寂寞的眼 木楼 饮烟 一串温柔的脚步声 轻轻地 轻轻地踩在他的心间
半缘偷懒半是感触,看完班上孩子的作文,我写了首极简单的诗。看作文时,我曾被孩子那种苦苦的思念所动,几乎落泪,若论感染力,诗与孩子的信有泥云之别,权当抛砖引玉。
孩子的一次作文:
我一向自诩为“爱狗人士”,在北京时,路遇小区的居民牵着各式各样的小狗出来溜弯,我必是含笑半步颠,直到高傲的小狗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用弹簧式的优美步伐从身边去了老远,才肯收回视线,兴奋有如玉米遇到李宇春或歌迷遇到周董,心驰神往半天。 其实小时的我是怕狗的,记忆最深的是六七岁时在乡下外婆家,被一条大黑狗追杀,走投无路,情急中跳了崖——好在只有两米高,下面是水田。这种英勇就义的行为震撼了那条大黑狗,我们一上一下的对视了近一分钟后,大黑狗眼中流露着钦佩地神情,以一种惺惺相惜的意态咂了咂
“老师,你去我家吃饭,好不好?有泥鳅吃。” 上次泥鳅节,班上好几个孩子这样邀请我。 本着严格的公平原则,我应该去每一个邀请老师的孩子家里,可我实在不是泥鳅的天敌,又不想让孩子们觉得厚此薄彼,因此一家也没有去。事后,有一段时间午餐没有肉菜,晚上只熬稀饭,而北京来的腊肉尚在长途跋涉,午夜静思,我不是不后悔的。 上个周末,在上山的路上遇到班里的同学贾响马,他又提出让我去他家吃饭,想想自己能留在岜沙的时间已不多,终于答应了。 贾响马与大多数岜沙小孩不一样,他很喜欢与外边的人打交道。平日里总是穿一件绿色长袖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