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沽名钓誉者甚多,象周正龙这样境遇的也是少见。自去年10月以来,争辩不断,周先生在争议中在陕西林业厅的力挺下获奖,并踌躇满志地要拍电影、要南下拍虎,转眼间即入囹圄,不知现在做何感想?
揭穿了一场骗局是好,至少使我们知道环境还没好得能使灭绝的野生动物再现,也使我们知道不能够信口雌黄,要牢记毛主席说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更深刻的教训可能还会被忽视:政府的公信力还存在多少?周老虎事件一直是政府在网民的推动下被动地进行,如果不是资讯传播快速、传播渠道平民化的今天,周老虎极可能成为轰动的发现。可是现在有结果了又怎么样?据说还是因泄密被迫提前公布。有关部门的官员象被下了无形的封口令,不接受媒体的采访。居然还有陕西新闻办的官员称事件的最大收益者是媒体!一个政府官员不认为媒体是一种监督手段,如何再要想其有为民服务的意识!
“三人成虎”,曾有一段时间何止是三人成虎。人也不是普通人,政府官员、摇尾的专家、专业素质不高的警方鉴定人员、胆小的国家鉴定机构、逐利的律师,真可谓是一场勇敢者的游戏,在99.99%的舆论前皇帝的新衣。即使是这样的裸奔还是持续了半年之多。
突然,周正龙据说要以诈骗罪和私藏违法物品罪被起诉了!但曾经“三人成虎”的共犯们就以免职、处分了结了吗?他们当然不会承认曾经有过共同的故意,当然他们也不会有诈骗的共同故意。诈骗罪是什么?警察叔叔和检察院同志拿出法律书,吹掉灰尘,好好查一查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周正龙案件看,要说周正龙符合诈骗罪成立的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比较勉强。案件并不存在明显的公司财物,也不存在明显的以侵占公私财物为目的的诈骗行为,观众们看到的倒是大量以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为目的的小丑行径,周正龙不过是小丑们的道具而已。与舞台小丑在虚假舞台表现虚假自我不同,现实小丑在现实舞台表演真实自我,用可悲的小人物代替了死的道具,不是使心灵轻松释放,而是给社会增加污浊的空气,给作奸犯科者开拓了新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