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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爱情语录(2008-12-13 23:12)

一)快乐
你心里快不快乐,别人怎么看的出来?
当然是追求外表看来快乐的人,谁有空去想她到底是什么样?
但只有真心在意你的人,才会察觉你隐藏的不快乐
然后知道你究竟是怎样的人,知道你的不快乐
还愿意包容你,陪伴你,让你快乐起来
这才是用心爱你的人

二)变化
恋爱时间长,容易出事的关键之一是:
大家都在成长,生活价值观也在不断变化
当一方变,并觉得对方不能跟上,理解自己的变化时,
容易产生不合适,不默契的感受,并会开始考虑是否这是段合适的情感

三)容易
可爱爽朗的女生,一般都会引人追
因为男人觉得快乐的女生,相对容易搞定
而且男人喜欢看见身边的女人快乐
并相信他会令这女人更快乐
工作太累,压力太大,哪个男人不想和令自己轻松快乐的女人在一起呢

四)回报
谁说喜欢别人,这个人就该用同样的喜欢回报
这是爱情里最自说自话的想法

Shanghai In Fiona's Eyes(2008-09-07 17:05)

经历,果然是根深蒂固的东西。就像,对于上海的西区,我永远有着一种与他人不一样的情感。好比一个老朋友,多日不见,便有一种怀念时不时涌上心头。我想,这,可能就是一种情结。

 

不日,终于有了一分闲情,背上挎包,踏着平底鞋,借着找寻灵感的名义,往西区进发。起点是曾经的必经站点——一号线常熟路站,途经东平路、汾阳路、永嘉路、绍兴路,最后在傍晚时分,到达终点——新天地。采风完毕,就用当年的大餐“味千”为这次的故地重游画上句点。

 

只是,我总是这样,自以为是地想找回一些已经远去的东西。路,还是那条路,只是,两旁的风景,已经不一样了。眼前的景致,好过当年。心底,却仍然有一些别样的味道。为景,也为人。。。

 

不说了,风景还是值得一看。

 

 

东平路上的家居店,隔着橱窗看青

Vera's Wedding(2008-08-13 17:49)

 

这是朋友Vera的婚礼。

 

虽然现在有机会亲临各式婚礼场合,但,毫无疑问,这仍然是我最为感动的一场婚礼。朋友固然是其因素之一,除此之外,细节无处不在。

 

比如,婚礼的场地,是名声在外的WEDDING STORY。纯白的法式洋房,婉延的扶手楼梯,恰到好处的花卉布置,再加上地处幽静的高邮路,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模样。身处这样的环境,我显然有些局促起来。也难怪,最近的生活太过忙碌,与享受绝了缘。

 

记得就是在那样一个人尴尬当时,认识了莉,同样也是新娘的闺中密友之一。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就是那么奇妙,有些人,哪怕是第一次见面,也绝不会陌生。

 

比如,婚礼的流程。不管是证婚仪式后,我们集聚在扶手楼梯,沿路给这一对抛洒花瓣;还是我和莉捧着烛杯铺洒烛光大道,然后见证着Mr.袁给Vera戴上象征

当那个人不再爱你了,那就不要让他成为你的负担。

 

仍然想念他,仍然希望他回心转意,这是对自己的负担。

 

认为他只是暂时迷失了,或者是受到其他事情的诱惑,这种想法,也是负担。

 

为他找许多借口,或者,自己跟自己说:“虽然他不爱我,但我会等他,我会为他做任何事。”这种爱,并不是对他宽容,而是对自己的严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当爱情消逝了,你尽过努力却仍然无法挽回,那么,也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放手了。

 

你对他的看法,他并不会同意。你继续对他好,他也不一定领情。他只会认为你不肯相信他已经不爱你了。

两个人一起的时候,我们也无法改变对方,何况是分开之后。

 

对于分手的情人,我们唯一再能付出的深情,便是当他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在他身边出现。他不需要我,我会消失。其他时候,我们已经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人了。

 

不要怀恨,也不要有任何的期望和幻想,不要让已经永远没有可能回来的人成为你的负担.唯其如此,你才能够放开怀抱,去寻找快乐。

 

再见张小娴(2008-05-26 22:13)

我总是这样,冲动消费。这不,为了一段话买了一堆书。

 

这段话是这么说的:“但愿我们都有说再见的智慧和勇气,当我不想说再见,只是因为我还在乎;而快乐,还是比痛苦多出了很多倍。”

 

出自张小娴的《永不永不说再见》。这个张小娴,于我,并不陌生。遥远的大学时代,曾经几乎翻遍了她几乎所有的文集。她的文字,并不会让你激情澎湃,而是,让我们觉得,就是我们身边的事,心里的话。所以,她不会让我们仰慕,却让我们欲罢不能。

 

很多年了,再也没有读起过她的书。这次再见,味道一如往昔。

 

许多文字,依然能直入我们的心肺。在此,摘抄几段:

 

“每一段爱情都无可避免会有伤痕。展示伤痕,是痛苦的;忘记伤痕,才可以重生。如果你以为爱情容不下一点瑕疵,那么,你大概一辈子也找不到爱情。”

 

“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

 

 

如果,爱(2008-05-17 23:16)

 

今儿,收到一朋友的结婚请帖一枚。

 

这个MM,认识不算久,但是甚是投缘。我想这多半归结于我俩都是

 
找了个不错的天气,约上老妈,小游了一番朱家角。

 

邻居阿婆在一旁鄙夷:各登有啥白相咯啦,阿拉各辰光天天登放生桥上头跑咯呀。

 

也许吧。不过,没去过的地方,总是期待的。

 

一路上经历了些许波折。朱家角虽也在上海,但对于我而言,相当于从东到西,一点也不逊于跨省市出游。二是,当天我居然选了双新鞋,结果是,弄得双脚满目疮痍不说,兴致也大打折扣。

 

所以,朱家角,不过如此。

 

想必我不会去二次吧。。。

 

Anyway,照片还是要上的。

 

喝酒这回事(2007-10-20 23:56)
连着两天,喝酒了。
 
喝酒不是大事,但对于我这个不喝酒的人来说,这事儿就有点大了。掐指算算,自从毕了业,我几乎没有碰过酒这东西。
 
读书时,喝酒是觉得有趣。更多时候,那是意味着长大了的一种标谤。现在看来,这做法似乎有些无知,但是当时,晕乎乎中,长大的感觉实在很棒。难道,自由不棒吗?
 
后来,工作了。酒倒反而喝得少了。一是因为妈妈的告诫:女孩子家,不能随便喝太多酒。二是,觉得酒吧,真的不好喝。
 
而这次,昨天喝酒是因为那酒的出处,来自遥远的北方。一闺密的老爸用当地特有的山葡萄亲自酿制的,而且这酒千里迢迢地到达上海,一路上更是经历了诸多曲折。有心血、有汗水、有情感的酒怎能再拒绝呢?更何况,这味道绝对勘称一绝哈。
 
今天的酒,那就更有故事了。身边的一对儿今儿设宴结婚,我这个见证着他们相识相恋的朋友,多喝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红酒一上头,话就多了,可对着我的新娘朋友愣是没吐出一句话啥祝福的话来,干了杯中酒,就代表千言万语了。高兴。
 
碧云(2007-10-09 21:54)
 
许是距离的缘故,在上海的那么多著名的社区里,我更偏爱碧云一些。
 
打个比方吧,碧云就好像一扇门,走进去,就好像到了一个清悠的小镇,吃喝玩乐一样不少,却与喧嚣再也无关。
 
人,总是要回归平静的。
 
 
非常美式的一酒吧,乍一看,更像农庄。
 
得自由时且自由(2007-09-03 21:36)
最近有好多喜事儿。
 
一个几乎一年没有联络的朋友,猛然间来了讯息:“十一来喝我的喜酒”。还没有忘了捎上一句:“到时不许笑我”。
 
顿时勾起了许多回忆。当时的憧憬,现在成了现实。当时的那个假小子,想必也收起了淘气,开始温柔起来了吧。呵呵,好事。
 
同一天结婚的还有一个朋友。同在上海,所以更能感受到她们的喜庆气儿。婚纱,礼服据说已经全部搞定,只待到时亮相,倾倒全场了。
 
幸好,后面这位会另择吉日在上海再宴,我,不用取舍了。个个参加。
 
至于我,有段时间,被一个个的红色炸弹冲昏了头脑,居然妄想做个闪婚一族。既是妄想,自然是没有得逞。好在,现在清醒了。婚姻和爱情,都是奢侈品。有,最好;没有,也可以。
 
朋友说,这样的态度就对了。
 
恩,得自由的时候且自由吧。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