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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消息!2009年3月份以后北京地区开始的2008年度工商企业年检开始了。我亲自去年检了一个,异地经营,2008年10月被工商所标注。没有被罚款!都是托金融危机的褔。由于目前的这个危机,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工商下文同意今年特殊特办。谁说的金融危机不好?经济繁荣的前几年我也没有挣大钱啊,诸位打工族看看自己的腰包,金融危机给个人带来的危机实在不大。

年终结账注意事项(2009-03-21 12:01)
(一)往来账项核对清楚

 

  应对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关注关联方往来,由于今年《企业所得法》刚实施第一年,同时国家税总局以国税发[2008] 114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这对2008年有关联方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来说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关注关联方企业借款,余额过大的应当心所得税纳税调整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

 

石家庄市国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解答

颁布时间:2009-2-25 

 

 

  

   对各局工作中遇到的有关业务问题,经市局研究并请示总局、省局同意,现将部分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暂按此解答执行,今后上级如发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第二条第二款“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51号关于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性资金(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外)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掌握? 

 

   在总局没有明确之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财政部国

石家庄市国税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解答

颁布时间:2009-2-25 

 

 

  

   对各局工作中遇到的有关业务问题,经市局研究并请示总局、省局同意,现将部分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暂按此解答执行,今后上级如发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第二条第二款“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51号关于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性资金(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外)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掌握? 

 

   在总局没有明确之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财政部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税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原税法)同时废止。为便于各地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现就新税法实施前企业发生的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

日记 [2009年01月18日](2009-01-18 17:4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日记 [2009年01月18日](2009-01-18 17:38)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公告特刊2009年第1期

 

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1.  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2.  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3.  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4.  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09年第1期

 

一、关于2009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2009年1月至12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进行了研究确定,内容如下:

2009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截止日期表

月份

税种

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1月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1月19日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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