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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懂的人懂, 让不懂的人不懂, 让世界是世界, 我甘心是我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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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5 14:59)

津城细花

 


是谁为你梳妆打扮

是谁为你上颜着色

浓淡天成  舒展自如

你的容颜如此这般难以抗拒

轻易牵绊我游离的脚步

我愿与你相恋

从此倾国倾城



 水墨胭脂 

执手 轻轻一撇

宛若 一双温润明眸

浅吟默念间跃如纸上

望穿 你心底的千沟万壑

唤回 你游离尘世的荒老灵魂

一念之间  成就万物



 芸芸众生

 千环百转

许是

前世千千万万次的回眸

才换来 今生

天荒地老的相遇




你若待嫁新娘

身披嫁衣  面带桃花

静待一双温良大手将你牵起

于是此生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后记:之前跟Zero先生说,整个春天,我都没有为任何花花草草拍过照片,甚至没有好好去看看她们。我以为我已经不爱她们了,可是在五月末的天津,在五大道充满异域风情的马路上,还是相遇了。那一刻,步子好像被黏在地表,再也拔不开。那些花儿,繁茂的开盛在铁篱笆上,向着生命最美的方向。我只看得入目,回来后翻看照片,才发现总共按了四下快门,一张都不想舍弃,估计师父又要说我不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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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15:31)

星期一

写了一篇长长的文章,除却疲惫,也伤到了心神,痛苦,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突然明白一件事情,关于人们为什么用呕心沥血来形容一个作家的作品。无关内容是否精彩,无关情节是否紧凑,无关名望是否深厚,写作本身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痛苦,孤独,纠结,可是它却像鸦片一样,让人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有多少人众叛亲离,仍在拼命吸食那该死的鸦片,就有多少人衣食难安,仍一头栽在那糟心的文字世界里。所谓你不在那个世界里,就无法真正理解那个世界里的人。我有很长时间写不来很长的文章,内心浮躁,无法真正静下心来,一些开始看似完美的念头,不到中途就被搁浅,惶惶无果。曾经以为自己怀才不遇,终发现自己本无才。因深知成为一个写者的不易,我不会因此郁郁寡欢。

 

星期二

天气闷热潮湿,入春以来最暖和的一天。同学L出差来到上海,一次难能的小聚。

下班后和几个同在上海的同学约在淮海路一家餐厅见面,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堵个正着,湿漉漉中,最后一个赶到。都说时间是一把残酷的刀,可是我们一说起话来,还是亲切如初。七年,岁月并没有改变我们太多的容颜,还是当初离校的模样。我还是那么瘦,L说我这样的脸型会比较上镜,要是在天津的话,还能安排让我上个节目什么的,心里窃喜,岁数大了,人越发虚荣。L在天津电视台做某档美食节目的制片人,发展比较丰翼,人脉自然也宽广。与他同行的朋友,比我们年长许多,混迹餐饮行业很多年,有几家公司,经历丰富,听得我们几个小朋友叱咤不已。与年长的人在一起,总觉得离长大还有很远的距离。

L说,此行最大的收获是拍定了五月同学聚会的事情。连三天具体行程安排都新鲜出炉了。好像是触手可及的情景了,甚是欢喜。

 

星期三

跟同事参观2012中国国际酒店家具展。应该是第三次去看这样的展览,只是每次同去的都是不同的人。人生或许就是这样来来往往,最后相忘于江湖,只是我们这个行业比较特殊,人员流动特别大,但是圈子小,所以换来换去,却是无处不相逢。而在这个展上,我也遇到了以前的同事,彼此眼熟得很,相视数秒后想起是以前采购部的同事,后来跳槽到一家酒店用品公司。以前很熟,也很聊得来,现在名字都已经记不起来。

但最经典的例子要数这个,那是刚毕业时工作的一家酒店,当时的老板和手下一个同事处得很不愉快,后来那个同事愤愤辞职了,后来那个老板也调离了,但是很多年以后,在另一个城市,那个同事去一家酒店面试,前半部分一切都顺利,在最后一轮面试中,他抬头发现面试官居然是那个老板。后来的事情就不说了。只是想说,你只要在这个行业,永远有狭路相逢的机会,不管你的意愿如何。但这个理论,于我是欢喜的,因为七月就能在中国重逢Butz先生。

说回展览吧,其实我每次去参加这样的展,最主要的目的永远是吃,想都不用想。喷香扑鼻的烤肉,漂亮养眼的冰淇淋,浓香四溢的咖啡,甚至连棉花糖也不放过。就这样招摇过市吃了一下午,然后拎回一大袋资料图册名片,圆满收工。

 

 

星期四

今天目的地是上海最大的轻纺市场,早上九点半和老板还有另一个同事约在老板家附近的某个地铁站。因路途比较遥远,又不知地面路况如何,本打算搭地铁去。可老板一听要倒腾换乘,立马拦了辆的士。我猜想,他在上海那么多年,肯定没有坐过公交或地铁。

这档想起以前Daniel让我帮他翻译一家餐厅的外卖菜单,他说菜名就可以了,我问价格呢,他说他点菜从来不看价格。补充一点,他是马来西亚人,能讲中文,却不会认。他从来不是一个傲慢的有钱人,说这话的时候甚至带点可爱无辜。他现在印尼,说一直在找机会回中国。于我,这又是一个欢喜的消息。

工作那么多年,一直跟老外打交道,工作本身没有多大长进和发展,但是对于选老板,我是苛刻的。第一,要有眼缘,这个没法解释,完全是直觉,我总结过的一句话是,天性里有孩子气的一面,与年龄无关。第二,他不能傲慢,不能对中国人有歧视心理。第三,他不能有装腔作势的官架,工作严谨,但为人和善。

怎么总跑题,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为即将开业的几个餐厅搜罗布草样品,因供应商送的样品总是千篇一律,毫无新意。这个市场规模很大,以服装窗帘等布料为主,因为偏远,人不是很多。我最喜欢花色和棉麻的布料,一个颜色鲜艳无比,一个手感软硬舒适。我不属于居家贤淑的人,心不灵手也不巧,却一直想买台缝纫机,自己做衣服和小物件,如我喜欢的凡花一墨一样。

 

星期五

没有特殊的事情,可能是因为前两日路走多的原因,腿脚酸疼。一天都不想动。

快下班时,四楼餐厅总经理急匆匆到办公室,说是由于三楼画廊施工油漆味过重的原因,流失了几桌客人。四楼的客人比较金贵,一点都不敢怠慢。画廊这几天正在为下周的一个展览最筹备,暂时停工是必然的事情。画廊是个神奇的地方,一个开阔的空间,可以随意隔断,随意搭建装饰,里面的墙可以拆,可以移,还可以砌,只要展览完复原就可以。基本上每个月一次展览,风格装饰完全不同,虽然大多数和艺术相关的东西都看不懂,但是那份新奇就足以让我期待。

油漆刺鼻的味道早在楼内蔓延,我是用衣领掩着嘴和鼻子才走进画廊的,眼泪都要熏出来。可是那几个小伙子,没有任何防护的站在那里,衣服头发都白雾蒙蒙的,原来他们刚才在给一个自制的家具喷白漆。我一直不知道他们是如何适应这种恶劣的工作环境,他们的表情和置身森林山川没什么区别,相互说说笑笑。倒是我们显得娇嗔。记得两个月前去六楼的工地拍照,工人们见我拿着单反,很是新奇,争着让我给他们留影,他们一个个说话大大咧咧的,站到镜头里却变得拘束,我把拍好的照片给他们看,他们又变得像孩子一样开心。

我没有被娇生惯养过,却也没有过太粗糙的生活,可能这个词不太适合,可是用苦难也不妥帖。看记录片《暴走墨脱》时,我在想,可能我还不具备走出去的条件,光是那无处不在的蚂蝗就让我头皮发麻腿发软,那些个软体的小家伙能轻易进入皮肤,贪婪的吸食血液,无毒,却会影响凝血功能。几年前,读过安妮宝贝的《莲花》,认为是她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印象最深的是她独自在院子里熬中药那段。书是2005年出版的,那个时候墨脱应该还没有通公路,据说现在也只有越野车可以进入,当然还要看天意。在这个世间,有一些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靠近的人,无法完成的事情,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修复的缺陷。心之所向,一场真正的旅程。

 

 

星期六

羽毛球赛。在这之前,我应该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打过羽毛球。疏于训练,当然是失误百出。好在是娱乐性质的比赛,重在参与。第一场顺利拿下,不是我和同伴J水平高,因为对方女孩连发球都不太会。第二场的对手居然是老板。我每赢他一个球,场边的同事们就开始呼喊起哄,问我说,Ellie,你还要不要加工资了?我是毫无顾忌的,我的同伴开始发憷,半开玩笑的说干脆弃权算了。我一直没有当真,虽然他一连有好几个失误,甚至在输给老板之后,都认为是纯粹失误造成的。后来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的,在接近真实的尺度里。我有点哭笑不得。不过老板也是颇有实力的,奋战几场,拿下了第二名。他像个小孩一样,满场的跑动欢叫,还一个个鄙视我们这些个手下败将,还士气奋发的问我要不要下周继续。

下午跟J去参加一个活动,他问我,是不是生气了,我说没有,集体活动而已,挺开心的,只是没有想到你的压力那么大。J说我很厉害,居然从来不把他当做老板。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木然。在我的世界里,一些顺其自然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却不可思议。而在别人的世界里,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我看来却难以理解。

今天,第一次见到林隆璇,不是很熟,J说那首《你那么爱他》就是他的作品。为什么情歌总让人神伤,是因为岁月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了太多的故事。每个城,每个人,每首歌,每段路。当他唱起自己创作的《难以抗拒你容颜》时,我还是想起了那个人,那个如今音讯全无的他。想必他如今再也不听那样的歌了。

 

星期天

看完电影才知道今天是泰坦尼克沉没一百周年的日子。

上映前,铺天盖地的广告语煽情的追问着你的青春,十四五年前是谁陪你看的那艘大船?我笑了,那时我们上中学,学校组织去电影院看的,左邻右舍都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现在想想我们学校挺有意思的,居然组织我们集体看爱情片。只是当时,关于爱情,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记忆,只知道是大片,大船很大,场面很大,养眼。也许在这个年代,中学生早就什么都懂了,会在看电影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说着这种论调的时候,不知不觉,又一次印证这个血淋淋的事实,我们老了。

也来说说爱情吧,关于它的发生,电影里的他和她,爱情产生,仅仅在那匆匆一瞥之间。于是这东西,就强大得足以跨过地位,跨过权势,甚至跨过生死。其实,谁都不是个体存在,每个个体都背负着千军万马,关于前程,关于家族,关于命运。在死亡之前,他说赢得那张船票是他此生最大的运气,因为可以遇见她。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呢?只怪这爱情,让人变得如此纯粹,对一切无所畏惧。那么现实中的我们呢?一边向往那纯粹的爱情,一边沉迷于这虚伪的世界,苟且偷生。

恍恍惚惚说起人生,话题太重,需要修行。

 

 

                                                                     Ellie 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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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行进在在乡间小路,两旁油菜花开盛到沸沸扬扬,田间绿色汪然,河堤边桃红柳绿。春日泱泱,印人耳目。

 

也是这样的某个春日,年少的我拥有了第一台胶卷相机,什么都不懂的年华,我拉着妈妈充当模特,妈妈穿着梅红色的低领毛衣,笑颜如花般被定格在油菜花丛中。乡下的春天非常热闹,绿意铺天盖地,油菜花大片大片,还有各种颜色的小野花。那时妈妈身体很好,白白的皮肤,微微发胖,脸上永远是幸福的模样。妈妈喜欢热闹,喜欢春天。

春天走了,来年又会回来。可是妈妈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车子里载着祭祀用品,花、水果,纸钱,还有妈妈最喜欢的青团。小时候见过妈妈去田野里割回青青的草,然后酿出鲜嫩的绿汁,盛在容器里,细腻的泡沫漂浮在表面。我至今不知道是哪一种草,但是依然记得那种腥香味。我心想,妈妈肯定不喜欢我们为她买来的青团,味道必定是粗糙的。

拂去墓碑上的灰尘,照片上那个笑颜如花的女子是我最爱的妈妈。不知道那个世界里,是否也有春天,是否已经到来。我把在路边摘的一束油菜花搁在墓碑前,无论如何,希望妈妈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

 

这个墓园里,除了妈妈,还有两个我至爱的亲人。大姑走在表哥成亲的前一夜,在大家紧锣密鼓张罗明日喜事的那个夜里。表哥的婚事,千挪万挪,还是没有赶上。病来如山倒,什么东西都挡不住。而那个曾经是我嫂子的女子,似乎从来都是不声不语,不痛不痒的样子。我不喜欢她。那一年,我上高二,还是个一门心思读书的孩子。全家人瞒着表哥,硬是把喜事办了,那日早上表哥说要去医院看看妈妈,大人们骗表哥,大喜之日不能去医院,不吉利。艰难的喜事,决堤的白事,心碎不能自己,真的不知道表哥是怎么扛过来的。至今,我仍不敢提起。

很多年以后,表哥跟那个女子还是分开了。或许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产生过爱情。而那场婚礼只是为了大姑而匆忙举行的。当然,不能用逆来顺受来形容这两个人,他们当时都是善良孝顺的孩子,二十出头的年纪,却很听话。大姑从来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对谁都和爱,对这个不太爱说话的女子也是疼爱有加。记得大姑大病复发前的某一日,我从学校去看她,她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春日里,阳光很好,大姑脸色红润,跟我说,她现在胃口很好,对于生活没有什么奢望,只等身子恢复了,等表哥有了孩子,她就每天蹬着小三轮车去接送孩子。

姑,我真想你。

 

对于小姑夫的印象,似乎永远停留在我童年的记忆里,特别是看到墓碑上那张照片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个不点大的小丫头,小姑夫和小姑还在谈恋爱的阶段。小姑夫是空军,特别帅气,那次他回家探亲,我粘着小姑一起去他家玩,他穿着军服的样子特别神气,都有点吓到我了。他轻轻蹲下身来,在我的一双小手里塞满了糖果。我从此就认定这个姑父了。有时候,还会偷看他从部队里写给姑姑的情书,那时大字不识几个,认识几个字全都读出来了,只红了小姑的脸,可是我一点都不记得我当时读的是什么,好像是一首诗。

小姑夫退伍后,跟小姑结婚了。小姑也从我家搬走了。我难过极了。我突然意识到,小姑夫用一把糖果从我身边骗走了小姑。我是小姑带大的,特别粘她,小姑做饭的时候都恨不得把我抱手里,因为放在床上我就嚎哭。那会家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叔叔,有姑姑,有爷爷,都是极宠我的。最经典的例子是吃棒冰从来都要双份甚至三份的,单份的死活不受。

其实,小姑夫家就在我家后面,我还是每天能见到小姑。小姑夫是个温和的人,什么事都顺着小姑。对我一直都特别好,我喜欢听到说部队里的故事。在外,他又人缘极好,退伍后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在那时是极吃香的职业。如果日子能这样平安和顺的过,也就完满了。

小姑夫走的那年,表妹九岁,我在备战高考。当时,家人没有告诉我。葬礼过后,爸爸才打电话告诉我,小姑夫走了。我没有当真,问爸爸怎么可能。我上周还见过他,好好的呀。有人说他生意失利,喝农药自杀了,那日和朋友吃饭,晚上到家时已身体冰冷。终抢救无效。于我,小姑夫的死,至今是个迷。我从来不相信他会选择自杀这条路。 

 

爷爷的墓地,还在乡下。四周已然没有了人烟和庄稼。空旷自由,与世无争,爷爷会比较喜欢。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对爷爷的眷顾,四周的田地、庄稼和房屋都因建设需要被拆迁了,只有这块地方不受左右。

我很久没去。只是听爸爸说,当年种下的两棵松柏,如今长得比电线杆还要高,郁郁苍苍,每年牵牛花盛开的季节,花朵爬得满树都是,俨然一个得天独厚的天然小园林。

爷爷是我心目中永远的英雄。我从10岁开始,就一直珍藏着一张爷爷的照片。长大后,一直放在钱包里。那是一张小小的一寸照,黑白,背后还有我写得歪歪扭扭的小字,爷爷的名字,我当时是担心长大后会忘记爷爷的名字吗?我也不知道。我用透明胶带绕了一圈,保护画面,如今,照片虽已发黄,却依然清晰如故。我永远记得爷爷的模样,藏青色立领中山装,双手背在身后,神气硬朗的脸庞,当然每次见我都是一堆笑容。

 

是的,我从十岁开始,生命里就有至亲至爱的人开始离开。一个人要经历多少离别,才能坦然面对人生,又或许一个人无论经历多少离别,都终不能坦然。你们是我生命里的花,永远开盛在我心里。而我将继续你们的生命,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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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e,myself

王鹿尘

生在鹿城 活在鹿城

她的祖辈曾以养鹿为生

她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养鹿人

在某个僻静的乡间

圈一块地

养一群鹿

种一片向日葵

那里就是她的国度

 

有时候我在想

梦和现实谁离我近一点

是现实吧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现实世界里

所以它容纳不了我大大的梦

所以答案是梦

我在写什么



他们说我写的是诗

其实我哪里会写诗

大多数时候

我只是懒得点标点符号

我只是不会分段

 

他们说我写的是散文

其实我哪里懂什么是散文

大多数时候

我只是想到哪是哪

我只是不善于构思

 

我手中的笔

还很纤细

不足以支撑我头顶的那片蓝天

我写的东西

不完整 不缜密 没有所以然

但却是我自己的东西

是我呼吸的空间

 

路过的人请珍视

 

若需联系

请发邮件至

elliewang710@hotmail.com

(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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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南国来的孩子

有着人要爱人要狠的样子

血液里流淌着来自远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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