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出口商必须提交与信用证相符合的单据。开证行和进口方都必须对全套单据进行审核、银企双方应密切配合。现将主要单据审核要点简述如下:
A.汇票
信用证名下汇票,应加列出票条款(Drawn
Clause),说明开证行,信用证号码及开证日期。
金额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一般应为发票金额。如单据内含有佣金或货款部分托收,则按信用证规定的发票金额的百分比开列.金额的大小写应一致。国外开来汇票,也可以只有小写。
汇票付款人应为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若信用证未规定,应为开证行,不应以申请人为付款人。
出票人应为信用证受益人,通常为出口商,收款人通常为议付银行。
付款期限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票日期必须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应早于发票日期。
.提单
提单必须按信用证规定的份数全套提交,如信用证未规定份数,则一份也可算全套。
提单应注明承
大通关的概念
大通关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程的简称。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明确指示“实行‘大通关’制度,提高通关效率”。2004年,在全国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现场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进一步指示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大通关工作,提高口岸工作效率。
所谓大通关,指的是口岸各部门、单位、企业等,采取有效的手段,使口岸物流、单证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顺畅地运转,同时实现口岸管理部门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地结合。它是涉及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运输、仓储、海事、银行、保险等个国家执法机关和商业机构的系统。实施大通关,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提高效率,减少审批程序和办事环节,口岸各方建立快捷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实施科学、高效地监管,以达到口岸通关效率的大幅度提高,真正实现“快进快出”。
大通关的流程
大通关具体流程是进出口企业通过自身与海关联网的计算机,或通过预录入单位(报关企业)将报关数据向海关业务数据处理中心传输。海关业务数据处理中心收到数据后,对报关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对监管条件进行审核,并自动作出判别。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