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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博主说话:剽窃
  学术腐败是学术水平问题,有谁会抄袭马尔克斯或者钱钟书的小说呢?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学术文章水分太大才互相抄袭,恶性循环,不把自己的名誉当回事。有几个成功人士会把自己的硕士论文拿出来说事?
   国外的学术规范中超过5个词雷同就已经是很严重的剽窃行为了,在中国怎么可能推广这样的规范呢。所以千万别说学术腐败是操守问题,饭都吃不饱自然会人吃人。
博主说话:鸵鸟
  中国的属相制度应该与时俱进,吸纳一些新鲜的动物进来以表示中国文化的有容乃大。比如说我觉得鸵鸟就应该第一个被吸纳进来。很多人都有鸵鸟高贵优雅的气质,比如开会上课的时候那些把头埋在桌子下面打电话的人,自以为桌子是音乐厅反射声音的材料制成,哪想到所有人都听到他老婆孩子的狗事猫事。这跟鸵鸟优雅的把头埋进沙子里等死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博主说话:歹毒
  听到有人吹嘘他跟某某某某见面聊天,感觉很无趣。忽然想到钱钟书在《围城》里写到的那个教育部的学监,他吹嘘罗素向自己请教过问题。钱钟书说罗素确确实实问过这位老先生诸如“咖啡里要放几块糖”之类非他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还有这位先生口口声声说着“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推行导师制,自命为导师制的专家。不懂事的赵辛楣一语道破天机:“导师制专家?任何一个在牛津上过学的学生不都比他知道得多?”
   看来聪明人从来都是歹毒的,幸好钱先生已然仙逝,要不然不知有多少世间百态又要被他调侃。
博主说话:罪过
  钟表的表盘上有12个数字,一天有24个小时。中国人管第一圈叫上午,第二圈叫下午。英国人管第一圈叫AM,第二圈叫PM。从一数到十二,一天两遍,简单明了。法国人管中午12点叫Midi,夜里12点叫Minuit,上午叫Matin,下午叫après-midi,夜里是soir和nuit。表示时间的时候带着四则运算和特殊用法,外加别扭的数字,格外难记。
   难道威灵顿就是趁着拿破仑和手下对不清楚时间,彼此扯皮的时候发动进攻赢得胜利的?要是这么一来,法语的罪过大了。
博主说话:嘴脸
   汉语言实在是博大精深,其程度甚至到了中国人可以随意浪费词汇。
  譬如说“嘴脸”这个词,嘴是脸上的重要器官,嘴的一笑一颦不仅体现了人的情感,还牵动着其他器官。可以瞎可以聋可以闻不到香臭辣咸,唯独嘴不能没有,就算哑了还需要嘴来进食。所以,“嘴脸”用来形容人的外貌容颜是精准的,也是高度概括的。可惜,中国人只用它来形容龌龊阴暗的外貌容颜。得亏汉语言博大,可以给生旦净末丑都分配到漂亮的词汇。
为汶川大地震默哀
   人间发生的所有悲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中国请加油,为死者默哀,为生者祈福,中国必胜!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胡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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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个幸福的理由
 
  他向我求婚的时候,尚处于一穷二白的阶段。他能给我的,事实上都属于纸上画饼。不过,男人向女人求婚的时候,都是极其豪迈的,他雄纠纠气昂昂地问我:“说吧,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呢,钻戒,房子,车子,票子,我什么都想要。可是我更知道,这些东西他能许我的都是空头支票。既然是空头支票,我要来干什么呢,不如要一点实际的东西好了。我对他说,爱情可以风花雪月,婚姻却是柴米油盐,没有物质做基础,再璀璨的爱情也会凋谢的。我问他,琐碎拮据的生活里,他拿什么来给我坚定不移和他走下去的信心。   纸老虎就是纸老虎,他一看我没有被他描绘的海市蜃楼套进去,马上就有点儿底气不足的说,爱情啊。  我摇头,谈婚论嫁的当口,我不要虚的,我要实的。
  他看我的表情,就好象那煮熟的鸭子即将要飞了似的,“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的,我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要你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我说。
  “就这么简单?”他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就这么简单,我只要你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就够了。”
   他的脸立刻笑得像一朵花儿一样,“老婆,保证完成任务。”
  婚后的日子,他信守着他的承诺,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我告诉他,本人幸福的底线很低,只要他每天做的事情中有一件事情是他特意为我而做的就好。比如说,他给我倒了一杯水,比如说,回家路上顺手为我掐的一朵花,只要那件事是他特意为我做的就行,大小不论。
  我喜欢喝绿豆粥,他会在某个早晨早早地起床,熬好绿豆粥凉在桌上,然后对我说:“老婆,我给你熬了粥。”我点头,表示已经收到这一天里他给我的幸福的理由。他炒了我喜欢吃的菜,会对我说:“老婆,你尝尝这个,是为你炒的哦!”
  虽然每天心里都有小小的感动,不过琐碎拮据的日子总是艰难的,免不了心气郁结。我们第一次吵架,起因是我母亲生日。我想封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母亲,一来是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二来不想在姐妹们面前失了面子。只是封完这个红包后,那一个月剩下的日子我们会很难过。他试探地说把红包减半,里子比面子更重要。我一下子心头火起,气他不理解我也就罢了,竟然还说出什么把红包减半的混帐话来。那次我说了很多伤他自尊的话,什么没本事啊,窝囊废啊。他也生气了,骂我虚荣。他气呼呼地摔门而去后,我才惊觉自己说了那么多刻薄入骨的话,想打电话叫他回家,他却关了机。那天在家里等他的时候,一会儿想起他的好,心里暖意一片,一会儿又想起他的绝情,心里哇凉哇凉的。很晚了他才回家,拿了枕头睡到床的另一头去。我很想开口问他今天给了我什么幸福的理由,骄傲却让我保持着沉默。静谧中,脚底传来暖意,他把我冰冷的脚捂进了他的怀里。他没有忘记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的承诺。
  凡俗夫妻,隔三差五便会吵架怄气。只是,无论我们吵得多凶,他还是会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有时候正吵着呢,他会突然停下来跑去倒一杯牛奶递给我,让我润润嗓子。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他却眉毛一扬,说:“为这一杯牛奶幸福吧,有哪个丈夫会给正骂人的妻子倒牛奶啊,我啊,是被你那句话套牢了,被你气得双脚乱跳的时候还要找一个让你幸福的理由。”
  日子慢慢地好起来,他升了职,一天天地忙起来。只是再忙,他依然坚持着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讲一个令人喷饭的笑话给我听,或者一个拥抱,或者是额头的轻轻一吻。他对我说:“老婆,我现在很忙,能够给你的不是太多,但是我绝对不是在敷衍你。”我知道他不是在敷衍我,我更明白人到中年的他是多么地忙,可是他再忙,一天里总有一个时间是想着我的,想着要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虽然有时仅仅是一个拥抱,一个温馨的短信,但那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一个男人,愿意每天花时间想着你,想着要做一件什么事情让你感到幸福,也许这件事情很小很小,小到仅仅是把电视机的遥控器递给你,但是一天一天这样的小事串起来,那不是幸福又是什么呢?  我们对于生活,孜孜以求的不过就是“幸福”这两个字。但是幸福这个词有时候太飘太远,所以我只能把它细化,每天拥有一个小小的幸福就够了。一天一点细小的幸福,时间长了,回过头去看,哇,留在我身后的不是满满的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有时候很远,有时候很简单,但是我却觉得,能够坚持每天一个幸福的理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庄子将死
   庄子将死,弟子欲后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齑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庄子》
东坡咏物
  唯江上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乃造物者之无尽藏也 ——苏东坡
无所可用之木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才得终其天年。”——《庄子》
庄子哭妻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彼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彼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其忽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春夏秋冬四时行也。人且晏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之。”——《庄子》
聂鲁达
 人究竟能活多久
 一千年抑或一个春秋
 一星期抑或几个世纪
 人死需要多长时间
 “永远”是什么含义 
梭罗
  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丽最富于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观看它的人同时也可以衡量他自身天性的深度。湖边的树是这眼睛边上的睫毛,而四周树木郁郁葱葱的群山和悬崖,则是悬在眼睛上的眉毛。
吴山专
  艺术为艺术家服务,并不是不重视大众的表现。就像医生做一个心脏手术,得到病人和家属的赞扬固然重要,但是能听到同行对自己的肯定是一个更大的鼓励。就像做肉包子,如果旁边卖包子的人说这人做的太好了,那是对他很大的肯定。
博文

好玩的好看的书总是得在不经意的时候瞅见,最好是薄薄的,作者还得是个热爱的生活的有趣的人。最近瞅见的是一本叫做《比利时饮食文化》的书。它是美国格林伍德出版社一套世界食物文化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作者是VUB的一个历史学教授,名字叫Scholliers。这个人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研究食物,当时这个领域不像今天这么“时尚”,他回忆自己曾经被称为“土豆历史学家”。

    提到比利时吃食的时候,很简单可以列出各种各样独有的原料(泛苦味的小圆白菜endive、巧克力、啤酒)以及何种名菜(蔬菜炖鸡、烩菜、炸薯条),但是要想了解他们的背景历史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本书就是对付这个嘴边出现的问题的。 

    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处于一个有趣的时期,也就是比利时没有政府,国家正面临着被分裂的危险。比利时是个小国,国土总面积也就是北京市辖区乘个2,虽然小却说这2种主要的语言,南部叫做瓦隆区,说得是法语;北部叫做弗莱芒区,说得是荷兰语,最有名的地是中世纪的大港口安特卫普。首都布鲁塞尔是两个大区交界的地方,算是直辖特区,另外还有靠近卢森堡的一点地说德语。2007年的时候,北部经济发达的弗莱芒区人决意要摆脱拖后腿的瓦隆人自己独立,搞得全欧洲人看笑话,足足半年多的时间选不出中央政府,急得国王成天干瞪眼。土豆历史学家在这个时候写这本书第一个要面对的问题就是“究竟有没有一种比利时菜”。他得以一种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国家,因为编辑是美国人,人家不想有一本书来写弗莱芒食物或者是瓦隆食物。土豆历史学家必须去问自己瓦隆、弗莱芒和布鲁塞尔的食物之间有什么区别,为什么。 

    区别是什么呢?瓦隆的食物里黄油用的多,而弗莱芒人则用了更多的橄榄油和麦淇淋(大概就是人造奶油之类的东东)。这种区别多半是源自传统,但同时也因为麦淇淋生产商总部就在安特卫普。土豆历史学家住在布鲁塞尔东郊的Tervuren镇(顺说那附近有比利时国王的非洲宫,庆祝在刚果殖民的时候建造,很是漂亮的去处),如果从那里去南郊的Overijse镇或者滑铁卢镇,明显能感到语言在变化,但是从食物上来讲没有明显的区别。然而如果去瓦隆区的阿登,那里的环境多时森林,会吃到更多的野味。虽然的弗兰德也有树林,但可找不到野猪到处跑。 

    对一个地方,一个民族的认同不是天生的,而是创造出来的。有些社会心理学家认为食物比地区或语言更能作为一种认同的标志,因为人天然的与食物合二为一。我们把食物放到嘴里,咀嚼然后吞咽。这是一种非常亲密的体验,你必须对那个给你作食物的人信任。二十世纪露头的时候,有大量的意大利移民进入纽约。现在的大多数第二代、第三代移民从来没去过意大利也不再会说意大利语。他们唯独保留下来的东西是食物,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延续着他们对食物的忠诚。那是一种对妈妈烹饪的怀念。这些美国人说最好的披萨不是在意大利,而是美国。人们通过食物来保持自己的认同是一种有趣的现象,于是有了书里提出的问题:食物能够让比利时人不再闹分裂吗?

    书里还提到一个有意思的问题,那就是大多数消费者都远离他们食物的起源,也就是农场和动物。孩子们长大了,认为牛奶是超级市场里来的。这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该年里把动物跟牛奶分开。现在世界上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全球化,你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买到任何食物。如果你跟大厨或者是餐厅的经理说,他们总是在说要吃当季的食物,然而在超级史上里没有季节。另外一种现象在美国叫做原产地化,也就是要知道你的食物源自何方。 

    最后,作者在书里讲到一段有趣的经历。他的妈妈曾经准备一种东弗兰德的本地家常菜,叫做een torentje,是一种把食材摞起来像一座小塔一样的菜,内容包括菜花、碎肉和奶酪调料。他妈妈在两年之前去世,他就尝试通过自己作为食客的记忆重新做出这道菜。第一次尝试很彻底的失败,但是第二次就很快成功了。他妻子说他放了妈妈没放过的大蒜。从这个角度看关于食物的记忆是十分有趣的,你用眼睛学习做饭,用脑子去记忆味道。 

    用眼睛学习做饭,用脑子记忆味道。我喜欢这话。

 

世界饮食文化从书:比利时饮食文化

著者:Peter Scholliers

格林伍德出版社2009年出版



    09年万圣节在欧洲过,周遭是一些来自5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装鬼闹神了整整一个晚上。万圣节是美国的传统,根上是天主教的All Saints节。Anyway,孔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中国人对鬼神的态度显然与西方不同,所以将这些牛鬼蛇神的片片张贴如下,别的就不多说了。PS:本文精选万圣夜10幅牛鬼蛇神,完整版请见本博客相册相关内容。钦赐。










访谈布鲁日(2009-10-25 08:31)

    布鲁日是比利时北海边的小城,整个城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城市中运河交错,直通距离16公里的北海沿岸最大港口Zee Brugge,被称为“北方威尼斯”和“比利时国王王冠上的明珠”。布鲁日城市的中心是高大的钟楼,天气晴好时,站在钟楼上可以看到北海波涛汹涌的样子。布鲁日有较强的宗教传统,在Burg广场上有存有基督圣血的教堂。沿着城市边缘有四个从中世纪保留至今城门,那时布鲁日经常与附近的根特以及法国人发生战争,并曾经创造了以农民军队战胜法国骑士兵团的辉煌战绩。

   

    “布鲁日人不想改变,他们就想生活一直像现在这个样子。”——Luc

    

      Luc在布鲁日工作了几十年,是联合国大学某研究所的所长。他个头不高,秃顶,白白短短的胡子,像圣诞老人一样可爱。他住在布鲁日中心城区的边缘,每天早晨沿着直通北海的运河步行上班.Luc工作的地方曾经是一个修道院,优雅的环境和古朴的建筑总能让他身心愉快,忙碌的工作中还总是保持着开朗的笑容。我坐在他办公室里,嘴里塞了一块巧克力,听他慢慢讲自己和布鲁日的故事。

“布鲁日的冬天是很美的,每年冬天我们都会有各种活动,你会在这里过一个难忘的冬天的。……是的是的,这个城市就是这个样子,它很平静,它很安祥,你会喜欢这里的。有时间的时候别忘了在这里散散步,就沿着那条风车小路,那很美。”跟Luc算是老朋友了,在北京我们一起去很多地方游览,但是每次转完了,在感慨中国漂亮的同时,他总是忘不了说说布鲁日的好,这次也不例外。“记得我们上次去长城的时候堵车堵了很长时间啊,在布鲁日永远都不会这样,城里统共只有一两万人,你可以把车开得非常顺畅。”

Luc喜欢中国菜,我清楚的记得在北京面馆吃芥末墩的时候,他那副被呛得流眼泪却还特想继续吃的样子。他也喜欢自己做菜,当然是比利时菜。“你应该抽时间去尝尝正宗的比利时餐,布鲁日的老鱼市周围的饭馆里就有正宗的海虹可以品尝。……是的,德国啤酒和法国薯条不过是名声大一点而已,真正正宗的是我们比利时自酿的啤酒和布鲁日街上推车里卖的炸薯条……是的是的,德国啤酒那里能赶得上我们比利时啤酒的味道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和我的丈夫一起去布鲁日的中国餐馆吃饭,我觉得云吞很像猫的眼睛,这个我不忍心吃。” ——Christine


Christine总是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她是布鲁日欧洲学院诸多学生宿舍主管中的一个,每天被欧盟未来的外交官们亲切的称为“residence lady”。她负责50多个学生居住的学生宿舍,每天7点之前就给所有人准备好早餐,还经常穿上washing lady的工作服帮忙打理卫生。某些早晨在热咖啡的浓浓香气里,我会坐在她亲手布置得温馨餐厅里跟她静静地聊会天。

Christine家有一个很会做生意的中国朋友,他开了布鲁日第一家中国餐馆,然后一路发展到了巴黎。Christine对我说他的经历就像所有在那个时代来布鲁日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一样,充满了艰辛和波折。“那时候的布鲁日真的是一个排外的城市,人们总是不希望外来人抢走自己的工作,打扰平静的生活。我妈妈在街上看到他的时候,他刚刚租到一个仅有10平方米的房子,房东收的租金高的离谱,足够租一套100平米的大房子了。我妈妈觉得很难以置信,但那时候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不希望外来的人住在这里。于是我妈妈就问他愿不愿意去我们家住,一样的房子只受1/10的钱。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就成了我的哥哥。”Christine说,她的这个中国哥哥其实做饭并不好,只是头脑十分聪明,而且能吃苦,他在布鲁日第一次创造了包餐的概念,承办了很多活动,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可是他有了钱之后就再也不下厨房了,他说他挣钱就是为了不再下厨房,现在他成了老板了,估计再也不做饭了。”

Christine对亚洲文化着迷。第一次听说中国在比利时办展览还是从她这里得到的消息。“是的,有很多令人惊讶的艺术品。有一件帝王的衣服,是用金线缝制的,串着一片一片的铠甲……对对,是金缕玉衣,原来那都是玉做的,真的太美了。我一定要去看看。”Christine并不只是崇拜亚洲文化的精美,同时她对亚洲也充满了不同文化之间无法避免的不理解。“你没法想象人是怎么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的,真的没法想象,我们所有看到那个记录片的人都惊呆了。孟买巨大的城市中心居然隐藏着这样一个肮脏的贫民区,我听说他们在贫民区里烧制一种罐子,这种罐子的烧制会产生一种有毒的气体,孟买的贫民区就这样每天笼罩在这样的气体中间。我不明白政府为什么不顾这些人的健康,就好像他们不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过贡献一样。”


 “我出生在塞尔维亚的东南部,后来到了瑞典的海纳桑德,再后来我去了斯德哥尔摩读书,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是现在我在这里,布鲁日。” ——Miloš


个头高大的Miloš像所有其他塞尔维亚人一样能歌善舞、开朗热情,他经常在布鲁日的石路上飞快地骑着自行车,高声唱着“In the jungle, mighty jungle……”。目前他是欧洲学院外交系的学生,同时还兼任欧洲学院舞蹈小组salsa的业余老师。他正在努力的学习中文,每天吃饭都冲我矫情着“好吃”、“吃好”。在类似霍格沃茨的学院食堂里,我们经常啃着面包天南海北的胡侃。

“我真的曾经觉得自己有学习语言的天赋,可是自从学了汉语,come on,太难了。我的意思是知道吃饭这个词,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吃饭,我要吃饭之类的,这些都太难了。” Miloš是一个疯狂的人,他告诉我当他19岁移民去瑞典时,学校要求他重新读高中,补习瑞典语,为了不浪费一年的时间,他愣是在半个月之内疯狂的攻下瑞典语,通过考试,让那些要求他重读高中的人大跌眼镜。

Miloš是典型的塞尔维亚人,性情活泼开朗,喜欢唱歌跳舞,几乎跟学院里所有的人都是好朋友。他不错过任何一个Party,更不错过任何一个在Party上展示自己舞姿的机会。据说他的女朋友就是在night pub里认识的,而且更为夸张的是他的女朋友已经38岁了,足足比他大了11岁。“是的,这是真的,我没跟你开玩笑,Liang。在中国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嗯,在欧洲也不常见,呵呵。不过我没觉得有什么啊,我们相互见面相互喜欢,我觉得挺好。”不知道布鲁日对于他来讲是不是太小太安静了点,不过索性欧洲学院300个年轻人那股能用音乐把布鲁日的夜晚掀翻的尽头足够他发泄热情。

几乎所有的人都抱着成为欧盟官员的梦想来到欧洲学院,一年之后他们中的很多人将会在布鲁塞尔、卢森堡或者斯特拉斯堡这些地方工作、生活。他们的想法将影响欧盟未来的发展,Miloš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不喜欢美国人,他们仅仅是因为可能的种族屠杀就轰炸了我的国家三个月……是的,他们还轰炸了中国使馆。当时我16岁,我们都躲在防空洞里,塞尔维亚人总是很疯狂的,就算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是载歌载舞享受生活的。我们小孩子就在不同防空洞之间跳来跳去,在战火中反而觉得很有趣,我们在这种情绪里是不会被他们打败的。”仇恨的阴影在一个人的心中是很难被抹去的,不知道他今后坐在谈判桌前面对美国外交官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至少现在,在这样一个平静的城市,以他如此爽朗开心的性格仍然很难以对着来自科索沃的同学微笑。

约翰·劳的故事(2009-09-23 03:19)

1978年,加拿大电影协会制作了一部动画短片,题目叫约翰·劳与密西西比泡沫,用极其幽默的方法讲述了18世纪初的一次金融大危机。在长约10分钟短片中,主人公被描画成一个穿方格裙、抱着风笛,一路从苏格兰吹着小曲来到法国皇宫的大鼻子男人,他是撒旦派给摄政王奥尔良公爵的救世主,在悠扬的风笛背景音乐中,他吹出了工业革命之后与荷兰郁金香泡沫、英国北海泡沫齐名的金融泡沫。这个男人的名字就是约翰·劳。

 

1671年,约翰·劳出生于苏格兰东南部法夫郡的一个银行家与金匠家庭,家境殷实,其父在福思湾附近的克拉蒙德城购买了土地,命名为“罗瑞斯顿的劳”。约翰·劳14岁时加入家族生意,学习银行业务,直到1688年其父去世。约翰·劳善赌,尤以心算著称,据说他可以单凭记忆筹码赢得纸牌游戏。父亲死后,约翰对奢侈品的兴趣变得远远大于家族买卖,并且远赴伦敦,在赌场上输掉了大量金钱,不务正业的同时还与女性厮混,变成了远近闻名的花花公子。

 

1694年4月9日,约翰与爱德华·威尔逊为了一名叫做伊丽莎白·维丽尔(Elizabeth Villiers)的女人决斗,其间威尔逊被约翰杀害。约翰被判有罪并将处以死刑,后来改判为合理自卫,仅以过失杀人罪被处以罚款。威尔逊的兄弟上诉,并成功促使法庭关押了约翰,然而约翰成功越狱,在26岁那年跑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在荷兰流连妓院的同时,约翰也对荷兰发达的银行与信贷也所吸引,联系自己之前的实践竟然,竟也写出了一些颇有前卫色彩的文章,提出建立国家银行来创造并促进信用工具的发展,以土地、黄金或白银为抵押发行银行券等财政建议。在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签订联盟条约组成不列颠联合王国之前的一段时间,约翰返回苏格兰鼓吹其金融创新,并与1705年发表了《从货币及贸易考虑国家货币供应的建议》一文,主张建立货币与贸易局,发行纸币。苏格兰与英格兰完成联盟之后,约翰因被英格兰通缉再次遭流放。

 

约翰·劳在法国与荷兰之间来回奔波从事金融投机,同时也持续自己赌徒和花花公子的生活。1715年,路易十四死去,奥尔良公爵成为摄政王,辅佐路易十四年仅七岁的儿子执政。路易十四生前所发动的战争使法国经济和财政完全崩溃,贵金属的稀缺导致流通中的硬币匮乏。此时,与奥尔良公爵私交甚好的约翰·劳终于有机会实践自己理论。他曾经向路易十四提出废除少数专营权和贵族包税制,建立国家金融银行和国有商业公司,并最终排除一切私人税收,使国家垄断金融与贸易,用这一利润承担国家债务的建议。当时,法国的国民议会、商人和金融界人士纷纷反对这一计划,路易十四也以宗教原因拒绝接见他。然而,这次摄政的奥尔良公爵对约翰却言听计从,任命他为法国财政部长已解决眼下的危机。至于约翰与以双性恋著称的奥尔良的飞利浦之间是否有着超越一般男性友谊的关系,现在是许多八卦历史学家感兴趣的焦点,否则就很难解释信奉天主教的法国权贵为什么会相信来自不列颠岛的新教徒了。

 

作为财政部长的约翰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包括试图打破大土地所有制以帮助农民;废除国内公路和运河的过路费;鼓励兴建新的道路和实业(甚至引进外国工匠并为其提供低税率贷款);恢复海外贸易,两年内,法国工业增长了60%,法国用于出口的船只总数从16艘增加到300艘。但由于随后的西班牙继承战争,法国经济再次陷入泥潭,国家债务暴涨。此时,约翰提出刺激工业的办法是用纸币代替黄金以增加流通的信用量,同时以商业基金股份取代国家债务。虽然这一行为失败了,但是他的理论仍旧超前了300多年,其中很多关键性概念与当代金融理论的部分概念契合。

 

1716年5月,为了推行使用纸币,约翰·劳建立了国民私有银行(Banque Générale Privée)。虽然这是一家私有银行,但是其3/4的资产全部来自政府债券与政府批准流通的银行券。1717年,约翰购买了密西西比公司以扶植法国在路易斯安那得殖民地,并从摄政王奥尔良公爵飞利浦那里获得了托马斯皮特宝石的代理经营权,并且获得了政府授权可以组织陆海军,有权经营土地和征税,摇身一变成为了密西西比河谷的“国王”。同年,约翰将密西西比公司改制为联合股份贸易公司,更名为“西部公司”,自任总经理,这一公司垄断了西印度和北美的贸易权。国民私有银行与1718年改名为皇家银行,意味着这家银行的银行券由国王予以担保。而“西部集团”则兼并了法属西印度公司、中国公司和其它皇家贸易公司,并于1719年5月23日改名为永恒印度公司,垄断法国所有对外贸易。

 

公司起初发行了二十万股股票,后来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无节制地滥发了大量股票。由于政府为约翰做后台,该公司的股票后来在实际运作中等同于纸币。对于该公司股票的炒作造成了通货膨胀。约翰的这套体系基于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将由政府债务的形式予以返还,皇家银行的建立实质上就是约翰获得大多数政府债券的结果,成为实质上的法国中央银行。1720年,皇家银行与密西西比公司正式合并,约翰被任命为财政总控制人以吸引资金。在彻底崩溃和造成横扫欧洲与法国的经济危机之前,约翰·劳全新概念的纸币发行银行取得了相当的成功。然而为了维系银行的生存,政府债券与密西西比公司股票的兑换行为不断发生,发行股票用来稀释股票的价值,新募集来的资本又用于购买更多的政府债券。这一系列的动作埋下了日后危机的引线。

 

约翰·劳通过市场宣传不断夸大路易斯安那所拥有的财富,引发了1719年对公司股票的大规模投机行为。股票价格从1719年的500里弗上涨到1720年上半年的18000里弗。当时,在约翰的宅邸前每天早晨都有大量的贵族排队,希望能够尽早见到约翰并向他提出新股申购的请求。在丧失理智的热潮中,有趣的故事层出不穷。由于申购者要将新股申购单填好后交到约翰家中的新股申购处,而把单子拿回家去填写显然太费劲,于是有一批失业的驼背每天就聚集在约翰的门前,向这些申购新股的人出租自己的驼背用来填单子,这一下子促成了不少驼背再就业。还有一些贵妇人与车夫合谋,在约翰的马车经过时故意倒在地上冒充发生交通事故,当约翰下车询问时就死缠烂打,一定要他承诺出卖一定的新股给自己。另外还有一些人为了见到约翰不惜放火烧房子逼约翰出来。

 

密西西比公司股票在巴黎掀起的狂潮席卷了所有人的理性,据说有一位医生因为听到股票波动心神不宁,在给病人搭脉时嘴里不住的念叨下跌、下跌、一切都完了,于是生生把病人给吓死了。由于当时还没有现代金融交易的电子手段,很多时候仆人拿着主人卖股票的命令到约翰家(当时已经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交易所),股票已经在疯狂的市场中上涨了几千里弗,往往遇到投机取巧的仆人就将这多上涨的钱据为己有。当然,在这样的行情中获益最大的还是约翰自己,他摇身一变称为金钱的代名词,就说全法国的贵妇人都聚集在他的卧室等待他的“临幸”。

 

然而泡沫总是要破灭的,没有任何理性的炒作所导致的后果是灾难性的。1720年,一位王子购买密西西比公司股票未遂,气愤之中他来到约翰的银行要求把纸币换成黄金。无奈的约翰只得换给他三车黄金,这成为“蝴蝶效应”里拍翅膀的蝴蝶,整个巴黎立刻谣言四起,公众开始害怕手里的纸币贬值,纷纷到银行挤提,要求将银行券换回硬币。密西西比公司的股价一下子缩水97%。

 

为了避免灾难性的兑换发生,约翰马上要求奥尔良公爵下令禁止兑换,同时裹挟国会下令硬通货贬值,同时禁止法国公民持有超过500里弗的硬币。这种荒唐的法令显然不能持续多长时间,危机犹如决口的堤坝一发不可收拾。银行最终破产,奥尔良公爵将约翰解职并赶出法国。

 

约翰·劳起初在布鲁塞尔过了一段穷日子,之后在罗马、哥本哈根和威尼斯持续赌了几年,却无法再回到当初富足的时候。1723年,奥尔良公爵去世,他明白自己无法再回到法国。由于1719年得赦免,约翰此时回到伦敦居住了四年,之后搬到威尼斯,在那里他由于肺炎最终于1729年死在贫民窟里。

 

这是一个金融骗子的故事,同时也是一段滥发纸币的警示录。仔细想来,现在的金融专家们并不比约翰·劳高明多少。看看300年前约翰的语录吧:“一国的实力和财富,与人口、军火和外国商品的数量有关。这些东西依赖于贸易,而贸易又依赖于货币。……没有货币,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动员人民、改进产品、促进制造业和贸易。” 自古至今的金融疯子们都在货币和财富之间划等号,以为创造货币就等于在创造财富,任何国家只要开动印钞机,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同样,资产价格上涨也不等于财富的增加。太平洋东岸的绿票子和西岸的恐怖房价看上去怎么那么像约翰·劳的徒子徒孙呢?

 

混混沌沌的生活中我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给人生留下了一抹难以忘却的耻辱,怀着后悔的心情我写下下面的文字,用那些亘古不变的故事提醒自己,反省并激励未来的路。

我曾经十分喜欢读《世说新语》,然而却只是读读而已,从来没有静下心去体会流传在这书中的智慧与精彩。《世说新语》中记载了如下的故事: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或说处杀虎斩蛟,实冀三横唯馀其一。处即刺杀虎,又入水击蛟。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乡里皆谓已死,更相庆。 竟杀蛟而出,闻里人相庆,始知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入吴寻二陆。平原不在,正见清河,具以情告,并云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终无所成。清河曰:“古人贵朝闻夕死,况君前途尚可。且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处遂改励,终为忠臣孝子。

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于我,这就话醍醐灌顶。我一直以为,念同学少年,挥斥方遒,有诗情才气、壮志凌云就能够光宗耀祖。然而,这种思想却虚荣到底。因为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那种能够带着走一生的品德与责任心。朝三暮四,心猿意马都只能是把自己颠覆进失去信任的鸿沟。席慕容曾经在散文里写道:“有些事情我们以为今后还可以再作,有些人我们以为今后还可以再遇见,于是我们转过身,去坐别的事情,去见别的人,……,然而当我们转过身,那些事情却离我们远去,那些人却永别了。”生命中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己亲手为自己埋葬一座坟墓,然后在那个坟墓上亲手篆刻上耻辱二字。背着这字,背着耻辱,丢失掉那些最最珍惜的东西。不幸的是,我真的为自己埋葬了一座坟墓,而不幸中的万幸,我希望背着这两个字走出坟墓,走出一片新的天地。背着坟墓,背着自己的错误,承认这些错误,期盼着把恶名变成令名,不求彰显什么,只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道德经》有句名言,叫做“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诚恳地去面对生活,寻求新的天地。

汉朝初期,有个著名的医学家名叫淳于意。他是名医阳庆的学生,医术十分高明,替人治病,药到病除。但他喜欢到处游历,当了太仓令后,就很少给人治病了,所以有病的人都怨恨他。四十岁那年,淳于意给富商的妻子治病,不巧这名妇人在治病期间去世,富商将他告上朝廷,朝廷命令把他押送到京城长安受刑。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她们得知后,谁也拿不出主意来。起程那天,五个女儿只会跟着淳于意走,边走边哭泣。淳于意本来就有气,这时又听到她们的哭声,更加烦恼,于是开口就骂:“只恨我没有一个儿子,有了事情,只会哭泣,算我白养了你们一场。”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十分伤心,她跪在父亲的面前说:“我要随父亲到长安去,用我的身子去赎父亲的罪过。”淳于意忙摇摇手说:“从这里到长安有千里路,你小小年纪,能走得到吗﹖”缇萦说:“我对天发誓:即使受尽千般苦,也要到长安去,除非死在路上!”一路上,缇萦忍受了千难万苦,终于到了长安。一到长安,淳于意便被囚下狱,缇萦拼着性命,要上宫殿去见汉文帝。门吏不准她进,她就写好一封陈情书,交给门吏,恳求转呈皇上。门吏被她的举动感动了,果然将书信传了上去。这封信说:“我父亲淳于意做官,家乡的百姓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他犯了法,要受刑; 我痛恨死去的人不能复生。虽然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过,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自愿做官家的奴婢,来代替我父亲受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了缇萦的书信,为她的牺性精神所感动,免除了淳于意的刑不说,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他还下令说:“尧舜的时代刑罚很轻,而没有人犯法。现在刑罚特别重,但犯罪却止不了。这是什么原因﹖很显然是我们教育不够。我十分自愧。现在有人犯了法,不教育就用刑罚,使他们想改过也不可能。我希望大家议出新的法来!”这段故事出自《史记·孝文纪》:“妆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首无由也。”就是说罪行和错误已经犯下,是不能被原谅的,但是如果能够改过自新,做出新的贡献,不失为另一种惩罚的方法。也就是改过自新这个成语的由来。

孔子说:“知耻近乎勇”,孟子说:“无羞耻之心,非人也!”。我自寻还能够知耻,希望能够近乎勇,然后就是改过自新。首先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我想对生活必要的就是真诚,而不是所谓的积极,所谓的热情。生活就像一口井,抱着胳膊站在旁边永远都不能打出水来,只有真诚的去努力。如果徒是做井观天,慨叹生活的寂寞与无聊,妄想叛逆,只是内心极度空虚的表现。必须真诚,必须去面对所有的沟沟坎坎,不能遇到困难、障碍就怀疑,就走偏。生活是要踏踏实实的走出来的,也要一步步走下去,如果每一个挫折就要以一次叛逆、一次张狂作为解决办法,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自掘的那一口坟墓。

TCF之后,顺着工体向北,拿着相机随着脚步拍。一家楼盘打出“上一秒宿醉,下一秒开会”的标语,用三里屯酒吧文化宣传自己的产品,突然想到酒瓶状的国贸三期放在这里倒也合适。路过酒吧街,下午的艳阳里酒吧都懒洋洋睡着觉,没有欧洲街头下午抱着狗喝咖啡的群落,安静得有些诡异。走进路过N次而不入的Village,却发现人都聚集到这里,围着喷泉跳舞的孩子、星巴克里捧着北京指南的鬼子还有苹果店里上网的人,一条狗紧跟着我走过几个街区,喷雾的柱子下,它和我一起呼吸着潮湿的凉气。
 

 

  

 

 

 

 

 

 

数夜数夜数夜之前,季羡林去世。一如传统中国文人,身前名身后事,小丑跳梁,生命不止聒噪不息。扼腕。

 

一直觉得应该称其为季博士,而不是季先生。吐火罗语在100年前的西方才能勉强称之为东方学,跟国学更是没有丝毫的瓜葛。国内的国学热,可以休矣。

 

我一直将自己忝列为季博士的校友后学。1929年十八岁的季羡林考入山东省立一中读书,这所中学也就是后来的山东济南第一中学。2001年秋天,我在读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某一日忽然听说有著名的校友来校,于是全校在运动场列队。不多时,就看到耄髦老人季博士携手书法家欧阳中石走上主席台。这位正经八百的洋博士用土得不能再土的山东话发言,他没有讲做学问,没有讲做人,更没有讲什么国学,而是在讲那年中国足球罕见得冲出一次亚洲,在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化,在讲中国学生怎么了解和走向世界。年少轻狂的高中生们可以在教育部什么头头脑脑讲话的时候不屑一顾,但没有一个人不在认真听这位老人侃侃而谈。这让我深深得体会那句“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的境界。

 

许久之前听老谢聊起抗战胜利之后民国政府为了吸引学者回国而推出的各项优惠条件。据说北京大学给归国博士准备的是两层洋房,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想起那时在哥廷根的季博士,正值纳粹新败,德意志生灵涂炭、废墟遍野之际,去国还乡似乎是最最容易的抉择。当然,这样说是政治上不正确的,没法体现我们的“大师”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然而,季博士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何必把他塑造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如来金身呢?同样也是在许久之前跟曾经主持过央视《读书时间》的刘为教授聊天,教授谦称自己这一代人出不了像季博士那样的大师,原因是最需全面基本训练之时赶上了动乱,缺乏学术环境,知识不系统云云。再与季博士相较,再扼腕。

 

数夜数夜之前,托YN的福闪了一趟山西,从榆次老城迂回去了常家庄园。如果说季博士在文革中是反动学术权威,要下放牛棚劳动的话,常家庄园就是封建势力、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象征,要彻底被打倒砸烂了。很难以想象一个家族的庄园居然有比曲阜“万仞宫墙”更加宏伟的城楼垛墙,房屋四千余间,楼宇五十余栋,整整六十万平方米的大园林,可燕居、可耕读、可修身、可遐想、可观赏、可浏览、可悦心、可咏叹,活脱中国版的温莎城堡行宫。行商在封建社会是末流,就算是富甲一方的中国对俄贸易第一商的常家看起来也是这样认为,庄园里最大最漂亮的建筑是书院,其中遍布书法名家的墨宝,甚至包括苏轼欧阳修的真迹,可见主人的财力之雄厚,然而风格迥异却也看出这些书法做装饰的成分要大于主人对书法的研究。中国之古人,事活人事小,事死人事大,所以庄园里的祠堂格外精致,雕花与楹联之繁复体现了主人的敬孝之心。大若满墙的族谱彰显这一支常氏后裔人丁兴旺,常遇春等与此家并无瓜葛的常姓名人也一如习俗的挂在墙上为主人光宗耀祖。中国古代的民间在这里生动的展现出来,历史书上的鸿儒大家达官巨贾远没有这里来得真切。

 

在常家庄园走了一圈出来时,恰遇一剧组收工。穿着清末民初戏服的群众演员三三两两的坐在路边休息,问之,言此剧是拍抗日战争时的故事。常家庄园几乎一年四季都有剧组在拍戏,这商人老宅也就不断变换着年代和背景,倒也不失有趣。然而,突然看到一队扮成中国军人的演员走过,军帽的帽徽却是孙中山的红黄蓝白黑五色徽,遂大惊。五色徽五色旗是孙中山讨伐军阀时用的,抗战,难道不应该是青天白日徽吗?

 

数夜之前,跟Luk和Chengwoo去转十三陵的定陵。确实是中国皇家龙脉之地,常家庄园没法比,季博士求学的德国诸城堡也没有万历皇帝这陵墓的气势。关于定陵最大的笑话据说是万历皇帝在陵墓完工之时实在无法掩饰自己对这陵墓的满意之情,于是在自己的坟里大宴百官开Party,或许觥筹交错之间在兴奋地说:“It is great! I will be here tomorrow!”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这位活宝圣上,中国应该多么繁荣。这样宏伟的陵墓定叫那些没见过市面的鬼子大惊小怪,看惯了先贤祠群葬的洋人无法理解一个人享用这样的冥府。当然,以八达岭高速上堵车的盛况也能推断出这里人挤人人挨人的情景。我们在人流之间进入地宫,最让他们惊讶的倒还不是巨大的棺木和金刚墙,而是人流经过汉白玉的皇帝皇后宝座时,所有的人都要上去摸一把。Chengwoo像《皇帝新装》里那个小女孩一样大胆的说了句:“这是真的文物?为什么要这样?就好像这些东西不会坏一样?”顿时我觉得十分尴尬,想到在先贤祠甚至不允许携带相机,而在这里闪光灯就像电焊一样不断闪烁,我想起了一个词:数典忘祖。

 

季博士从小到大的教育体系齐整完备,诗书礼仪一样不差,业余爱好都能被认为是国学大师。大概中国文人学者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算不能学贯中西,总也应该知道自己的历史和传统,民间与皇室,对得起历史,就不会犯很囧很尴尬的错误。即便不能如此,至少也要尊重历史,或者说尊重老祖宗留下来的那点东西,别让人家觉得抢了你的东西还像是帮你好好保存一样。

 

这就是我数夜数夜数夜之前,数夜数夜之前和数夜之前发生的事情和想法罢。

 

周末陪老妈逛超市,规规矩矩的推着车子在生鲜区晃悠,蓦然抬头,半扇猪被人挂在了肉架上,充满了震撼。白花花的猪皮上印着蓝色的屠宰场名字和屠宰时间,一个长得一点也不像镇关西的姐姐正从猪的肋部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插进去,生生是庖某解猪的现场直播。前面的案板上已经七荤八素地放着猪的各个部位,另一个姐姐正用一把砍刀剁一段猪排骨,一时间肉星四溅,很暴力的样子。

 

我一直觉得猪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它能够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生长,满足人类生存所需蛋白质。记得小的时候住在军队宿舍区,军工厂的后院毗邻驻军的菜地,在不起眼的地方拦起一个猪圈,为邻近的一个教导团养了三头巨大无比的猪(我可分不清公母)。于是,我们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子弟每次去驻军菜地偷菜的时候就顺便去调戏一下这三个邻居。有一次,一个哥们举着喂猪的长柄勺敲猪的脑袋被哨兵发现,逃跑的混乱中顺手就把长柄勺搭在猪圈旁边,也不知道圈墙太矮还是其中某只猪是猪坚强的前辈,这只猪顺着长柄勺爬了出来,开始努力追击我们这一群惹怒了老哥他的孩子。于是,一头猪追击一群孩子,后面一个哨兵追击一头猪和一群孩子,三波人马围着宿舍区里的花园赛跑,其中一个孩子后来在大学生运动会的跨栏比赛中获得金牌,着实应该感谢这头猪坚强。数夜数夜之后,与经济学家黄卫平同桌吃饭,席间黄教授讲到在北大荒下放的时候负责放猪,骑在400余斤的猪身上悠然自得的故事,不由得又想起童年那场人猪追击战,遂喷饭。

 

由这场人猪追击战可见,猪的性格并不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一般温和憨厚,而同样是疾恶如仇和惹不得的。看来曾经统兵10万的天鹏元帅投错成猪胎倒也合适,这憨憨厚厚的猪身也一样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挥舞着那九齿钉钯降妖除魔,善哉善哉。怪不得林语堂要说猪八戒是一个“充满人欲的艺术形象”。这点我还能够找到佐证。数夜数夜之前,跟搭老爸的车去烟台玩,司机家是芝罘附近莱阳县人,顺道回家看母亲。老太太见了儿子格外激动,顺带着要好好招待我们,拿出水果之乡的大西瓜让我们在院子里吃。我啃了一口甘甜的西瓜,突然发现面前有声音,抬头一看,一头猪正努力的挣脱猪圈的围栏,眼睛盯着我手里的西瓜,故作真诚状。果然是充满“人欲”。

 

我印象最深的猪要数《动物庄园》里领导革命的猪们,老猪Old Major在提出了“人类剥削牲畜,牲畜须革命”的理论之后死去,若干年后在其思想引领之下,农场里掀起了一场由猪领导的革命,赶走农场主,牲畜们当家作主。之后,领导革命的猪们发生了分裂,一头猪被宣布为革命的敌人,此后,获取了领导权的猪拥有了越来越大的权力和越来越多的特别待遇,逐渐脱离了其他动物,最终蜕变成为和人类完全一样的牲畜剥削者。这个当年用来影射苏联体制的小说充满了神秘文学隐喻的手法和儿童文学大灰狼小红帽式的行文特点,读起来格外有趣:“谁都知道,被送上高位的猪,已经不是猪,而是德才兼备的人民公仆……就是它放个屁,随地拉泡尿,撒把屎,也一定是前无古人、极具伟大智慧的伟大创举,整个社会将为之震动。跑官的一族,更是日夜模仿,绞尽脑汁,硬是从中推敲出门路”。这种漫画式的讽刺充满了力量,连英国的著名诗人艾罗特都说:“作为寓言,这本书的写法着实出众,其中技巧化和个人化的叙述手法,自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来,就难以有人企及了。”只可惜,这篇小说的意境最终被曲解,西方用其宣传打击苏联,尽管小说不满斯大林主义,却也没有说向往资本主义。这就算是猪们在文学史上最大的冤案吧。

 

在文学作品中倒霉的猪还不少。在著名的醒世小说《蝇王》中,上演的是一出“挂着猪头卖苍蝇”的戏。作家戈尔丁经历二战后,认为恐惧是人类“本质上的疾病”。他制造了一个经典的人类社会模型,一群孩子被扔到荒岛上,试验民主和独裁的胜负。民主之下是一片混乱的场景,所有人争着发言,没有结论只有无目的的争论;而独裁的力量则不断制造恐怖,让其他人相信只有通过强权才能保障他们的安全。孩子们极其残忍地杀死了一头大母猪,把它的五脏六腑撒了一地,割下了它的头,把一根削尖了的棍子捅进头里,棍子的另一端则插在地下。棍子挑着的猪头上很快粘满了苍蝇,形成了“蝇王”,而“蝇王”是希伯来语里的“Bealzebub”,也就是魔鬼的意思。憨厚可爱并可以骑行的猪被做成魔鬼的样子着实让人难以想象,作者描绘了一个有点癫痫的孩子在发病的恍惚中与“蝇王”的对话:“别梦想野兽是你们可以捕捉和杀死的东西!……不然——我们会要你的小命。”

 

超市里的猪完全没有什么暗喻,挂在那里很冲击视觉的样子证明这是合法宰杀并且新鲜的猪,肥瘦适中,所以一个阿姨拿起剁好的排骨很满意的离开,好像已经开始憧憬晚上红烧排骨的味道了。突然,我想到一个巨爱吃猪肉白菜馅饺子的孩子到我们家作客,看到我正在电脑上看《麦兜的故事》,当麦兜和小吃店老板不断矫情鱼丸粗面的时候,他很不满意的在旁边说:“为什么这只猪不吃猪肉白菜馅的饺子?”

清晨,我第二次煮沸开水,为自己冲泡了一杯咖啡。牛奶的油脂诡异地在褐色的表面滑动,形成各种奇怪的图案。希腊人发明了用咖啡占卜的技术,我倒是希望他们除了看咖啡残渣的形状之外,还能利用一下油脂的形状,也许能够让他们的结果更加准确。

 

同屋总是奇怪的问我为什么要用第二次煮沸的水来冲泡咖啡。也许有点吹毛求疵了,我总是固执的认为,99%都是水的咖啡在水源的选择上也应该讲究。矿泉水清洌解渴,但未必适合冲泡咖啡,各种微量元素让矿泉水排斥咖啡豆中丹宁酸和咖啡因的挥发,咖啡的香气会大打折扣。两次煮沸热水,就像给咖啡的香气发了一张绿卡。更为完美的方式是用煤气炉煮水,水中较多的二氧化碳会刺激酸的挥发,让咖啡的香气更加浓郁。

 

记得走下蒙马特高地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一家咖啡馆,街边绿草拥簇着的咖啡桌后面是拿破仑的壁画,将军手握剑柄陷入沉思,似乎是在寻觅咖啡香浓诱惑的源头。这个矮个子的法国英雄把咖啡称为智慧的饮料,他在远征苏俄的路上把白兰地加入咖啡以御寒,却没想到意外地发明了口感浓郁华贵的皇宫咖啡,悠长的咖啡中突兀地包裹着白兰地的醇香,与它相比,加入威士忌的爱尔兰咖啡更像是个品味一般的远房亲戚。从这个角度看,那场远征也不尽然是惨败。

 

咖啡是阿拉伯人的发明,土耳其曾经一度颁布法令,妻子有权与不能给她提供咖啡的丈夫离婚。(数夜之后,在芬兰的版本变成了男人若邀请女人喝咖啡,即暗示双方将进入超友谊关系。)阿拉伯人熬制了世界上第一杯咖啡,在大马士革开了第一家咖啡馆,用咖啡而不是圆月弯刀彻底征服了欧洲。憎恨伊斯兰教的罗马教会不得不承认就算这种饮品来自地狱,也是“撒旦的杰作”。克雷门八世国王热情洋溢的说:“让咖啡受洗成为上帝的饮料吧!”丛17世纪初开始,忘却了十字军东征伤疤的欧洲人张开双臂热情的迎接来自异教徒的赠礼。据说伏尔泰一天要喝72杯咖啡,而那个古典音乐天才巴赫干脆用自己最擅长本领来歌颂自己最爱的饮品,他的《咖啡大合唱》足可以称为咖啡帝国的马赛曲。欧洲人还完成了对咖啡最重要的改良。1660年,荷兰人Nieuhoff把牛奶和咖啡冲调在一起,奶香与咖啡的香气相互辉映,漂浮在咖啡上的奶末和油脂让浓香的咖啡更加性感。

 

咖啡是一种现实生活中的信仰,它也有自己的宗派渊源。普通的意大利人每天早晨起来总要聚集在街头的小咖啡馆里喝一杯Espresso,从这个词的拉丁语词源就能够看出,喝这种咖啡足够快。正宗的Espresso盛在类似中国的小烧酒杯中,一饮而尽,浓烈的咖啡香味在头脑中四溢,再加上地中海轻抚的海风,一个意大利的早晨就此开始。而在法国,咖啡的味道就淡了许多,cafe au lait是牛奶和咖啡粉浪漫的邂逅,在轻舞飞扬中以香榭丽舍大街为背景,调制的是那种你侬我侬的味道。中北欧是黑咖啡的天堂,寒冷的天气中,黑咖啡冒出的香气悠长婉转,咖啡旁边总是精致的让人不忍动嘴的糕点,就像北海上的船笛,引人遐思万千。美国人的咖啡总是引得大西洋东岸不屑,那是因为这种轻度烘焙的咖啡味道清淡,可以大杯大杯的饮用,特别是美国人买了日本的专利,创造了雀巢,像麦当劳一样冲击着欧洲古老绅士们的小咖啡馆。而在阿拉伯,人们把咖啡中加入丁香和生姜,更是一种带着异域奇特风格的味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浓情褐色总是挑逗着人们的感官,巴哈在歌剧中唱到:“这么美妙的咖啡,比一千次香吻更甜美,比陈年佳酿更醉人!只要有咖啡作伴,就算一辈子不结婚,我也甘心!”

 

“我在去咖啡馆的路上”,这句经典的咖啡物语流转在每家咖啡馆的香气中,褐色的诱惑也就这样飘荡在生活的点滴之中。朋友问我如何才能制作一杯美味的咖啡,我想最重要还是制作咖啡时的心情吧,因为美味总是需要时间来沉淀,奔波的生活中如果不能沉下心来煮上一杯咖啡,又如何安逸如何平静呢。去找上一个小锅,用温热的牛奶铺满锅底,加入咖啡粉和沸水,慢慢等它沸腾冒泡,熄火,加糖,牛奶可以弥释速溶咖啡异味,让咖啡更加香醇。最后在把咖啡倒进杯子之前,记得先暖杯。然后捧着这杯咖啡到阳台上任夏日的风吹拂,脚下便是川流不息的忙碌。

   

    在《战争之王》这部电影中,我印象最深的镜头是尤里运送整车的武器到非洲,年轻的卫兵看着他伪造的文件诧异地问他:“你要送雨伞到撒哈拉沙漠?”他轻松的解释说:“是遮阳伞。”然后镜头给到了文件下面的钞票和卫兵诡异的笑容,于是合情合理的“遮阳伞”就这样进入了撒哈拉沙漠,进入了非洲这片原始野性的土地。当尤里的儿子举起玩具手枪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神与安德烈总统手下的童子军军官没有什么差异,孩子们拿起武器,想到的不是血腥的杀戮,而仅仅是撞针碰撞火药的那一个刹那的刺激。然而区别在于,在非洲孩子们手中的武器真的可以杀人。

 

看完电影之后,我莫名地想到了大野洋子和列侬在阿姆斯特丹希尔顿饭店“为和平而卧床”的反战活动。40年以来,这个被环球旅店业巨头精致包装的“约翰和洋子蜜月套房”已经招引了超过4000人次入住,房价高达每晚1600美元。所有的噱头已经湮没了洋子和列侬反战的本意,富豪们会这样炫耀自己在荷兰放纵之都的经历:“嗨,知道吗?我住在了大野洋子和列侬的蜜月套房里!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啊!噢,对了,好像他们还在里面卧床七天不下地,据说是为了反战。”反战,这个越战后期美国人标榜的特有名词已经溶化成一种可以用来赚钱的幌子,当然,相比之下军火买卖更加容易赚钱,于是这两个看似不共戴天的概念却完美的契合在一起。

 

李维说:“对那些需要战争的人来说,战争是正义的;对那些失去一切希望的人来说,战争是合理的。”这句话就是这部电影最精准的浓缩。对于军火贩子来说,战争带来的是豪宅、娇妻以及充裕的生活;对于嗜血的军阀来说,战争带来的是生存、地位和杀戮的快感。这些人不相信谈判和对话,因为他们手中握有武器,于是人们开始指责这些武器贩子造成了战争,就好像是他们从外太空降落,把一颗原子弹交给了纽约街头的充满仇恨的孩子,或者是揭开那个盒子的妖艳美女潘多拉。然而潘多拉的身后总能找到宙斯的身影。影片指责五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站在军火贩子身后导演这场生意的黑手,这不免有些泛反战分子和无政府主义者的色彩,然而这样的阴谋论调调总是充满了市场,就好像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在巴望着了解那个姓罗德斯柴尔德的家族一样。比较反战运动“要做爱不要作战”之类没有意义的口号,我更愿意相信阴谋论,相信巨大的金融黑手正在导演我们的财富,相信大国在战争中获得利益。就像西班牙流浪汉小说《小癞子》里描述的那样,代表上帝的传教士和凶恶的“城管”联合导演一出上帝惩罚、灵魂附体的闹剧,欺骗善良的人去购买百无一用的赎罪券。

 

我们之所以选择相信阴谋论,是因为我们在心里质疑道德的力量。道德是美好的东西,就像影片中那个唯一的英雄,Jack Valentine,那个始终相信法律相信制度的国际警察。在象征着战争恶魔的军火贩子尤里面前,他却束手无策。尤里可以轻松的把一架武装直升机的导弹拆下,贴上不同的地址,合法的运走,国际警察的作用仅仅是让他在到货时多一个组装步骤的麻烦。尤里同样可以获得最高级情报,在国际警察到来之前用刷子改改轮船的名字,用烂土豆盖住装着AK47的箱子。道德在这里没有用武之地,而Jack也不过是个最普通的名字,这个普通的JackValentine,“情人”。这好像是在告诉我们这样的现实,在这场道德与战争的斗争中道德不过是一个高兴时选择的情人,浪漫得不食人间烟火。是的,就算情人Jack抓住了尤里又能怎么样呢?他还是轻松的走出监狱,与他的天使长撒旦握握手,好像从来不担心自己永远也上不了天堂。

 

我学着这样的专业,国际政治,在所有经典的和非经典的字里行间我都能够感受到这种力量。他们隐藏在政治精英的傲慢之中。在“大外交”的字里行间,他们纵横捭阖,用高人一等的智商品味着战争与和平。国家利益和国家道德孰重孰轻在这个专业的领域早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的利益和道德,于是他们选择哲学的高尚和政治学的现实。在这里道德碰到了自己的极限。

 

《战争之王》来自商业中心好莱坞,丰盈的票房赚足了所有的感慨与眼泪。这让我产生了这样的联想:一方面,国际金融巨鳄们通过各种听不懂的名词转移了我们的财富;另一方面,我们疯狂的购买解密金融巨鳄的畅销书养肥了出版商。善良人的道德也是一个致富的途径,在这里道德碰到了自己另一个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