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红
尽管两口子都是教授,但如果单纯就知名度来说,严景耀的名气绝对比不上他的爱人雷洁琼。
与其说雷洁琼是学者,更不如说她是一个社会活动家。由于1949年前她对诸多社会事件的参与,她成了“民主斗士”,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忠实朋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亦成为政治舞台上活跃的“花瓶”,1954年甚至写下《我衷心拥护这个代表人民意志和人民利益的宪法草案》、《宪法草案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祖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加速前进》等等“人日体(人民日报体的简称)”文字。雷洁琼的芳名时时见诸报端,只是学问一塌糊涂。如果说获得过南加州大
陈夏红
中国近现代史上,短期或长期做过律师的人物如过江之卿,但能够像施洋这样,在中国大陆地区青史留名的律师却真的少之又少。我还清楚地记得高二时历史课本上讲“二七大罢工”,文字旁边配的图片就是施洋律师的标准像,不仅如此,我记得这本教科书还在辅文中简介了施洋律师的事迹。
关于本站说几句
1、由于好友上限已满,无法再添加任何人为好友,这纯属技术问题,也敬请各位发出添加好友申请的朋友谅解。而且说实在的,真正的好朋友,也不是通过博客好友就能交上的。我倒不希望本博客太被关注。想看的收藏一下即可,不一定非得添加为好友。
2、有不少朋友通过站内信或者其他渠道为我为什么本博客不能评论了。事情是这样的,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忍受着一些的垃圾评论,做广告的卖淫的为圈子做广告的宣传黄色网站的骂人的都有。我原来以为博客必须接受大家评论,直到后来发现博客评论可以关掉,所以我就关掉评论功能了。这没有任何意味。想跟我交流的还可以通过纸条、留言或者电子邮件、MSN联系,总之,只要你想找,你总是能找到我。
3、我以前在一篇题为《博客:自导自演的楚门秀》中,已经较为完整地表达过我对博客的看法。这个地方,本来就是暴露癖与偷窥欲的双重满足,自己辛辛苦苦营建一个楚门的世界。一不小心被新浪推荐了,为新浪网巨量的广告拉
陈夏红
跟法政人物有关的“郑毓秀”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一九六一年与五十八岁的王造时结婚的郑毓秀,这位郑毓秀时年三十七岁,当时是上海线毯厂的普通女工,“文化有限,又有小孩”,三十岁时丧偶,因而与刚被摘帽的“右派分子”王造时结合,组建新的家庭。(叶永烈:《斯人独憔悴:王造时的悲剧》,见叶永烈编:《王造时:我的当场答复》,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55~56页。)
[原创]解读夏楠律师致高一飞信中的微言大义
文章提交者:wangxinyou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楚望台:就邓玉娇案致高一飞先生书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敬呈重庆必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一飞阁下:
【夏楠律师不提高一飞“西政教授”的身份,而指“律师”的身份,心机极深!律师协会有规定,律师诽谤贬低其他律师是要受到制裁的。下面还有另一层深意,下面慢慢分析】
陈夏红
按理说,我与韩德培先生非亲非故,更非门生同事,没有特别合适的资格来写悼念他的文字。如果真要找个理由的话,我只能说韩德培先生是一个“公共”的知识分子,韩先生的影响早已超出国际私法界乃至法学界,韩先生的经历亦已是中国法律人乃至中国知识分子的缩影。难道不是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