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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法培课终于结束 (2007-04-16 13:38)
今天的法培课终于结束
 
sos“妈妈”不得结婚 (2007-04-11 14:40)
   据北京SOS儿童村项目筹建办公室负责人丁开山介绍,儿童村建立在大兴区黄村,将设置15个家庭,每个家庭收养8个孤儿,每个家庭里还都将配备一名专职“妈妈”。而“妈妈”将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除具有爱心、有责任感等条件外,还必须独身,学历在大专以上。年龄在25到35岁之间。一旦入村后“妈妈”不得结婚,工作到55岁之后可住进村内的“妈妈公寓”里终生养老。招聘工作将在明年年初启动。详细见http://news.sohu.com/20070410/n249316023.shtml
 
   网友讨论十分激烈:
  1.这些妈妈做到了完美吗?女人不结婚不生子就不完美
  2.没生过小孩(不结婚)很定就没经验,能照顾好他们吗?
  3.儿童没爸爸还是不完美的,只是由儿童变成单亲家庭
  4.“妈妈”不得结婚是否有背离法律?
  5.多少妈妈能坚持下去?
  6.不能结婚是否意味着不能处对象?....
 
红楼选秀炒作是否违法? (2007-04-11 10:34)

             中国人怎么这么爱炒作?难道这也是创新?

  今天看了报纸上登有红楼梦选演员,让我不得不赞叹中国越来越会炒作了.而奇怪的是明明知道是炒作,而各大媒体也像是发了疯是的跟着他去帮他炒,人们也像是吃饱没事干一样,好像谁都能通过这个捷径发财.选人是'假',炒作是真,最后全国巡回广告做完了,全国人民关注它了,广告费少了,演员也能省不少高价的大排明星.

  我承认炒作也是高手的手段,但是他这种炒作对他们来说是赚了'大'的,但是吃亏的是老百姓.多少人为了当明星花费多少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上面呀!假如100万人参加每人开销了3000(包过吃住行 排练等等),那老百姓的成本将是多少?1000000*3000=30000000000元,不知道有关部门计算过没有,如果这些钱用来拉动内须也许比用于帮助商家炒作有意义多了.商家炒作其实是变相的将成本转嫁给了老百姓.这里是否也应该成在一个潜在的欺骗呢?这些应该有法学家来评判.在这里希望那些炒作高手玩点高明的炒作手段--至少不要让老百姓来为你的宣传买单的.

 

英国女子同丈夫和情夫同一屋檐下生活(图)

 

现年35岁的英国女子莎尼娅·盖格过着英国“最离奇”的家庭生活,她的教师情人诺尔住到了她家,和她的电工丈夫约翰以及4个女儿共同生活到一起,过着“一妻两夫”的荒唐生活。

 

莎尼娅的丈夫约翰和情人诺尔的模样长得惊人相似,乍一看就像是对双胞胎兄弟。当莎尼娅生下情人诺尔的孩子时,约翰和诺尔都以“老爸”的身份到产房中看望婴儿。他们的荒唐生活已经被拍进了英国电视五台的纪录片《隐藏的生活》。

http://news.qq.com/a/20070406/000499.htm
外地人来北京途什么? (2007-04-05 09:57)
      今天看了一个新闻"公安部将按固定居所迁移户口",看完这个我不由的想起我们这些漂流在北京的外地有房族.在自己家里,拿着公安局发的暂住一年的暂住证,让我感到哭笑不得. 
   在北京混这么多年,虽然中央政策是好的,国家法律是有效的,然而地方政府又是怎么落实的?怎么做的?不知道是与各有部门的利益问题有关?还是别的相关问题.不管是什么问题,难道在你们地方政府看来我们这些外地人拼死拼活的努力工作就是为一个北京户口吗?那么我可以这样告诉大家,外地人来北京并不是想一个北京户口,说小了是为得到更多的平等权利,说大了是维护国家<<宪法>>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平等权.
  有关部门说外地人素质不高动不动做坏事扰乱公共秩序:
  也许是有关部门的人天天坐着国家的公车在高档的隔音办公室里不了解情况吧,只要在北京上班的人都会知道北京人坐车爱吵架,在车上为些小事大骂出口的有多少是外地人?谁都能听出来那些妇女满嘴的北京口腔.公交地铁里北京的老大妈老大爷没有坐,主动让座外地人比例比本地人高多少?记得有一个内蒙的地方官员开车经过北三环看见有2
  税收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纳税也能调节贫富分化差巨,在国家财政每年压力重重情况下,国内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进行大量的逃税,称之合理避税.
  本人身有体会,前几年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买了人寿险,20年缴,每年缴2000多,除了第一年有保单附带发票外,以后每年保险公司除了从你银行帐户扣钱外,不会给你发票,我向保险公司业务员要,业务员说要申请才有发票,不申请就没有,这么大中国有多少人会去申请?只有那些企业行为的才有可能申请.个人几乎没什么人这么麻烦去申请的.所以保险公司将面临逃避一个巨大税款,这么大一笔财政收入,我也不知道国家税务部门是干什么吃的,对这些重点行业为什么不查?国家将增收多少收入?那么这些收入用来国家医疗或三农问题不是比那些企业少数人所得更富有意义?
  本人认为国家应该加强对这类问题的处理力度,保险 金融 电信电力行业这样的企业里应该实行逃税领导责任制度,因为他们拿这天文数字的月薪和年薪应该有这着为国为民的良知和责任.
九八年我来到这个城市,才来这个城市开始我就为北京做贡献,虽然刚来工资不高,但是我吃穿住行都在本地消费,还有一个什么暂住证还要每年交180元,让我更加费解的是在北京公民身份证这个国家统一的证件既然在北京警察手里毫无价值,他们只认你的暂住证.记得01年的时候,北京全城对外来人口进行严厉打击,对于没有办理证件的送往昌平干活,在北京的外地人口估计都应该有印象,人们(外地人)看见警察就和看见土匪一样干快藏起来,我有一个同学就在中关村被抓的,当时他只带了身份证暂住证没带,但是没办法,还是被送往昌平后被遣返回家(真有点像偷渡到国外被抓的感觉).180元一个的暂住证,我不知道他们的证件纸张是什么做成的.
 在北京为中国的首都做贡献的外地人有多少?他们难道没有交税?没有交房租?买房没交税?每人180,那总共该有多少呀!当时听说警察还有提成,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笔巨大款不知道是否真为建设北京用了还是交为国家财政.如果是交给国家或北京建设那么我们这些"外地人"还没什么可说的,就算是为国做贡献.如果不是?那么算是什么呢?捐赠给某些单位还是部门?如果是某些部门之用那么,怪不得当时流行暂住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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