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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23:03)
标签:

杂谈

分类: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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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4 14:53)
分类: 日记
     头痛、鼻塞、流鼻涕、呼吸困难、胸闷、喉咙痛、咳嗽、眼睛发胀、四肢无力、微微的发热。。。额滴天,为什么所有的感冒症状都发生在偶身上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努力忍耐吃药中~~~~~~誓与感冒抗争到底!我还不信了!我每天换不同的药吃!我还赶不走你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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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6 11:21)
分类: 精彩
 

[测试] 盒子族

 张小盒,一个城市小白领,擅长加班,不擅长追女孩,不擅长讨好老板……这个长着方盒子形状脑袋的小白领形象,获得了百万白领们的狂热拥护。世界就存在于方方正正的盒子里,写字楼是盒子,办公室是盒子。你是“盒子族”的成员吗?你也和张小盒一样希望从办公室“越狱”吗?

1、在你梦中出现最多的场景是:
a 飞  ×          b 奔跑
c 被人追,考试    d 升职、加薪、艳遇
2、你目前的职业理想是:
a 打倒老板,自立门派        b 在岗位上好好表现,努力向上
c 闷头干活儿,拿薪水就好    d 创业创业,我将要或者已经是老板了 ×
3、上下班时,在公交车上与人目光相遇了——对方没有来者不善的意思,你会怎样?
a 熟视无睹,我看见只当没看见
b 巧妙迅速地错开眼神(需要技术)
c 我随便微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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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精彩
    东方人的皮肤属于黄色,那么芥茉黄和绿色会把皮肤里的青色和土黄色衬托出来,显得肤色更黄更青。依照色彩学的原理,黄色皮肤的人,穿著白色、灰色、酒红色、黑色、蓝色、咖啡色等与肤色能够配合的衣服看上去比较优雅、古典。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别的颜色就不能穿,只是相比较而言这些色彩不容易出差错。   

  

    在配色时,必需注意衣服色彩的整体平衡以及色调的和谐。通常浅色衣服不会发生平衡问题,下身着暗色也没有多大问题,如果是上身暗色,下身浅色,鞋子就扮演了平衡的重要角色,它应该是暗色比较恰当。

 

常见的配色方式有:   

  1、红色配白色、黑色、蓝灰色、米色、灰色。

 

 

 

 

2、粉红色配紫红、黑色、灰色、墨绿色、白色、米色、褐色、海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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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4 16:07)
分类: 精彩
    这件衬衣好优雅的说,裙子颜色也不错!
 
 
 
  上衣很可爱,颜色纯净,就是严重怀疑——秋天露着两条光腿~~~~关节炎ing
 
 
 
 偶超级喜欢滴格子纹短裙!!上衣也很可爱,可惜腿腿黑了点~~~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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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6 12:12)
分类: 感悟
也不知道怎么了,刚换了新的工作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一切又步上正轨了。
 
虽然创业的计划无法实施,但是好歹也算有了份新工作,不至于待业在家吃老本。最近心情尤其的阴晴圆缺的厉害,变化频率之高,速度之快让我自己都很惊奇。难道真的是更年期提前来到??不要啊~~~~
 
my god~~~~~唉,25岁的女人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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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 20:03)
分类: 感悟
   貌似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进我的窝里好好打理一下了。
 
   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东西,日子就这样一成不变的过去了。
 
   最近又到了开始重新考虑去留问题的时候,
 
   似乎,生死存忙的关头了。。。
 
   留下来死路一条,拼一下,也许还有一线希望。
 
   不许放弃希望~我不能允许我自己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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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精彩
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运动中的量变。斯大林说:“使旧制度发生一些小的变化、量,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虽然没有朋友唱过弘一法师那首骊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还是把这支歌用在小说里:男主角约了女主角在他们常去的那家餐厅等。餐厅里刚好有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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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逝成一舞
  
    有一首歌其中的两句歌词是这样的:“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忘记,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回忆。”你的舞是为了忘记还是为了回忆?
  你曾否跳过一支刻骨铭心的舞?如果没有,那是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一对穷困的老夫妇每星期也相伴去跳舞,从年轻跳到鬓白如霜。后来,妻子患病,行动不便,丈夫还是用一辆木头车推着她去跳舞,直到一天,她猝死在家中。那一双舞鞋再也用不着了。她去世之后,男人孤单地来到舞场,在低回的老歌中。怀念从前的舞。他们从前的舞是为了忘记,同时也是为了回忆。忘记生活的困乏,回忆青春的狂傲。逝水如斯,光阴的舞步总比人的舞步急促而狂乱,到了最后,人无何奈何成为舞场上的旁观者。
  如果是一次完美的分手,我想,我还是应该跟你跳一支舞的。我曾经爱你深于我的灵魂,你曾许诺我以永远,但是我们终究是要回到生活的轨迹上,跟另一个人终老。今夜,在沉痛如哀泣的歌声里,我们何妨作最后的相拥?
  也许,你会忘记这一支舞而只记得年少的轻愁。
  那不要紧,我会回忆这一支舞直到肉体衰朽。
  我只知道,离别的痛楚与我们曾经共同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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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12:21)
     yaya在她的空间里写了一个她一直想写的人,与她的故事和生活有关。
 
     其实每个人生命里都有过一些过客,与时间停留的长短无关,亦与结局无关。当他(她)们与我们的轨迹发生交汇,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
 
     我们也一样,在苍茫人世里演绎着我和他(她)们的悲欢离合。
 
     而我,又在谁的生命里匆匆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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