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拼在互联网的
7年,所有接触的创业或者职业者,大抵逃不出自闭、自欺、自恋、自大、自卑、自私等六个自,我是不赞同互联网产业还幼稚的说法,倒是觉得经营互联网的创业者太自我了,也或者因为幼稚的经营者导致了互联网的“幼稚”,想想一个以广泛共享为特点的产业,被一群死守六自原则的人折腾会有什么好结果。
95%的创业者困在如同炼狱一般的互联网产业里,其实不需要找什么原因。
最近无数次在对亚洲商港的同事培训中,提到一个故事:上帝派使者视察地狱和天堂,使者来到地狱,看见地狱里的人手里拿着一只1米长的勺子,勺子里有很可口的食物,可是地狱里的人却饿得面黄肌瘦,不成人样。原因就是勺子太长,饿得发疯的人们怎么也送不到嘴里。够不着洒到地上,马上就不见了,于是地狱里的人就就始终重复舀食物--够不着吃--
正如我们理想的一样,网络在经历痛苦的蜕变之后,展示出了新经济的锋芒,改变了越来越多的人们投资、创业、经营、消费的传统思维和习惯,知情权在网络的无障碍,使得传统商业的欺诈和垄断受到挑战,同时创造出了非常多的新模式,也正因为如此,在互联网经济逐步进入实践期的当口,抗着各种旗号的最后抵抗,无耻到可笑的地步。
垄断的围困:首先是互联网运行环境,落到具备垄断大棒的电信运营商的手里,成本奇高不算,服务质量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南北拆分的贵胄竞争,瓦片砸的是客户。竞争的结果就是让客户买两份质量很差的单,这种莫名其妙的竞争,两个字……变态!
另有垄断的掠夺,无线有线好比是互联网经营的地产商,提供店铺给创业者,一但某个领域开创出惊人的潜力,垄断者就以技术手段和政策的名义逼原创业者退出,从地产商变成店主,当前草包当道的垄断机构,实在拿不出几个人来经营好这些产业,因此出现严重的浪费时机和资源。SP、VOIP、IPTV……,监管是国家的权利,往往被商业机构借此光明正大的拿来为垄断和无能遮羞。
国家大力倡导科技
创业者的地狱和天堂
回顾拼在互联网的7年,所有接触的创业或者职业者,大抵逃不出自闭、自欺、自恋、自大、自卑、自私等六个自,我是不赞同互联网产业还幼稚的说法,倒是觉得经营互联网的创业者太
互联网创业必须力挺的避风港
搽边球还有多少可以打?为什么每一个政策下来就是血光一片?没有权威的指引,赢利从那里来?……作为一个互联网创业者,太多应该思考的东西,所有热爱互联网的人,包括创业者,为所欲为的日子很快就是历史,自由自在的空间越来越狭小,逐渐走向应用的互联网科技,生存和赢利的需要开始迫切呼唤规范,规范的标准由谁来主导?民众意识尽管深得所有人心,但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