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怪鸟们默不作声》
怪鸟很怪,要不它就不会被叫作怪鸟。怪鸟一句话也不说,默不作声,那是以前。现在,它们见天儿的陷在当代MOMA的百老汇沙发里,呷着龙舌兰,有事没事说上大半夜的废话。彷佛在对自己说,哥们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彷佛还在对自己说,这才是一个21世纪正常诗人应有的健康生活。谁说不是呢。要知道,怪鸟总是很怪。然而就在《2003年,我还不是一只奇怪的鸟,但记忆却色彩斑斓》。当时,在这首诗里,我用22节分行描述了那年的琐碎记忆。它从一辆开往沙市的长途客车开始(那是一个阴天),到点起一支红梅,慢慢走出一个公园结束(那是另一个南方的阴天,我在那个完全不熟悉的公园观察一只怪鸟,它就停在一颗梅树上,不跳,也不飞,相当安静)。实际上,03年的情况是:非典3月,我离开武汉,去了杭州,一直呆在文二西路益乐村的一间小屋里,整整一年没远游去任何地方,也很少去附近的西湖散步,直到第2年,吴又在北京打电话来说:羞,春天了,你应该走动走动。因为这种听上去似乎充分加必要的理由(那是当时,这会儿回头再想想,已发生的事,也可以说是某种宿命)。总之,04年4月的一个傍晚,我再次乘Z7列车来到北京
《张羞牌实惠写作训练营》——读张羞诗集《瀑布》
作者:而戈
最近我的背包里总共放着两样东西,一是工作需要的笔记本,另外一个是张羞的诗集《瀑布》。已经被我翻烂了,很旧,很破,像一本老资格的诗集。终于换上八通线,结束那些被肢解的倒车路程,我才放心的拿出《瀑布》看了起来。非常好,在轻轨上,居然还有座位。当我从座位上起身准备出站时,我朝车厢的另外一头望去,就看到了张羞。我朝他晃了晃手中的诗集。
这是一种奇遇。对我而言,它非常珍贵。
我想,我是在说一种早晨才有的情感
那是一棵乡村松树,松树下停着一匹瘦马
很好的阳光下,马儿的生殖器慢慢拉长,长过少年的手臂
……
有一次我说,张羞,如果我写一篇关于你的诗集的文章,我会以这首诗开头。我想说的是,张羞从早就放弃了公共美学的那一套才华。
这个世界最屌的,就是这个世界,所以跟着它活的人几乎都屌不起来。而张
说明:最初的《大象》是02年在武汉写的。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总是在10点起床,开始写,写到下午3点,接着出门散步。那是一段美好的写作过程。当时,我没钱到只能抽1块一包的游泳,喝一种叫行吟阁的当地啤酒。忘了是04,还是05年,我重新把它写了一遍。《散装麻雀》是05年的东西,大部分写在奥体东门过群居生活的时光。那会儿几乎没有时间写东西,一有时间,大家就在一块喝酒、打牌、扯淡,也不知道怎么就写下来了。现在,我又把它改了一遍,不是重写,是修改。往里头加些噱头、花招什么的,同时也隐藏某些写作技巧。在我看来,《大象》和《麻雀》,在写作方法上是两部完全不同的小说,但我又说不出它们不同在哪里。作为《瀑布》中的两章,我愿意接受这种不同。有机会的话,《瀑布》在小说部分的第三章应该叫《百鸟无踏》。关二爷保佑,我是说,如果有机会写的话。
一、快要坏完的7万字,只剩3万。
1、啤酒瓶就放在窗台上,窗户是打开的。
窗台上,还摆了一盆花。一盆花,这个说法不够具体,具体说,这是一盆菊花,开菊黄色花瓣,叶子不大,叶子几乎全部枯萎,只剩几片活叶,就几片,不会超过7片,仔细看,顶多只有6片。从远处看,这6片叶子很容易被忽略。它们被上面的枯叶遮住,只露出很小的叶尖。也只有在阳光特别明亮时,它们才可能被细心的人察觉到。这是一棵长在野地的菊花,它被人弄到花盆里,已经很久了,没人给它浇水,也有些日子。要不,我的意思是,它为什么就这么枯萎着。春天的季节,该长出的,不会太晚,当然也不会太早,它们总是来得恰到好处。就像两扇窗户,一扇被推开,一扇独自紧闭,而酒瓶,恰好就放在窗台的中间,一点也不像房间里的摆设。房间很乱,花也没经过任何修饰。
这盆菊花很好看,至少在加饭看来,的确是这样。有些好,根本说不出来。
2、加饭、男、24。
两年前,他22岁。那一年,他喜欢天空。又有谁会不喜欢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