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同学的一份南方周末上看到了这么一则评论,大概的意思就是一位70多岁的地理老师,在课上被他的学生侮辱!
看到此,我感到很惊讶,很愤慨。中国长久的历史一直在推崇‘尊师重道’,而现在。。。
反思之,难道这不是教育的悲哀嘛?现在的教育情况体制除了‘应试’还是‘应试’,不光光小学、初中、高中,包括现在的大学(或许是我所选的专业关系吧,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同感)。
还记得6。1那天,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保护了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可是我们可曾听过有什么法律保护老师的,来尊重老师的人格的!难道这不是我们法律上的缺陷吗?
在baidu上看到有位老师这么讲到:我不想被学生打,骂就骂了.就装没听见.打坏了,还得自己治疗,因为没有法律保护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