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认识你,喜欢你,爱上你,忘不掉你...
快六年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这么快,这么无情。看着以前写的那些文字,没有后悔也没有可笑,而是感动。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你的陪伴,这是任何事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我记性很差,可是和你在一起的每件事我都记得,偶尔也会想起,然后笑一笑。朋友们都不理解为什么我忘不掉你,她们也不理解为什么我依然想念你,其实连我自己也无法理解。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哎,我怎么又开始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废话。我想写下这些之后,我不会再打开这个博客了吧。是啊,连我自己都快忘记了,谁还会记得?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希望你还记得我曾经那么爱你。不,是一直。
恩,希望你一切都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