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令门人言志,只有曾皙的回答最让他最满意。曾皙是这样说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这种场景好像今天我们所说的春游:在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穿上春季的服装,几个大人,领着几个孩子,沐浴在大自然的美好风光和新鲜的空气里,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然后唱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你看,何等的惬意!而孔子之所以夸奖曾皙,是因为在他看来,做人是一件非常轻松简单的事情,而非要摆出一幅很沉重的模样来。
人何以如此轻松自在?那就是要进入到快乐之中,而非把快乐当作一种结果来追求。所以孔子说:“知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这里的“乐”就是快乐,而快乐已经超越了认知、逻辑和善恶,进入了一种审美的境地。对此,爱因斯坦曾经有过一个非常形象地比喻:“鱼儿对于其终生游泳于其中的水又知道多少呢?”快乐也是如此,真正感到快乐的人不会去追问快乐的意义,更不需要知道快乐有什么效用,正像鱼儿不知道水对它意味着什么一样。
正因为此,孔子对人性是闭而不谈的。他不会像后来者孟子和荀子一样把人性说成善的或者恶的。因为无论说人性善,还是人性恶,都是一种认知态度和外在的观看,而没有进入到人的本心。用佛家的术语说,这叫“执著心”。而有“执著心”的人,是不会快乐的。因为你无论得到还是失去,都已经在快乐之外了。
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快乐并不是挣扎一番、追逐一番才能得到的东西,它就在身边,就在你脚小。快乐和善恶无关,它是超越了善恶的东西,而不是善恶的结果。有人企图以“为善”作为快乐的途径,遭到了孔子的强烈反对。据《荀子·宥坐》记载,孔子往楚,曾困于陈、蔡之间,没有吃的,甚至“七日不火食”。弟子子路就问孔子:“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可是老师您“累德、积义、怀美”,而且一贯如此,为什么天不降福祉于你,反而把你搞得如此狼狈呢?孔子听完狠狠地批评了子路:“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故君子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
其实,孔子心里很清楚: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情况可能根本就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那些恶事作尽的人可能更会寿终正寝,相反,那些积德行善的人命运可能却是很糟糕。面对这种情况,难道我们就不去行善了吗?难道我们就要去作恶吗?孔子一再告诫我们:仁义并不是手段,它本身就蕴含着快乐。那些做了错事的人,那些不施仁义的人,我们之所以批评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错事,而是因为他们在这种恶的行为中并没有感觉到快乐。
所以,一个人应该在自己的努力和奉献中体悟担当感带来的乐趣,而非要为了谋求外在的功利。如果你没有得到福祉,那仅仅是“遇”或者说“命”,而不能由此而放弃努力,否则也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而孔子也正是践行了自己的这一理念。他一生对成败看得很淡,虽说在老时也有“梁木摧乎?泰山颓乎?哲人萎乎”这样深重的叹息,但孔子未曾绝望过。所谓“知其不可而为之”,则更表现了其在过程中获得的快乐远远要胜于其对结果的关注。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整天瞻前顾后、左顾右盼、费尽心机、焦虑成性的人哪里会有快乐可言呢?所以,至高的境界并不是强迫着自己去行善,而是要在行善的过程中感到快乐。唯有此,才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孔子说
“求仁则得仁”、“观过则知仁”,正是表达了这种“快乐”的至高境界。这种“快乐”不是解决了一些矛盾之间的对立,而是将这些矛盾化为乌有。这正是孔子的过人之处。
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意思是说,如果大道能行,就会将个人的命运同社会的抱负结合起来,建功立业。如果大道既隐,就漂洋过海,另创乐土。既然人能弘道,人走哪里,道就在哪里,快乐也就在哪里。
(2012-03-23 09:57)
古希腊时期,著名文献家拉尔修曾经以一部《明哲言行录》享誉全球,本书试图打造新时代的“明哲言行录”,将哲学家的故事、哲学家所讲的故事以通俗易懂的笔调娓娓道来,并以“微博”的形式给予点评。让读者能够做到:一本书读懂哲学,一本书读透哲学史,一本书看清哲学家。
本书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全”、“简”、“赅”。全:将中西著名的哲学故事几乎一网打尽;简:规避长篇大论,以短文为主,迎合快餐时代的特点;赅:力图做到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是一部人人都能读懂且读后有所思考的哲学书,更是一部“俗讲”但“不庸讲”的哲学书。

据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费曼曾打算给大一的学生开一次讲座,解释量子力学中的费米-狄拉克统计。最终他放弃了这个打算,理由是他没有办法把它简化到大学一年级的水平。费曼因此反思道:“这意味着实际上我们并不理解它。”
就哲学而言,费曼的感慨同样适用。如果一门哲学无法用人人都能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述,无法与鲜活的生活紧密结合,我们就不能说这门哲学是真正的哲学,至多只能算只有少人把玩的思想游戏。
哲学在本性上是不喜欢长篇大论的。因为但凡长篇大论,都好似在论证,而不是在启发。论证和阐释是科学的专利,而不是哲学的专长。哲学的专长是暗示,是让人超越语言的障碍直达生活的本质,而不是通过几万字来堆积高潮。而事实上,论证的越多,阐释的越复杂,暗示的东西也就越少。暗示的东西越少,离哲学也就越远。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人愿意喝白开水;在哲学中,也没有人喜欢那种把什么都阐释清楚的哲学。
在哲学中,简单是一种品质,模糊是一种美德。哲学源于生活,而生活从来就不是有着固定答案的方程式,只能去悟,而不能去知。哲学若跟着科学后面亦步亦趋,终究不会有出头之日。孔子讲:“道不远人。”意思是说,“道”必然也只能借助人来展现,人道就是天道,离开人道更无天道。哲学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是“日用而不知”罢了。每个人对生活都有独特的反思,每个人对生活都有私密的感悟。一旦有了反思和感悟,就进入了哲学。哲学不必弄虚作假,否则只会成为没有活生生的人行走的空中楼阁。
今天,知识的汪洋大海已经淹没了智慧的光芒,每个现代人都在信息的洪流中不知所措,彷徨徘徊。而哲学,也开始以知识的面目出现,或追求时髦,或迎合大众。岂不知,智慧的火花只能零星闪现,正如高潮只能在尖峰停留。不相信,我们可以回到哲学的源头处和本真处,去读一读巴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的残篇,去读一读孔子的《论语》和老子的《道德经》,里面根本就没有知识的体系和理论的框架,只有智慧的星星火花。一旦形成燎原之势,星星之火就会变成赫拉克利特眼中的熊熊焰火,在一定分寸上熄灭,但又在一定分寸上燃烧。
领悟哲学,无非就是去领悟那些给人启迪的思考;进入哲学,无非是学会哲学式的思考。除此之外,不再有哲学。庄子讲:“非精非诚,不足以动人。”而真正“精诚”的东西,自然不会脱离日常的柴米油盐。即物穷理,格物致知,担柴挑水,自有妙处。正如庄子笔下的那位庖丁,正是在日复一日宰牛的经验中开悟。正所谓“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今天的哲学似乎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为什么而出发。抽象而空洞的理论,再加上以布道者自居的身份和以真理占有者出现的面孔,自然令人心生厌烦。大家喜欢喜闻乐见,不喜欢故弄玄虚。所以,喜欢读《庄子》的人多,而愿意读黑格尔的人却少之又少。
以微见著,滴水藏海。本书以“微”命名,就是要褪去哲学令人生厌的面孔,寻找哲学久违了的表达方式,让哲学重归人生,亲近生活,再现魅力。正如阿伯拉尔所说:“寻找,你将会发现;走近,它向你敞开。”
人类社会在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种评价体系:一个是道德的标准,一个是历史的尺度。这两者,共同构成了人们看待问题的不同方式。
历史的尺度是不问道德的,甚至还要反道德。正因为此,马基雅弗利才说:政治无道德。一个好的统治者,如果以道德来评价,可能是一个十足的恶棍和小丑。比如,刘邦。相反,一个道德上无比高尚、光明磊落的人如果去从政,只会自取灭亡。比如,项羽。
在政治上,运用力量和权术,不必受道德束缚的。中国历史上的那位宋襄公,倒是真诚坦荡,在和楚军交战的时候非要等对方准备就绪了再开战,结果被打的一塌糊涂,自己也获得了“蠢猪式的军事家”的称号。所以说,政治是不须问什么是正当,什么是不正当的。它只应问什么是有得的,什么是有害的。如果合乎道德的事有害于国家的利益,就不应去做。相反,如果不道德的事对国家有利,就应毫不犹豫的去干,不能有什么顾忌。马基雅弗利说:如果一个人完全遵守德行去行事,不久就会遭逢不幸,家破人亡了。
比如,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向来深信人性之善,总是希望能够在道德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大同”社会。这种理想,这种思路,不能说不真诚,也不能说不高尚,但最终却造成了邪恶和伪善的肆意蔓延。老子就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何以不仁?那就是对道德的无限拔高,总是抱有“人人皆可为舜尧”的幻想。岂不知,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圣人,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像圣人那样高尚。但是圣人的高尚一旦成为社会所唯一能认可的价值观念,人们即使做不到高尚,也不得不去假装高尚。就像几十年前全国上下学雷锋一样。雷锋无疑是高尚的,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雷锋。结果是,学雷锋一旦成了一种时尚,那些不能成为雷锋或者不愿意成为雷锋的人只能强迫自己去学雷锋,结果背离了道德自愿的原则。
不难看出,历史之恶和道德之善之间,总是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总是互斥互盲的。这种冲突,归根到底源于人类生存方式中理性和价值的二元性。在西方哲学史上,英国的哲学家休谟第一次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理性回答的“事实”(be)的问题,而价值则要回答“应该”(ought
to)的问题,二者完全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事实”的问题解决不了、也回答不了“应该”的问题。比如,枪发明了,如果用于对付威胁人类的猛兽,则是有益的;如果用于杀人放火,对人类则是有害的。那么,如何能保证枪的使用始终对人有益呢?这个问题,是枪无法回答的,而唯有靠我们人自己。同样,我们从“事实”中也推到不出“应该”。比如,为什么杀猪是应该的,而杀人是不应该的?
后来的希特勒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应该是优等人种的天下。犹太人就是劣等人种,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完全就是拖累,应该全部杀光。正因为此,以希特勒为代表的纳粹向犹太人挥舞屠刀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愧疚,而是一脸的冷静。且不说犹太人是不是劣等人种,难道是劣等人种,就应该全部杀光吗?这种由“事实”向“应该”的非法过渡,在历史上不知酿成了多少悲剧。再比如,克隆技术的发现,导致了克隆人成为了可能。但问题是,克隆人是不是应该的?但科学家却不管这些,只要是可能的,他们就必须去尝试。正如伊恩·维尔穆特(Wilmut)(克隆技术的发明者和先行者)所说:“假如你认为可以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就未免太太天真了。”
(2011-11-27 14:00)

哲学在悟,而不在学。但是,“悟”不可能凭空产生,而是需要机缘,需要抓手。比如,老子的《道德经》,虽然洋洋洒洒说了五千言,但初学者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而只能在人生的某一个特定的时刻或者场合参透里面的奥秘。这个特定的时刻,或者特定的场合,就是我所说的“机缘”。
对于哲学的普及而言,则需要人为地制造机缘。没有这种机缘,我们就无法“上道”。正因为此,庄子作为老子的继承人,一改老子艰涩晦深的行文方式,开始娓娓道来地讲故事、说寓言。这些故事和寓言,就是在给我们提供“机缘”。通过它们,借助它们,我们才得以“悟道”。正因为此,庄子比老子更受大家欢迎,因为他似乎离我们更近,不像老子,好像悬在半空,只有高智商的人才能彻悟。
从这个意义上讲,“格物致知”似乎比“坐而论道”更便于操作。坐而论道是空对空,思维跳跃,突发奇语,让人难以捉摸。比如,王阳明说:“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我心”。这话听起来豪迈,看起来潇洒,但却不好理解:人的心怎么成了宇宙了?相反,宋儒朱熹却让我们去“即物穷理”,即从日常的生活入手,上升到对“道”的体悟。孔子早就说过:“六艺治于一也。”
六艺,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六个专业。你学啥都行,只要学好了,玩转了,都能上升为对“道”的领悟。庄子笔下的庖丁,不过是一个杀猪宰牛的屠夫,但就是在这种极为平常的职业中,他理解了“以神遇而不以目视”、“以无间入有间”的至理。
但是,机缘仅仅是一个抓手,我们要做的是借力爬上去,而不是把这个机缘当成全部。格物致知。格物就是机缘,但是你不能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而是要做到“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是科学认知的态度,只能形成今天意义上的物理学,相对于哲学是格格不入的。后来的王阳明,为了反驳宋明的理学,也跑到竹林里去“格物”——砍竹子。可是他砍了七天,也没有发现其中的奥秘。原因很简单:他眼中的“格物”仅仅是“格物”,所以无法“致知”。看来,知识并不是越多越好,最为关键的是要向智慧转化,从而能够一通百通,知人知天,出神入化,无所而不能。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就是一个梯子,它将引导着你进入到“不可言说”的境界。而一旦到达这个境界,就必须一脚把梯子踢开。庄子也说,要得意而忘言。语言是“得意”的机缘,但你不能纠缠于语言。后来的禅宗主张“不立文字”,而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公案”引导参禅者入境,就是担心参禅者会被语言引入歧途。但是,庄子的寓言仅是寓言,禅宗的公案只是公案,如果我们仅仅是当故事讲,当笑话听,也就进入不了哲学。
有些读者朋友经常给我写信,希望我能了解一下他们的哲学。当然,这些朋友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哲学史,他们的哲学仅是凭自己理解所引发的一些所感所想。应该承认,他们对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他们并没有真正地进入哲学。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进入哲学的机缘。我认为,今天学习哲学、普及哲学,机缘仍然需要到哲学史中去寻找。离开了哲学史,我们真得很难进入哲学。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知识分化的年代,哲学还是需要当作一门知识来了解的,尽管哲学不是知识,尽管我极力反对把哲学当作一门知识来学习。
这本书,不是心灵鸡汤式的励志书,尽管那类书籍在书店里也被安放在哲学类的书架。当然,这也不是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它试图游走在玄虚和媚俗之间,搭起一架日常生活—哲学史—哲学的梯子,以便更多的读者能够进入哲学,深入地理解哲学。
一
黑格尔在《小逻辑》曾有一个绝妙的比喻:用分析方法来研究对象就好像剥葱一样,将葱皮一层又一层地剥掉,但原来的葱已不在了。通过这个比喻,黑格尔揭示了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黑格尔说,我们在认识和研究事物的时候,通常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分析法,另外一种是综合法。所谓分析法,就是对认识的对象进行分析,抽象出其中的共性,上升到概念认识。比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见了形形色色的牛。有大牛、小牛、母牛、公牛、水牛等等。我们在这些具体的牛身上抽象出牛的共性,就形成了“牛”这一概念。综合法则与之相反,它是从认识共性入手,通过对概念的分类和比较,最后实现对个体事物的认识。比如,我们对水牛的定义是:“水牛是牛的一种,常年生活于水中。”
这就是我们通过“牛”这一抽象概念来认识“水牛”的综合法。
分析法和综合法,不是凭感觉想当然地运用的。运用哪种方法,取决于认识事物本身的性质。黑格尔说,在认识初期的时候,我们一般运用的是分析法,因为此时接触到的往往是具体事物,形成的是感性认识,需要上升到普遍性、抽象性的理论认识。但认识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回到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因此,在认识的末期,就需要我们运用综合法,从理性认识再回归到感性认识。当然,这种回归不再说简单的回归,而是带有综合性的感性认识。
在认识的初期,如果你就茫然地运用综合法,只能片面地夸大事物之间的差异,而无法正确地找到蕴含在个体事物中的共性。相反,你如果在认识的末期还在使用分析法,就会背离我们认识的目的。本来我们是为了达到整体的认识,结果只能得到一些碎片。就像剥葱一样,将葱皮一层又一层地剥掉以后,原来的葱已不在了。
黑格尔还举例说:一个化学家取一块肉放在他的蒸馏瓶上,加以多方的割裂分解,于是告诉人说,这块肉是氮气、氧气、炭气等元素所构成。但这些抽象的元素已经不复是肉了。同样,当一个经验派的心理学家将人的一个行为分析成许多不同的方面,加以观察,并坚持它们的分离状态时,也一样地不能认识行为的真相。
二
无论是分析法,还是综合法,都是科学认知的方法。它们的核心总是“概念”。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概念是从具体事物抽象来的,接着再返回到具体事物。在这个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感性认识的过程中,人就实现了认知的目的。
但是,人的认知,就必须围绕“概念”进行吗?对于这个问题,深受西方思辨传统影响的黑格尔,是不会认知思考的。当然,他也触及到了这个问题,只不过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比如,黑格尔在《谁在抽象思维》一文中,就描述了这样一个可笑的女人形象:
一位女顾客对一位卖鸡蛋的女贩说:“你卖的鸡蛋是臭的呀!”
女贩听罢立刻没完没了地回敬道:“什么?我的鸡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呢!你怎么敢说我的鸡蛋?你?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吧!你奶奶死在养老院了吧!瞧,你把整幅被单都当成自己的头巾啦!你的帽子和漂亮衣裳大概也是床单做的吧?除了军官的情人是不会是如你这样打扮来出风头的,规规矩矩的女人多半是在家里照料家务的,如你这样的女人,只配坐牢,你回家去补补你补袜子上的窟窿吧!”
我们都可以看到,黑格尔笔下的这个女人,骂起街来根本就没有遵循从抽象到具体,再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活动,更没有顾及共性和个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她思考问题的方式,更多的靠的是联想和类比:由一个中心点波及出去,但又无法归结还原到这个中心点。
后来的维特根斯坦,就尖锐地批评了黑格尔这种通过逻辑思维探究概念的思路。他以家族为例说:在一个家族中,每一个成员都和另外的某些成员有相似的特征。比如,在身高、相貌、肤色、身段、发型、性格、气质以及其它各种遗传特征方面,家族的成员不是在这一点,就是在那一点上彼此相似。但是,是不是家族的所有成员都具有某一种共同的特征呢?如果我们用实际观察的方法来对比,我们将不大可能在几代人中间找到一个人人都具有的特点。但是,这并妨碍整个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的姓。比如,在一个家族里,三姑和二大爷之间有一些地方很像,二叔和大侄子却在另外一些地方很像。他们彼此之间都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但把这个家族的人集合在一起,我们却说不出他们所共同具有的某个特征。而这丝毫不影响我们把他们看作是一家人。
再比如,在球类、田径类、棋类,乃至游泳、划艇、攀登、舞蹈、捉迷藏等等多种多样的游戏中,甲与乙相似,乙与丙相似,丙与丁相似;但甲不一定丙、丁相似,乙不一定与丁相似;即使如此,由于它们之间存在的类似性具有重叠、传递关系,我们仍然能够将它们当作一类事物,也可以用“游戏”这一名称来称呼它们。
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是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说过的一句著名的话。通过这句话,黑格尔告诉我们:历史的发展根本就不是按照人的道德理想设计的目标而前进的。相反,历史进步总是不得不以弱化以至于牺牲道德为代价的。
纵观人类的文明史,黑格尔的这句话似乎都能得到印证。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因为恶的存在,人们才集合而团结起来,组成社会,形成政府,创立文明,以保护自己免受外在的侵犯;也正是由于恶的存在,人们才绞尽脑汁地研究尖端武器,以便能在战争中克敌制胜。同样地,弱肉强食的竞争淘汰了懒蛋,黑客(hacker)的存在导致了电脑软件的迅发展,艾滋病的产生促进了医学的进步……人类也许就是在这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循环中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试想,假如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是雷锋,都只讲付出,而不计较索取,则人类社会的财富将浪费殆尽,灭亡也就指日可待了。
恶是世界上最伟大而诡秘的东西。正因为有了恶,人类自私的行为才在不断演进过程中创造了一切。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和崛起无不体现着自私原则。如果没有自私的行为,要想建立新的交往秩序中的整体利益,只能是乌托邦式的幻想。
在古代中国,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向来深信人性之善,总是希望能够在道德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大同”社会。这种理想,这种思路,不能说不真诚,也不能说不高尚,但最终却造成了邪恶和伪善的肆意蔓延。老子就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何以不仁?那就是对道德的无限拔高,总是抱有“人人皆可为舜尧”的幻想。岂不知,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圣人,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像圣人那样高尚。但是圣人的高尚一旦成为社会所唯一能认可的价值观念时,人们即使做不到高尚,也不得不去假装高尚。就像几十年前全国上下学雷锋一样。雷锋无疑是高尚的,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雷锋。结果是,学雷锋一旦成了一种时尚,那些不能成为雷锋或者不愿意成为雷锋的人只能强迫自己去学雷锋,结果背离了道德自愿的原则。
历史的进步和发展,总在于对人性的直面和正视。改变时局的思想和行动,莫不源于对人性之恶地警惕。孟德斯鸠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霍布斯也说:“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它毫无力量去保障一个人的安全。“美国前总统布什在就职演说中说得更直接:“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按:一本专门面向高中生的杂志《求学》的编辑向要约稿为他们第10期的杂志一一个卷首语,盛情难却之下,也感到压力很大。毕竟,高中早已经成为了很久远的记忆。不过,“天不变,道亦不变”。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一些基本的道理还是相通的。只不过,不知道自己能否还能换位思考,站在一些比我小近20岁的孩子的角度去写出他们喜欢的文字。不过,既已成文,得到了杂志领导和编辑的好评,实在愧疚难当。涂鸦之作而已。
高中阶段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一段青春年华,每一个胸怀理想的青年学子都在这一阶段完成了求学生涯中最完备、最全面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提升。对于我这样一个远离高中生活近20年的人来说,现在耳闻能详的一些散文、警句和名言,还都是在高中阶段积累的。也许,当时并不理解那些文字的深刻意义和内涵,只是为了应付高考死记硬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忽然就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和情景中豁然顿悟,理解了它们的全部意义,就好像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正是高中学习生活的特点:在被动中成长,在束缚中升华,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在这里,你们没有凭借兴趣进行选择的权利,也没有按照爱好进行取舍的资格,惟一要做的就是按部就班地学习,在外在目标的指引下去奋斗。有人总抱怨高中生活太刻板、太枯燥,没有自由。岂不知,自由不是任性,更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一种更高层面的克制。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曾说:“一个不能克制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一个自由的人。”等你们上了大学就会明白,如果太自由,自由就会成为自由的屠夫,如果太任性,自由就会变成自由的奴隶。比如,你就很有可能“自由”地把一台学习用的电脑变成一台游戏机。
学习,学习,本来就是辛苦的事情。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如此,先有涅槃,而后才有重生。经历风云,而后才能见彩虹。带着兴趣和爱好去学习固然美好,但却是不可行的。因为兴趣和爱好并不能突然掉在你的身上。惟一可做的只能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去激发兴趣,挖掘爱好。孔子有一个学生,名叫子贡。有一天,子贡学习累了,想休息一下。但他的老师却告诉他:学无止境,生无所息。只要生命在延续,我们就需要“学习”,并在学习中获得充实感和满足感。如果你们有幸能在青年阶段找到自己的目标,那么你们将会发现,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朝着既定的目标去奋斗和拼搏了。歌德活了75岁,没有哪一个月过的是真正舒服的生活,一生基本上都是在辛苦地工作。但他却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一生都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但他在临终之际却说:“告诉世人,我这一生过得很幸福。”
以后你们会明白:人生在世,最难以承受的也许不是辛劳,而是无聊。百无聊赖、两手空空,是我们这些走上社会、参加工作的人经常遭遇的一种精神状态。之所以无聊,是因为没有了目标和方向,失去了斗志和激情。不管高考的指挥棒是否合理,但总归为你们树立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很明确,也很真实,让你们能够真切的感受到。这其实已经很幸运了,它让你们始终保持着努力的姿态,培养着人生中最珍贵的品质。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有一天,当你们暮然回首,就会发现:人生的很多道理,其实就蕴含在这短暂而又宝贵的三年高中生活中。
发于《求学》2011年第10期
六祖慧能大师在五祖弘忍大师处得到衣钵之前,为了悟道曾到南海游历。当时,广州法性寺有位印宗禅师正在开讲《涅盘经》,慧能大师于是决定在法性寺停留数日,以便听闻法师讲经。
这天,寺前因为法师讲经而竖起了幡旗。由于印宗禅师远近驰名,因此大批的人从各地涌到。其中有两位和尚见到广场中飘扬的幡旗,便开始议论起来。
其中一人说:“是幡动。”
另一人则说:“不,是风动。”
结果两人就此争论不休,而引来了人潮驻足围观。
这时慧能大师也赶到了,他一看便开口说道:“不是幡动,也不是风动,是你们二位心在动。”
这时正在争论不休的两人,一听到慧能大师的话以后即刻恍然大悟。据说耳闻此事的印守法师立刻明白六祖慧能大师的一番话,正是自己正在开讲的《涅盘经》的中心思想,于是马上迎请大师升坛说法并礼拜为师。
上面这个“仁者心动”的典故深刻地道出了万物皆空、一切唯心造的大乘佛教的根本教义。不错!仁者心动。这才是佛的真谛。也许,凡夫俗子只有在心灯明净、心香燃起时才能顿悟到佛的真实含义。
西方现代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曾经说过一句类似的话:世界是我的表象。整个世界,不过是人外化出来的表象而已。没有了人,整个世界就会陷入死一般的沉寂,没有任何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六祖说: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而是人的心在动。离开人那颗能动的心,外在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康德也说:人为自然立法。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主观决定客观。看来,那些被我们斥为唯心主义的伟大的思想家,远比我们深刻,而不是像我们想象得那样白痴。
“世界的意义在世界之外。”
这是维特根斯坦的一句名言。那么,世界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呢?在人的心里!唯有把握住了人的心,才能领会万物的存在。无论是真、是善还是美,离开了人心,都会灰飞烟灭。佛家有语:佛看众生,众生是佛;众生看佛,佛是众生。引申开来,外在的世界虽然是现成的、僵死的,但它的“存在”却是一个持续的、不断显示意义的过程。这里的关键,是我们看待它的眼睛。
在中国哲学史上,关于王阳明,有一个尽人皆知的故事。也正是这个故事,让他戴牢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帽子。据说有一天,王阳明与朋友同游南镇,友人指着岩中花树问道:“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回答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既来看此花,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
在这里,友人看花,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在他看来,花在深山里自开自落,和人有什么关系!就此,他想反驳王阳明“心外无物”的观点。而王阳明看花,则是一种哲学的态度。正如他所说:没有看花的时候,花不是没有,而是陷入了“虚寂”。所谓“虚寂”,就是漆黑一片,丝毫没有意义。而只有人的眼睛与花相遇,花才绽放出它的“存在”,沐浴在光明之中。以前很多人都把王阳明这种观点当作批判的靶子。只有在人看花的时候,花才存在;人不看花的时候,花就不见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岂不知,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王阳明怎么会连小孩子的智商都不如,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他的意思是说:心乃生发意义的源泉,不返身内求,外在世界尽管还在那里,但毫无意义可言。就比如,当你未见到那个美丽的女子时,在你心中那个人便根本不存在,只有你见到她,那美丽才会呈现于你眼前,于你而言才会具有意义。
金庸先生的小说《天龙八部》里有一句回目名是这么写的:“据说海之角,天之崖,有奇花一株,于一弹指间,破土,萌芽,茂盛,开花,怒放,结实,然后凋零。这花,生得艳而寂寞。”
这句凄迷的诗句本来是在形容女子“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但从哲学的意义上,世界万物何尝不是如此呢?
(2011-08-22 15:29)
在澳大利亚被发现之前,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的人们都相信一件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为当时所能见到的天鹅的确都是白色的。直到1697年,探险家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人们才知道以前的结论是片面的——并非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见到第一只黑天鹅,对于鸟类学者而言或许是个很有意思的惊喜,但这并不是发现黑天鹅这一事件的重要意义之所在。这是一个证明,证明了我们的认知是多么的具有局限性——虽然你是在观察了几百万只天鹅之后才得出了“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结论,但只需要另一个发现就能将它彻底推翻。对,你需要的就是这样一只黑色的鸟,尽管有人说它并不好看。

黑天鹅分布于澳大利亚南部、塔斯马尼亚岛和新西兰及其邻近岛屿。栖息于海岸、海湾、湖泊等水域。成对或结群活动。以水生植物和水生小动物为食。
——中国国家地理网·地理咨讯
“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是一个科学命题。康德说,所有的科学命题都应该是全称命题,否则就没有意义。比如,如果我们说“有一部分天鹅是白的”或者“有一些天鹅是白的”,就仅仅是在说明、描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在表达一个科学论断。因为,这样的命题不能称之为理论。能称之为理论的,都应该是概括性的,而不应该是限定性的。
我们是如何得出一个全称式的科学论断呢?休谟告诉我们,所谓科学的论断都来自经验的归纳。在澳大利亚被发现之前,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的人们之所以认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那是因为他们所见过的天鹅都是白的,没有见过其他颜色的。我们今天看见一只白色的天鹅,明天又见到一只白色的天鹅,久而久之,我们发现所见到的天鹅都是白的。于是,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得出了结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
但问题是,“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个论断是得不到验证的。尽管我们曾经见过的天鹅都是白的,但这并不能保证以后是否还有其他颜色的天鹅出现。除非我们把世界上所有的天鹅都能找到,而且知道它们都是白色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找到世界上所有的天鹅,也不可能知道它们都是白色的。因此,休谟说,所有的经验归纳都是由有限推导无限,由已知推导未知,根本无法保证我们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比如,当人们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色的天鹅之后,“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一命题就不攻自破了。
后来,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认真研究了休谟的“白天鹅悖论”。他承认,休谟对经验归纳的批判是切中要害的。但他同时又指出,休谟将“证实原则”视为科学理论的标志是错误的,只能将科学的发展引向歧途。其实,科学的理论或命题不可能被经验证实,只能被经验证伪。经验虽不能通过个别命题而证伪科学的普遍性理论,但可以通过证伪个别命题而证伪科学的普遍性理论。因为任何个别只要与一般概括不相符,就可以推翻全称命题。例如,经验虽不能证实“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全称的普遍性命题,但却能通过证伪“这只天鹅是白的”或“那只天鹅是白的”,而证伪“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证实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归纳法不能保证前提的真一定会传递到结论上去;证伪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是一种演绎推理,是一种否定后件的推理,结论的假必定会传递到前提上去。它所采用的是演绎法,用符号来表示就是:如果t,那么p;由于非p,所以非t。
由此,波普尔认为,科学的任务不在于提出精确的科学论断,而在于建构假说或理论系统,然后再用观察与事实来检验它们。这种检验,不是为了证实理论以提高假说的概率,而是提高假说的可检验性,增加经验内容。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
“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