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不是很长的时间.但是可以做很多事,说很多话.我总是偏爱坐在麦记.旁边不管是嘈杂的喧嚣或温暖的灯光.总是会勾起哪怕模糊不清的回忆,我买完书,总会去那儿坐坐.哪怕发呆也好.
身边有个和自己十分相似的人,一样坐着聊天,或者一起发呆.这种时光容易吸收,不易散去.我们说着彼此的遭遇,近况,分分和和.再聚一起时,说着彼此近些月的变化,不变.相似.不同.不会太多话,像个话痨.只是温暖的相视一笑.就明白许多.我寻找的是这种若即若离,亲密无间的状态.
不会设防.袒露心声.志趣相投.
我拥有的.和不曾拥有的.在我面前.一览无余.无可躲藏.
何时,我才能背上行囊.独自走上那条曾经向往的旅途.背包里装满了爱看的书.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单反.把旅途中的喜怒哀乐记录下来.会不会有同伴呢.我们一起坐在火车上,看着渐行渐远的风景.各自听着Mp3,走到一个地方就小住一阵,大概每个地方都停留一个星期,然后再启程.就这样走走停停.留下脚印,带走回忆.往复中,我们彼此找到了旅行的意义.
然后,到了一定时间后,就各自去工作.安稳踏实地工作,领薪水.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最好不要在一个公司.或者不在一个城市.就在旅行的时候约在一个地方等.我在书店里喝着茶等你.看表的时候你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相视一笑,商量下一个目的地.
聊天,吃饭,过着如亲人般的游历生活.一直都不停.但彼此心中都似乎找到了属于各自心中的那朵莲花.我们不需要相互许诺,何时再相见.我们不需要常常联络.只是在再次见面的时候,找到彼此心中的对方就好了.
可怜的是,这只是一种太理想主义.是那么难成为现实.
庆幸的是,我还是这么想着.不管是否天真幼稚.在我心中,这天永远有变成现实的可能.
轻松的活着,比痛苦的死去更加值得玩味.
那我当然会选择前者.何乐而不为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认真看书了.我似乎已经失去了这种能力.不是看书的能力.而是认真阅读的能力.这不是件好事.但是还好,我会通过一个动作来使这种能力慢慢拥有.就是抄书.是不是很奇怪.我很不喜欢现在自己的感觉.就是没有太多的想法去拥有或者失去什么.这会是我觉得我自己很奇怪.不太强烈的情绪在于我是很特别的.也许是由于以前过于大喜大悲.那么,是不是说,这样反而是好的呢?
看完了<麦兜响当当>,没找到哭点.只是有些小小感动.麦兜的老师对麦兜的点评说,他不是低能.只是善良.这句话如果用我以前的怀疑性格理解,就会被理解为,原来善良也成了低能.特别是在现实社会.现在,我不会这么认为了.善良是人人都拥有的.只是每个人发挥它的效用各有高低.
麦兜和麦太的生活,既平凡又温暖.像极了我和妈妈.每次回家.妈妈总是很开心,然后做饭给我吃.帮我把棉被铺好.当我睡进被子里后,她就会很好的帮我把被子拢紧,生怕我着凉.妈妈总是找话题和我聊天,有时我还会很不耐烦的应两句,现在想来,不应该.
每个人对每个人的关心都是通过一个表情,一个动作,一个姿势来完成的.就像TA对TA的伤害一样.若如此理解,'天下大同'是不是就不那么难理解了呢?或许是的,或许这只是我自己的理解.
我又看了一遍<恶作剧2吻>,看到的不再是你.那种童话般的生活,就算我多么想拥有,也只有等我真的拥有了,才是我的,不然我们俩只是看客.看客而已.我们也只会幸福的笑着,开心的聊天.剧情不剧情,似乎渐渐离我们远去了,我们能做的不是唏嘘不已,而是从这个剧情里脱离,然后奔向另外一个剧情.
我只希望另外那个,会更加的美好和现实.
嗯,我想说件事,Austin现在很幸福,我真开心.他,我认识了差不多5年了.从来不见他如此平静,然后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而不是纠结,他总是善良的对待他身边的所有事物,人.而从不求回报.只是傻傻地等待那一天的到来,我希望这次,他等来的是他想要的幸福.这样就好了.
那么,我离幸福还有多远呢?梦想何时照进现实?
它不是虚假的意思.
它只是再创造.
这样,我们每个人仿佛都是杜撰出来的.跃然纸上的角色而已.
起床,刷牙,洗脸,吃饭,上班,下班,消遣,游戏,睡觉.一切都是习以为常的发生.我们都记得彼此.我们都忘记彼此.新的人进入,旧的人走出,留下.今天失业了,明天说不定会有更好的.今天失恋了,明天说不定就会有艳遇.反反复复,不屈不挠的折腾.翻来覆去.最后能带去的,该留下的,都会像角色扮演一样,它们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质性的效果.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涵义.
是这样吗?
相信是为了不再被骗.还是再一次深受欺骗.我已经搞不懂了.而我还是宁愿用相信去过日子.而不是怀疑.虽然说怀疑是因为你有存在的价值.而相信就是永恒.
每个人都不想被骗.每个人都自我防护得妥妥帖帖.毫无缝隙.擅于说谎的人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说的,the turth is all over your faces.因为是杜撰的,所以吸引.而我也乐此不疲的追着.那我到底是喜欢它哪一点呢.是希望有这个人的存在,他能看破所有谎言.还是因为他不存在.
看多了悬疑剧或电影,给我的总是神清气爽.但并不心旷神怡.理智慢慢占据上风,然后开始麻痹我的心.或者在完整我那残缺不全的胃.我终于知道,为何以前的自己如此幼稚得相信,“一切事情都是美好的,然后受了一点伤就会很轻易的决断这个人是邪恶的,或者这件事是错误的.”却总是在错误判断后告诉自己什么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除了我自己这个人.
恐惧和欲望会让人的智商降低.这是对的.
而没有这些的人,是不是代表,脑子里想象的只有虚无和那些纸上跃然演绎的套中人.心里念叨的是套中人按照剧情里演的那般美好无邪,永远都是可怜善良的女主角,被邪恶妖精般的女二号抢走男主角的无聊戏码呢?
呵呵.或许是这样吧.
而我们是哪样的?请我们自己对号入座吧.
每次举棋不定时,都会有个人在最岌岌可危时,出现,然后告诉我一些事情,说一些话语,来让这件事,这个看法笃定.我就释然许多.
昨晚又是不眠之夜,不是想很多事,而是看了很多东西.书和视频.让我觉得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不那么不得了.只是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感悟.
听说,奶茶不适宜喝太多,不然会胃疼.起初不相信,今天付诸实施.是不是打折的东西比较吸引眼球呢.而且还有个杯子送.若是原来的自己,是对这些不足挂齿的.但很奇怪,现在的我越来越爱那些打折货,这就是生活吧.便宜的东西总是让人偏爱的.而我就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以前的自己所不齿的自己.
有些事情的确定下来,不免使我心情更加稳定,也使步伐更加坚定.这种感觉,只有自己知道其中含义.我仿佛不那么讨厌妈妈的唠叨,不讨厌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烧饭.不讨厌花一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去逛超市买东西,不讨厌为了一件东西,而去更多家店铺比较,然后折中购买.
我发觉,这是个很奇妙的变化.也是个成长的过渡.我更加的明白从前不懂得对待的事.总是用很乐观的心态去接受和改变着.这不是屈服,也不存在反抗.因为人总会多多少少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让自己变化,现在想来,这种适应的过程,还是很温和与舒适的.
走在初冬的夜里,寒风用它最柔的方式拂过我的脸.没有从前刺痛的感受.当店铺里飘来麻辣烫的味道时,我仿佛又想起了一些事,让我始终埋藏在心中的事,只是我想去记起它是什么,却怎么记,都记不起来了,可能是内心太过于抗拒,而变得真的如此健忘.这时的我,不再会逼自己想起,而是随意算了.何必像从前那样折磨得我死去活来.现在的我,不再向往自虐.而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好,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如此.
看了Louis的最新电影,去翻豆瓣上他全部的电影,才猛然发现,他的很多电影我都多多少少看过了.从最前一页翻到最后一页.发现这个男子,是用化茧成蝶的方式在变化着.从不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戏外很少出门,热爱旅游,爱吃妈妈做的菜,家人永远摆在第一位,若没通告接,不太逛街,一般呆在家里,是个典型的宅男.采访不太言语,只是很矜持的笑笑,但很真诚,一点都不谄媚和做作.直来直去,甚至不太顾及别人感受(如果这可以算优点的话: ) )更加准确的说,这是我对他的感觉而已.而他真正的自己,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我也不会多去揣摩,那样会觉得很可笑.
我们看到的多数总是光明的,很少邪恶.我们总是去指责官,富人,总是拥护民众的声音,总是觉得穷人说什么都是对的.而这只是从一个旁观的角度去看.而从自己的角度来看,有多少人想做穷人呢?这就是最吊诡的地方.也是最讽刺的地方.
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嘲笑自己,然后从别人的身上不断找自己的影子.那些灰暗与光明,一照便知.而我们最终爱上的不都是那些真诚以待的人或事么.
最后这句话是个陈述句.
每次发现自己意志不坚定的时候,总会暗暗地对自己说话,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的心归于平静一些.
明明知道你不会还给我多年前的笔记了,却还是在那次遇到你时和你说,要你记得还我笔记.你也是悻悻然的答应得刚刚好.却不知,你心里也许在想,我应该不会还给你了吧.或者,早就弄丢了,或者你早就不知道把它放在了哪个微小角落.
我还记得,你还有一本书在我这里,我借给你的书,你也没还.
这些话语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说出实情.我觉得那些书留在你那里,我的书架才是完整的.不然你全把它给了我,用直接或者间接地方式,就算我像他一样,去找你在那本书上残留下的痕迹.那不是更加的显得我既卑微又可怜吗?所以,它们还不如留在你那里.不管你如何对待它们.
当我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那种意识形态就不平等了.那么,我也不在乎了.因为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在我心中.我不想再去纠结于这个,而是像去淡化色斑一样,去诠释.那么,一切都轻松了.我不知道我那天为何要哭,为何要像Austin去倾诉这一切.这本是我的秘密.在我内心一直都是,我只知道,说出来会舒服很多,我只知道当时想到的人就是Austin.那么我就自然而然的做出了这个动作.
我有时甚至在想,也许我会像<好久不见>里说的那样,你会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然后我们再坐在一起寒暄.不说从前,只是寒暄.这句话说明了一个很好的谈话形式,轻松而又刻意.但彼此心里都不设防.就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样美好简单.
我总期待那一天的来临.那么近那么远的距离,让我不得不只是期待.
说了一大堆的空话.也只能代表我想发发牢骚而已,别无他意.
其实,我想说的是<好久不见>,只是不想重复用过的标题而已.
明天公司大扫除,今天早上吃米粉的时候,不小心烫了手指头.我在感受深刻痛楚的同时,想起了道长在开卷八分钟里头说的关于痛楚的一个方面的感受,他说,如果割破了手指头,用OK蹦贴着,然后换胶布的时候,是慢慢撕更加的痛呢,还是很快的撕下来比较痛.这只不过是一个很细微和大家不会注意到的动作,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很快撕掉不那么痛,但是他却说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理由,他说,可能慢慢撕会痛,但是在延长这个痛楚的同时,那种痛感反而没有很快撕掉那么痛.
是不是很拗口?但是我算是听懂了.就相视一笑.作为结尾.
刚刚被烫到的指头并没有异常,后来我在涂了清凉油后,它就开始肿胀,然后到现在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透明状泡.用手摸,有种柔软的质感,但是小指头还是感觉到很强烈的痛楚.
就像我的心情一样.早晨起来到办公室,用5分钟的时间接着摘抄<我执>,然后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看局里头网站的最新新闻,把自认为有用的部分抄下来.然后听20分钟的音乐.然后到中华网看看最新的新闻.用1个小时的时间去豆瓣看看.九点瞧瞧.不知不觉就过去了3个小时.
吃中饭时,同事们就跃跃欲试,我就知道快吃饭了.每个人都用比平常尖一倍的耳朵去听那貌似学校铃声的声音.让我无时无刻不想到了在学校的日子.走到食堂,大家都围着四个饭菜盆.守在那里等着上来的饭菜.各自寒暄调侃.好不热闹.
下午回到办公室,沏了杯茶,西红柿蛋汤的味精含量太重的原因.惊喜地发现,<风声>终于有比较清晰版下载了,毫不犹豫的下载下来,打算晚上看.其间把收上来的身份证原件重新整理了下.接着看书.看看钟,快到5点了,于是看了看PPS上有什么新资讯.百无聊赖,看了<Lie to me>第二季的第一集,由于没看第一季,很多都连不上,但是我还是看完了第一集.我对任何分裂案件还是那么情有独钟.加上男主角也是1900的扮演者.
在散步的时候,我和同事说,我看了理性得一塌糊涂的案件分析,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第二个人又出来了.感觉自己不像原来认识的自己,似乎多了些奇妙的因子在体内翻滚.
晚上回到办公室把<风声>一字不落的看光.让我无法释怀的不是那残忍的情节,而是顾晓梦那迷离魅惑的眼神,李宁玉那矜持却脆弱的眉头,白小年那一眨百媚生的眼神,吴志国那深沉笃定的黑眼圈.在吴志国对顾晓梦说让她设法送情报出去时,他们俩互相在手心写下话的时候,我哭了,而再也不是深深的哭泣.
我仿佛对很多事情都卸下了心防,我已经毫不在乎.在我看到龙应台说的话,在我听她诉说自己对父亲的那种思念和无奈.那种深情,可以用死来句读.
而我到底做了些什么,对于自己,对于他人,我什么都没做,也什么也做不了.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是,自己过得好就是对所有人的馈赠了.我不需要他人的抚慰关怀.我不需要他人的貌似温情的言语.我只需要自己一个人沏上一杯好茶,温暖着这残缺不全的胃.
偶尔的一个笑容,就会令我重新找回原来的那个孩子气的自己.就足够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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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真正认真听歌,应该是在1999年,为什么会记得如此清楚呢?因为那时是在爷爷家,金金用当时十分不普遍的Walkman在听BSB的歌,我十分好奇,就抢过来听.起初,只是对Walkman很好奇,但当我开始听里头的歌的时候,就被完全震撼住了.于是我记住了一个组合:Backstreet boys,他们的声音完全把我震住了!
那个时候,我不出去玩了,我拿着金金的walkman到处走,边走边听,一刻也不把耳机摘掉.大人们就问我,“你听得懂他们唱些什么吗?”我似懂非懂的回答道,“我听的不是歌词,而是旋律.”说得振振有词的.
回到家,妈妈给我买了台Walkman,高兴极了,赶快去平和堂4楼的音像店去买了BSB的<千禧年>听,这本专辑让我永远记住了像传奇一样的后街.我也很不免俗的喜欢上了当时自认为里头最帅的Nick Carter.(虽然后来移情过他弟弟Aaron...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看来,他们都老了.哎.)
接下来,到了初中,我有次在看娱乐新闻,发现了Westlife.这个来自爱尔兰的组合,用他们无可挑剔的纯净声音俘虏了我的心,他们,对于我来说,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初中学校在岳麓山脚下,离家有段距离,我就拿着我的Walkman天天听,走路听,坐车听,随时随地.记忆犹新的是,初三那年,娱乐频道转播Westlife的演唱会,我赶忙放了学就跑回家看,看得一愣一愣的.只看见口水满地.
不知不觉,我走过了我的初中青涩年代.这个组合陪伴了我有7年之久.那些珍贵时光.是难以磨灭的.前阵子,我把它们的所有歌曲全下到了MP3里,我一遍一遍的听,仔细聆听,我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的一个座位上,泪如泉涌.不言而喻.
后来Maroon5,在高二下学期到高三.原因仅仅因为暗恋的一个人介绍的.后来去听他们的歌.发现十分好听.那种婉转的变调,音色和旋律的完美配合.简直就是另一番天与地.大学整个大一,拿着CD player在本就狭小的校园里,那时,充满了对谁的想念呢?现在想来,真是好笑.只能说后知后觉的力量在我的脑子里被印证得十分.
喜欢上我家叔叔的桥段十分俗套,看了一部电影,爱上了在里头演得青黄不接的他.后来就找他的歌出来.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听不厌.加上他那永远鬼马的性格.和他那贱气的表情.我彻底被他“扑倒”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到现在,或者这一生也不知道.
好了,说他说到这打住.不然真会像他一样话唠.
PS 我对不起您夕爷了,我剽窃了你的专有名词作标题.罪过啊.阿弥陀佛.
PPS这篇又是口水文.哎.
一看到这个词,很多人能关联到的另外一个词就是“偶像”了吧.
从百度知道里查了一下“崇拜”,得出如下结论:“‘崇拜’一词是指向崇高尊贵的神,发出尊崇的拜服.而英文的意思,就是对神的品格、道德属性和他的美好,发出应有的颂扬.崇拜就是对那值得敬拜者,给予他当得的颂赞,而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神作深深的尊敬.并作出应当服事神的工作.
在我看来,崇拜这个词是不能轻易使用的.不管是口头,还是文字.而这也正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现在,很多人总是滥用这个词.若对一个人很喜欢,很爱.就会“崇拜”不离口.用仰慕的眼神去膜拜那些和自己一样的人.而那些人,无外乎是演艺界人士,或者体育明星.
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好.也没对粉丝存在任何的偏见之言.我只是说出我对“崇拜”这个词的理解.
我不会轻易的使用这个词.这不是代表我故作清高.而是觉得它不容许我这么轻易的使用它.所谓崇拜.上文中已作出详细解释.这个词一说出口就注定是不公平的.不平等的.它是下级对上级的一种感情臆想.它是唯心的,甚至有些迷信的意味在里头.
对于它.我觉得有一首歌词把它诠释得很到位.那就是林夕为王菲作的<开到荼靡>.在这篇歌词里,我们看到了林夕对偶像与普通人的悖论.他很巧妙地把崇拜诠释得精准.精准之处在于以蚂蚁为比拟.说明了,偶像和普通人不过是人心中的权衡而已,偶像既是普通人,而普通人也不知何时会变成另一个普通人眼中的偶像,最后,不过只剩下了自己.没有丝毫差别.
俗话说,人和人之间最不应该拿来作比较.因为人比人,比死人.这句话本身就是唯心论.何谓比死人?为什么会死?其实根本不能如此理解.死或者不死只存在于每个人对比较的看法.不一定都是消极的.比较才能带来动力和积极的发展.
若这个社会,没有国与国之间的争论与合作,那还谈何和平与发展这两大主题?可能说的范围太大了.就拿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来说,我们在买衣服或者买书的过程中,也是在有意无意的进行着比较.比较这件衣服的质地款式是否合适我,比较这本书是否合心意.连这最基本的需要都会拿来比较,何况是人与人之间呢?
而我们为什么要去畏惧这种良性比较呢?
不过是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从潜意识里忽视掉了自己的比较性.而把这种比较看成是对自己信心的打击.而不是对自己的另一种鼓励.
崇拜往往就是在比较中产生,而我们永远不会看到,自己的崇拜性与比较性是如此的统一.而对事物的崇拜往往是由于对自己的否定?
可笑之极.
变身
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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